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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当湖高级中学 平湖市教育局教研室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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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平湖市当湖高级中学 平湖市教育局教研室 (电话)0573-85113218
对自选模块政治(IB)复习的几点思考 平湖市当湖高级中学 平湖市教育局教研室 (电话) 陆志龙

2 一、从哲学角度去认识1B模块试题的选做 (一)细节决定成败。 (二)消除认识误区。 1.大海捞针论。 2.罚不责众论。 3.集中单打论。

3 (三)注意选择顺序。 1.总的选择顺序 2.政治选择顺序 此外,除夯实基础知识外,还要合理定位自身的学习情况。做到一切从自身实际出发,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4 二、近三年自选模块政治(IB)高考题的特点
(一)《经济学常识》试题特点 背景、设问、答案 (二)《生活中的法律常识》试题特点 背景、设问、答案

5 三、自选模块政治(IB)高考复习思路和策略
(一)用好《考试说明》和《学科指导意见》, 做到有的放矢。 例1:《经济学常识》 (1)就整个模块而言,专题四“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初期探讨”在2012年考试说明中未作要求。 (2)就某个专题而言,如专题一中“斯密的理论贡献和政策主张”仅仅要求“斯密的二元价值理论”、“斯密的‘看不见的手’原理”、“斯密的绝对成本学说的主要内容”。事实上,教材中“时代的呼唤”、“经济学的目的与财富的含义”、“斯密的阶级结构与收入分配理论”均不作要求,可大胆舍去。 ……

6 例3:2012年与2011年相比,政治自选模块《考试说明》总体不变,略有微调。
例2:《生活中的法律常识》 (1)就整个模块而言,专题一“生活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在2012年考试说明中未作要求。 (2)就某个专题而言,专题二中“民事权利的行使与界限”在《学科指导意见》中列为课外阅读。因而在2012年考试说明中未作要求。 …… 例3:2012年与2011年相比,政治自选模块《考试说明》总体不变,略有微调。 《经济学常识》增“剩余价值的实现” 《生活中的法律常识》删“民事权利的行使与界限”

7 (二)对知识进行梳理和归纳,形成知识结构,做到纲举目张。
例1:(2011年自选模块高考题)A、B两企业原来是规模相同且生产同一种产品的企业。国际金融危机发生后,A企业进行全面技术改造,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设备,提高生产的自动化程度,改进经营管理,企业发展蒸蒸日上。而B企业只是作了局部的设备更新,生产效率提高慢,价格缺乏竞争力。企业发展步履艰难。 结合材料,运用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分析A、B两企业的不同命运。

8 例2:(2009年自选模块高考题)张某、胡某、马某三人原系好友。有一天,三人逛街,胡某在商店看到一款心仪已久的手机,因所带现金不够,便向张某借了现金1500元,购买了手机。几个月后,胡某记忆模糊,将钱还给了马某。当时马某正缺钱用,误以为胡某知道此事而送钱给自己,故欣然收下。不久,张某要求胡某还钱,胡某才发觉当初还错了人,遂向马某要求归还。马某以钱是胡某主动赠与由拒绝归还。 (1)胡某与张某、胡某与马某之间是否存在合同关系?请简要说明理由。 (2)本案在实体法上应当如何处理?

9 (1)按教材目录进行梳理法 每一“专题”的知识体系 每一“课”的知识体系 模块 每一“目”的知识体系

10 例1: 经济学常识 斯密的理论贡献 古典经济学巨匠的理论遗产(专题一) 斯密的政策主张 李嘉图的理论贡献 李嘉图的政策主张
商品货币理论 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的创立 马克思经济学的伟大贡献(专题二) 价值规律理论 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 经济学常识 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理论 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意义 马克思的经济危机理论 西方国家现代市场经济的兴起与主要模式(专题三) …… 罗斯福新政 (模块) 凯恩斯革命 新自由主义 西方国家现代市场经济主要模式

11 例2: 生活中的法律常识 认真对待权利和义务 民事权利和义务(专题二) 积极维护人身权 依法行使财产权 切实保护知识产权 走近合同
信守合同与违约(专题三) 订立合同有学问 生活中的法律常识 言而有信守合同 违约与违约责任 通往就业之路 劳动就业与守法经营(专题四) …… (模块) 就业维权之道 公平竞争与诚信经营

12 (2)按知识专题进行梳理 知识专题一 知识专题二 …… 模块

13 例1: 经济学常识 古典经济学巨匠的理论遗产(教材专题一) 资本主义经济学 西方国家现代市场经济的兴起与主要模式(教材专题三)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伟大贡献(教材专题二) (模块) 社会主义经济学 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探索(教材专题五)

14 例2: 生活中的法律常识 民事权利和义务(教材专题二) 实体法 (权利和义务) 合同中权利和义务(教材专题三) 消费者的权利(教材专题四)
婚姻家庭生活中的权利和义务(教材专题五) 生活中的法律常识 民事诉讼 刑事诉讼 诉讼方式 行政诉讼 (模块) 程序法 (法律救济即教材专题五) 调解 非诉讼方式 仲栽 行政复议

15 (三)分析典型高考题,适时地渗透解题方法,做到举一反三。
1.案例类试题 (1)题型特点:①生活中的案例或被虚拟得很真实的案例;②案例事实往往较为复杂;③考查考生的综合能力。 (2)解题技巧: ①准备工作:用心读材料; ②初步工作: 掌握有效信息;③关键工作: 确定法律关系;④展开工作:分析具体的权利与义务、或权利如何实现和义务如何履行等; ⑤收尾工作:解答问题。

16 (3)常见错误 ①没有按照设问的指向进行作答,造成离题;或调用知识错误; ②答案生活化的口语较多,道理好象是懂的,但普遍存在较难用法律思维、法律用语表述出来; ③低级错误普通存在,有考生将08模块答在07模块上或相反等等。

17 (4)例题 例1:(2009年自选模块高考题)张某、胡某、马某三人原系好友。有一天,三人逛街,胡某在商店看到一款心仪已久的手机,因所带现金不够,便向张某借了现金1500元,购买了手机。几个月后,胡某记忆模糊,将钱还给了马某。当时马某正缺钱用,误以为胡某知道此事而送钱给自己,故欣然收下。不久,张某要求胡某还钱,胡某才发觉当初还错了人,遂向马某要求归还。马某以钱是胡某主动赠与由拒绝归还。 (1)胡某与张某、胡某与马某之间是否存在合同关系?请简要说明理由。 (2)本案在实体法上应当如何处理?

18 答案:(1)胡某与张某之间存在(口头的)借款合同关系。理由:胡张两人作为平等主体,在自愿基础上就借款达成共识(或双方经平等协商就借款达成意思表示一致),因而成立债权债务关系(或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胡某与马某之间不存在赠与合同关系。理由:虽然客观上胡付钱给了马,但在主观上胡是基于还款的意思,马则是基于接受赠与的意思,双方意思表达不一致,不成立合同关系。 (2)张某有权要求胡某继续履行合同偿还借款,胡某应当履行还款义务。胡某有权要求马某返还其误还的款项,马某有义务返还。

19 例2:(2010年自选模块高考题)陶女士前不久发现自己的手机增加了每月17元的移动梦网费,可是她从来没有订过此项业务。陶女士到Y公司营业厅查询后才想起,半年前她的手机收到过一条短信息,说其正在享受Y公司提供的每日娱乐新闻等短信预订服务,当时陶女士没有在意,随手将该信息删除了。营业厅的工作人员告知陶女士,此类服务采用的是默认认定制式,不回复即表示同意订阅。陶女士认为这是强迫消费行为,侵犯了她的合法权益,要求该公司返还被扣除的移动梦网费,但遭到了Y公司的拒绝。在多次交涉未果的情况下,陶女士一纸诉状将Y公司告上了法庭。 (1)Y公司的行为侵害了陶女士的什么权利? (2)诉讼是本案当事人可以选择的解决纠纷的唯一方式吗?请结合所学知识简要说明理由。

20 答案:(1)Y公司的行为侵害了陶女士作为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 (2)不是。理由:本案中,陶女士与Y公司之间的纠纷是一种民事财产权益纠纷。双方当事人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可以选择调解方式解决纠纷;如果双方当事人有自愿达成的有效的仲裁协议,可以选择仲裁方式解决纠纷。

21 例3:(2011年自选模块高考题)2009年5月1日,甲先生和乙女士在未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况下举办了婚礼,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在甲出资购买并登记于甲名下的一套住房里。2010年9月,甲在未告知乙的情况下,将该房屋卖给陈某,并和陈某以传真的方式对该房的价款、付款期限、交房时间等主要内容予以确认,陈某支付了全部房款,甲将房产证原件交给了陈某。乙知道后,在陈某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前向法院起诉,称甲将房屋卖给陈某时没有和作为妻子的她商量,而且甲与陈某未签订书面合同,故购房合同不成立。 结合所学知识,回答下列问题并分别说明理由。 (1)乙的说法是否有法律依据? (2)在乙起诉时,该房屋的所有权属于谁?

22 答案:(1)乙的说法没有法律依据。理由:①结婚必须履行结婚登记程序。甲和乙未办理结婚登记,夫妻关系不成立,乙不能以妻子的身份主张权利。②载明了双方买卖内容的传真件也是书面合同的一种形式,甲和陈某以传真的形式对购房合同的主要内容作了确认,双方已完成了要约和承诺的过程,合同已成立。 (2)在乙起诉时,该房屋所有权属于甲,陈某未取得所有权。理由:房屋属于不动产,必须到相关部门办理产权登记,方能取得所有权;陈某未办理房屋过户手续,该房屋所有权未发生转移,仍属甲。

23 2.措施(或对策)类试题 (1)题型特点: 此类题型设问中一般有“怎样(或如何)……”、“怎么办”、“措施”、“对策”等字眼。
(1)题型特点: 此类题型设问中一般有“怎样(或如何)……”、“怎么办”、“措施”、“对策”等字眼。 (2)解题技巧:①此类题的设问一般来讲都是给出了确定的主体,如党、国家、政府、公民、企业、消费者和个人等。②如果没有明确主体的则要多角度进行分析,提出对策。③表述用语必须是动词,如坚持、加强、推动、履行……等等。 (3)常见错误: ①脱离教材知识,胡乱发挥;②脱离所给材料,罗列知识;③没有从行为主体进行思考;④需要多角度时,分析单一;⑤与体现类试题,互相混淆。

24 (4)例题 (2009年自选模块高考题)凯恩斯经济学是20世纪30年代大危机的直接产物。凯恩斯的政策主张,在一定范围内、一定程度上对缓和经济危机和促进资本主义经济发展具有积极作用。70年代西方国家的经济出现了严重的“滞胀”现象,凯恩斯主义遇到了极大的挑战。80年代开始,新自由主义大行其道,以美国为代表的现代市场经济模式逐步形成,一些经济学家主张其他国家也应采纳这一模式。但2007年以来,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金融危机,使美国等西方发达国家陷入近30年来最严重的经济衰退。事实证明,无论是凯恩新主义,还是新自由主义,都不可能消除资本主义经济危机。 (1)联系材料,分析说明凯恩斯主义和新自由主义都不可能消除资本主义经济危机的道理。 (2)鉴于材料所反映的历史事实,说明我国应如何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25 答案:(1)凯恩斯主义强调国家干预,在一定时期和范围促进了资本主义经济发展,但并未改变资本主义私有制,最终导致资本主义经济的严重“滞涨”。新自由主义反对国家干预,强调私有化和自由经济,这与国家垄断资本主义的发展要求不相符合,最终造成资本主义经济的严重衰退。所以,只要生产的社会化和生产资料资本主义私人占有这一资本主义基本矛盾不解决,无论凯恩斯主义还是新自由主义都不可能消除资本主义经济危机。 (2)中国决不能照搬西方国家现代市场经济的理论和模式,应从国情出发学习,借鉴其中合理的成分。要坚持和完善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既要充分发挥市场的基础性作用,又要增强政府宏观调控的有效性,弥补市场的不足。

26 3.辨析(或评析)类试题 (3)常见错误: ①只有判断,没有分析 ②只作简单判断,要么作正确判断,要么作错误判断,缺乏辩证思维。
  (1)题型特点:此类题型设问中一般有“有人认为……”、“辨析”、“评析”、“评价”等字眼。  (2)解题技巧:这类试题往往正误混杂,所以解答时一定要有辩证思维的方法。第一步,指出题目中观点正确或合理的部分,并说明理由;第二步,指出题目中不合理或或片面的部分,并说明理由,如果可能的话,还要提出正确的观点。  第三步,得出判断结论并适当总结。 (3)常见错误: ①只有判断,没有分析 ②只作简单判断,要么作正确判断,要么作错误判断,缺乏辩证思维。 ③分析生活化语言过多,缺乏理论色彩。

27 (4)例题 (2010年自选模块高考题)在讨论“德国市场经济模式与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时,某同学认为,在德国市场经济模式下,政府不直接干预企业的经营活动,但通过制定和执行必要的政策法规维护了自由竞争。另外,德国早就建立了完整的高福利社会保障制度,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社会矛盾。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国内生产总值快速增长,现已超过德国,我国也应该建立德国那样的高福利社会保障制度。 (1)该同学看到了德国市场经济模式的哪些主要特点? (2)评析该同学关于德国社会保障制度及其适用于中国的看法。

28 答案:(1)注重市场机制与国家调节的结合;强调社会保障。
(2)该同学只认识到德国社会保障制度的积极作用,而没有认识到高福利降低人们的工作积极性,加重政府财政负担,削弱德国的国际竞争力等消极作用。尽管我国国内生产总值快速增长,但人口多,起点低,我国建立社会保障制度,可以借鉴德国的经验,但必须适合中国国情。

29 谢谢!敬请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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