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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 工作要求 广东省固体废物和化学品环境管理中心 2015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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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content 一、什么是危险废物 二、为什么要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 三、如何做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 四、近期工作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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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危险废物 (一)危险废物的定义、特性和途径 (二)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三)危险废物鉴别程序、标准 、技术规范 (四)重点行业主要产生危险废物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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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tent 一、什么是危险废物 危险废物的定义、特性、途径
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 危险特性: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感染性。 危害途径:直接暴露(接触、摄入、吸收等)或不恰当处置对人体健康及生态环境造成危害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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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危险废物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废物类别、种类:49大类,400余小类。
排除制度:对来源复杂,其危险特性存在例外的可能性,且国家具有明确鉴别标准的危险废物,《名录》标注以“∗”。所列此类危险废物的产生单位确有充分证据证明,所产生的废物不具有危险特性的,该特定废物可不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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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危险废物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08年版) 危险特性: 腐蚀性(Corrosivity,C) 毒性(Toxicity,T)
易燃性(Ignitability,I) 反应性(Reactivity,R) 感染性(Infectivity,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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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危险废物 content 危险废物鉴别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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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危险废物 content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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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危险废物 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 根据废物的产生源特性确认某种危险特性不存在的,该项目则不进行检测,按顺序进行下一项检测;
如果有一项检测结果超过标准值,即可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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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行业主要产生危险废物种类 content 1、皮革鞣制加工行业 皮革鞣制加工行业产生危险废物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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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行业主要产生危险废物种类 content 1、皮革鞣制加工行业 皮革鞣制加工行业产废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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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行业主要产生危险废物种类 content 2、造纸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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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行业主要产生危险废物种类 content 2、造纸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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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行业主要产生危险废物种类 content 3、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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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行业主要产生危险废物种类 content 3、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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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行业主要产生危险废物种类 content 3、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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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行业主要产生危险废物种类 content 4、涂料制造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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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行业主要产生危险废物种类 content 4、涂料制造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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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行业主要产生危险废物种类 content 5、中成药生产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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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行业主要产生危险废物种类 content 5、中成药生产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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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行业主要产生危险废物种类 content 6、炼铁、炼钢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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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行业主要产生危险废物种类 content 6、炼铁、炼钢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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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行业主要产生危险废物种类 content 7、钢压延加工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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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行业主要产生危险废物种类 content 7、钢压延加工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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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行业主要产生危险废物种类 content 8、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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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行业主要产生危险废物种类 content 8、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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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行业主要产生危险废物种类 content 8、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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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行业主要产生危险废物种类 content 8、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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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行业主要产生危险废物种类 content 9、印制电路板制造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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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行业主要产生危险废物种类 content 9、印制电路板制造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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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行业主要产生危险废物种类 content 9、印制电路板制造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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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行业主要产生危险废物种类 content 9、印制电路板制造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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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行业主要产生危险废物种类 content 10、环境卫生管理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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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行业主要产生危险废物种类 content 10、环境卫生管理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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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为什么要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 (一)贯彻落实新《环保法》 (二)“两高”司法解释高压态势 (三)危险废物管理面临严峻形势 (四)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背景 (五)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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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环保法实施后的企事业单位责任 7个“不得” 不得未批先建——第19、61、63条
不得通过暗管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污——第42、63条 不得生产销售或者转移使用严重污染环境的工艺、设备和产品——第46条 不得将不符合标准的污染物施入农田——第49条 不得生产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生产使用的农药——第63条 不得超标、超总量排污——第44、60条 不得违法排放污染物——第5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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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环保法实施后的企事业单位责任 10个“应当” 清洁生产——第40条 防止污染和危害——第6、42、48、64条等
接受现场检查——第24条 “三同时”制度——第41条 环境保护责任制——第42条 安装使用监测设备——第42条 缴纳排污费——第43条 按照排污许可证排污——第45、63条 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第47条 公开排污信息——第55、6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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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两高”环境污染犯罪司法解释 严重污染环境罪 入罪情形之一: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物3吨以; 犯罪类型:行为犯;
非法的界定:广义,违反相关环保法律法规。 从重处罚:1、阻挠环境监督检查、突发环境事件调查; 2、闲置、拆除污染防治设施或设施不正常运行的; 3、在人口集中地区及其附近,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处置有毒有害物质; 4.在限期整改期间,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处置有有毒有害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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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两高”环境污染犯罪司法解释 严重污染环境罪 从宽处罚:实施犯罪行为,但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
扩大、消除污染,积极赔偿损失的,可以酌情从宽处罚。 数罪并罚: 污染环境罪与妨碍公务罪的竞合。 双罚:实施犯罪行为,依照规定的定罪量刑标准,对直接 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定罪处罚,并对单位 判处罚金。 共同犯罪:行为人明知他人无经营许可证或者超出经营许 可范围,向其提供或者委托其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 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的,以污染环境罪的共同犯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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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危险废物管理面临严峻形势 1、废物产生量大,处置出路难。 危险废物产生量大,种类繁多,涉及行业众多。
纳入监管的企业9900多家,年产生危险废物超过159万吨。 约85%的危险废物需要委托外单位进行利用处置。 处置能力不足,无利用价值或低价值废物处置出路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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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危险废物管理面临严峻形势 2、涉危企业规范化管理水平有待提高 环境保护部华南督查中心近几年对我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结果: 年份
抽查合格率 总体 产生单位 经营单位 2012年 73.50% 75.10% 69.30% 2013年 80.90% 81.70% 78.00% 2014年 85.40% 87.30% 80.00% 规划目标 90% 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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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危险废物管理面临严峻形势 3、主要薄弱环节 部分企业环保意识薄弱,危废管理专业化水平低。
未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或不完善、危险废物标识设置不规范、危险废物贮存场所不符合要求、应急预案不完善、应急演练针对性不强。 部分企业污染治理设施建设不完善。 无证经营、倒卖、不按规范处置危险废物等违法行为屡禁不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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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法炼汞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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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回收废矿物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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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回收处理废铅酸电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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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规范化管理工作背景 目的和意义 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是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的基础性工作,是强化危险废物日常监管的重要措施。对督促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落实危险废物相关管理制度、规定,提高管理水平,规范危险废物贮存、转移、利用、处置活动,减少环境风险和污染隐患,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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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规范化管理工作背景 国家有关文件要求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监管工作的意见》(环发[2011]19号),建立考核机制,进一步加强“十二五”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 ,环境保护部印发了《“十二五”全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方案》和《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环办[2011]48号),要求在全国范围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以督促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切实落实危险废物各项法律制度和相关标准规范,督促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落实危险废物管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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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规范化管理工作背景 省有关文件要求 2010年6月,省环保厅下发《关于开展全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的通知》(粤环办〔2010〕87号),选取了100多家危险废物重点产生单位作为试点单位,在我省启动了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 2011年5、6月,省环保厅分别下发了《关于开展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工作的通知》( 粤环函〔2011〕558号)和《关于全面推进全省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工作的通知》(粤环〔2011〕70号),将所有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纳入规范化管理。各地市环保部门先后对3000多家危险废物重点监管企业开展了规范化管理考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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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规范化管理工作背景 省有关文件要求 2013年1月,经省政府同意,省环保厅印发《关于加强危险废物管理工作的意见》(粤环〔2013〕4号),明确了“十二五”期间我省危险废物管理工作目标和任务措施。 2013年5月,省环保厅下发《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的通知》(粤环办〔2013〕57号),定于2013年5月至2014年5月在全省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工作,从严打击危险废物违法违规处置行为,进一步强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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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规范化管理工作背景 省有关文件要求 2014年8月,省环保厅印发《关于加强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平台使用管理的通知 》(粤环函〔2014〕938号),在全省推行危险废物产生、处理处置情况网上申报登记制度和危险废物转移电子联单制度。 要求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登陆省固废管理信息平台申报危险废物产生、处理处置情况。其中,国家级危险废物监管重点源实行月报制度,其他产废单位实行年报制度。 要求所有经营许可证单位按日申报所接受的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情况。 要求所有危险废物转移活动试行电子转移联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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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规范化管理工作目标 到2015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大幅提高,产生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达到90%,经营单位抽查合格率达到95%。 到2015年,全面摸清危险废物产生及利用、处置底数,建成危险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并实现网上转移审批,建立健全危险废物污染防治长效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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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如何做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 (一)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 (二)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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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 产生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指标 污染防治责任制度 源头分类制度 识别标识制度 管理计划制度 申报登记制度
转移联单制度 经营许可证制度 应急预案制度 贮存设施管理 利用设施管理 处置设施管理 业务培训制度 运行安全要求 记录报告与经营情况 经营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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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污染防治责任制度、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固废法》第三十条)
考核指标(产生单位) 检查项目 检查主要内容 达标标准 检查方法 一、污染防治责任制度、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固废法》第三十条) 1.* 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采取防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措施。 有建立危险废物管理组织架构,有专人(专职)管理危险废物;有建立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管理责任制度,明确企业内部有关部门和管理人员的职责;责任人熟悉危险废物管理相关法规、制度、标准、规范。 现场核查,查看相关管理制度。 2.执行危险废物信息公开制度。 绘制生产工艺流程图,表明危险废物产生环节、危害特性、去向及责任人信息,并在车间、贮存(库房)场所等显著位置张贴。 现场查看。 3.档案管理要规范、环保资料分类装订。 环保资料分类装订规范。 查看档案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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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tent 考核指标(产生单位、经营单位) 检查项目 检查主要内容 达标标准 检查方法 二、标识制度(《固废法》第五十二条)
4.*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依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附录A、《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 )及《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工作指引》附件3-3所示标签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为达标;已设置但不规范的为基本达标;未设置的为不达标。 标识内容应包括危险废物名称、成分、废物特性、应急措施,产生时间应明确。 现场核查 5.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6.标识内容及格式要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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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M 1:1 字体为黑体字 底色为醒目的橘黄色 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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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指标(产生单位、经营单位) 检查项目 检查主要内容 达标标准 检查方法 三、管理计划制度(《固废法》第五十三条)
7.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包括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量和危害性的措施。 制定了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内容齐全,危险废物的产生环节、种类、危害特性、产生量、利用处置方式描述清晰;报环保部门备案;及时申报了重大改变。 查看危险废物管理计划。 8.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包括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措施。 9.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内容有重大改变的,应当及时申报。 询问所在地县级以上环保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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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tent 考核指标(产生单位、经营单位) 检查项目 检查主要内容 达标标准 检查方法
四、申报登记与台帐管理制度(《固废法》第五十三条) 10.*如实地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 如实申报(可以是专门的危险废物申报或纳入排污申报中一并申报);内容齐全;能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所申报数据的真实性和合理性,如关于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利用、处置情况的日常台帐记录等。 询问所在地县级以上环保部门,核查台帐等相关证明材料。 11.*在“广东省固体废物管理平台”上注册成功,并能办理申报登记、台帐管理等业务。 在“广东省固体废物管理平台”上完成申报登记。 现场登陆信息系统查询。 12.申报事项有重大改变的,应当及时申报。 及时申报了重大改变。 询问所在地环保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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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指标(产生单位) 检查项目 检查主要内容 达标标准 检查方法 五、源头分类制度(《固废法》第五十八条)
13.*按照危险废物种类及特性进行分类收集、贮存。 危险废物包装容器上标识明确;危险废物按种类分别存放,未混合贮存性质不相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废物,未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不同类废物间有明显的间隔(如过道等)。 现场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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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危险化学品储存禁忌物配存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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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批危险废物转移都必须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
考核指标(产生单位、经营单位) content 检查项目 检查主要内容 达标标准 检查方法 六、转移联单制度(《固废法》第五十九条) 14.*有转移审批手续。在转移危险废物前,向环保部门报批危险废物转移计划,并得到批准。 有获得环保部门批准的转移计划。 查看批准的转移计划,并询问环保部门。 15.规范运行联单。转移危险废物的,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如实填写转移联单中相应栏目,并加盖公章。 按照实际转移的危险废物,如实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现场查看联单,并结合环评文件、台帐记录等材料进行核对。 16.转移联单保存齐全。 当年截止检查日期前的危险废物转移联单齐全。 现场查看联单,可与申报登记数据核对。 每批危险废物转移都必须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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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tent 考核指标(产生单位、经营单位) 产生单位否决项 产生单位否决项 经营单位否决项 检查项目 检查主要内容 达标标准 检查方法
七、经营许可证制度(《固废法》第五十七条) 转移的危险废物,全部提供或委托给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的活动。 除贮存和自行利用处置的,全部提供或委托给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 可与申报登记数据及其证明材料,以及转移联单等进行核对。 有与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签订的委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合同。 有与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签订的合同。 核查合同有效性及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依法申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并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的经营活动。 严格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从事经营活动。 对照所持许可证进行核对。 产生单位否决项 产生单位否决项 经营单位否决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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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应急预案备案制度(《固废法》第六十二条)
content 考核指标(产生单位、经营单位) 检查项目 检查主要内容 达标标准 检查方法 八、应急预案备案制度(《固废法》第六十二条) 19.制定了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事故应急设施设备。 有意外事故应急预案(综合性应急预案有要求或有专门应急预案),有必要的事故应急设施设备。 查看应急预案及现场。 20.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在当地环保部门备案。 询问当地环保部门。 21.*按照预案要求每年组织应急演练。 上年度有组织应急预案演练。 查看应急预案演练记录。 经营单位否决项 不仅要制定和备案应急预案, 而且每年要有针对性地组织应急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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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预案演练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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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tent 考核指标(产生单位) 检查项目 检查主要内容 达标标准 检查方法 九、贮存设施管理(《固废法》第十三条、第五十八条)
22.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完成“三同时”验收。 有环评材料,并完成“三同时”验收。 查看环评批复、验收报告等。 23.*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有关要求。 贮存场所地面经硬化处理,耐腐蚀,无裂痕;设置废水导排管道或渠道,将冲洗废水纳入企业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场所有雨棚、围堰或围墙,具备防雨防风防晒功能;贮存液态或半固态废物的,设置泄露液体收集装置。装载危险废物的容器完好无损。 现场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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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tent 考核指标(产生单位、经营单位) 检查项目 检查主要内容 达标标准 检查方法
九、贮存设施管理(《固废法》第十三条、第五十八条) 24.建立危险废物贮存台账,并如实记录危险废物贮存情况。 有台账,并如实记录危险废物贮存情况。 现场查看台账,并与贮存情况核对。 25.*贮存期限不超过一年;延长贮存期限的,报经环保部门批准。 危险废物贮存不超过一年;超过一年的经环保部门批准。 现场查看相关危险废物识别标志上填写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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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tent 考核指标(产生单位、经营单位) 检查项目 检查主要内容 达标标准 检查方法 十、利用设施管理(《固废法》第十三条)
26.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完成“三同时”验收。 有环评材料,并完成“三同时”验收。 查看环评批复、验收报告等。 27.*.建立危险废物利用台账,并如实记录危险废物利用情况;定期对利用设施污染物排放进行环境监测,并符合相关标准要求;每年申报设施运营情况。 有台账,并如实记录危险废物利用情况。 监测频次符合要求,有定期环境监测报告,并且污染物排放符合相关标准要求者为达标。 监测频次不符合要求,有当年有环境监测报告(年初检查的,有上年度报告),且污染物排放符合相关标准要求者为基本达标。 其余为不达标。 查看台账记录。根据环评批复的要求,对照相关标准查看环境监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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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tent 考核指标(产生单位、经营单位) 检查项目 检查主要内容 达标标准 检查方法
十一、处置设施管理(《固废法》第十三条、五十五条) 28.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完成“三同时”验收。 有环评材料,并完成“三同时”验收。 查看环评批复、验收报告等材料。 29.*建立危险废物处置台帐,并如实记录危险废物处置情况;定期对处置设施污染物排放进行环境监测,并符合《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等相关标准要求。 有台账,并如实记录危险废物利用情况;有环境监测报告,并且污染物排放符合《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等相关标准有关要求。 查看台账记录,并与处置情况核对;对照相关标准查看环境监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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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业务培训《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监管工作的意见》(环发〔2011〕19号)第(五)条)
考核指标(产生单位、经营单位) 检查项目 检查主要内容 达标标准 检查方法 十二、业务培训《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监管工作的意见》(环发〔2011〕19号)第(五)条) 30. 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应当接受危险废物管理培训;企业对本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危险废物相关知识培训。 相关管理人员和从事危险物收集、运送、暂存、利用和处置等工作的人员掌握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熟悉本单位指定的危险废物管理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应急预案等各项要求;掌握危险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存的正确方法和操作程序。有参加省、市、县(区)环保部门组织的危险废物管理培训班,并考取了上岗证;企业自行组织危险废物培训班,有培训记录和资料。 查看培训计划和培训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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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tent 考核指标(经营单位) 检查项目 检查主要内容 达标标准 检查方法 九、运行安全要求(《许可办法》第五条)
24.*危险废物(医疗废物除外)入厂时进行特性分析。 对所接收的每种危险废物都进行了危险特性分析。 查看分析记录。 25.*定期对处置设施、监测设备、安全和应急设备、以及运行设备等进行检查,发现破损,应及时采取措施清理更换,应对环境监测和分析仪器进行校正和维护。 定期对相关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 查看检查和维护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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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指标(经营单位) 检查项目 检查主要内容 达标标准 检查方法
十、记录和报告经营情况制度(《固废法》第五十七条、第六十四条;《许可证办法》第十八条) 27.*参照《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记录和报告经营情况指南》(环境保护部公告2009年第55号)建立危险废物经营情况记录簿,如实记载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的类别、来源去向和有无事故等事项。 建立了经营情况记录簿,能如实记载危险废物经营情况。 查看其危险废物经营情况记录簿;依据转移联单抽查若干批危险废物的经营情况、记录情况。 28. *按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及环保部门的要求,定期报告危险废物经营活动情况。 每年定期向环保部门报告危险废物经营情况。 查看近几年危险废物经营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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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tent 考核指标(经营单位) 经营单位否决项 检查项目 检查主要内容 达标标准 检查方法
十、记录和报告经营情况制度(《固废法》第五十七条、第六十四条;《许可证办法》第十八条) 29.将危险废物经营情况记录簿保存10年以上,以填埋方式处置危险废物的经营情况记录簿应当永久保存。 符合保存时限要求。 查看其每年度的经营情况记录簿。 30.因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造成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的单位,立即采取措施消除或者减轻对环境的污染危害,及时通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环保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发生过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的,能采取措施消除或减轻危害,并及时通报周边单位和居民,并向环保及相关部门报告。 查看其事故记录,询问当地环保部门。 经营单位否决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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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化管理考核指标体系 指标体系说明 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各30小项指标。标注“*”的应重点核查,达标的计“2”,基本达标计“1”,不达标计“-1”;其余项目达标的计“2”,基本达标计“1”,不达标计“0” 。 满分为60分。50分以上为达标;40-49分为基本达标;40分以下为不达标 。 产生单位有两项、经营单位有三项为否决项;即该项不达标,则综合评估为不达标。 未按要求使用信息平台完成申报登记、管理计划、转移计划网上报备和报批的,规范化管理考核一票否决。 考核年度内每次环境污染事故扣除10分;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或人员伤亡的,综合评估为不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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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往考核工作中常见的问题 (一)档案资料不全。
1、个别企业没有按要求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或未报环保部门备案,或备案后环保部门没有出具相关备案证明; 2、应急预案内容简单,缺乏针对性。演练记录缺失。 3、危险废物贮存台账不详,管理培训无相关文字、影像记录; 4、监测报告不规范,存在监测频次不足、未按要求对特征污染物进行监测和监测数据不实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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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往考核工作中常见的问题 (二)申报登记不合要求。 1、无申报材料; 2、申报数据与台帐不符; 3、申报量与实际转移量不符。
(三)识别标识不规范。 1、未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识; 2、识别标识设置不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3、识别标识设置不全,部分容器和场所设置标识,部分容器和场所未设置标识; 4、标签内容填写不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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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往考核工作中常见的问题 (四)利用贮存不符标准。 1、将危险废物与其他固体废物混存;
2、没有建成符合标准要求的贮存场所,不符合防风、防雨、防渗的要求,如贮存场所敞开式、露天堆存、地面未做防渗处理; 3、贮存延期没有相关环保部门的批准文件,产生的危险废物长时间未转移; 4、部分企业贮存设施未设置雨水收集系统或设置不合理,危险废物储存容器没有围堰或围堰高度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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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往考核工作中常见的问题 (五)转移经营行为不依法。 1、一些企业只将部分危险废物委托给有资质单位,其他的去向不明;
2、少数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存在超量、超种类等违法经营行为;或擅自变更危险废物的处置方式; 3、在转移过程中,未执行联单转移制度;或已填写转移联单,但联单填写不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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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化管理考核工作方案 每年年底前,各地级市环保部门组织对辖区内涉危险废物重点企业进行规范化管理考核验收,按要求将考核验收情况报送省环保厅。
每年3月底前,省环保厅组织对各地级市上一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将考核结果报送环境保护部。 每年3月底前,环境保护部组织华南督查中心对我省上一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将考核结果报送环境保护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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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近期工作动态 国家层面 1、完善政策法规体系。正在开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和《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修订工作。
2、加强危险废物鉴别能力建设。建立健全鉴别机制和制度,明确鉴别程序,由专门机构负责开展固体废物属性和危险废物鉴别工作。鼓励依托省级环境监测机构建设固体废物属性及危险废物鉴别实验室。 3、编制“十三·五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规划”,研究制定新的考核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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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近期工作动态 省级层面 1、正在组织开展《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的修订工作,研究取消危险废物跨区域转移审批制度,探索建立危险废物交易平台。 2、编制“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十三·五规划” ,重点推进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建设。 3、加快省固废管理信息系统开发应用,进一步优化操作流程,切实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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