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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by生朋 冉 Modified 7年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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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是我的鄰舍? 路加福音10: 25-37 ‘25有一個律法師起來試探耶穌,說:「夫子!我該做甚麼才可以承受永生?」26 耶穌對他說:「律法上寫的是甚麼?你念的是怎樣呢?」27 他回答說:「你要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主─你的 神;又要愛鄰舍如同自己。」28 耶穌說:「你回答的是;你這樣行,就必得永生。」29 那人要顯明自己有理,就對耶穌說:「誰是我的鄰舍呢?」30 耶穌回答說:「有一個人從耶路撒冷下耶利哥去,落在強盜手中。他們剝去他的衣裳,把他打個半死,就丟下他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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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是我的鄰舍? 路加福音10: 25-37 31 偶然有一個祭司從這條路下來,看見他就從那邊過去了。32 又有一個利未人來到這地方,看見他,也照樣從那邊過去了。33 惟有一個撒瑪利亞人行路來到那裏,看見他就動了慈心,34 上前用油和酒倒在他的傷處,包裹好了,扶他騎上自己的牲口,帶到店裏去照應他。35 第二天拿出二錢銀子來,交給店主,說:『你且照應他;此外所費用的,我回來必還你。』36 你想,這三個人哪一個是落在強盜手中的鄰舍呢?」37 他說:「是憐憫他的。」耶穌說:「你去照樣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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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主日講題 “與人同行” 與今天的講題有密切關係.
誰是我的鄰舍? 引言: 上主日講題 “與人同行” 與今天的講題有密切關係. 同行的根基: 甘心自我選擇為主的奴僕. 同行的範圍: 各形各式的人. 同行的目的: 總要救些人, 同得這福音的好處. 今天的講題的焦點是 “誰是我的鄰舍?” 關鍵卻是在 ‘該作甚麼才可以承受永生?’ 與救恩有分不開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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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舊約的救恩 V25-29: 舊約是建造在守律法上. 問題的關鍵是行的到嗎? 守律法要愛的兩個對象:
一個是[看不到]但卻是唯一 的. 所要求的愛是清楚而且絕對的 – 盡心, 盡性, 盡力, 盡意. 另一個是[看的到]但卻是人常不願認定, 且想要辯論 - 誰是我的鄰舍呢? 另一個問題是這專家所忽略, 但卻是清楚在耶穌的比喻中顯示 : 如何愛鄰舍如同愛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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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好撒瑪利亞人的比喻: V3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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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好撒瑪利亞人的比喻: V30-35 耶穌的比喻使律法師跟我們一樣都不能只是[紙上談兵]. 處在舒適的環境下思想別人的需要. 提供自己身外金錢的資助. 這無名且受搶劫又身受創傷的人並不能領人歡喜去接納, 更不必講去愛他. 在這情況下要 ‘愛人如己’ 談何容易? 耶穌就在此加插了祭司與利未人的角色! 一個是有屬靈的職責, 一個是有特別的身分背影.但他們都只有[外表]上的虔誠沒有[內心]的實質. 這是不是你我生命的描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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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好撒瑪利亞人的比喻: V30-35 轉過來看, 這受搶又受創傷的人如果是[你自己]的時候, 你又會有何想法, 有何期望呢?
耶穌選用了一個為猶太人所賤視的撒瑪利亞人來刻劃出是人[內心]的問題不是[身分]與[職責]的問題! 愛自己會考慮到受拖累嗎? 在這情況下還會對自己吝嗇嗎? 這豈不是這好撒瑪利人所有的表現! 這愛不是這人配不配的問題, 乃如神自己施給[牲犧]的愛. 而且是超出人所想像的 - ‘35 第二天拿出二錢銀子來,交給店主,說:『你且照應他;此外所費用的,我回來必還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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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好撒瑪利亞人的比喻: V30-35 耶穌這比喻是有兩方面的意義: 教導愛鄰舍的[實意] – 用牲犧的愛去愛. Agape Love!
教導[誰]是鄰舍 – ‘ 36 你想,這三個人哪一個是落在強盜手中的鄰舍呢?」37 他說:「是憐憫他的。」耶穌說:「你去照樣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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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耶穌的囑咐V 28與37: 囑咐與信心 – 是新約的祝福: 信心是[必要]的: 希伯來書11:6
信心是[蒙福]的途徑: 約翰福音11:39-40 信心需有[印證]: 雅各書2:14-17 ‘人非有信,就不能得 神的喜悅;因為到 神面前來的人必須信有 神,且信他賞賜那尋求他的人。’ ‘耶穌說:「你們把石頭挪開。」那死人的姊姊馬大對他說:「主啊,他現在必是臭了,因為他死了已經四天了。」 耶穌說:「我不是對你說過,你若信,就必看見 神的榮耀嗎?」’ ‘我的弟兄們,若有人說自己有信心,卻沒有行為,有甚麼益處呢?這信心能救他嗎? 若是弟兄或是姐妹,赤身露體,又缺了日用的飲食; 你們中間有人對他們說:「平平安安地去吧!願你們穿得暖,吃得飽」;卻不給他們身體所需用的,這有甚麼益處呢? 這樣,信心若沒有行為就是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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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耶穌的囑咐V 28與37: 囑咐與警戒 – 是未世[審判]的準則: 馬太福音25:31-46.
‘31「當人子在他榮耀裏、同著眾天使降臨的時候,要坐在他榮耀的寶座上。32 萬民都要聚集在他面前。他要把他們分別出來,好像牧羊的分別綿羊山羊一般,33 把綿羊安置在右邊,山羊在左邊。34 於是王要向那右邊的說:『你們這蒙我父賜福的,可來承受那創世以來為你們所預備的國;35 因為我餓了,你們給我吃,渴了,你們給我喝;我作客旅,你們留我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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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耶穌的囑咐V 28與37: 囑咐與警戒 – 是未世[審判]的準則: 馬太福音25:31-46.
‘36 我赤身露體,你們給我穿;我病了、你們看顧我;我在監裏,你們來看我。』37 義人就回答說:『主啊,我們甚麼時候見你餓了,給你吃,渴了,給你喝? 38 甚麼時候見你作客旅,留你住,或是赤身露體,給你穿? 39 又甚麼時候見你病了,或是在監裏,來看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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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耶穌的囑咐V 28與37: 囑咐與警戒 – 是未世[審判]的準則: 馬太福音25:31-46.
‘40 王要回答說:『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些事你們既做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做在我身上了。』41王又要向左邊的說:『你們這被咒詛的人,離開我!進入那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預備的永火裏去!42 因為我餓了,你們不給我吃,渴了,你們不給我喝;43 我作客旅,你們不留我住;我赤身露體,你們不給我穿;我病了,我在監裏,你們不來看顧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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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耶穌的囑咐V 28與37: 囑咐與警戒 – 是未世[審判]的準則: 馬太福音25:31-46.
‘44 他們也要回答說:『主啊,我們甚麼時候見你餓了,或渴了,或作客旅,或赤身露體,或病了,或在監裏,不伺候你呢?』45 王要回答說:『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些事你們既不做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不做在我身上了。』46 這些人要往永刑裏去;那些義人要往永生裏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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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耶穌的囑咐V 28與37: 撒瑪利亞人關照 被搶劫之人是誰? 愛神的人 被搶劫之人 可以是任何人 就是關照 不會不愛人 主耶穌
囑咐與警戒 – 是未世[審判]的準則: 撒瑪利亞人關照 被搶劫之人 就是關照 主耶穌 被搶劫之人是誰? 可以是任何人 也代表主耶穌 愛神的人 不會不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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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都知道當行的是什麼, 但卻無這能力去實踐! 感謝主, 從主耶穌為我們付罪的代價上, 得見[出路]!
總結: 羅馬書7:21-24 ‘我覺得有個律,就是我願意為善的時候,便有惡與我同在。 因為按我裏面的意思,我是喜歡 神的律; 但我覺得肢體中另有個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戰,把我擄去,叫我附從那肢體中犯罪的律。 我真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 我們都知道當行的是什麼, 但卻無這能力去實踐! 感謝主, 從主耶穌為我們付罪的代價上, 得見[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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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羅馬書7:25-8:5 ‘感謝 神,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了。這樣看來,我以內心順服 神的律,我肉體卻順服罪的律了。 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裏的就不定罪了。 因為賜生命聖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裏釋放了我,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了。 律法既因肉體軟弱,有所不能行的, 神就差遣自己的兒子,成為罪身的形狀,作了贖罪祭,在肉體中定了罪案, 使律法的義成就在我們這不隨從肉體、只隨從聖靈的人身上。 因為隨從肉體的人體貼肉體的事,隨從聖靈的人體貼聖靈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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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這裏的教導不是說我們信主以後就不會體貼肉體, 不會失敗. 乃是在內心我們知道且相信就是在軟弱跌倒的時候, 我們仍舊能依靠主為我們所付上的代價重新振著, 從悔改中重得[神恩], 藉著祂所賜給的[話語]來改正自己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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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最後要引用的一段經文是在以弗所書5:18 ‘不要醉酒,酒能使人放蕩;乃要被聖靈充滿。’
被[酒]充滿的會作出自己原本不會作的事 – 不是好事, 乃是傻事! 被[聖靈]充滿的也同樣會作超自己原本會作的事, 但所不同的是聖靈在人身上所作的是成全[神的旨意], 使神得榮耀的事. 你肯不肯(不是你配不配) 天天親近神, 讓祂的靈在你心中不斷的工作使你我的生命不再是靠自己的能力去作侍奉, 乃是靠著神所賜[聖靈]的能力時時刻刻在我們的生命中感動更新去完成一切討神喜悅的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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