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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府小学2008年春季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工作会 学府小学教导处 周江华 2008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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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学府小学2008年春季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工作会 学府小学教导处 周江华 2008年2月29日

2 一、2008年初一招生特点 (一)实施“1+5文件”的第三年,目的是规范人口管理,维护百姓权益
《深圳市关于加强和完善人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 五个配套文件《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试行)》 《深圳市暂住人口证件和居住管理办法(试行)》 《深圳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深圳市暂住人员就业管理办法(试行)》 《深圳市暂住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试行)》 (二)入学材料要求不变且更严格(如租房合同、计生、社保等)。 (三)只有一次报名机会,没有补报。 (四)按学区划片招生。 (五)继续试行“网上申请学位”

3 二、时间安排(以市教育局通知为准) 1、招生宣传:4月1日开始 2、网上申请:4月20日—5月16日
3、到居住地学区内的初中学校验核材料:5月17-18日

4 三、“网上申请学位”基本流程 1、查阅初中学区地图,了解学生监护人现居住地所属的对口初中学校;      2、凭申请学位学生的身份证号(户口本上也有此号码)在基础教育科网站上进行“网上申请学位” 。      3、若家长没有条件在网上填写《初一学位申请表》,我校将安排专门时间为您提供电脑填表服务;家长应将申请学位者身份证件号码保密。

5 四、招生对象 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具有深圳市户籍户口或符合深圳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条件(“1+5”文件)的非深圳户籍儿童,其监护人在南山区内有合法住房。

6 五、申请学位必须提交的有效证件资料 (深户)
(1)网上下载《南山区2008年秋季小学毕业生登记表》 (2)身份证明:全家户口本。 (3)住房证明:毕业生父母在本学区的有效《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银行按揭发票)或由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提供的《深圳市房地产租赁合同书》及《管理费发票》; (4)计划生育证明: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含独生子女证);凡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人员子女还应提供计生部门出具的已处理完毕的证明材料(含罚款发票原件)。 学生体检表(可由毕业学校统一提供) ,改派的则由自己到学校领取。

7 六、申请学位必须提交的有效证件资料 (非深户)
(1)网上下载已填好的《南山区2008年秋季小学毕业生登记表》 (2)身份证明:父母和学生本人原籍户口本及在南山区的暂住证或居住证 (3)住房证明:父母在本学区的有效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需查看缴款发票、银行按揭手续),或现居住地街道租赁办出具的已在本学区租房一年或一年以上的《深圳市房地产租赁合同书》及《管理费发票》 。 (4)计划生育证明: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材料(含独生子女证);凡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人员子女还应提供计生部门出具的已处理完毕的证明材料(含罚款发票原件)。 (5)就业社保证明:父母持有在社保局社会保险征收科窗口打印的《深圳市社会保险个人账目单》,或者本市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 (6)就学证明:学生户籍地乡(镇)以上教育管理部门(含乡镇中心小学)开具的《就学联系函》 ; (7)学生体检表(可由毕业学校统一提供) (8)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还需提供《深圳市人才居住证》、《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硕士以上学历或副高以上职称证明(同时提交《验证证明》)、南山区《绿色通道企业证书》复印件及单位人事部门证明等相关材料。

8 七、港澳台及外籍人士子女 1、《外籍学生入读深圳中小学校申请表》(此表可在深圳市教育局网     2、《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申请表》(此表可在深圳市教育局网     3、学生有效护照和签证复印件;     4、父母双方有效护照和签证复印件;     5、父母双方在深工作单位证明;     6、如申请人父母不在深圳合法居住,须出具其父母委托在深圳常住的外国人或中国人作为其监护人的证明,该委托证明须经国内公证机关或我国驻外使领馆公证、认证。同时,还须提供合法监护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7、父(母)或监护人有南山区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产权占50%或以上)或由南山区当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出具的租房合同;

9 八、关于学区图 学区划分、各学校咨询电话及最新招生消息可在南山教育网上查询:      1、学区图:可参考2007年的学区划分(南山教育网和初中学校门前橱窗已公示)。      2、学区图和各学校咨询电话:见南山教育网

10 (九)录取工作(约6月18--28日) 1、教育局根据学校录入的学生信息,按照“深圳户籍优先、独生子女优先”的原则,在网上录取新生。优先保证本学区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就读。 2、教育局根据各校的学位情况,对部分学校学位进行调整。

11 (十)公布录取名单(约7月7日) 下午3时,小学和初中分别在校门口张榜公布录取名单,小学代初中学校发《注册通知单》。被调整的小学毕业生按时到教育局指定的学校报到。

12 (十一)报名注册(约7月8--10日) 新生持《回执》《注册通知单》到初中报到注册。初中学校发《入学通知》及《给一年级家长的一封信》.

13 十二、录取原则及审批制度 1、教育局将按照“在同等条件下,深圳户籍优先,独生子女优先”等原则,在招生网上进行电脑排序录取。若在本学区申请学位的人数超过学校的招生计划,由教育局统一调整到其它公办或民办学校。 2、鉴于初中的学区基本是其对口的2-3所小学的学区,今年的“小升初”招生,仍以对口小学符合入学条件的毕业生免试直升初中为主。但学位紧张的初中学校,将无法接受不属于其对口小学学区的毕业生。这类学生应申请改派回现居住学区初中学校就读。

14 十三、录取工作说明 1 (一)关于户籍证明和暂住证。
1、本学区深圳户籍挂靠:若从外省市落户深圳时就挂靠或落户在本学区的,按本学区户籍登记;若是从本市其它学区迁移挂靠到本学区,且不到一年的(2008年8月31日后迁入),应回原户籍所在学区申请。 2、外学区的深圳户籍临时在本学区租房:可能已在外学区购房,但又临时到本学区租房的,应到户籍登记学区申请学位。 非深圳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及其父母,应提交于2008年8月31日及之前,在南山区办理的暂住证。若是因暂住地址变更的暂住人员,新证的办理时间不足一年时,应提供旧暂住证或相关材料,证明其在深圳已居住一年。

15 十三、录取工作说明 2 (二)关于住房证明。 1、合法《租房合同》:指现居住辖区街道办房屋租赁办公室出具的,在本学区已租房一年或一年以上(2008年8月31日前签订)的合同及《管理费发票》 ,私人合同或中介合同无效。 2、《房产证》《购房合同》:必须是学位申请者监护人的;持《购房合同》的,报名时还需提供银行按揭手续及缴款发票,验原件,交复印件。 3、凡爷爷奶奶(外公外婆)购房:申请者及其监护人的户籍与购房者在同一个户口本上时,按本学区“购房户”登记;不在同一户口本但能证明其关系的,可按“租房户”类登记,不须再提供租房合同。 4、在监护人购买的写字楼或商铺内居住者,按“租房”类登记;购买未经国土规划等政府部门批准修建的集资房、自建房等违章建筑,学校一般不予登记;在同一套出租房内有多户居住者,公办学校只接受一户的报名登记。 5、在学区内的集体宿舍居住者,应提供单位购买或租用此房的合法《房产证》或《购租房合同》,同时提供单位分房证明及监护人缴纳水电费的证明,按“租房”登记。

16 十三、录取工作说明 3 (三)关于计划生育证明。 1、凡是独生子女的都需提供《独生子女证》。
2、深圳户籍人员:持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母)、一寸登记照先到户籍所在地居委会办理《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然后到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部门加盖验证章。学校查验《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收取复印件。 3、非深圳户籍的广东户籍人员:持《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先到现居住地居委会开具《南山区计划生育证明》,然后到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部门加盖验证章。学校查验后,收取《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复印件和《南山区计划生育证明》原件。 4、非广东户籍人员:持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开具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先到现居住地居委会开具《南山区计划生育证明》,然后到现居地住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部门加盖验证章。学校查验后,收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复印件和《南山区计划生育证明》原件。 5、凡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人员,还应提供计生部门出具的已处理完毕的证明材料(指户籍所在地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处罚发票,并加盖户籍地计生部门的印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未作处理的,该生回原籍申请学位。

17 十三、录取工作说明 4 (四)关于持暂住证的学生提供父母双方合法就业和社保证明或经营证明 ①凡属合法就业和合法经营的个人,可持身份证到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即原深圳市社保局)各区的社会保险征收科窗口打印《深圳市社会保险个人账目单》并盖章。 深圳市社会保险业务咨询服务热线电话:96888。 若只能提供父母一方《深圳市社会保险个人账目单》,可申请学位,但排序稍靠后。 ②学生父母是个体经商户的,提供父或者母亲《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即可。 学生入校前,学校将抽查社保证明等材料;每学期末,学校也将查验监护人近一年的《深圳市社会保险个人账目单》。若发现监护人退保的,学校将劝该生回原籍就读。 父母是个体经商户的,只需提供深圳市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

18 十三、录取工作说明 5 (五)关于非深圳户籍学生提供《就学联系函》。
1、出具部门:户籍所在地县区或乡(镇)教育管理部门(含乡镇中心小学) 。 2、公章应是户籍所在地的(与户口本一致)。

19 十三、录取工作说明 6 (七)关于港澳台及外籍人士子女入学。
1、港澳籍人士子女:提供父(母)及子女港澳身份证和回乡证;父(母)有本学区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或由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办出具的租房一年或以上的合同,或在南山区投资办厂协议等材料。 2、台湾籍人士子女:提供由市台湾事务办公室及市教育局同意的《台商子女就读申请表》(一式两份)及户籍呈本、台胞证;监护人在本学区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或由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办出具的租房合同,或在南山区投资办厂协议等材料。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根据就近入学的原则,指定学校验核材料。 3、上述人员不用提供计划生育证明。

20 十四、以下情况,学校可谢绝其就读公立学校的申请
1、政府有关部门将协助学校抽验有关入学材料,若发现填写和提供虚假材料者。 2、提交材料不齐全,且在规定时限内未补齐者。 3、无特殊情况(“特殊情况”是指因公、因病且能提供相关原始凭证)不按时登记报名者。 4、在两所或两所以上学校重复登记报名者(招生系统自动删除信息)。 5、已被学校录取,无故不按时报名注册,校方又通过电话和在校门口通告催促,三天内仍不报名注册者,校方可不保留其学位。

21 十五、特别提示 (1)按目前深圳市高中学校的招生政策,非深圳户籍不能报考市属重点高中和区属重点高中学校;
(2)即使非深圳户籍的广东户籍学生在深圳的普通高中学校就读,原则上应回原籍参加高考,若深圳的高中学校同意借考,该生也不能享受深圳户籍学生待遇; (3)从2007年起,广东省自行组织高考命题,非广东省户籍的学生必须回原籍所在的省市参加高考。若在深圳就读,因各地教材及考试科目不同,可能会影响学生的高考。

22 十六、招生查询、投诉及监督 基础教育科求助投诉邮箱:jyk110@nsjy.com (家长用)
招生咨询电话:    (传真) 招生投诉电话: 纪检组招生监督电话: 海文部: 海珠部:

23 祝各位 工作顺利 ! 万事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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