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2 憲法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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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CHAPTER2 憲法簡介

2 第一節 憲法意義與功能 第二節 人民的基本權利與義務 第三節 政府的組織與職權

3 第一節、憲法的意義與功能 一、憲法的意義 二、憲法的功能 三、我國憲法的施行概況 四、法律停看聽-案例討論與分析

4 中華民國憲法第一章-總綱 第 1 條中華民國基於三民主義,為民有民治民享之 民主共和國。 第 2 條中華民國之主權屬於國民全體。
第 3 條具中華民國國籍者為中華民國國民。 第 4 條中華民國領土,依其固有之疆域,非經 國民大會之決議,不 得變更之。(增修4立法 委員提修正案經公民複決) 第 5 條中華民國各民族一律平等。 第 6 條中華民國國旗定為紅地,左上角青天白日。

5 憲法的意義 憲法的政治意義 -憲政主義 憲法的法律意義 -法治國原則 (民主共和國國體)

6 憲法的功能 穩定政府的組織以及職權的運作(美聯邦政府10/1起宣布部分政府部門關閉80萬公務員放無薪假) 確保人民的基本權利 確立國家的任務
(人民權利的保障書) 確立國家的任務 (基本國策) 苗栗縣政府18日執行大埔拆除作業,怪手機具正拆除黃福記住宅圍牆後,房舍門面僅剩斷垣殘壁。中央社記者管瑞平攝 102年7月18日

7 我們憲法的施行概況 民國35年12月25日由當時的制憲國民制訂通過。 民國36年1月1日公布,並於同年12月25日正式施行。
民國37年5月10日國民政府公布「動員勘亂時期臨時候款」後,憲法的部分條文規定就因此被凍結施行。 民國38年(1949),國民政府遷台 民國80年5月1日廢除動員勘亂時期臨時條款,憲法才得以施行。 民國80年5月1日第一次憲法修正。 民國94年6月10日前後進行七次憲法修正。

8 第二次世界大戰(資料來源:維基百科) 自1939年至1945年所爆發的全球性軍事衝突,分成兩個對立的軍事同盟─同盟國和軸心國。這次戰爭是歷史上最大規模的戰爭,整整有超過1億多名軍事人員被動員並參與這次軍事衝突。有南京大屠殺和猶太人大屠殺以及在戰爭中日軍對中國軍民進行細菌戰以至美國對日本首次使用原子彈等事件,使得第二次世界大戰也是自有紀錄以來涉及最多大規模民眾死亡案例的軍事衝突,全部總計便將近有5,000萬至7,000萬人因而死亡,這也讓第二次世界大戰成了人類歷史上死亡人數最多的戰爭 1945年同盟國勝利宣告結束,改變了往後世界的政治版圖和社會結構,特別是戰敗的軸心國集團被迫接受同盟國的安排。1945年10月24日聯合國宣告成立,防止未來的軍事衝突;以美國、蘇聯、中國、英國和法國5個國家為首成立聯合國聯合國安全理事會的常任理事國 日落真相

9 1937年南京大屠殺中,日軍強硬 將中國平民押進坑中準備集體活埋。 日軍在中國戰場大量使用生化武器

10 法律停看聽-案例討論與分析 問題與討論 Q:釣魚台列嶼領土主權之爭? 中華民國(台灣) 、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 、
香港、日本、美國各自的 政府採取的態度? 要以何種方式解決? 兩國交戰?談判?簽署協 議?或者訴諸國際法庭仲裁? ( 菲國海岸防衛隊射擊我國廣 大興28號漁船造成魚民洪石成喪生事 件)

11 第二節、人民的基本權利與義務 一、人民基本權利的保障 二、基本人權的限制 三、人民的義務 四、法律停看聽-案例討論與分析

12 何謂基本人權? 廢除死刑:鐵案疑雲與江國慶案
軍事性奴隸(慰安婦) :日本軍隊在第二次世界大戰迫害亞洲婦女的慰安婦歷史,舉世皆知。聯合國人權委員會也在一九九五年提出正式調查,將慰安婦定位為軍事性奴隸,違反人道與人權的罪行 婚姻平權 (含同性婚姻)、伴侶制度、家屬制度及收養等 「性別平等教育」納入「多元情慾」與「同性(志)教育」兩大議題

13 斷背山(Brokeback Mountain)
導演李安 希斯·萊傑 飾艾尼斯·戴爾·瑪 傑克·葛倫霍 飾傑克·崔斯特 第62屆威尼斯 國際影展 最佳影片金獅獎 (2005)

14 劇情簡介 艾尼斯生於懷俄明州與猶他州交界處的一個窮苦小農莊。他的父母車禍喪生後,由哥哥和姐姐撫養成人。父母只留下24美金和一個被抵押了兩次的小莊園。艾尼斯沒有讀中學,他的少年是在勞苦和窮困中渡過。他與艾爾瑪訂婚後,他不斷節省希望買一點地。 1963年,艾尼斯還不到20歲,他前往農場人力事務所報到,並結識了同歲的傑克。之後他們來到了懷俄明的一個農場,傑克已經在這個農場工作一個夏天。這個英俊、深色頭髮、活潑愛笑的人特別熱衷於當牛仔。兩人接收了上千隻母羊和小羊,要將這些羊趕到斷背山上沒有樹木的草原上去。

15 艾尼斯留在宿營地,他每天花好幾個小時在營地和草原之間跋涉,傑克必須與羊一起過夜。朝夕相處的艾尼斯和傑克十分契合,無論休憩與忙碌都互相照應陪伴。艾尼斯甚至幫助傑克,與傑克輪流晚上去看羊。一夜,酒喝多了,艾尼斯步履蹣跚,無法回到羊群所在地,傑克便拿出毯子讓他露宿在篝火旁。半夜氣溫驟降,篝火也熄滅了,艾尼斯直打哆嗦,傑克就讓艾尼斯一同在帳篷躺下。夢囈中,傑克揪住艾尼斯,兩人眉眼與呼吸間不可自抑地擦出了火花。天亮後,他們沒有提起昨夜的性愛,直到彼此席地而坐才交換隻字片語。艾尼斯否認自己是同性戀,將昨夜失態視為離譜的事,並下不違例。只是很快地,他們還是回歸情感,在夜晚的帳篷、在明媚的草原、在熊熊的篝火旁,享受親密的時光。八月,山頂飛雪,他們將羊群趕下山。斷背山共同的生活結束了,兩人捨不得彼此,艾尼斯內心十分煎熬,但是必須履行婚約,他與傑克還是分道陽鑣了。

16 艾尼斯回到艾爾瑪身邊,三個月後兩人結婚了。他們移居到懷俄明州的瑞佛頓。四年後兩人已有了一對女兒,艾尼斯為生活勞碌,漸漸不期望能再見傑克了。傑克則在他們分別的第二年重回打工的農場,試圖再次與艾尼斯相遇,卻無法如願。後來他在德州重拾牛仔頭銜,並與一個富有工業家的女兒露琳結婚,夫婦有一個兒子。即便傑克的丈人對他的出身有成見,但婚後生活還是一天天進行著。 直到一日,艾尼斯驚訝地收到傑克的明信片,傑克表示自己即將到瑞佛頓,能否再見。艾尼斯回信後迫切的期盼著。兩人見面那日,澎湃的思念一觸即發,原來彼此是多麼需要對方。艾尼斯跑出房舍與傑克失控擁吻,艾爾瑪卻正好在樓上的窗邊目睹了一切,她絕望的感受到背叛和痛苦。

17 久違的艾尼斯與傑克到汽車旅館溫存。冷靜思索後,雖然彼此相愛,但他們不能離棄妻子和兒女,於是他們只能約定,從此以後以一起釣魚為由見面,共渡秘密的兩人時光。之後的見面,傑克坦言希望兩人一起生活,艾尼斯反對了,他說,他記得小時候看過同性戀的農工被人用一條汽車輪胎撬棍毆打至死,然後棄屍荒野,世俗的側目是不得不防備的。 艾爾瑪知道艾尼斯的秘密,無法再冷靜地與艾尼斯一起生活。隱忍了六年之後,艾爾瑪提出離婚,爾後與她任職的當地食品店老闆結婚。 艾尼斯很快又開始做零工了,他在懷俄明的農莊間流蕩。此後幾年中他與傑克定期相聚,兩人踏遍了附近的山巒河流,但卻再也沒有回到斷背山。日月如梭,傑克越來越希望能和艾尼斯長相廝守,但艾尼斯無法肯定他們的結局會是美滿的,只能夠懦怯的拒絕。

18 此後傑克曾試圖融入婚後忙碌的生活,亦曾去墨西哥尋歡,但依舊無法忘記艾尼斯。艾尼斯也曾邂逅愛他的女性,卻無法給予承諾。1983年,斷背山相遇的二十年後,他們依昔地相約渡過一週的時光,直到分別前,艾尼斯表示下一次碰頭要延遲,傑克再也無法忍受長久以來的聚少離多,兩人一路累積的情緒爆發,產生了爭執。傑克不忍再逼迫脆弱的艾尼斯,只能讓他像二十年前一般從眼前離開。 幾個月後,艾尼斯得到傑克去世的消息。悲慟之下他致電詢問,傑克的妻子說,傑克在為輪胎打氣時出了事故,輪胎爆炸、車輪的輪框擊中他的臉。艾尼斯想起從前輪胎撬棍的故事,他明白傑克的死不只是一個意外。

19 傑克生前曾說要將自己的骨灰撒在斷背山上,為此艾尼斯前往傑克的故鄉欲帶走傑克骨灰。傑克的父親說,傑克每年回故鄉時都提到他要離婚的想法,並希望與艾尼斯一起搬到附近的小房子里自立門戶,經營他父母的農莊。但他死前幾個月,卻突然決定與他在德州的一個鄰居一起來做這件事。聞言艾尼斯更加肯定傑克的死因了。傑克的母親保留了他的房間,在傑克的房裡,艾尼斯找到了昔日於斷背山扭打時,傑克所穿的牛仔襯衫,內裏包覆著當時艾尼斯所穿的襯衣,整齊地掛在木櫃裏,似乎象徵傑克永遠深愛與包容著艾尼斯。當年艾尼斯以為這件襯衫已丟失了,原來被傑克所收藏,艾尼斯擁著衣物哭泣。離去前,傑克的父親執意將傑克的骨灰葬在家族墓園裡,艾尼斯雖不能圓傑克的心願,但將兩件襯衣帶走了。

20 尾聲 最後,艾尼斯的大女兒驅車來訪,邀請他參加她的婚禮,艾尼斯默然,憶起傑克,過往的滄海桑田,對比女兒走向婚姻的結局,是喜悅,更多的是悵然。一直未能盡人父關懷的艾尼斯答應了女兒的邀約,女兒展露笑容。目送女兒走後,艾尼斯打開衣櫃,櫃門釘著一張斷背山的明信片,兩件老襯衣掛在明信片下,但此回艾尼斯已將自己的襯衣「包裹」住傑克了。艾尼斯蹙眉,輕聲呢喃:「傑克,我發誓……」。

21 一、人民基本權利的保障 平等權:http://udn.com/NEWS/WORLD/WOR3/8162799.shtml 自由權 受益權
(印度女大學生在公車遭輪暴凌虐致死案) 自由權 受益權 參政權 其他權利:不妨害社會 或影響公益者例如環境權 警察的臨檢

22 自由權 人身自由:「提審制度」、書面告知 居住遷徙自由 言論表達自由:不逾越「公然侮辱」 秘密通訊自由:通訊保障及監察法
與檢警共用24小時移審制度 居住遷徙自由 言論表達自由:不逾越「公然侮辱」 及「誹謗罪」的界限 秘密通訊自由:通訊保障及監察法 核發通訊監察書(監聽票)的機關? (王金平院長關說法務部長曾勇夫案) 宗教自由:宗教與政治 集會結社自由:集會遊行法 人民團體法 李宗瑞一審宣判兩罪合併逾22年 民事賠償1425萬(2013/9/4yahoo新聞)

23 受益權 經濟上的受益權 行政及司法上的受益權 請願權 訴願權(學生作弊遭退學處分) 訴訟權(民、刑、行政與智財訴訟) 教育上的受益權

24 基本人權的限制 公益原則 對於人民基本權利限制的原因,必需具有特定的
事由,且此等事由是出於社會公益所必需。(限制人民非公益性的為特定個人的募款行為-俞嫺為罕病女募款) 法律保留原則 對於人民基本權利限制的方式,必須要由國會制 訂相關的法律來進行,而不可任由行政機關以行 政命令的方式來實施。 比例原則$ 對於人民基本權利限制的程度與範圍,必須在手 段與目的之間符合一定的比例要求。(強制按錄指紋作為核發國民身分證的要件-釋字603號)

25 人民的義務 納稅的義務 國家在進行國家建設的過程 中,都需要龐大的財政支出 ,而這些經費的來源就必須仰賴人民的稅。 服兵役的義務
我國憲法採取徵兵制。(宗教良心犯、募兵制) 受國民教育的義務(12年國教、高等教育制度) 在我國接受國民教育不但是人民的基本權 利,同時也是義務。(德國的技職教育體制) 全募兵制原預計民國104年上路,國防部表示,由於招募狀況不理想,改延到106年上路。83年1月1日以後出生役男不受影響,仍服4個月軍事訓練;82年12月31日前出生、尚未服兵役役男,原規劃服替代役,將改服一般常備役

26 法律停看聽-案例討論與分析 問題與討論 Q:我國憲法及其他法律對於人民的集會自由有何規定? 公佈欄

27 問題與討論:「搶回「吃喝躺」空間 網友占據北車」公民活動?集會權?
Q:不滿台鐵軟性禁止民眾在台北車站大廳一樓黑白區吃喝躺,一群民眾組成「自煮公民」,今天發起「公民崛起之915台北車站吃喝躺」。許多外籍勞工、學生中午在車站大廳黑白棋盤區席地而坐,有人帶著吉他唱歌、有人切蛋糕慶生,他們希望公共空間應還給所有民眾。更有學生聲援外勞,呼籲政府應尊重多元文化,不應歧視(yahoo新聞102/9/15)

28 第三節、政府的組織與職權 一、總統、副總統 二、行政院 三、立法院 四、司法院 五、考試院 六、監察院 七、法律停看聽-案例討論與分析

29 一、總統、副總統 總統的職權 法令公布權(收到立法院通過的法律案10日內公佈) 外交權 赦免權 人事任免權
解散立法院之權(立法院通過對行政院長的不信任案後10日內) 緊急命令權(總統發布後10日內提交立法院追認) 副總統的職權(無實質的權力,僅為備位元首)

30 法律「公布」≠「生效」 一般法律生效的時間可分成兩種情況: 1.法律明定生效日期:必須等到指定的時間才會正式生效施行。 2.法律沒有明定生效施行日期者,依據中央法規標準法的規定,自公布之日起算至第三日起生效力。例如,總統在5月2日公布,則該法案在5月4日生效施行。 3.罪刑法定主義:「行為之處罰,以行為時之法律有明文規定者為限」

31 二、行政院 訂定及推行相關政務工作 向立法院進行施政方針報告及接受質詢
向立法院提出法律案以及預算案(會計年度開始前3個月向立法院提下年度預算案) 向監察院提出決算案(會計年度結束後4個月內) 覆議權(對實施有困難的法律案或預算案, 經總統核可,退回立法院請求重新議決)

32 三、立法院 議決國家重要事項之權 人事同意權:( 對總統所提司法院正副院長、大法官、 對總統、副總統的罷免 、彈劾提案權
考試院正副院長、考試委員、監察院正副院長、 監察委員等人選行使同意權) 對總統、副總統的罷免 、彈劾提案權 對行政院院長的倒閣權(1/3以上連署 →1/2以上贊成) 領土變更案及憲法修正 案的提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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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四、司法院 審判權:各級法院負責審理相關案件 解釋權 憲法解釋權:由大法官會議負責解釋 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權
對公務人員懲戒權:公務員懲戒委員會 對總統、副總統彈劾案的審判權:由大法官組成憲法法庭審理 負責審理政黨違憲解散事項:由大法官組成憲法法庭審理 司法官最高收賄金額及首名女檢察官涉貪案的前高檢署檢察官陳玉珍(見圖,本報資料照片2013/9/12)

35 五、考試院 考試權在五權憲法的架構中,可以說是延續中國傳統的用人制度-科舉制度。
現行考試院的功能,主要就是希望能獨立的進行公務人員的考試以及權益的保障。

36 職權主要有三點: 公務人員任用考試(高考、普考、基層特考…),以及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醫師、律師、會計師、建築師…)的兩種考試業務。
公務人員之銓敘、保障、撫卹、退休。 公務人員任免、考績、級俸、陞遷 、褒獎之法制事項。

37 六、監察院 彈劾權:對違法失職公務員移送公懲會 糾舉權:對違法失職公務員送其上級長官 糾正權:對行政院或其機關認有
或法院處理 糾舉權:對違法失職公務員送其上級長官 先予停職或其他急速處分 糾正權:對行政院或其機關認有 違法或不當督促其注意改善 審計權:針對行政機關的金錢或財務的監督

38 法律停看聽-案例討論與分析 問題與討論 Q:立法委員對行政機關的質詢權應該如何行使? 1.立法委員言論免責權的依據?
想想看 1.立法委員言論免責權的依據? 「立法委員在院內所為之言論 及表決,對院外不負責任」(憲法73) 2.言論免責的目的? 3.言論免責的範圍? (立法委員柯建銘質詢檢察總長黃世銘 特偵組存廢問題-你死定了,我們法院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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