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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邢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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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邢军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解读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邢军

2 讲课提纲 条例的出台对人事管理工作的影响 条例的主要内容 聘用制度

3 条例的出台对人事管理工作的影响 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 对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提出更高要求 首次从法规层面明确了人事关系解除的标志
强化了考核在人事管理中的基础作用

4 条例的主要内容 立法目的 规范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保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建设高素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促进公共服务发展

5 条例的主要内容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坚持的原则 党管干部、党管人才 民主 公开 竞争 择优

6 条例的主要内容 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内部规章) 事业单位制定或者修改人事管理制度,应当: 职工代表大会 或者其他形式
确保单位规章合法有效的三要素:合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民主(充分听取意见)、公示(公开) 三要素必须要有书面材料佐证 听取工作人员意见

7 条例的主要内容 国家建立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明确岗位类别和等级 事业单位根据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岗位
 事业单位根据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岗位  岗位应当具有明确的名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  事业单位拟订岗位设置方案,应当报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8 条例的主要内容 公开招聘: 考虑到事业单位种类多、行业差别大,公开招聘的具体办法不宜一刀切,仅对公开招聘的范围和基本程序作了规定 竞聘上岗:
 公开招聘: 考虑到事业单位种类多、行业差别大,公开招聘的具体办法不宜一刀切,仅对公开招聘的范围和基本程序作了规定 竞聘上岗: 竞聘上岗是事业单位内部产生岗位人选的一种竞争性选拔方式。考虑到只是事业单位的用人方式之一,仅对需要竞聘上岗的程序作了原则规定

9 条例的主要内容 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 试用期: 初次就业/期限3年以上,为12个月
旷工情形的解除:连续超15个/1年内累计超30个工作日的 考核不合格的解除:(提前30日书面通知) 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工作人员解除聘用合同:(提前30日书面通知) 但是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10 条例的主要内容 聘用合同的终止和经济补偿: 现状:合同约定(依据聘用合同范本) 人事关系终止:
条例规定“依法终止”:依据? 解除和终止聘用合同的经济补偿:条例没有明确? 人事关系终止: 自聘用合同依法解除、终止之日起,事业单位与被解除、终止聘用合同人员的人事关系终止

11 条例的主要内容 明确事业单位人事考核的内容、方式和档次。强调考核结果的使用 培训制度:
 考核制度 : 明确事业单位人事考核的内容、方式和档次。强调考核结果的使用  培训制度: 事业单位编制工作人员培训计划,进行分级分类培训。培训经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列支 奖励规则: 奖励分为嘉奖、记功、记大功、授予荣誉称号  处分规则: 处分分为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开除。处分的基本程序和处分解除

12 条例的主要内容 工资福利: 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工资制度。工资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 工时休假:
  工资福利: 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工资制度。工资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   工时休假: 事业单位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和休假制度

13 条例的主要内容 社会保险: 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工作人员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退休制度: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符合国家规定退休条件的,应当退休   

14 条例的主要内容 仲裁司法途径: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与所在单位发生人事争议的,依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申诉途径: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考核结果、处分决定等不服的,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复核、提出申诉(第18号令及申诉规定)

15 条例的主要内容 对单位违法的处罚: 事业单位违反本条例,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直接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对工作人员的责任: 人事处理违反本条例给当事人造成名誉损害,应当赔礼道歉、恢复名誉、消除影响;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赔偿    

16 聘用制度 聘用制度的含义 聘用制度的实施范围 聘用制度的实施原则、组织机构和基本程序 聘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解除和违约责任

17 聘用制度 聘用制度的含义 聘用制度是事业单位与职工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通过签订聘用合同,明确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与工作有关的权利和义务。 主要包括公开招聘、竞聘上岗、聘用合同、定期考核、解聘辞聘、聘用监督等一系列制度。 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由行政任用关系向平等协商的聘用关系转变

18 聘用制度 聘用制度的实施范围 除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以外的事业单位和与之建立聘用关系的人员。
原固定用人制度职工、合同制职工、新进事业单位的职工,包括工勤人员都要实行聘用制度。 事业单位的党群组织专职工作人员,在已与单位明确了聘用关系的人员范围内,按照各自章程或法律规定产生、任用。

19 聘用制度 聘用制度的实施原则 单位自主用人 个人自主择业 政府依法监管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保证职工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

20 聘用制度 聘用的组织和程序 成立聘用工作组织 公布招聘岗位及职责、聘用条件、工资待遇等事项 应聘人员申请应聘 审查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
组织考试或考核 聘用单位负责人员集体讨论决定受聘人员,并进行公示 公布聘用结果 拟聘用人员经政府人事部门备案后,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定聘用合同 人员聘用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21 聘用制度 聘用合同订立和履行 细化聘用合同内容 确定聘用合同的期限(不低于3年) 明确试用期 无效合同(4款) 年度和聘期考核

22 聘用合同的主要内容 必备条款 协商条款 聘用合同期限 约定试用期 岗位及工作条件 培训和继续教育 岗位职责和工作纪律 工资待遇 知识产权保护
聘用合同变更和终止的条件 违反聘用合同的责任 协商条款 约定试用期 培训和继续教育 知识产权保护 解聘提前通知时限 纠纷解决办法

23 聘用合同的有效要件 有效要件 无效的原因 主体合格 内容、形式、程序合法 意思表达真实 合同违法、违规 采用欺诈、威胁等不正当手段订立
权利义务显失公平 未经本人书面委托代签的

24 聘用制度 聘用合同的变更 单位法人发生变更 聘用单位合并、分立的 双方协商一致变更的 聘用单位变更名称的 受聘人员岗位发生变化的

25 聘用合同的解除: 法定解除 协商解除 国家法律法规或合同规定的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况,无需双方当事人同意,合同效力都可以自然或者单方面提前终止
法律法规赋予当事人双方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以合意的方式消灭权利义务关系的一种途径

26 聘用制度 聘用合同的终止 聘用合同期满,或者合同约定终止条件出现 受聘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因工或非因工负伤以及患病,治疗终结后劳动能力鉴定为1至4级按国家规定应退休(退职)的 受聘人员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 事业单位被撤销的

27 聘用制度 聘用合同的解除(解聘) 双方协商一致 聘用单位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6款)
聘用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告知受聘人员后,再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2款) 聘用单位不得解除聘用合同(6款)

28 聘用制度 聘用合同的解除(辞聘) 受聘人员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并书面通知聘用单位(5款)
受聘人员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未与单位协商一致,应当继续履行聘用合同,6个月后再次提出,即可单方面解除 聘用关系解除后,聘用单位应及时办理移交人事档案、社保关系调转等手续

29 聘用制度 违约责任 聘用合同未到期,又不符合解除合同条件,由单方解除合同的 因聘用单位原因订立的无效或部分无效聘用合同

30 聘用制度 下列情形,聘用单位应向个人支付经济补偿金 聘用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员同意解除的
受聘人员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聘用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聘用单位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 受聘人员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的,又不同意聘用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或者虽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聘用单位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 聘用单位因分立、合并、撤销,不能安置受聘人员到相应单位就业而解除聘用合同的

31 谢 谢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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