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wnload presentation
Presentation is loading. Please wait.
1
《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 解 读
2
主 要 内 容 一、修改背景 二、新旧对比 三、注意事项
3
一、修改背景
4
《危险化学品目录》: 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重要基础性文件 企业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的重要依据 相关部门实施监督管理的重要依据
5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会同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公安、环境保护、卫生、质量监督检验检疫、交通运输、铁路、民用航空、农业主管部门制定了《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于2015年5月1日起实施,《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版)、《剧毒化学品目录》(2002年版)同时予以废止。
6
根据联合国《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以下简称GHS),我国制定了化学品危险性分类和标签规范系列标准,确立了化学品危险性28类的分类体系。
7
由于《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版)主要采用爆炸品、易燃液体等8类危险化学品的分类体系,与现行化学品危险性28类的分类体系有巨大差异。 同时,《剧毒化学品目录》(2002年版)列入的品种偏多,不符合剧毒化学品管理的实际情况,有必要进行调整。
8
二、新旧对比
9
(一)体系的不同
10
《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版)8类分类体系 1.爆炸品 2.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3.易燃液体 4.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
5.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6.有毒品 7.放射性物品 8.腐蚀品
11
《危险化学品名录》(2015版)28类分类体系 1)物理危险(共16类): (1)爆炸物 (9) 自燃液体 (2)易燃气体 (10)自燃固体
(1)爆炸物 (9) 自燃液体 (2)易燃气体 (10)自燃固体 (3)气溶胶 (11)自热物质和混合物 (4)氧化性气体 (12)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 和混合物 (5)加压气体 (13)氧化性液体 (6)易燃液体 (14)氧化性固体 (7)易燃固体 (15)有机过氧化物 (8)自反应物质和混合物 (16)金属腐蚀物
12
《危险化学品名录》(2015版)28类分类体系 2)健康危害 (共10类) : (1)急性毒性 (6)致癌性
(1)急性毒性 (6)致癌性 (2)皮肤腐蚀/刺激 (7)生殖毒性 (3)严重眼损伤/眼刺激 (8)特异性靶器官毒性 一次接触 (4)呼吸道或皮肤致敏 (9)特异性靶器官毒性 反复接触 (5)生殖细胞致突变性 (10)吸入危害
13
《危险化学品名录》(2015版)28类分类体系 3)环境危害 (共2类) : (1)危害水生环境 (2)危害臭氧层
14
危险和危害种类 类别 分类标准 物理危险 1 爆炸物 不稳定爆炸物 1.1 1.2 1.3 1.4 1.5 1.6 GB30000.2 2
易燃气体 A(化学不稳定性气体) B(化学不稳定性气体) GB 3 气溶胶(又称气雾剂) GB 4 氧化性气体 GB 5 加压气体 压缩气体 液化气体 冷冻液化气体 溶解气体 GB 6 易燃液体 GB 7 易燃固体 GB 8 自反应物质和混合物 A B C D E F G GB 9 自燃液体 GB 10 自燃固体 GB 11 自热物质和混合物 GB 12 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和混合物 GB 13 氧化性液体 GB 14 氧化性固体 GB 15 有机过氧化物 GB 16 金属腐蚀物 GB
15
底色为橙色是指列入危险化学品确定原则的类别;底色为浅蓝色是指未列入危险化学品确定原则的类别。
危险和危害种类 类别 分类标准 健康 危害 17 急性毒性 1 2 3 4 5 GB 18 皮肤腐蚀/刺激 1A 1B 1C GB 19 严重眼损伤/眼刺激 2A 2B GB 20 呼吸道或皮肤致敏 呼吸道 致敏物 1A 致敏物 1B 皮肤致 敏物1A 敏物 1B GB 21 生殖细胞致突变性 GB 22 致癌性 GB 23 生殖毒性 附加类 别(哺 乳效应) GB 24 特异性靶器官毒性-一次接触 GB 25 特异性靶器官毒性-反复接触 GB 26 吸入危害 GB 环境 危害水生环境 急性1 急性2 急性3 长期1 长期2 长期3 长期4 GB 危害臭氧层 GB 底色为橙色是指列入危险化学品确定原则的类别;底色为浅蓝色是指未列入危险化学品确定原则的类别。
16
以易燃液体分类为例
17
(二)目录结构有显著变化
18
1.删除“危险货物编号”和“UN 号”两列 “危险货物编号”是我国GB 12268《危险货物品名表》依据 GB 《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确定的编号规则,为每一种危险货物分配的一个指定编号,由 5 位阿拉伯数字组成,其中前两位数字分别表示危险的类别和项别,后三位数字是在该货物在《危险货物品名表》中的顺序号。2015版目录删除“危险货物编号”主要原因是GB 已经被GB 取代,在新标准中“危险货物编号”采用了联合国“UN号”,旧的编号规则被废止。
19
1)删除“危险货物编号”和“UN 号”两列 而“UN号”是联合国运输专家委员会给危险货物在运输时所分配的一个编号,由4位阿拉伯数字组成,用以简单快速识别其危险性。 联合国运输专家委员会每2年会对危险性分类标准和UN 编号等技术内容做一次修订,而且 UN编号与化学品的运输状态、组分含量、理化特性有关,需经实验检测和专家判断才可确定,无法与化学品品名做到一一对应。因此,基于上述原因2015 版目录删除了“UN号”,由化学品的生产企业或贸易企业自行去委托专业机构进行鉴定后再确定UN号。
20
以汽油为例 危险货物编号 品名 UN号 31001 汽油【闪点<-18℃】 1203,1257 32001
汽油【 <-18℃ ≤闪点<23℃ 】
21
2.新增“序号”、“CAS号”和“备注”三列
“序号”是2015版目录给收入其中的危险化学品的一个顺序号,需要注意的是有多个危险化学品是共用一个顺序号,如表所示。 CAS 号是美国化学会的下设组织化学文摘服务社( 简称 CAS)为每一种出现在文献中的物质分配的唯一识别号,其目的是为了避免化学物质有多种名称的麻烦,使数据库的检索更为方便。如今几乎所有的化学数据库都采用 CAS号检索。2015 版目录增加CAS号也是基于提高日常的检索和查阅速度。
22
2.新增“序号”、“CAS号”和“备注”三列
由于《剧毒化学品目录(2002 年版)》被2015 版目录取代,为了便于日常查询,2015 版目录采取了在“备注”的方式将所有剧毒化学品标识出来,凡是在“备注”栏有“剧毒”字样的即为剧毒化学品。
23
多个危险化学品是共用一个顺序号情况列举 序号 品名 别名 CAS号 备注 279 蒽油乳膏 蒽油乳剂 281
二-(2-苯氧乙基)过氧重碳酸酯[85%<含量≤100%] 二-(2-苯氧乙基)过氧重碳酸酯[含量≤85%,含水≥15%] 1630 汽油 乙醇汽油 甲醇汽油
24
3.删减比较 《 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共收录2828个危险化学品(其中剧毒化学品148个),较《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版)》(3823个危险化学品)共计新增危险化学品285个,删减危险化学品825个;新增剧毒品8个,删减剧毒品195个。
25
新增加的285个危险化学品要特别注意以下几种物质:
序号 品名 别名 CAS号 备注 1015 甲苯-2,4-二异氰酸酯 2,4-二异氰酸甲苯酯;2,4-TDI 1016 甲苯-2,6-二异氰酸酯 2,6-二异氰酸甲苯酯;2,6-TDI 1017 甲苯二异氰酸酯 TDI 317 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 MDI 1609 硼酸 1618 偏硅酸钠 三氧硅酸二钠 1630 乙醇汽油
26
序号 品名 别名 CAS号 备注 1630 甲醇汽油 1674 柴油[闭杯闪点≤60℃] 783 氟乙酸甲酯 剧毒 1251 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 1245 联苯
27
新删减的825个危险化学品要特别注意以下几种物质:
危险货物编号 品名 别名 CAS号 UN号 22003 空气[压缩的] 1002 22004 空气[液化的] 1003 32061 乙醇溶液[-18℃≤闪点<23℃] 酒精溶液 32196 含一级易燃溶剂的胶粘剂[-18℃≤闪点<23℃](包括聚氨酯粘合剂、橡胶水等39种) 1133 32197 含一级易燃溶剂的合成树脂[-18℃≤闪点<23℃](醇酸树脂、酚醛树脂、有机硅树脂、环氧树脂) 1866
28
危险货物编号 品名 别名 CAS号 UN号 32198 含一级易燃溶剂的油漆、辅助材料及涂料[-18℃≤闪点<23℃](乙烯防腐漆等59种)
1139, 1263,1293 32199 含一级易燃溶剂的其他制品[-18℃≤闪点<23℃](皮革光亮剂等23种) 33645 含二级易燃溶剂的合成树脂(聚氨酯树脂等14种) 33646 含二级易燃溶剂的油漆、辅助材料及涂料(沥青底漆、环氧防腐漆等83种) 33647 含二级易燃溶剂的其他制品(影印油墨、碘酒等33种) 61874 二级有机磷固态农药(毒死蜱、三唑磷等47种) 61875 二级有机磷液态农药(42种) 2784, 3017, 3018
29
危险货物编号 品名 别名 CAS号 UN号 61876 二级有机氯固态农药(8种) 1139,1263,1293 61877 二级有机氯液态农药(7种) 61878 二级含砷固态农药(7种) 2759 61879 二级含砷液态农药(6种) 61880 二级有机硫固态农药(4种) 61888 二级氨基甲酸酯固态农药(32种) 2757,2771
30
危险货物编号 品名 别名 CAS号 UN号 61889 二级氨基甲酸酯液态农药(23种) 61894 杂环类固态农药(8种) 3027
61888 二级氨基甲酸酯固态农药(32种) 2757,2771 81530 蓄电池[注有酸液] 2794 82520 蓄电池[注有碱液的] 2795 蓄电池[含氢氧化钾固体] 3028
31
危险化学品数量“明减实增” 由于2015 版目录将危险化学品的含义进行了扩大,采用了联合国 GHS 中关于化学品危害的评估标准,将化学品的潜在或慢性健康和环境危害也纳入分类考虑,这直接导致了将大量以前未列入2002版名录的化学品也归类为危险化学品,由于此类化学品数量巨大,无法做到在2015 版目录中一一列明。因此,对于2015版目录中未列明的化学品,企业应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后,方可判断其是否属于危险化学品,不可简单的因产品未列入2015版目录而判断其为非危险化学品。
32
危险化学品数量“明减实增” 2015 版目录共计有 2828 个序号,其中有 CAS 号的纯物质及其混合物有2823 种(包括 148 种剧毒化学品),剩余的序号中有小部分属于类属编号;而2002版名录有 3847 个条目,其中有 3081 个条目为纯物质及其混合物,其余条目大部分为类属编号。例如2015 版目录中序号 2828 所对应的是“闭杯闪点不高于 60℃的含易燃溶剂的合成树脂、油漆、辅助材料、涂料等制品”。 这是一个开放性的条目,如果化学品经鉴定确认符合相应条件的,亦属于列入目录的危险化学品。这样修改使得2015版目录分类更加合理、更加专业和系统。
33
剧毒化学品的判定标准 染毒途径或危险类别 《剧毒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 《剧毒化学品目录》 (2002年版) 经口
LD50≤5mg/kg LD50≤50mg/kg 经皮 LD50≤200mg/kg 吸入 (4h)LC50≤100ml/m3(气体)或0.5mg/L(蒸气)或0.05mg/L(尘、雾) (4h)LC50≤500ppm(气体)或2mg/L(蒸气)或0.5mg/L(尘、雾) 对应的危险类别 急性毒性,类别1 急性毒性,类别1和类别2
34
1-(对氯苯基)-2,8,9-三氧-5-氮-1-硅双环(3,3,3)十二烷
新增的8个剧毒品 序号 品名 别名 CAS号 《15版危化品目录》中的序号 1 1-(对氯苯基)-2,8,9-三氧-5-氮-1-硅双环(3,3,3)十二烷 毒鼠硅;氯硅宁;硅灭鼠 258 2 氟乙酸甲酯 783 3 氯化氰 氰化氯;氯甲腈 1476 4 三正丁胺 三丁胺 1923 5 2,3,4,7,8-五氯二苯并呋喃 2,3,4,7,8-PCDF 2147 6 2-硝基-4-甲氧基苯胺 枣红色基GP 2222 7 亚砷酸钙 亚砒酸钙 2460 8 一氟乙酸对溴苯胺 2549
35
删减的195个剧毒品特别注意以下几种 氰 氰气 1026 460-19-5 1 甲苯-2,4-二异氰酸酯 2,4-二异酸甲苯酯 2078
化学名 别名 UN号 CAS号 02版剧毒品目录的序号 氰 氰气 1026 1 甲苯-2,4-二异氰酸酯 2,4-二异酸甲苯酯 2078 14 重铬酸钠 红矾钠 3086 27 五氧化二钒 钒(酸)酐 2862 43 黄磷 白磷 2447 57 三氯化磷 氯化磷,氯化亚磷 1809 59 丁腈 丙基氰;2-甲基丙腈 2411 117 异丁腈 异丙基氰 2284 118
36
化学名 别名 UN号 CAS号 02版剧毒品目录的序号 氯乙酸 一氯醋酸 1751 167 硫酸(二)甲酯 硫酸甲酯 1595 284 亚硝酸乙酯 亚硝酰乙氧 1194 135 丙烯醛 烯丙醛;败脂醛 1092 143 氯磺酸 氯化硫酸,氯硫酸 1754 86
37
三、注意事项
38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发布的《2015年危化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重点工作》,在《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发布后,国家安全监管部门还将组织相关单位制定相应的《危险化学品目录实施指南》(以下简称实施指南),提供目录中化学品的中国GHS分类信息。据了解,《实施指南》中还包含化学品的英文名、UN号、危险性分类等信息。如表所示。
39
序号 品名 别名 英文名 CAS号 UN号 危险性分类 备注 49 苯 纯苯 Benzene benzel 1114 易燃液体:类别2 皮肤腐蚀/刺激:类别2 严重眼损伤/眼刺激:类别2 生殖细胞致突变性:类别19 致癌性:类别1A 特异性靶器官毒性-反复接触:类别1 吸入危害:类别1 危害水生环境-急性危害:类别2 危害水生环境-长期危害:类别3
40
《目录(2015版)实施指南(征求意见稿)》 序号2828类属条目的说明
(一)将《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版)中10个含易燃溶剂制品 的类属条目及其所含288个具体化学品条目合并为一个类属条目,即 序号“2828”条目。 1.含一级易燃溶剂的胶粘剂[-18℃≤闪点<23℃] 例如, 202胶粘剂、 303胶粘剂等。 2.含一级易燃溶剂的合成树脂[-18℃≤闪点<23℃] 例如,醇酸树脂、酚醛树脂等。 3.含一级易燃溶剂的油漆、辅助材料及涂料[-18℃≤闪点< ℃] 例如,乙烯防腐漆、丙烯酸清漆等。 4.含一级易燃溶剂的其他制品[-18℃≤闪点<23℃] 例如,分散液、皮革光亮剂等。
41
《目录(2015版)实施指南(征求意见稿)》 序号2828类属条目的说明 5.含二级易燃溶剂的合成树脂
例如,丁醇改性酚醛树脂、三聚氰胺甲醛树脂等。 6.含二级易燃溶剂的油漆、辅助材料及涂料 例如,木材防腐漆、丙烯酸底漆等。 7.含二级易燃溶剂的其他制品 例如,防冻水、塑料油墨等。 8. 含丙酮的制品 例如,去光水、电子束管石墨乳等。 9.含苯或甲苯的制品 例如,分离焦油、塑料薄膜油墨等。 10.含乙醇或乙醚的制品 例如,天青醇溶液、金属络合染料[皮革用]等。
42
《目录(2015版)实施指南(征求意见稿)》 本条目包括油漆涂料产品、含易燃溶剂的树脂、胶粘剂和其他制品。只要符合条件,均属于此类危险化学品,视为已列入《目录》。为方便管理, 在《目录》分类信息表中进行举例,但该类物质并不限于举例。
43
(一)企业 1.参照GBT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内容和项目顺序》、GBT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指南》、GB 《基于GHS的化学品标签规范》、GB 15258 2009《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AQ 《化学品作业场所安全警示标志规范》的要求做好相关产品标识的修改和安全技术说明书等技术资料的修订,避免与新版《目录》出现不一致的情况。
44
(一)企业 2. 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0号《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管理办法》的要求,委托相关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做好危险化学品分类和危险特性分类鉴别等相关检测工作,确定其物理危险性。
45
(一)企业 《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管理办法》第四条 规定下列化学品应当进行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
(一)含有一种及以上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组分,但整体物理危险性尚未确定的化学品; (二)未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且物理危险性尚未确定的化学品; (三)以科学研究或者产品开发为目的,年产量或者使用量超过1吨,且物理危险性尚未确定的化学品。
46
(一)企业 3.及时清理本企业涉及危险化学品种类,做好相关许可注销、变更、核发工作。
47
(二)安监部门 1.对新纳入《目录》的,及时办理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评价、柴油、隶属、建设项目)
2.对原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中的部分品种或所有品种不在调整后《目录》内的,企业可申请注销部分品种或注销许可证。 3.对新目录中序号第 2828项中品种暂按《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年版)》中对应的品种执行,待国家安监总局《危险化学品目录实施指南》出台后,执行新的规定。
48
(二)安监部门 4.对正在建设中的原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涉及的所有品种已不在《目录》内的,不再按《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5号)执行。 5.对因目录调整不再纳入剧毒化学品范畴的企业,不再执行甲级评价资质、二级标准化以及甲级设计单位诊断等要求。
49
谢 谢!
Similar presentat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