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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IC 應變管理資訊雲端服務 操作訓練 屏東縣政府社會處 社會救助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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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綱 一、社會處災害應變小組任務說明 二、登入EMIC系統 三、社政應變人員須操作EMIC的項目: 1.速報表管制 2.災情處理
3.任務處理 4.收容安置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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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上課用的教材均可於社會處網站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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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處災害應變小組啟動機制與任務分工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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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處任務編組組織圖 處長 副處長 應變組 (組長:呂佩薰科長) 收容組 (組長:戴如玎科長) 物資組 (組長:田禮芳科長) 機構組
(組長:徐紫雲科長) 志工民間團體組 (組長:張淑貞科長) 社會救助金專戶組 災害救助金組 秘書組 (組長:林麗莉專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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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幼科 各科及中心 行政科 障福科 各中心 長青科 組別 主責單位/負責人 協力單位 工作事項 備註 秘書組 專 員 (處長室) 應變組
專 員 (處長室) 婦幼科 聯繫協調各組任務分工。 發布新聞稿。 處理陳請。 應變組 A組 救助科 各科及中心 進駐縣應變中心(EMIC指派任務、傳送速報表) 由各科及中心正職人員 (東港中心、恆春中心、社福館除外) 於縣應變中心依固定班表輪值。 B組 行政科 障福科 協助操作EMIC及傳送速報表。 操作「內政部重大災害物資管理系統」 物資調度、採購、配送及管理。 彙整資料、製作工作會報簡報檔。 於社會處輪值 收容組 社工科 各中心 協助災民收容工作。 災民需求調查。 北區:屏東中心(主責) 婦幼科(協力) 中區:潮州中心(主責) 東港中心(協力) 南區:枋寮中心(主責) 恆春中心(協力) 物資組 長青科 物資調度(募集、捐贈、採購)、登記、分類、配送、發放及管理。 系統操作部分將視災情程度,動員二線協力社團進駐操作。 志工民間團體組 整合民間團體及他縣市支援人力。 媒合及調度志工。 操作「內政部重大災害志工人力平台系統」。 機構組 1.統籌社區弱勢身障民眾撤離安置之機構管理 2.災害潛勢區域內機構住民撤離後送事宜 社會救助金專戶組 處理民間捐款、開立收據、收受捐款責信 災害救助金組 各科 核發災害救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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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處應變小組【應變組】任務分工(A組)
連絡電話: 由各科正職人員進駐消防局4樓縣應變中心輪值(組 長:吳昌運)。 輪值時段(分三班):07:00-15:00、15:00- 22:00、22:00-07:00 處理EMIC所指派之災情及任務、應變中心現場通 報事項,留意新聞播報各地災情狀況,即時聯繫公 所確認有無待協助事項。 負責審核確認通報表(D3a、D4a) 公所填報:2時、5時、8時、11時、13時…(每隔3小時)。 本處確認:3時、6時、9時、12時、15時…(每隔3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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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處應變小組【應變組】任務分工(B組)
連絡電話: 由救助科、障福科、行政科、婦幼科同仁於社 會處輪值(組長:李美諭)。 輪值時段: 二級開設08:30-13:30、13:30-18:00 一級開設08:30-15:30、15:30-21:00 操作「內政部重大災害物資管理系統」及 「EMIC疏散安置功能」 救災民生物資調度、配送及管理。 彙整各鄉鎮收容、物資發放等資訊、提供工作 會報簡報所需資料。 支援A組操作EM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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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變組啟動時機~待命 災害事件發生或有發生之虞(如:地震、颱風警報發布)
本處災防窗口透過OA及 通知公布輪值名單請A、B 組成員待命(輪值人員手機務必保持暢通) 原則上請依照輪值表進駐,若遇特殊事由無法輪值者,請 自行與他人協調換班,並告知組長(A組宜彤、B組美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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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變組啟動時機~ 災害應變中心二級開設 氣象局發布海上陸上颱風警報,認有劃定本縣陸地為警 戒區域者或發布豪雨特報本縣單日累積雨量達350公釐 以上(大豪雨)。 應變組A組 進駐消防局4F縣災害應變中心(1人輪值) 輪值時段:07:00-15:00、15:00-22:00、22:00-07:00 應變組B組 進駐社會處(1人一組輪值) 輪值時段:08:30-13:30、13:3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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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變組啟動時機~ 災害應變中心一級開設 颱風暴風圈將於六小時後接觸陸地者或發布豪雨特報本 縣單日累積雨量達500公釐以上(超大豪雨)。
應變組A組 進駐消防局4F縣災害應變中心(1人輪值) 輪值時段:07:00-15:00、15:00-22:00、22:00-07:00 若災情擴大,將視災情由1-3人一組輪值。 應變組B組 進駐社會處(2人一組輪值) 輪值時段:08:30-15:30、15:30-21:00 若災情擴大,將視災情由3-5人一組輪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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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變組啟動時機~ 災害應變中心恢復三級常設
災害規模縮小 應變組A組 進駐人員歸建 確認指派之任務全數結案,將資料本送回社會處災防窗口。 應變組B組 確認指派任務全數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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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IC系統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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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我的E政府帳號者,請使用自己的帳號登入
系統登入 網址: 機關帳號密碼 帳號:PTH227 有我的E政府帳號者,請使用自己的帳號登入 社會處帳號PTH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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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我的e政府帳號登入畫面 輸入帳號密碼後登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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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我的e政府帳號登入畫面 使用個人的e政府帳號登入後,右上角的登入者會出現自己的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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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機關帳號登入畫面 社會處機關帳號 帳號:PTH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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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機關帳號登入畫面 使用機關帳號登入後,右上角的登入者僅會出現單位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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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機關帳號登入畫面 使用機關帳號登入還需要填寫登入者資訊,各欄位皆必填,若使用我的e政府帳號則不需填寫此頁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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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功能介面說明 訊息提醒功能列 操作功能列 災情狀況 災情警報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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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報告災情與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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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災情 依序填入災情資訊,輸入地址後按下定位,系統會自動帶出座標。 災情類別 有勾選重大災情時,管理介面會出現紅色標示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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災情管制(續報) 若有新的災情資訊( 同一案),可利用續 報的功能,以免同 一災情有多個按鍵 重複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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災情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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災情回覆 列表內的任務均與所屬單位有關(皆必須回覆) 權責單位顏色區別任務處理情形 (紅色-未處理;黃色-處理中;綠色-已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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災情回覆 輸入處理情形 確認該項目已處理完畢,才可以勾選 按下新增即完成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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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務回覆 待處理任務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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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通報表填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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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速)報表填寫規則 表D3a、D4a由公所社會(政)課填寫,社會處審核確認並上傳。
公所:每3小時填報1次(08:00、11:00、14:00、17:00、20:00、23:00…依此類推) 社會處A組輪值人員須聯繫公所確認有無按時填寫,並於03:00、 06:00 、 09:00、12:00、15:00、18:00、21:00、24:00審核確認後上傳 未開設收容所的鄉鎮請點選無填報資料。(若33鄉鎮皆無開設收容所,由社會處輪值人員新增一筆0數字上傳,表示已更新但無資料) 每一欄位請詳實填寫,每三小時更新請用新增覆蓋功能,同一收容地點勿重複新增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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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報表填寫—第一報 結束日期俟該收容所撤除才填寫。 同一鄉鎮同一收容所只可填1筆資料。 目前尚在收容所內的人數
自收容所開設迄今已收容人數(包含離開者) 該收容所目前存糧尚餘幾人幾天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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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報表填寫—自收容系統匯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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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報表填寫—審核確認 由公所負責填寫,社會處負責審核確認(每3小時按一次)。 按下審核確認後即無法修改,若數字有誤,應於下一報修正。
審核完畢通知 速報別變更為下一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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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報表填寫—續報 公所:每3小時填報1次(08:00、11:00、14:00、17:00、20:00、23:00…依此類推)
社會處A組輪值人員須聯繫公所確認有無按時填寫,並於03:00、 06:00 、 09:00、12:00、15:00、18:00、21:00、24:00審核確認後上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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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報表填寫—匯入上一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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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報表填寫—續報(直接修改) 1.先確認速報別是否正確 2.點選修改,資料會顯示在上方填寫欄再修正數字即可。
1.先確認速報別是否正確 2.點選修改,資料會顯示在上方填寫欄再修正數字即可。 3.按下新增,下列數字修正完畢。 4.原有收容所資料更新請用修改。增設新收容所才直接按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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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疏散收容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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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避難收容處所查詢 1.收容處所資料定期由衛福部重災物資及志工管理 平台匯入,不需自行更新。 2.臨時新設非內建之收容所,可於收容所開課功能 中新增臨時避難收容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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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難收容處所查詢--明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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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難收容處所查詢—物資 有存放物資的收容處 所方可查詢的道物資 明細。
資料來源由重災物資 管理平台轉入,僅供 查詢,若資料有誤, 應至重災物資平台更 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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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撤離區域設定與回報 按下確定後,完成撤離區域劃定 選定要撤離的村里(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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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離回報 預設帶出該居民所在 地村里之收容所,若為 跨區收容,則選擇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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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避難收容處所開設 按下確定後,出現開設成功表示OK 預設帶入現在日期時間 是指收容處所所在地村里 而非要收容民眾的村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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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容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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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容登記—已撤離民眾 1.未收容資料來源可選擇依據”撤離回報資料”或”居民資料”。 2.點選收容狀態,可單筆儲存或整批登記。
3.未列入撤離名冊者(或自行前往收容所者),可執行”新增臨時收容人員”。 4.按下確定後出現整批登記成功,表示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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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容登記—新增臨時收容人員 對自行前往收容所之民眾或遊客(未經由民政撤離),雖於系統尚查無資料,但 為便於管理,可於系統直接新增民眾基本資料。 有*號芝欄位必填,其餘欄位可空白。 按下確定後,出現新增成功表示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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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容登記—收容名冊查詢 1.選擇所欲查詢的收容場所
2.按下查詢後,列出所有該安置區間內有被安置在該收容所的民眾,從收容狀 態可顯示目前是否仍在收容所內或已離開。 3.臨時新增的收容人員,在姓名後面會有註記。 按下預覽列印,可將名冊轉存為pdf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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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離開登記 1.選擇民眾欲離開的收容所按下查詢,列出所有目前仍在收容所內的民眾。
2.點選收容狀態,可單筆儲存或整批登記,點選”已離開”,需續填”離開原因”。 3.按下確定後,出現”整批登記成功”,即完成離開登記作業。 4.離開時間預設為登打當下的時間,若為後補資料,應修正為正確離開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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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收容所撤除/已滿 1.已撤除或已滿的收容所,不可再安置撤離民眾(於收容登記作業中,拉選不到該所)
2.按下確定後,出現”登記成功”,即完成撤除或已滿作業。 3.收容所內若仍有民眾安置,則無法進行撤除,必須先完成離開登記。 4.撤除時間預設為登打當下的時間,若為後補資料,應修正為正確撤除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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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縣政府社會處災害應變小組進駐人員 執勤注意事項
災害應變期間A、B組輪值人員手機務必保持暢通,值班人員應於 完成簽到後,立即以電話提醒下一位值班人員準時進駐。 進駐執勤人員,請提早10分鐘報到俾便辦理交接,進駐執勤期間 服裝儀容以端莊為原則,不得著拖鞋。 進駐執勤期間,不得遲到、早退或擅離職守,落實簽到退,並保 持執勤座位周圍清潔。 A、B組進駐執勤人員請以OA或電話互通資訊或分工,避免過度頻 繁打擾公所。各組同仁請各司其職,依權責處理任務,。 桌面電腦請勿進入非法網站,瀏覽不雅影片或照片。應變中心內 不得抽菸或大聲喧嘩。 A組進駐執勤人員應就各業管權責於EMIC系統之災情處置報告上, 務必每1小時(定時)或即時填寫相關處置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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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IC系統之速報表(D3a及D4a) ,公所承辦人員應固定於2時、5 時、8時、11時、14時、17時、20時、23時填報,本處應變小組 成員最晚應於3時、6時、9時、12時、15時、18時、21時、24時 彙整上傳並列入交接。 進駐人員應隨時留意轄內各地災情報導(如淹水撤離、物資匱乏等), 如有特殊情形應主動聯繫公所確認並即時處理,案件狀況及執行 情形應詳實填寫工作日誌,並落實案件交接管制,直至案件完成 結案為止。 A組進駐人員如接獲觀光傳播處要求填報「即時災情查詢紀錄單」 時,應立即填報資料回應,以利新聞媒體或民眾查詢災情。 於應變中心降為三級常設前,最後進駐執勤人員應將EMIC系統各 業管案件全部處理完畢,方可退勤,退勤者需關閉電腦電源並將 輪值資料帶回社會處交予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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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E政府帳號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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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練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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