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輸入食品邊境查驗說明 報告 報告人:董科長靜馨 日期:104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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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輸入食品邊境查驗說明 報告 報告人:董科長靜馨 日期:104年5月4日

2 大綱 輸入食品管理之各部會權責分工 產品輸入通關流程 輸入食品查驗 桃園機場辦事處業務

3 輸入食品管理之各部會權責分工 輸入食品管理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衛生局 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 經濟部 財政部各地區關稅局
國際貿易局 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衛生局 財政部各地區關稅局 產品輸入政策、管理、法規制定與解釋 邊境查驗 境外查核 動植物防疫檢疫 具結放行查核及不合格產品之退運銷毀 市場稽查抽驗 關稅稽徵 查緝走私 完稅放行 關內不合格產品銷毀 貨品分類 商品簽審

4 產品輸入通關流程 海關 各機關簽審訊息 投遞報單 依貨品輸入規定,傳輸各主管機關 其他簽審機關 食藥署 完稅放行 防檢局、國貿局…
報單資料 依貨品輸入規定,傳輸各主管機關 其他簽審機關 食藥署 防檢局、國貿局… 產品衛生安全及標示之查驗 海關 各機關簽審訊息 完稅放行

5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執行邊境查驗之輸入產品種類
產品類別 執行查驗 起始日期 輸入規定 號列數 103年查驗量 法源依據 食品 食品添加物 瓷製餐具 塑膠奶瓶 免洗筷 塑膠類重複性使用之微波用餐盒、保鮮盒及環保水杯 塑膠類重複性使用運動水壺 F01 F02 約2330 61萬批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 食品及相關產品查驗辦法 中藥材 地黃、川芎、茯苓、白芍(藥)、 白朮、杜仲、紅棗、黃耆、當歸、甘草等10項 H01 H02 15 2294批 藥事法 輸入藥物邊境抽查檢驗辦法 衛生套/其他避孕套 F03 2 509批

6 食品藥物管理署於基隆、桃園、臺中及高雄各機場及港口設立12個辦事處,辦理輸入產品查驗工作。
組織及人力: 由北、中、南區管中心設4科 置44-45正式人力。

7 輸入食品查驗之相關法規標準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 食品及相關產品輸入查驗辦法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施行細則 各類食品衛生標準
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 輸入食品查驗作業要點 可供食品原料彙整一覽表 輸入食品及相關產品查驗規費收費標準

8 1.受理報驗 2.查驗 3.發證通關 4.不合格處理

9 輸入食品申請報驗方式 1.便捷貿E網 透過報驗業者進行報驗。 2.網際網路 可由報驗申請人自行上網申請。 3.邊境查驗系統單機版
可直接透過網路上傳或儲存、列印親至辦事處辦理。 4.臨櫃申請 以紙本方式到食藥署各轄區邊境辦事處(基隆、桃園、台中、高雄)申請。

10 輸入食品申請報驗所需資料 1.輸入食品及相關產品查驗申請書 2.產品基本資料表 3.進口報單影本(或補驗關手續通知單、快遞提單、海關扣關單)
4.本署指定之文件

11 開櫃、開箱數 依據輸入食品查驗作業要點 取樣作業之開驗開箱原則如下:
以貨櫃裝運之產品,十櫃以下開驗一櫃,十一至五十櫃開驗二櫃,每增加五十櫃加開驗一櫃,未滿五十櫃以五十櫃計。每批開驗箱數五十箱以下開驗二箱、五十一箱至五百箱開驗五箱,逾五百箱開驗十五箱。 以散裝貨輪裝運之黃豆、玉米、大麥、小麥及高梁等大宗物資,每裝運艙均須開驗,並於各角落(邊)扦樣四點,必要時可增加扦樣點。

12 取樣數量 依據輸入食品查驗作業要點 查驗執行機關取樣時,應會同報驗義務人執行,各類產品每批之取樣數量如下,取樣後應開立取樣憑單予報驗義務人:
大宗物資扦取二公斤。 散裝食用油脂,每存置槽均需取樣,計二公斤。 固態者取樣六百公克、固液混合者取樣一公斤;液態者取樣一公斤;取樣數量得依檢驗項目需要酌量增加。 重量為十公斤以下或每公斤價值新臺幣一仟元 (以CIF計) 以上,報驗申請書經註明減量取樣者,查驗執行機關得減半取樣。 需進行微生物檢驗者,應抽取最小完整包裝之樣品。 前項

13 輸入食品查驗措施 書面審查 臨場查核 抽樣檢驗 審查報驗相關資料 查驗申請書 基本資料申報表 報單影本 其他衛生證明
赴港埠開櫃開箱檢查外觀、品質及核對標示 檢驗項目: 依產品特性及衛生標準等進行包括農藥殘留、動物用藥、添加物、重金屬、病原菌、成分、輻射檢測等。 抽驗機率: 訂定年度輸入食品查驗計畫 一般抽批查驗:2-10% 加強抽批查驗:20-50% 逐批查驗:100% 監視查驗:100%

14 輸入食品查驗之風險調控 逐批查驗 不合格紀錄 產地 風險訊息 加強抽批查驗 重大衛生安全事件 20-50% 管理政策需要 一般抽批查驗
100% 不合格紀錄 一次不合格,第二次同一進口商進口相同產地相同產品時,抽驗率提高至20%~50%。如再違反規定,則採100%逐批查驗。 產地 6個月內違規達3次之產品,要求其國外製造業者改善,並提高該產地該項產品查驗率 風險訊息 重大衛生安全事件 管理政策需要 監視查驗100% 加強抽批查驗 20-50% 一般抽批查驗 2-10% 14

15 不合格產品資訊公布 輸入產品經檢驗結果不符合規定者,依食安法第52條規定,公布不合格產品資訊。 (每週二)
1.食品藥物管理署 首頁>消費者資訊>不合格食品資訊>邊境查詢>不合格食品資訊查詢 2.食品藥物消費者知識服務網 >整合查詢中心>食品>違規資料查詢>不合格食品資訊查詢

16 100-103年度輸入食品查驗統計 年度 查驗 批數 總淨重 (萬公噸) 檢驗 檢驗比率(%) 檢驗不合格批數 檢驗不合格率(%) 100
420,601 717.7 29,800 7.09 288 0.97 101 461,665 754.5 38,793 8.40 467 1.20 102 514,710 713.3 38,444 7.47 557 1.45 103 616,286 796.6 48,704 7.90 663 1.36

17 103年度檢驗不合格產品前五大類別 及其不合格項目
排名 中分類 報驗批數 檢驗批數及比例(%) 不符合批數及比例(%) 主要不符合檢驗項目 常見品項 國家 1 生鮮冷藏冷凍蔬菜 24,479 2,660 (10.87%) 154 (5.79%) 農藥殘留 綠蘆筍、蔥、紫蘇葉 泰國、日本 2 生鮮冷藏冷凍水果 24,989 2,297 (9.19%) 91 (3.96%) 蜜柑、櫻桃 日本、美國 3 茶類 9,571 2,338 (24.43%) 65 (2.78%) 綠茶、紅茶 日本、新加坡、越南 4 調製蔬果 24,804 1,723 (6.95%) 48 (2.79%) 農藥殘留、防腐劑 鹽漬辣椒、鹽漬麻竹筍 越南 5 其他調製食品 30,032 2,177 (7.25%) 32 (1.47%) 調味劑、防腐劑 發泡錠、果凍 德國、泰國

18 桃園機場辦事處主辦業務內容 受理輸入食品、醫療器材及中藥材之報驗業務 兩岸食品進出口安全事務
辦理「輸入食品邊境查驗及國內市售食品衛生安全品質監測」委託檢驗計畫

19 桃園機場辦事處人力現況 辦事處 人力分配 (人) 桃園機場辦事處 正職人員 14 承攬人員 13 中壢辦公室 1 2
一名辦事員8月1日離職,遺缺已報准本年度高考錄取人員核補 24小時值勤,全年無休,辦理機邊放行作業 長榮和遠雄機放值勤。 中壢辦公室,正常班,每日3人執勤, 三批人力輪流。

20 生鮮產品機邊驗放作業 何謂機邊驗放:貨機落地後,先經由海關安檢執行X光掃描,以拖車將貨運至機放倉貨區,再由簽審機關辦理查驗手續,若無異狀約2~2.5小時可完成通關手續。 20 20 20

21 桃園機場辦事處 輸入產品邊境查驗案件數 (約占全國20%報驗量) 102年 (單位 批 ) 報驗 查驗 不合格 輸入食品及相關產品
桃園機場辦事處 輸入產品邊境查驗案件數 102年 (單位 批 ) 報驗 查驗 不合格 輸入食品及相關產品 100,647 9,056 445 衛生套 54 中藥材 103年 (單位 批 ) 報驗 查驗 不合格 輸入食品及相關產品 130454 13190 745 衛生套 37 中藥材 (約占全國20%報驗量)

22 敬 請 支 持 並 賜 指 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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