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矫正社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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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矫正社会工作概述 随着人类刑罚执行制度的改革和发展,社会工作具有了越 来越重要的地位,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成为刑罚执行活动 中不可或缺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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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矫正社会工作的含义 一、矫正 二、矫正制度的历史发展 三、矫正社会工作 四、矫正社会工作分类 五、与矫正社会工作相关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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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矫正 医学范畴中矫正的含义 矫正,也称矫治,原始医学上的专门用语, 意指通过手术或药物治疗使身体部位的形状或技 能方面发生畸变的患者得到康复,重新过上和正 常人一样的生活的过程。 司法范畴中的矫正的含义 国家司法机关和工作人员通过各种措施和手 段,使犯罪或具有犯罪倾向的违法人员得到思想 上、心理上和行为上的矫正治疗,从而重新融入 社会,成为其中的正常成员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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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矫正 矫正制度和措施的功能 为了改变犯罪的思想和行为,矫正制度和矫正 措施综合了以下几方面的功能: 1)惩罚 2)隔绝 3)威慑
4)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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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矫正制度的历史发展 1. 刑罚制度的历史变迁
1. 刑罚制度的历史变迁 刑罚是人类应对犯罪现象的一种重要手段。由 于犯罪现象形式多样,类型繁多,程度轻重不一, 由此也形成了刑罚方法的多样性。在不同历史时期, 与人们的刑罚观念相适应,形成了以某种刑罚方法 为主、其他刑罚方法为辅的刑事制裁体系。以这种 刑事制裁体系为依据,大体上可以把人类刑罚制度 的发展法分为三个阶段,即以肉刑为主的阶段,以 监禁刑为主的阶段,以监禁刑为主向以非监禁刑为 主的过渡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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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矫正制度的历史发展 2. 社区矫正的起源与发展
2. 社区矫正的起源与发展 以监禁刑为主体的刑事制裁体系的存在具有其 内在的必然性,但也存在很多局限。主要表现在以 下几个方面: 第一,监禁刑违背了人道主义精神。 第二,监禁刑使被监禁人身心受到损害。 第三,负性互动影响监禁矫正的效果。 第四,监禁使被监禁人的社会化过程中断。 第五,监禁矫正成本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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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矫正制度的历史发展 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监禁矫正的这些局限日 益显现,一种新的刑罚执行制度——社区矫正制 度——逐步形成,并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得到快 速发展。目前,在一些发达国家,社区矫正制度已 经成为刑罚执行制度中的主导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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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矫正制度的历史发展 社区矫正之所以能够替代监禁矫正成为人类历 史上刑罚执行制度中的一种主导的刑罚制度,就在 于社区矫正在很大程度上克服了监禁矫正的弊端, 促进了人类社会的发展。 第一,社区矫正有利于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 第二,社区矫正促进了社区的稳定。 第三,社区矫正促进了社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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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矫正社会工作 矫正社会工作 指社会工作实施于矫正体系中。 它是指专业人员或志愿人士,在专业价值观指引下, 运用社会工作的理论、知识和方法、技术,为犯罪 (或具有犯罪危险性的人员)及其家人,在审判、 监禁处遇、社会处遇或刑释期间,提供思想教育、 心理辅导、行为纠正、信息咨询、就业培训、生活 照顾以及社会环境改善等,使罪犯消除犯罪心理结 构,修正行为模式,适应社会生活的一种福利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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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矫正社会工作的分类 1. 司法判决前的矫正社会工作 (1)正对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工作介入。 (2)针对犯罪嫌疑人亲友的社会工作介入。
1. 司法判决前的矫正社会工作 (1)正对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工作介入。 (2)针对犯罪嫌疑人亲友的社会工作介入。 2. 监禁处遇中的矫正社会工作 社会工作者为在监服刑人员提供的服务,主要是 调动犯罪自身的潜能以及社会资源,引导罪犯想积极 的方向转化,已达到改过自新、回归社会的目的。 具体工作内容:1)个案辅导;2)团体治疗; 3)联系社会;4)职业辅导;5)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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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矫正社会工作的分类 3. 社区中的矫正社会工作 (1)社区矫正社会工作
3. 社区中的矫正社会工作 (1)社区矫正社会工作 (2)刑释人员的社会工作:提供住宿场所;提供就业、 就学辅导;提供生活辅导和医疗保健转介服务;提供 物质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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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与矫正社会工作相关的概念 1. 观护:又称观护制度,是指对于成年人或少年 犯罪人,运用科学的社会个案工作方法,调查其犯 罪前所有的资料,经过法院慎重选择,允许其仍居 住在社区中,使其遵守一定的条件,于一起期间内, 由法院任用的观护人实施辅导监督,以达到社会防 卫和个别处遇的目的。 2. 改造:又称教育改造,是我国监狱法学中特定 的法律用语。广义的罪犯改造是指我国监狱对罪犯 实施的全部惩罚与改造劳动;狭义的教育改造,是 指我国监狱法在刑罚执行过程中对罪犯强制实施的 旨在使罪犯心理和行为得到矫正和重塑的思想、文 化和技术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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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与矫正社会工作相关的概念 3. 更生保护:是指对于出狱犯人、曾受过某种司 法处分的犯罪者以及其他有不良行为的人,在社会 上给予适当的保护与辅导,矫正其不健康人格,帮 助其克服生活困难,使之顺利适应社会的一种制度。 4. 社区处遇:又称“非机构式的处遇”。即不将 犯罪者纳入监狱等拘禁围墙之内,而让犯罪者仍然 在自由社会中生活,并接受专业工作人员的辅导与 训练,至其完全适应社会规范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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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矫正社会工作的起源与发展 一、矫正社会工作的起源 二、世界一些主要国家和地区矫正社会工作制度的建立 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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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矫正社会工作的起源 1. “感化社会工作之父”——奥古斯特斯的业绩 2. 矫正社会工作制度在美国的建立
1. “感化社会工作之父”——奥古斯特斯的业绩 2. 矫正社会工作制度在美国的建立 1925年,美国《联邦观护法案》在国会通过,美 国全国范围内的矫正工作制度由此得以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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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世界一些主要国家和地区矫正社会工作制度的建立和发展
1. 英国矫正社会工作制度 1887年制定了《初犯法》; 1907年通过了《感化犯人法》; 1925年制订了《刑事裁判法》。 2. 日本矫正社会工作制度 1947年和1949年,日本分别制订了《恩赦法》和《犯罪者预防 更生法》。 3. 中国港台地区矫正社会工作制度 1)20世纪30年代,感化制度从英国引入香港;1938年在监狱署下 增设感化部;1948年成立社会局;1950年,香港设立“首席感化主 任”职务。 2)台湾1962年公布《少年事件处理法》;1981年起在各地方法院 检查处配置观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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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矫正社会工作的功能与作用 一、针对犯罪的功能与作用 二、针对社会环境的功能与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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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针对犯罪的功能与作用 矫正社会工作针对罪犯的功能与作用主要包括 监管、矫正和服务三个方面。 1. 监管功能 2. 矫正功能
1. 监管功能 2. 矫正功能 3. 服务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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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针对社会环境的功能与作用 1. 营造有利于犯罪更新的家庭和社区环境 2. 促进刑罚制度的人性化和科学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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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矫正社会工作的理论渊源 矫正社会工作的生成和发展并不是一种偶然的现象, 它与人类对犯罪原因的探究、人类刑罚观念和刑罚制度 的历史变迁、人类社会的进步密切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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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人类社会对于犯罪原因的探究历程 一、古代社会的“冒犯神意”说 二、刑事古典学派的“自由意志”论 三、犯罪人类学派的“天生犯罪”论
第一节 人类社会对于犯罪原因的探究历程 一、古代社会的“冒犯神意”说 二、刑事古典学派的“自由意志”论 三、犯罪人类学派的“天生犯罪”论 四、犯罪社会学派的“犯罪多因素”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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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古代社会的“冒犯神意”说 在古代社会,人们在探究犯罪原因时,人们的注意 力集中在犯罪与神灵的关系上,往往把犯罪与“逆 天道”、“叛神意”,特别是“中恶魔”相联系。 这种“冒犯神意”的犯罪原因解释有各种各样的表 现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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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刑事古典学派的“自由意志”论 在18世纪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洛克、卢 梭、伏尔泰等提出的“天赋人权”、“社会契约”、 “解放个性”等学说和“自由、平等、博爱”等口 号的影响下,人们开始对犯罪行为进行自然主义的 探讨,开启了一个被后人称作“刑事古典学派”或 “古典犯罪学派”新的历史阶段。这一学派的创始 人是贝卡利亚,于1764年发表《论犯罪与刑罚》为 创立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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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犯罪人类学派的“天生犯罪”论 龙勃罗梭利用当军医和监狱医生的便利条件,对千 名监狱罪犯和非犯罪人进行了死后检查和人类学研 究。他认为,犯罪人是自然存在的,他们是低于正 常人的一种人类进化形式,有截然不同的身体特征 和心理特征。龙勃罗梭把罪犯分为天生犯罪人、精 神病犯罪人、偶然犯罪人、激情犯罪人等四种类型, 他的研究的基础性观点是:真正的犯罪人或者生来 犯罪人实施了大部分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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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犯罪社会学派的“犯罪多因素”论 意大利学者菲利提出著名的犯罪原因三因素论(犯 罪三元论),即人类学因素、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
犯罪社会学派的创始人、德国犯罪学家李斯特在批 评龙勃罗梭和菲利关于犯罪原因的观点的基础上, 提出了犯罪原因二因素论(犯罪二元论),即社会 因素和个人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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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人类社会刑法观念及其刑罚制度的历史变迁
第二节 人类社会刑法观念及其刑罚制度的历史变迁 一、古代社会“复仇主义”刑法观念和刑罚措施 二、“报应主义”刑论的产生及其发展 三、“功利主义”刑论的产生及其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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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古代社会“复仇主义”刑罚观念和刑罚措施
1. “冒犯神意”说指导下的“驱魔”法 在古代氏族社会中,犯罪的原因被认为是出于 行为者冒犯神的意志的邪恶念头,是由于邪恶幽灵 引起的,是由于中了恶魔的结果,把罪犯称为“恶 魔鬼怪”,是一个鬼怪似地与正常人不同的人,因 此必须受到神的制裁。对犯罪人的处理往往是采用 各种各样的办法以驱赶邪魔拯救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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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古代社会“复仇主义”刑罚观念和刑罚措施
2. 源于氏族组织一体性的复仇义务 在原始社会末期,已经出现了刑罚的最初萌芽, 即血族复仇。这时追诉和处罚的权利主要掌握在私 人即受害人及其族人手中,其依据是狭隘的氏族利 益。 3. “君命神授”名义下的峻法酷刑 国家产生以后,君主被认为受神的委托有惩罚 罪犯的权利。古代国家的法典往往从维护“神意” 出发,具有强烈的复仇色彩。法律公开确认复仇是 判刑的罚则,且认为被害人或其亲属有执行刑罚的 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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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应主义”刑论的产生及其发展 报应主义,又称报应刑主义,强调刑罚的施加在与 报应。恶有恶报、善有善报是人理常情,犯罪时一 种恶,对于罪犯之恶,应以刑罚应之。 报应主义或报应刑主义是人类社会进步的成果,其 产生完成了刑罚史上由私力复仇到法律报复的突变, 标志着野蛮的私力救济让位于文明的国家制裁。 张小虎在《刑法的基本观念》一书中的三种理论: 1)神意报应 2)道德报应 3)法律报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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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功利主义”刑论的产生及其发展 功利主义刑法理论是又一种探讨刑罚正当性的理论。 报应主义认为刑罚是为了惩罚罪犯的存在,刑罚的 正当性,在与犯罪的不正当性。功利主义则认为, 刑罚的价值在于其满足国家追求一定功利效果的积 极意义,这种功利效果就是犯罪预防,预防犯罪才 是刑罚存在的正当性根据。 张小虎在《刑法的基本观念》一书中对预防犯罪的 描述。 1)一般预防; 2)特殊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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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当今世界刑罚轻刑化和非监禁化的发展趋势
第三节 当今世界刑罚轻刑化和非监禁化的发展趋势 一、关于重刑化与轻刑化之争 二、当今世界刑事司法的发展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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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重刑化与轻刑化之争 1. 关于重刑弊端的讨论 第一,违背了罪行适应的基本原则; 第二,削弱人们对刑法的尊重感;
1. 关于重刑弊端的讨论 第一,违背了罪行适应的基本原则; 第二,削弱人们对刑法的尊重感; 第三,不利于罪犯改过自新; 第四,增加了不必要的司法成本; 第五,妨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的实现。 2. 关于死刑存废的讨论(三个方面争论) 1)在死刑是否公正的问题上,死刑保留论者从 “报应论”出发,强调报应的“等价性”,即犯罪 者失去的利益应小于所侵害的利益,以此论证“杀 人偿命”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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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重刑化与轻刑化之争 2. 关于死刑存废的讨论(三个方面争论)
2. 关于死刑存废的讨论(三个方面争论) 1)在死刑是否公正的问题上,死刑保留论者从“报应 论”出发,强调报应的“等价性”,即犯罪者失去的利 益应小于所侵害的利益,以此论证“杀人偿命”的合理 性。 2)在预防犯罪方面,死刑保留论者认为,“趋利避害” 是人们衡量利弊得失时的本能反应和选择,因此,死刑 对可能犯罪之人具有巨大的威慑作用。 3)在死刑是否人道的问题上,死刑废除论者认为,在 人的所有权利中,生命权是一项最基本的权利,因为一 方面生命是人生生存的唯一标志,另一方面生命是其他 一切权利的载体,生命权没有了,其他的一切也就无从 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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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重刑化与轻刑化之争 3. 关于短期自由刑存废的讨论
3. 关于短期自由刑存废的讨论 1872年第一届国际刑法及监狱会议起,历经一个多 世纪的争论,国内外学者对短期自由刑的弊端,基 本达成了一下几方面的共识。 第一,短期自由刑的刑罚功能发挥不明显。 第二,短期自由刑容易产生标签化的负面作用。 第三,短期自由刑服刑者回归社会困难。 第四,短期自由刑容易产生罪犯间交叉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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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当今世界刑事司法的发展趋势 20世纪以来,西方犯罪学理论和刑罚政策出现了一 种非刑罚化和非监禁化的发展趋势。
非刑罚化、非监禁化是指不用传统监禁的刑罚方法 而用费监禁刑的方法来感化改造罪犯。 (1)通过非犯罪化以实现非刑罚化。 (2)采取起诉便宜主义。 (3)广泛适用缓刑。 (4)实行保安处分制度。 (5)将案件移交社会法庭审理。 (6)减刑、假释制度。 (7)其他非刑罚化、非监禁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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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矫正社会工作模式 从社会工作发展历史来看,不同的社会发展时期, 形成了各具代表性的社会工作服务模式,如20世纪30年 代至50年代的精神分析观点下的心理社会分析模式和认 知行为模式;20世纪50年代至70年代的人本主义观点下的 危机介入模式和任务中心模式;20世纪70年代至今的生 态和增能观点下的社会网络干预模式、基变社会工作模 式、增强全能模式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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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心理社会治疗模式和认知行为治疗模式
第一节 心理社会治疗模式和认知行为治疗模式 一、心理社会治疗模式 二、认知行为治疗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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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心理社会治疗模式 心理社会治疗模式诞生于19世纪末期,它植根于多元 决定论之中,与传统社会工作实务关系最为密切。 1. 基本假设:
1)要了解和预测人的行为必须了解个人与整体形态中的所有人的互动; 2)人类所生活的环境为一个系统,系统内成员彼此的交互反应和相互 影响,成为一个连锁反应; 3)个人行为反应来自他对环境之知觉、认知和内在心理感受; 4)个人出生时即具有独特的本能驱力和攻击性,并与环境相互作用而 形成独特之行为方式,因此,人格与个人社会生活功能息息相关; 5)个人对环境的认知是个人对环境的期望与事实两部分的整合; 6)人之所以会发生适应问题,是来自社会适应失败; 7)如果矫正服务对象的人格成为一个开放的系统,那么他的自我是可 以改变和成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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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心理社会治疗模式 2. 治疗目标: 第一,减低矫正服务对象的焦虑和不安; 第二,减低“人在情境中”系统的功能失调;
第三,增强矫正服务对象的自我适应技巧和“人在情境中”系统的功能; 第四,增强矫正服务对象的自我实现和满足感,改善环境以解决问题等。 3. 实施原则: 第一,服务计划应随着对矫正服务对象了解程度的不同,以及“人在情境 中”(内在心理和外在环境两大因素)的改变而不断修正; 第二,提供社会心理服务应以个别化为原则; 第三,问题研判焦点是放在矫正服务对象目前与过去生活功能表现与生活 环境互动关系方面; 第四,重视专业关系的建立和运用; 第五,矫正服务对象要参与问题的研判和处置计划; 第六,直接协助矫正服务对象改变自己来影响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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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心理社会治疗模式 4. 主要治疗技术: 1)直接治疗技术: A. 支持性的技术; B. 直接影响的技术; C. 探讨、描述与宣泄的技术;
D. 反映性讨论的技术。 2)间接治疗技术:主要针对矫正服务对象的环境作改善 或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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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认知行为治疗模式 认知行为治疗模式是由行为治疗模式发展而来的。 条件反射和操作条件反射原理成为行为治疗的重要 技术。
1. 基本假设:认知行为治疗是根据认知过程影响 情感和行为的理论假设,通过认知和行为技术改变 矫正服务对象不良认知和行为的治疗模式。 2. 治疗目标:1)改变错误认知或不切实际的期待, 以及其他非理性的想法;2)修正非理性的自我对 话;3)加强问题解决和对策抉择的能力;4)加强 自我控制和自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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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认知行为治疗模式 3. 社工的角色和任务:社工在运用认知行为模式 进行矫正治疗服务时,通常要完成以下几个任务: 第一,澄清内在沟通;
3. 社工的角色和任务:社工在运用认知行为模式 进行矫正治疗服务时,通常要完成以下几个任务: 第一,澄清内在沟通; 第二,解释认知行为的运作模式; 第三,指定家庭作业; 第四,强调体验学习; 第五,使用逆向操作; 第六,运用动态的思考及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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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认知行为治疗模式 4. 介入策略: 第一,辨认失能或扭曲的思考方式和想法,以及该想法 如何导致负面的情绪和失调的行为;
4. 介入策略: 第一,辨认失能或扭曲的思考方式和想法,以及该想法 如何导致负面的情绪和失调的行为; 第二,自我监控负面的思考方式或自我对话; 第三,探索负面思考方式与潜在感觉或信念之间的关系; 第四,尝试不同的具有正面功能和不扭曲的思考方式类 型; 第五,检验个人重新对自我、世界和未来的基本假定, 在因应行为及环境调适上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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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任务中心模式和现实治疗法 一、任务中心模式 二、现实治疗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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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任务中心模式 任务中心模式是在20世纪60年代中期,由Reid与 Epstein在美国所提倡、发展而成的一种矫正服务对 象工作方法。
1. 基本假设 2. 基本特质和原则 1)经验取向; 2)整合性; 3)焦点; 4)系统与脉络; 5)短期性; 6)合作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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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任务中心模式 3. 焦点: 1)问题解决的焦点必须放在矫正服务对象的需 求和想要解决的问题是什么上,即焦点是矫正服务 对象所认为的最重要的和最能够去解决的问题,而 非机构所认为的最重要的问题。 2)为了保护矫正服务对象免于一直处于开放的、 无止境的问题处置过程中和关系过度涉入,工作者 和矫正服务对象必须对问题进行切割。解决问题过 程中,实际行动应该是部分的、有焦点的,要一个 一个解决,必须把力量集中在可达成之目标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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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任务中心模式 4. 问题类别: 1)人际冲突; 2)社会关系的不协调; 3)与正式组织间的问题; 4)角色执行困难; 5)决定的问题;
4. 问题类别: 1)人际冲突; 2)社会关系的不协调; 3)与正式组织间的问题; 4)角色执行困难; 5)决定的问题; 6)反应性情绪压力; 7)资源不足的问题; 8)其他未分类的心理或行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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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任务中心模式 5. 介入策略: 1)协助矫正服务对象澄清问题,清楚地定义问题; 2)拟定契约,双方对其达成共识,以作为工作过程的导引;
5. 介入策略: 1)协助矫正服务对象澄清问题,清楚地定义问题; 2)拟定契约,双方对其达成共识,以作为工作过程的导引; 3)具体分析问题,减少矫正服务对象在执行过程中的阻力; 4)帮助矫正服务对象选择任务,予以承诺,同时激发矫正服务 对象采取行动; 5)与矫正服务对象回顾工作过程,给予回馈,作为矫正服务对 象发展新任务的参考; 6)党资源匮乏时,社工可适当作为矫正服务对象的支持系统; 7)协助矫正服务对象决定需求,并将其修改为有助于问题解决 的行动,社工在矫正服务对象的行动中提供有矫正作用的回馈, 修正将妨碍问题解决的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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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任务中心模式 6. 介入程序: 1)问题探索; 2)确认问题; 3)订立契约; 4)任务规划与执行; 5)结束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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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任务中心模式 7. 实施技巧:包括系统性架构和反应性架构
7. 实施技巧:包括系统性架构和反应性架构 1)系统性架构:探索矫正服务对象问题、确 认标的问题、任务行程、设定时间限度、实践任 务、有效结束 2)反应性架构:提供矫正服务对象回馈、鼓 励矫正服务对象自我表达、让矫正服务对象感到 被接纳、使矫正服务对象了解并运用社会工作者 的助力。 具体实务技巧:探索;结构化;增强知觉;鼓励 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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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现实治疗模式 现实疗法是帮助矫正服务对象控制自己的行为,并在生活 中作出新的选择。它建立在控制理论的基础上,假设人们 可以对他们的生活、行为、感受和思想负责。 1. 理论依据:现实治疗模式主要建基于控制理论。 2. 治疗目标和特征:治疗目标和现实治疗法的特征。 3. 社会工作者的功能:1)为治疗树立结构与界限;2)以 关怀和尊重为基础建立彼此的信任关系;3)强调那些能引 导对方走向成功的自身优点与潜能;4)积极探讨当事人目 前的行为,驳斥其为不负责的 无效行为找借口;5)促使对 方去评估实际可满足的欲望;6)指导当事人撰写明确的行 为改变计划并切实执行;7)协助当事人找寻满足其需求的 的途径,并且即使对方感到灰心也不轻易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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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现实治疗模式 4. 治疗关系: 1)现实治疗法强调社工将其关爱、接纳、温暖传递给矫 正服务对象,双方共同参与治疗过程,这样有助于矫正服 务对象发展成功的认同感,并且避免矫正服务对象走入极 端。 2)现实治疗法强调治疗者与矫正服务对象共同发展计划, 并使之实现。 3)承诺是现实治疗法的基石。在矫正服务对象已经决定 行动计划后,治疗者应协助其列下诺言、履行计划。 4)现实治疗法不允许治疗者对矫正服务对象的不负责任 行为找借口,矫正服务对象也必须完全面对事实并对其行 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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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现实治疗模式 5. 现实治疗法的专业技术 现实治疗法特别强调矫正服务对象力量和潜能的 发挥,为帮助矫正服务对象成功获得治疗,治疗者应 该采取如下专业技术:第一,与矫正服务对象进行角 色扮演;第二,使用幽默感;第三,面质矫正服务对 象,并且不允许其找借口;第四,协助矫正服务对象 制定特殊之行动计划;第五,担任示范与教师之角色; 第六,制定限制,并组织治疗情境;第七,采取口头 震撼协议,或以挑战方法面质矫正服务对象非现实之 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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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生态系统理论和社会网络干预模式 一、生态系统理论 二、社会网络干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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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态系统理论 生态系统理论主要考察人类行为与社会环境的 交互关系,该理论把人类成长所依存的社会环境 (如家庭、机构、团体、社区等)看做是一种社会 性的生态系统,强调生态环境(人的生存系统)对 于分析和理解人类行为的重要性,注重人与环境间 各系统的相互作用及其对人类行为的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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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态系统理论 1. 基本假设: 1)一个人与其所在环境互动、和其他人发生关联的能力是与生俱来的;
1. 基本假设: 1)一个人与其所在环境互动、和其他人发生关联的能力是与生俱来的; 2)基因及其他生物因素经常被视为是个人与环境交流的结果; 3)人置身于其中的情境是一个联合的交流系统,人类与环境在此系统中 相互影响, 形成一种互惠性的关系; 4)相互适应度是一种个人与环境间互惠性历程的结果; 5)个人的行为是有目的的,人类为了生存而竞争,因此发展的关键取决于环境对于 个人的主观意义; 6)要理解个人,必须将其置于生长的自然环境及其所在的情境之中; 7)个人的人格是个人和环境经常交流的长期发展成果; 8)个人的生活经验是可以正向改变的; 9)所谓的问题指的是生活中的问题,要了解个人的问题应将个人置于其所生活的整 体空间中来理解; 10)为了协助矫正服务对象,社工人员应随时准备干预案主所在生活空间的各个层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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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态系统理论 2. 主要理论观点: 第一,生命周期、时间与空间; 第二,人际关联与角色; 第三,胜任能力与调适; 第四,生活中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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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态系统理论 3. 实践原则 第一,个人或家庭所经历的问题与困境是环境资源 的不足或障碍,个人与环境是不可分离的;
3. 实践原则 第一,个人或家庭所经历的问题与困境是环境资源 的不足或障碍,个人与环境是不可分离的; 第二,个人或家庭所经历的问题与困境时多项要素 互动的结果,并非单一因素所致; 第三,干预时要善用个人的生活体验及其非正式的 支持网络作为切入点; 第四,干预时要关注生态系统中关键部分系统改变 就能影响或连带改变其他系统的原则; 第五,干预时要注意问题产生的原因既然非单一因 素,那么干预的解决之道也应该是多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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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态系统理论 4. 介入策略:生态系统理论的干预介入策略强调整 合式的实务观点,注重干预阶段的发展,认为不同 阶段的发展决定了社工干预的结构及方法。 第一,进入系统; 第二,绘制生态图; 第三,生态评估; 第四,创造改变的观点; 第五,协调与沟通; 第六,再评量; 第七,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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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社会网络干预模式 社会网络干预模式的目的即在于强化人的社会资源以增 强个人的社会整合度并且协助个人解决生活中的问题。 1. 基本假设:
1. 基本假设: 1)人类的生存需要与他人共同合作,以及依赖他人的协助; 2)人类咋生命发展历程中会遭遇一些可预期和不可预期的生活事件; 3)人类在遭遇生活事件时,需要资源以因应伴随而来的问题,其中包括个人的内 在资源与外在资源; 4)社会支持网络属于外在资源,可分为正式支持和非正式支持两类; 5)尽管社会网络业可能对个人造成负面的影响,但一般而言,人类要通过与他人 之间的联结,感到自身属于社会的一部分,建构社会整合感; 6)经历压力事件时,社会支持网络可以缓解压力带来的负面影响; 7)社会网络中的人可以提供个人压力因应的方法,或是直接参与压力因应的过程, 这有助于个人的问题解决; 8)一些弱势群体的社会支持网络较为薄弱,需要专业人员协助以增进网络范围的 支持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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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社会网络干预模式 2. 主要理论观点 社会网络可以纯粹指人与人之间所构成的关系网,也包括结构与支持 的内涵。因此,社会网络指的是一组个人接触,通过这些接触,个人维持 其社会身份并且获得情绪支持、物质援助和服务讯息。 从“社会”的层面来看,社会支持隐含个人和社会环境的连结,可区分三 个层面:社区、社会网络和亲密伴侣。(三个层面的关系) 从“支持”层面看,Lin将社会支持分为工具性支持和表达性支持两类。 Lazarsfeld和Merton提出人际互动的相似性原则。 Granovetter提出人际联结的强度概念可有互动时间多寡、对彼此的情绪强 度、亲密度和相互援助表现出来。 Lofland提出个人与重要他人联结的七种类型和人际联结的四种模式。 社会支持程度的影响因素主要有:发展因素、个人因素和环境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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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社会网络干预模式 3. 介入目标与功能 1)介入目标:社工协助矫正服务对象重建过去的联结,或 是建立新的联结,并使关系网络中的人能够发挥支持的功能。 2)功能:Biegel,Shore和Gordon指出社区支持体系可发挥三 个层面的功能,即预防、治疗和复健。 4. 介入过程:从评量矫正服务对象的社会关系网络和社会支持 程度开始,然后就其优点与缺失拟定服务计划,这方面可能 是整体服务的一部分。 5. 社工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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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矫正社会工作价值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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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矫正社会工作价值观的哲学基础 一、关于人的本质的理论 二、人的全面发展的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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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人的本质的理论 马克思主要从三个方面对人的本质进行了规定。 从人的生产和生活实践出发规定人的本质;
从人的社会关系的角度对人的本质进行了规定; 从人的劳动和社会关系构建的动能的角度对人的本 质进行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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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的全面发展的理论 人的全面发展就是把人的本质归还给人自身,而人 的本质则在于人的生产和生活实践、人的社会关系、 人的需要。
矫正社会工作在本质上就是要促使矫正对象完全地 占有自己的这些距离,或者说,矫正对象在某种程 度上丧失了人的这些本质,这使他们与社会相脱离, 无法像其他人那样正常的生活,矫正社会工作就是 要通过矫正社会工作者的工作,促使矫正对象实现 与社会的联结,促使矫正对象回归社会、融入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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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矫正社会工作介入理念及价值伦理 一、矫正社会工作的介入理念 二、社会工作价值伦理是矫正社会工作介入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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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矫正社会工作的介入理念 社会工作的目标是增强人的社会功能,个人社会功 能的水平有赖于他应付人生需要和满足环境需要的 能力。人的一生有很多需要,环境是其身处其中的 人生情景。人生任务的完成和需要的实现,与环境 处境紧密相连,个人要完成的任务常常是环境的要 求,需要也需在特定的处境中去实现。从这种观点 来看,个人在社会中功能的发挥很大程度上取决于 他与环境的关系。矫正社会工作者要了解环境对个 人的要求、个人与环境的互动、个人在环境中的资 源。人与环境的构成状态是所有社会工作介入行动 的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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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社会工作价值伦理是矫正社会工作介入的基础
社会工作最基本的信念就是相信每个人都有与生俱 来的价值和尊严,而这种尊严和价值带给每一个人 不可剥夺的社会权利。因此,社会工作者对待受助 者的基本态度应是接纳而非批判。这一价值理念在 矫正社会工作中尤为重要。 为使社会工作的价值伦理在矫正社会工作过程中得 到更好的实践,需要对社会工作价值观及由此而产 生的工作原则。 1)社会工作的价值伦理与守则 2)矫正社会工作的介入理念及其价值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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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社会工作价值观在实践中的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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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平等 二、尊重 在矫正社会工作者开展工作的过程中,以平等的观 念对待矫正对象比较集中地体现在矫正社会工作者 与矫正对象的互动方面。
尊重矫正对象在矫正社会工作的开展中主要体现在 两个方面:即对矫正对象的接纳和尊重矫正对象的 自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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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矫正社会工作方法 矫正社会工作服务需要借助专业方法和技巧,来实现服务的最终目标。 一般来说,社会工作方法包括直接和间接两个部分。直接的社会工作方法 包括针对个人、群体、社区开展工作所必须运用的个案社会工作方法、小 组社会工作方法 、社区社会工作方法;间接方法主要包括行政管理和研 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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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个案社会工作方法在矫正工作中的运用
第一节 个案社会工作方法在矫正工作中的运用 个案社会工作是针对个人及其家庭而开展的专业 方法,是“专业社会工作者使用的工作取向、价值观 体系和实务的类型,它将心理社会、行为和系统概念 转化成技巧,通过直接的、面对面的关系,帮助个人 和家庭解决内心问题、人际关系问题、社会经济问题 和环境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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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案社会工作的核心要素 第一,个案社会工作必须回应矫正服务对象的基本 要求;
第二,个案社会工作作为一种专业服务方法,深受 社会工作者的工作取向价值观的影响; 第三,个案社会工作是一种理论和实务技巧的整合; 第四,个案社会工作中专业关系是核心动力; 第五,个案社会工作的改变目标可能包括个人和环 境多方面的需求或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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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个案社会工作方法的运用 1.个案服务:个案基本情况、专业判断、矫正服务 计划目标、理论依据、介入过程。 2.家庭服务:
1)支持型家庭及社工介入; 2)沟通方式失当型家庭及社工介入; 3)关系紧张型家庭及社工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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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小组社会工作方法在矫正工作中的运用
第二节 小组社会工作方法在矫正工作中的运用 小组社会工作是一种以小组的形式(两人或更多 的人)开展服务的工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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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小组工作的核心要素 小组是一个目标导向的活动,小组目标是小组发展 的重要方向。
小组目标和活动是社会工作者事先计划好的,由此 提出了小组计划的程序设计理念。 小组工作是一个产生动力的过程。 小组的改变表现在小组组员、小组本身、环境三个 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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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小组工作程序设计 1.程序设计的类型:社会问题取向和个人需求取向
2.影响程序设计的主要因素:1)机构的宗旨;2) 矫正服务对象的需要;3)资源条件;4)理论基础; 5)矫正服务对象的参与。 3.程序设计的基本原则:1)组员的需要;2)活动 的过程;3)组员的关系。 4.小组程序的主要功能:1)评估的功能;2)协助 表达;3)激发互动;4)提升个人素质;5)学习 知识和技能;6)促进环境改变。 5.程序设计的主要步骤:1)评估需要;2)确定目 的和目标;3)制定小组活动方案;4)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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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小组工作方法在社区矫正中的运用 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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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社区工作方法在矫正工作中的运用 社区工作是以社区为对象的社会工作介入方法。 它通过组织社区内居民参与集体行动,去厘定社区需 要,合力解决社区问题,改善生活环境及素质;在参 与过程中,让居民建立对社区的归属感,培养自助、 互助及自决的精神;加强居民的社会参与及影响决策 的能力和意识,发挥居民的潜能,培养社区领袖才能, 以达致更公平、公义、民主及和谐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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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社区工作的核心要素 社区工作的对象是社区,既包括社区居民,也包括 社区内的各类组织和社区关系。
社区工作是一个组织的过程、发动居民的过程、集 体行动的过程。 居民的参与是社区工作的核心动力。 社区工作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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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社区工作的基本过程 1.建立对社区的基本认识 第一,社区历史; 第二,自然环境和设施; 第三,居民; 第四,社区组织;
第五,社区权力关系。 2.建立社区关系 第一,建立关系的过程; 第二,建立关系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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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社区工作的基本过程 3.协调和改善社区关系 第一,动员社区资源; 第二,组织各类活动; 第三,开展帮困解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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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社区工作方法在社区矫正中的运用 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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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矫正社会工作过程 矫正社会工作是一项十分艰难的工作,必须遵循 科学的程序。这一程序也包括建立专业关系、资料收 集与分析、问题诊断、计划与介入、评估与跟进等五 个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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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建立专业关系 一、社会工作者与矫正对象 二、专业关系及其特点 三、专业关系建立过程中矫正社会工作者的工作 四、建立专业关系的基本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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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社会工作者与矫正对象 1.矫正社会工作者角色的影响因素 1)矫正工作的目标; 2)矫正社会工作者的认知和价值取向;
3)矫正对象的需求、问题和期望; 4)矫正对象的角色意识; 5)矫正情景的性质和复杂性。 2.矫正社会工作者的角色 1)资源整合者;2)使能者;3)调停者; 4)教育者; )倡导者;6)管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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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社会工作者与矫正对象 3.矫正对象角色的影响因素 1)对矫正工作的目标的认知; 2)矫正对象需求满足状况; 3)矫正对象的自我角色认知;
4)矫正社会工作者的工作价值观; 5)矫正情景。 4.矫正对象的角色 1)既有现实角色; 2)社会赋予角色; 3)自我期望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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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专业关系及其特点 矫正社会工作是矫正社会工作者与矫正对象在互动 过程中形成的以相互认同、相互信任为基础的专业 助人关系。这种专业关系具有以下特点。 目标性 以服务对象为本 非平等性 控制性 代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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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专业关系建立过程中矫正社会工作者的工作
专业关系的建立有助于促使矫正对象进入矫正过程, 并对矫正效果形成直接影响,因此,矫正社会工作 者应尽一切努力,建立专业关系。 1.明确建立专业关系是一个过程; 2.理解矫正对象的基本情况; 3.初步评估矫正对象的问题和需求; 4.促使矫正对象进去角色; 5.与矫正支持系统建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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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建立专业关系的基本技巧 感同身受 订立目标 制造氛围 积极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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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矫正资料收集与分析 一、矫正资料收集 二、矫正资料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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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矫正资料收集 1.矫正资料收集的主要内容 第一,矫正对象个人层面的资料收集 1)个人的基本资料; 2)矫正对象对现状和问题的主观看法;
3)收集解决问题的动机资料; 4)了解矫正对象生理、心理、情感、智力等方面的 能力。 第二,环境层面的资料收集 第三,矫正对象个人与环境交互作用方面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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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矫正资料收集 2.矫正资料收集的主要方法 第一,文献法; 第二,访谈法; 第三,问卷法; 第四,观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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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矫正资料分析 1.矫正资料分析过程 (1)资料整理 第一,资料的审核;第二,资料的复查; 第三,资料的分类;第四,撰写备忘录。
(2)资料分析 (3)总结 矫正资料分析方法 (1)比较分析 (2)因果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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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矫正对象问题研究与诊断 一、问题研究与诊断的视角 二、问题研究与诊断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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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问题研究与诊断的视角 1.问题的含义:事物各要素间的失衡现象,当这种 失衡对事物的发展产生了不利影响,且被人们反应 时,这种现象称为问题。 2.问题研究与诊断的主要视角 (1)生理研究视角;(2)社会便签视角; (3)文化视角; (4)利益视角; (5)行为视角; (6)心理视角; (7)社会权益视角;(8)综合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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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问题研究与诊断方法 1.问题分类 2.确定问题域 3.明确问题性质 4.量化分析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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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计划与介入 一、矫正计划 二、矫正社会工作介入
101
一、矫正计划 一般而言,矫正计划由三部分内容组成:计划目的 和目标、计划关注的对象、计划实施的策略等。
1.计划目的和目标:目的是指期望通过介入最终获 得的长远结果。目标则是指在中间阶段所要获得的 较为具体的、近期的结果。目的和目标是经过资料 分析和问题诊断后确定的。 2.关注对象及实施措施:关注对象主要是指矫正工 作要介入的焦点,一般而言,这些介入的焦点可以 包括个人、家庭、群体、组织和社区等。而对每一 个关注的对象的介入,都必须有相应的实施策略和 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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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矫正社会工作介入 1.直接介入 (1)针对矫正对象个人的矫正介入; (2)针对矫正对象群体的矫正介入。 2.间接介入
(1)针对矫正对象家庭环境的间接介入; (2)针对矫正对象社区环境的间接介入; (3)针对矫正对象社会环境的减价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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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矫正评估与跟进 矫正评估是在矫正服务计划实施后,对矫正进行 整体反思的过程。通过矫正评估,矫正社会工作者不 仅对矫正效果、过程进行思考,而且要对矫正工作的 未来做出相应的跟进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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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矫正评估 1.含义:矫正社会工作者或机构对矫正过程及矫正 绩效进行系统研究的过程,通过这个过程,矫正社 会工作者或机构要达到评价矫正项目的过程及绩效 的目的。 2.类型: 1)以主体为依据,分为由政府实施的评估、矫正 机构实施的评估、矫正社会工作者进行的评估等; 2)以目标为依据,分为阶段性评估、过程性评估、 绩效评估等; 3)以时间为依据,分为前期评估、中期评估和后 期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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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矫正评估 3.矫正评估的功能: 第一,把握矫正项目的实施过程,考查矫正项目的实 施效果;
第二,提高矫正社会工作者的工作能力,提升服务品 质; 第三,寻求矫正工作的未来方向 4.矫正评估过程: (1)矫正评估的准备期; (2)设计矫正评估方案; (3)实施评估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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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矫正跟进 1.含义:一般来说,跟进是指矫正工作者与矫正对 象的专业关系结束后,工作者必须对矫正对象进行 一段时期的随访,并对随访期出现的情况做出一定 程度的处理和回应。 2.功能: 1)维持和巩固矫正项目实施所获得的效果; 2)帮助矫正对象得到更合适和更有效的矫正监管 和服务; 3)帮助服刑期满的矫正对象更快地实现向社会人 的转变,成为一个自食其力和被社会接受的人; 4)有利于各部门和工作员之间的信息交流和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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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社区矫正的社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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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社区矫正的法律基础 社区矫正的法律基础涉及两个方面:一是现行法 律规定;二是社区矫正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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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现行法律规定 1.非监禁刑的法律规定 2.非监禁刑罚执行制度的法律规定
110
二、社区矫正立法 社区矫正立法,就是立法机关依据法定程序,在其 职权范围内制定、修改、补充、认可和废止有关社 区矫正法律规范的活动和结果。
1.社区矫正的试行规定 2.社区矫正的法律修改 (1)修正执行主体 (2)完善执行制度 (3)修改剥权制度 (4)增设刑罚种类 3.社区矫正的法律规定
111
第二节 社区矫正的社会资源基础 社区矫正是积极利用各种社会资源,整合社会各方 面力量,将罪行较轻、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罪犯置于社区 中进行有针对性的管理、教育和改造工作,因此,在 社区矫正实务中各种社会资源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112
一、社区矫正的资源体系 物质资源 组织资源 街道办事处、司法所、居(村)民委员会、企事业单位、民间团体 设施资源
社区矫正中心、社区活动中心、教学(培训)设施、其他公共设施 经费资源 政府经费、社区筹资 技术资源 信息技术、心理咨询技术、监控技术 社会资源 人力资源 社会工作者、合同制矫正工作者、社区矫正志愿者、社区居民 智力资源 人大代表、专家、学者、各类专业人士 文化资源 价值观、道德意识、行为取向、社会规范、制度 关系资源 社会(个人)支持网络、血缘、职缘、邻里关系
113
二、社区矫正的组织基础 社区矫正的组织资源,是指在社区矫正工作中发挥着不同 功能和作用的各类政府组织、社会团体、民间机构等组织 系统的总称。在社区矫正的资源体系中,组织资源占有核 心的地位,它与社区中的其他资源系统相互依存、相互制 约,承担着不同的功能,共同构成社区矫正的社会基础。 首先,社区矫正组织的内涵与一般社区组织不同。 其次,社区矫正组织在管理模式上与一般社区组织有所不 同。 再次,社区矫正组织的结构与功能也具有鲜明的特点。 最后,社区矫正组织系统的组织化程度与过程,即社区矫 正组织内部的动员、协调、沟通等动态过程同样不可忽略, 他们同样构成了社区矫正研究的重要课题。
114
三、社区矫正的社会技术基础 社会工作领域中社会技术的类型比较 比较项目 地区发展模式 社会策划模式 社区组织模式 工作目标
社区能力成长;社会力量整合;强调过程目标 科学策划,解决社区问题;强调任务目标 组织、挖掘社会资源、改善社区环境 工作策略 社区居民的广泛参与 科学的调查研究 动员、利用传统社区资源 方法、技术特点 团体沟通;舆论的参与,达成共识 专家科学规划;达成一致与共识 挖掘、利用传统社区资源 改变的媒介 通过运作小型任务导向的团体实现改变 通过正式组织及对资料的操纵实现改变 正式及非正式组织 与权力结构的关系 权力机关的成员,是合作者 权力机关为雇主与赞助者 权力机关为合作者、决策者 社会工作者角色 促进者、协调者、导师 收集分子资料、研究者;计划的执行者 使能者、倡导者、执行者
115
四、社区矫正的社区参与基础 社区参与是指社区居民自觉自愿地参与社区各种活 动或事务的过程。社区是居民生活和交往的场所, 也是直接或间接参加社会事务,开展各项社区活动 的区域场所。社区居民通过社区参与体现对社区责 任的分担和成果的共享,为谋取社区共同利益而施 展和贡献自己的才能。社区矫正是一种利用社区资 源教育改造罪犯的方法,其本质特征之一就是在社 区中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矫治和改造工作,充分利 用社区内的各种资源,共同进行管理,促进社区服 刑人员的改造。因此,社区居民积极参与社区矫正 工作,是社区矫正工作本质特征的反映,也是增强 社区的社会民主功能,促进社区发展的需要。
116
第三节 社区矫正的社会支持网络 社区矫正与监禁矫正的重要区别之一,就是将社 区服刑人员置于社区环境中,能够获得多元社会网络 的支持,解决社区服刑人员在劳动就业、社会保障、 职业能力、心理咨询等诸多方面的困难,获得有效的 帮助。 要想达到矫治社区服刑人员的罪犯心理结构,改 变社会态度、行为方式,顺利回归社会的目的,仅靠 社区矫正官员和社会工作者的努力远远不够,还需要 发挥围绕着矫正对象的社会网络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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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社会网络理论 社会网络是指一群有相互关联的互动者所构成的网络关系。
社会网络是社会行动者及社会行动者之间关系的聚合体, 它是由多个点(社会行动者)和各点之间的连线(行动者 之间的关系)组合而成的。 首先,社区本身作为一种社会交往的空间,构成了不同的 社会网络结构,社区成员一句各自的社会属性在社会网络 中扮演着不同的角色。 其次,在社区矫正过程中,社会资源、社会力量的挖掘与 动员,实质上是以社会网络为媒介进行的,动员挖掘一切 力量,完成矫治工作的目标与任务。 最后,社区矫正机构与社区矫正工作者自身离不开社会网 络的支持与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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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社会支持网络 在社区矫正实务中,社区矫正工作者运用专业矫治 技术和手段帮助社区服刑人员恢复和重建社会支持 网络,融入社会网络之中,是其重要的工作目标。 社会支持网络对社区服刑人员寻找改变现状的方法, 调动自身的潜能将发挥积极的作用。社区矫正工作 者掌握和运用社会支持网络的理论与方法,挖掘矫 治对象的社会支持网络资源,促进其回归、融入已 有的社会网络,不仅能够提高改造和矫治效果,还 能够有效化解社区服刑人员的心理、生理危机,预 防各种问题和压力的产生。
119
三、社会网络与社会资本 社会资本理论是社会网络研究的延伸与扩展。
在矫治社会工作实务中,社区矫正工作者充分挖掘 社区服刑人员自身的社会资本,凭借正式、非正式 的社会支持网络体系,帮助矫治对象改变自身处境, 对于促进矫治对象适应正常的社会生活具有重要意 义。
120
第四节 社区矫正的社会文化心理基础 一、社区矫正的社区文化基础 二、社区社会影响
121
一、社区矫正的社区文化基础 社区文化是指通行于一个社区范围之内的特定文化 现象,它是社区成员在长期的生产和生活过程中创 造出来的一切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的总和。 社区文化的功能: 1)再社会化功能; 2)犯罪预防功能; 3)沟通功能; 4)规范功能
122
二、社区社会影响 从社会心理学的社会影响出发,揭示社区社会影响 对社区服刑人员的作用
1.从众与服从:在社会影响情境下个人所作出的心 理和行为反应; 2.传播:个体的行为受心理的支配,而个体心理不 可避免地受到传播与舆论的影响。 3.舆论:社会上大多数人对普遍关切的社会事件、 问题、现象、人物等形成的共同观念和公开表达的 一致见解。
123
第八章 社区矫正的组织架构 犯罪问题的治理是一个公共问题。表面上看,犯 罪问题的治理应是国家的责任,但从根本上看,犯罪 问题的治理不仅涉及国家,而且涉及市场和社会。
124
第一节 国家、市场、社会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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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 作为矫正社会工作的责任主体,在矫正社 会工作中的角色和作用:
一、矫正社会工作责任主体 政府 作为矫正社会工作的责任主体,在矫正社 会工作中的角色和作用: 首先,政府负有组织领导之责; 其次,政府负有管理协调之责; 最后,政府负有提供资源之责。
126
二、矫正社会工作执行主体 矫正社会工作执行主体(矫正社会工作机构及其工 作人员)的作用 1.——是矫正社会工作的组织者;
2.——是矫正社会工作的实施者; 3.——是矫正社会工作的推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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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矫正社会工作的合作者 作用: 1.矫正社会工作的参与者; 2.矫正社会工作的协助者:
——社区矫正志愿者 作用: 1.矫正社会工作的参与者; 2.矫正社会工作的协助者: 1)志愿者参与矫正社会工作,可以增强个案 矫正效果; 2)志愿者参与矫正社会工作,可以提高个案 矫正质量。
128
第二节 社区矫正的组织结构 一、政府角色衍生的组织机构 二、社会角色衍生的组织机构 三、市场角色衍生的组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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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府角色衍生的组织机构 1.外国社区矫正的机构
(1)英美法系国家的综合性矫正机构:包含在综 合性的矫正机构中,包括监禁矫正也包括社区矫正。 (2)大陆法系国家的独立性矫正机构:独立的社 会内处遇的专门机构。 2.中国社区矫正的机构: (1)试点阶段的社区矫正机构(司法行政机关) (2)未来的社区矫正机构:是指社区矫正的试 点工作已基本完成,社区矫正的法律制度已经建立 和完善的情况下的社区矫正机构。
130
二、社会角色衍生的组织机构(社会服务组织)
一般是指专业矫正社会工作及志愿者的组织,具有 专业化、职业化和社会化的特征,是第三领域的公 共服务物品。 1.社会组织的类型:直接服务机构和辅助服务机构。 2.社会服务组织的功能:矫正功能;服务功能;宣 传示范功能;组织发动功能。 3.社会服务机构的组织和人员
131
三、市场角色衍生的组织机构 市场角色衍生的社会服务机构是指能够提供与社区 矫正工作有具体关系的矫正项目或者矫正设施,并 且在提供某些产品或者服务时获得利润的企业性非 政府组织。 特征:1)提供社区矫正的产品或服务; 2)满足社区矫正的需求和发展; 3)接受政府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132
第九章 社区矫正对象和社区矫正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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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社区矫正对象 一、社区矫正对象概述 二、管制 三、缓刑 四、暂予监外执行 五、假释 六、剥夺政治权利
134
一、社区矫正对象概述 1.社区矫正对象的概念和范围:是指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在社区内接受矫正 的犯罪人。 社区矫正的五类对象:
(1)被判处管制的; (2)被宣告缓刑的; (3)被暂予监外执行的;(4)被裁定假释的; (5)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 2.关于社区矫正对象的思考(将来纳入社区矫正对象范围) (1)因家庭有特殊困难或社会有特殊需要的,经批准试行半监禁的女犯; (2)因继续学习的需要受到狱内条件限制,经批准到社会学校试读的少年犯; (3)因刑释前回归社会适应性教育和接茬帮教的需要,经批准试行释前周末放 假和周末监禁的罪犯; (4)依据《监狱法》规定被批准离监探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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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管制 1.概念:管制是我国五种主刑之一,是由人民法院判决, 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交由公安机 关管束和人民群众监督改造的刑罚方法。 2.使用管制刑的罪行和情节:主要适用于罪行较轻、社 会危险性较低的、不必予以关押的犯罪分子。 3.基本特征:(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仍留在原单 位或原居住地工作和生活,不剥夺其人身自由,只限制 其一定的自由。(2)被判处管制的罪犯分子有除被限 制之外的各项权利,在劳动中同工同酬,如未附加剥夺 政治权利,则仍然享有政治权利。(3)被判处管制的 罪犯分子虽然有人身自由,但他的工作、活动必须接受 公安机关的管束和人民群众的监督。(4)管制必须由 人民法院依法判处,交由公安机关执行,其他任何机关、 单位、团体和个人都无权决定和执行。
136
三、缓刑 1.概念:缓刑就是刑罚的暂缓执行,是对原判刑罚附一定条件地不予 执行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 2.使用条件:
1)适用的对象是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一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2)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使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 会的。 3)犯罪分子不能是累犯。 3.基本特征: 1)对犯罪分子判处了一定刑罚,但因为符合某些条件,同时又决定暂 时不予执行判之刑罚。 2)根据所判刑罚以及其他因素决定一段时间的暂缓执刑考验期,在考 验期内犯罪分子要遵守一定的规定,否则原判刑罚还有继续执行的可 能;缓刑犯的社区矫正期限为法院判处的对罪犯人的考验期限。 3)在确定的考验期内,犯罪分子若接受考验,认真改造,在考验期没 有违反法定的撤销缓刑规定的情况下,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
137
四、暂予监外执行 1.概念:监外执行是指由于犯罪具有法律所规定的 某种情况而暂时变更刑罚执行场所和执行方式,在 监狱外执行刑罚是一种刑罚执行制度。 2.具备的条件: 1)实质性条件;2)对象条件;3)消极条件或排 除性条件。 3.法律程序:刑事诉讼中的监外执行,人民法院在 判决时就已发现罪犯需要监外执行的,可在宣告判 决时,决定执行;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相关法律文 书应当在法定期限内送社区矫正机关;监狱执行中 的监外执行:1)符合条件者提出申请;2)由人民 检察院认定。
138
五、假释 1.概念: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 期后,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过表现,释放 后不致再危害社会,附条件地提前释放的一种刑罚执行体现。 2.裁定假释的具体条件(根据《刑法》第八十一条规定) 1)适用假释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犯罪分 子; 2)在适用的对象条件符合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条件是,还必 须满足条件:不是累犯,也不能是因犯杀人、抢劫、强奸、绑架 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者; 3)必须已经执行一定的刑期后,才能适用假释; 4)最后是假释的实质性条件,也是假释的根本条件,即符合前 述三项条件的犯罪分子必须是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 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致在危害社会的,才可以假释。否则,不 得假释。
139
六、剥夺政治权利 1.概念:剥夺政治权利是我国刑罚附加刑之一,是 一种资格刑,是人民法院依法剥夺犯罪分子参加国 家管理与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在刑罚体系中 剥夺政治权利属于从属单位。 2.适用方法:剥夺政治权利既可以独立适用也可以 附加适用,分别适用于不同性质的犯罪。当它附加 适用时,是作为一种严厉的刑罚方法适用于性质严 重或危害性大的犯罪;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 是作为一种轻刑而适用于危害性不大的犯罪,具体 依照刑法分则的规定。
140
第二节 社区矫正工作者 一、社区矫正工作者的概念和范围 二、社区矫正刑罚执行工作者队伍 三、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 四、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
第二节 社区矫正工作者 一、社区矫正工作者的概念和范围 二、社区矫正刑罚执行工作者队伍 三、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 四、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 五、其他社会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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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社区矫正工作者的概念和范围 社区矫正工作者是指依托执法权限或专业知识,在 社区内针对矫正对象开展管理和矫正等工作的人员。
组成:社区矫正刑罚执行工作队伍; 专业的矫正社会工作者队伍; 社区矫正志愿者(包括社会团体、民间组织 等力量)。
142
二、社区矫正刑罚执行工作者队伍 1.社区矫正刑罚执行工作者队伍建立的必要性:没 有刑罚(非监禁刑)的执行,也就没有社区矫正。
2.社区矫正刑罚执行工作者队伍的组成: 按照两院、两部下发的《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 点工作的通知》:“司法执行机关要牵头组织有关 单位和社区基层组织开展社区矫正的试点工作,会 同公安机关搞好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考察,组织 协调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改造和帮助工作。街道、 乡镇司法所要具体承担社区矫正的日常改造和帮助 工作。”
143
二、社区矫正刑罚执行工作者队伍 3.具体任务:“按照我国刑法、刑事诉讼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 定,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刑罚的顺利实施”。 4.工作纪律: 1)提高执法意识,忠于职守,服从安排,严格履行职责; 2)形成合力,积极主动,加强与地方各级组织的团结合作; 3)秉公执法,严格依照制度和规定开展考核奖惩工作; 4)遇有特殊情况、问题或重大事宜,及时反映和报告,不瞒报,不迟报; 5)对矫正对象提出的问题和反映的情况及时解答和处理,不推诿,不懈怠; 6)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找矫正睇相谈话必须保证两人以上; 7)不得利用矫正对象及其家属谋私利或接受馈赠和宴请等。
144
三、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 1.必要性:社区矫正领域的社会工作者,是社区矫 正工作者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具备一定条件的专 门从事社区矫正工作的社会工作专业人员。 2.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应具备的基本素质: 1)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需要树立有关社区矫正的 基本理念; 2)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应掌握满足矫正对象需求、 解决矫正对象问题的相关方法和技巧; 3)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这应具备的其他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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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 3.具体任务: 1)制定矫正计划、方案,具体实施矫正措施; 2)提供帮助、服务; 3)教育、培训;
4)加强与社会志愿者以及其他矫正力量的协调与配合, 努力形成工作合力,最大限度地为矫正工作服务。 4.队伍的专业化和业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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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 1.概念和特点: 1)概念: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是指在社区矫正中 自愿或者由专业工作人员邀请无偿为社区矫正工作 提供一定服务的社会人员。 2)特点:都是兼职人员;不领取薪水;有的具有 相关专业技能,有的不具备;流动性较大。 2.必要性:1)社会广泛参与;2)专业队伍薄弱;3) 有利于社区矫正宣传;4)世界各国惯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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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 3.基本素质: 1)拥护宪法,遵守法律,品行端正; 2)热心社区矫正工作;
3)有一定的法律政策水平、文化素质和专业知识。 4.组建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队伍的方法和途径 1)各地集中或定期招聘; 2)登记制度; 3)业务培训; 4)加强管理、考核、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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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社会力量 1.社会团体等民间组织是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 力量; 2.高等院校、研究机构等专业机构对社区矫正工作 的参与;
3.家庭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角色; 4.社区矫正对象原单位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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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社区矫正工作的内容 社区矫正工作的内容主要包括:管理、矫正、帮 助、教育、培训等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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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 一、社区矫正对象档案、信息资料管理 二、被判处管制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 三、被宣告缓刑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
第一节 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 一、社区矫正对象档案、信息资料管理 二、被判处管制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 三、被宣告缓刑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 四、被暂予监外执行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 五、被裁定假释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 六、被剥夺政治权利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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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社区矫正对象档案、信息资料管理 首先,矫正机构要建立专门的矫正对象档案资料库, 为每个骄横对象建立个人档案,以方便矫正工作者 或其他有关部门查阅、调查等,矫正机构应该设专 人负责对矫正对象个人档案资料的管理。 其次,在建立档案是,应该做到档案资料有序化, 保证档案资料内容的真实性; 最后,在信息化管理问题上,有条件的地方,矫正 机构可以建立网络档案,为每个矫正对象的个人档 案根据实际情况有修改权,而矫正对象自己没有修 改权,只有查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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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判处管制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 1.被判处管制社区矫正对象的管制内容:根据现行 刑法的规定,被判处管制的社区矫正对象,在执行 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驶言论、出版、集 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3)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4)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5)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执行 机关批准。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劳动中 应当同工同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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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判处管制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 2.被判处管制社区矫正对象执行期限的计算方法:
管制是有期限的,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管制的刑期, 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 3.被判处管制社区矫正对象的减刑条件和程序: 1)减刑条件:(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 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4) 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 故中,有突出表现的;(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2)程序:由社区矫正机关会同公安机关(公安派出所)负责对管制对象 的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情况进行核实,并报中级人民法院, 提出减刑建议书,一般应由社区矫正机关(司法所)撰写建议书,因为 矫正机关负责对这些人的社区矫正工作,对这些人的平时表现、思想状 况、悔改情况比较了解,由他们撰写建议书反映真实情况,也能体现出 矫正的效果。中级人民法院收到减刑建议书后,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 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者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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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被宣告缓刑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 1.具体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社区矫正有关规定,服务 监督管理; 2)定期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3)遵守关于会客的规定; 4)离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英担报告司法所, 并经县级公安机关批准; 5)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缓刑、假释社区服刑人员还 必须遵守《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工作暂行办法》 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6)遵守其他具体的监督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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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被宣告缓刑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 2.缓刑考验期的计算方法: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即从判决发生 法律效力之日起计算。判决确定之前犯罪分子被羁押的日期不折抵 缓刑考验期限。 3.缓刑减刑的条件和程序:首先由社区矫正机构会同公安派出所提 出书面意见,报县以上公安机关审查后,对被判处有期徒刑宣告缓 刑的罪犯的减刑,提请当地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对被判处拘役宣告 缓刑的罪犯的减刑,提请当地基层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应将裁 定书副本同时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同时,裁定书副本也应该送该缓 刑接受社区矫正的矫正机关和当地公安机关。 4.缓刑的撤销条件和法律效果:一是犯新罪;二是发现漏罪;三是 违反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情形。前两种情况下,撤 销缓刑,根据数罪并罚的原则将前后两罪所判的刑罚合并执行。第 三种情况,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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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被暂予监外执行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 1.具体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社区矫正有关规定; 2)在指定的医院接受治疗;
3)确因治疗、护理的特殊需要,需要转院或者离开居住区域的,应当报告司 法所,并经公安机关批准; 4)进行治疗以外的社会活动应当向司法所报告,并经公安批准; 5)遵守其他具体的监督管理措施。 2.管理过程中问题:1)监外执行的罪犯重新犯罪的时间是否计入服刑期问 题;2)监外执行犯符合减刑条件的如何办理减刑手续的问题。3)暂予监 外执行的罪犯,不允许离开所居住地域外出经商。 3.将犯罪分子收监执行的具体规定:1)骗取保外就医的;2)经治疗疾病 痊愈或者病情基本好转可以收监的;3)以自伤、自残、欺骗等手段故意拖 延保外就医时间的;4)办理保外就医后并不就医的;5)违反监督管理规 定经教育不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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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被裁定假释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 1.具体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社区矫正有关规定,服务监 督管理; 2)定期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3)遵守关于会客的规定; 4)离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英担报告司法所,并 经县级公安机关批准; 5)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缓刑、假释社区服刑人员还必 须遵守《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工作暂行办法》第二 十七条的规定; 6)遵守其他具体的监督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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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被裁定假释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 2.几个问题:1)假释的考验期计算问题;2)假释考 验期内表现好的社区矫正对象可否缩减其假释考验期 限的问题 3.撤销假释的法定条件和法律效果:一是犯新罪;二 是发现漏罪;三是违反有关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 严重的情形。前两种情况下,撤销假释,根据数罪并 罚的原则将前后两罪所判的刑罚合并执行。第三种情 况,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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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被剥夺政治权利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 1.具体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社区矫正有关规定,服从监督管理;
2)不得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不得组织或者参加集会、游行、示威、结社活动; 4)不得出版、制作、发行书籍、音像制品; 5)不得接受采访、发表演说; 6)不得在境外发表有损国家荣誉、利益或者其他具有社会危害性的 言论; 7)不得担任国家机关职务; 8)不得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的领导职务; 9)遵守其他具体的监督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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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被剥夺政治权利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 2.几个问题:1)在对其进行矫正时,是否可以限制其人身自由?2) 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的计算方法
3.特殊性: 1)从人生观、价值观、遵纪守法和思想道德教育入手,加强教育, 晓之以理,动之以情; 2)通过监护人的特殊身份和社区有利条件,掌握剥夺政治权利类社 区矫正对象接触的人员和活动环境,把社区矫正纳入管理视线, 做好监控; 3)根据他们的家庭经济状况,帮助他们找工作,办理低保,从而确 保其靠自身劳动或低保,解决他们生活无着落的问题; 4)通过参加公益劳动,使其树立靠劳动吃饭,自食其力的思想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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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社区矫正对象的主要问题及其矫正 一、社会适应问题及其矫正 二、社会支持问题及其矫正 三、社会交往问题及其矫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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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社会适应问题及其矫正 三个方面; 1)社会的快速变迁; 2)长期监狱生活所形成的“鉴于人格”会阻碍他们 适应新的社会生活;
3)长期的监狱生活导致了矫正对象与外界的隔离, 这种隔离使他们与设会的连结中断,这种中断对他 们的社会功能必然产生破坏性影响,使他们重新回 到社会后难以形成自我发展的能力和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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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社会支持问题及其矫正 社会支持主要是指矫正对象在进入社区矫正后社会 在物质、精神,以及社会政策、制度、社会心理等 方面给予矫正对象的相应支持。 以上海城市为例,临时补贴问题、劳动手册的办理 问题、就业问题、社会保障问题、社会接纳问题突 出。 针对矫正对象这些突出问题,矫正社会工作者应从 多方面开展工作,多帮助多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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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社会交往问题及其矫正 矫正社会工作者要对矫正对象的社会交往体系进行 干预; 首先要全面认识和了解骄横对象的交往状况;
其次,矫正社会工作应掌握相应的校正技术: 1)交往阻隔法; 2)结构松动法; 3)替代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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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社区矫正对象的帮助 一、社区矫正对象面临的困境 二、为社区矫正对象提供帮助的具体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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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社区矫正对象面临的困境 主要有: 1)没有住处,需要矫正机构和矫正工作者帮助解决居住 这一基本生活问题;
2)没有生活来源,需要矫正工作者帮助其办理申请城市 最低生活保障手续,领取社会救济金,办理社会保障等; 3)没有专业技能,也没有工作,需要矫正机构和矫正工 作者为其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并帮助安置就业; 4)由于犯罪被判刑而遭受有关婚姻家庭财产、继承权被 侵害的,需要社区矫正机构帮助协调,提供法律援助; 5)有心理问题、心理疾病的,需要社区矫正机构帮助提 供心理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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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为社区矫正对象提供帮助的具体途径 首先,社区矫正机构和矫正工作者可以在社区矫正 对象就业、谋生方面提供帮助;
其次,社区矫正机构可以在社区矫正对象办理社区 保险、申请最低生活保障以及救济金手续提供帮助; 最后,社区矫正机构可以在法律援助方面为社区矫 正对象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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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和培训 一、教育 二、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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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教育 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是社区矫正工 作的核心环节,教育内容可以包括思想道德教育、 法律教育、心理教育等。
1.思想道德教育及具体内容 第一,进行爱国主义教育; 第二,进行家庭美德等传统美德教育; 第三,进行热爱劳动、靠劳动致富的劳动价值 观教育; 第四,进行爱国工作、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 责的职业道德教育; 第五,进行社会公德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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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教育 2.法制观念教育及具体内容 一方面,以刑法学知识为基础,教育矫正对象哪些 行为是犯罪,哪些行为不是犯罪。
另一方面,以宪法、民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实 体法和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程序为基础,进行普 法教育。 3.心理健康教育及具体内容:主要形式是课堂讲授。 主要内容;(1)心理科学的一般常识;(2)犯罪心 理额一般常识和改造犯罪心理的途径和方法;(3)罪 犯典型的对抗监管心理的特征、危害性和调控途径; (4)罪犯一般消极心理的特征与防治对策;(5)对不 健康心理的自我调节方法的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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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培训 1.必要性:针对那些没有固定工作、没有任何职业 特长的犯罪分子,或在监狱服刑较长时间假释出狱 后缺乏社会适应能力,也没有什么职业技能的犯罪 分子而言。对其进行针对性教育培训,重回社会, 重新做人。 2.对矫正对象进行职业技能培训要做到以下几点: 1)要了解矫正对象的个人特点和个人爱好; 2)发掘矫正对象的特长和优势,挖掘他们的潜在 能力; 3)了解社会对人才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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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社区矫正对象的公益劳动和社区服务 一、社区矫正对象参加社会公益劳动的必要性 二、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加社会公益劳动的具体方法
第五节 社区矫正对象的公益劳动和社区服务 一、社区矫正对象参加社会公益劳动的必要性 二、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加社会公益劳动的具体方法 三、社区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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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社区矫正对象参加社会公益劳动的必要性
社区矫正是将犯罪分子放在社区内,由矫正机构采 用各种方式、措施对他们进行教育、改造、矫正, 矫正他们的犯罪人格,成为守法公民。主要以参加 各种社会公益劳动为措施。 让社区矫正对象参加社区公益劳动,一方面劳动是 义务的、无偿的,让社区矫正对象体会到为社区奉 献的感受和重要意义,增强其社会责任感;另一方 面,在社区矫正工作者的安排下参加一定的公益劳 动,也带有惩罚性,这种惩罚是矫正对象因先前的 犯罪应得到的惩罚,对于矫正对象改过自新起到很 大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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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加社会公益劳动的具体方法
社区矫正对象参加公益劳动原则上应该在社区内进 行,在矫正工作者或志愿者的带领下以及当地政府、 社区组织的安排下进行。劳动的项目主要是当地公 益性、服务性的劳动;参加时间可根据矫正对象所 判出的非监禁刑的种类和刑期来确定,可以以天计 算,也可以以小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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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社区服务 社区服务作为一个独立的刑种,一般适用于犯有非 暴力性轻微犯罪的成年犯。它既可以作为主刑,又 可作为附加刑。
通常是法官裁决非暴力成年犯从事一定时数的无偿 劳动,以此赎回罪过或赔偿被害人;或者为公益和 私人从事一定时数的有偿劳动,一赔偿对于公司法 益的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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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青少年犯罪的矫正与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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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青少年犯罪理论 一、青少年犯罪的生物学理论 二、青少年犯罪的心理学理论 三、青少年犯罪的社会学理论 四、青少年犯罪的整合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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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青少年犯罪的生物学理论 犯罪生物学强调青少年犯罪,受个人生物条件方面, 如遗传基因、染色体异常、体形、身体结构、脑瘤、 过敏性症状、低血糖症、内分泌异常、生化上不平 衡、男性荷尔蒙等之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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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青少年犯罪的心理学理论 青少年犯罪的心理学理论主要包括心理分析、人格 特质、行为主义、认知与道德发展等理论。 造成青少年偏差的三种情况:
1)未能控制犯罪的冲动(本我) 2)反社会性格 3)“超自我”之过度发展
180
三、青少年犯罪的社会学理论 青少年罪犯生物学与心理学理论较偏重青少年个人原 因之分析,而青少年犯罪社会学理论主要强调社会原 因之解释与探索。
三个派别: 1)社会结构理论:强调低社会经济地位、邻里、 社区独特文化、风俗及规范等影响和促使青少年犯罪, 产生偏差和犯罪行为。主要理论观点有文化偏差理论、 紧张理论等。 2)社会过程理论:主张青少年犯罪的发生是不良 社会化学习的结果,与他们个人未能与家庭、学校、 司法体系维系适当有关。社会学习理论、社会控制理 论是社会过程理论的两大学说。
181
三、青少年犯罪的社会学理论 3)社会回应及冲突理论:社会回应及冲突理论与 其他理论的不同在于这一理论并不集中探讨青少年如 何违反社会规范,而是关注社会机构在制造偏差与犯 罪行为中所扮演的角色,以及法律的制定和规定如何 影响偏差行为的发生。该理论认为,社会的强权、强 势及其对青少年的看法和反应,导致了青少年的偏差 与犯罪行为。社会回应及冲突理论主要包括标签理论、 马克思主义理论、多元冲突理论及激进冲突理论等。
182
盗窃、暴力犯罪、强奸、心理病态、伤害、滥用药物、成瘾、酗酒、累犯、其他罪犯
四、青少年犯罪的整合理论 社会结构因素 不同的社会组织 社会变迁、都市化 价值冲突 种族歧视 经济波动 其他因素 家庭互动模式 差别联结 生物因素 中介变项 情景压力与冒险 其他人格模式 促成因素犯罪态度或动机 初级偏差 接触刑事司法体系 权变因素 盗窃、暴力犯罪、强奸、心理病态、伤害、滥用药物、成瘾、酗酒、累犯、其他罪犯 犯罪行为模式
183
第二节 青少年司法转向制度 一、司法转向制度 二、社工在青少年司法制度中的角色
184
一、司法转向制度 所谓转向,包含了三个要素:一是指避免将青少年 犯送至监狱等机构接受处置;二是指从轻处置;三 是指建立以社区为本的辅导体系
青少年司法转向制度是指由传统监狱等机构处置改 为以社区为本的各种辅导服务为主处置制度。 1.司法转向模式 2.司法保护处分的裁定类型 3.刑事或非刑事的处分方式
185
二、社工在青少年司法制度中的角色 社会工作者的角色是通过社会服务计划或项目的实 施而发挥作用。(下列是从香港少年司法系统有关 社会服务的内容) 1)法庭外展社工服务; 2)法律援助服务; 3)保护儿童服务; 4)感化服务; 5)青少年罪犯评估专案小组; 6)社会服务令服务; 7)社区志愿服务; 8)羁留院/收容所的服务; 9)住宿院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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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青少年犯罪矫正与预防 一、青少年犯罪矫正与预防工作的主要目的 二、青少年考察教育工作的实践探索 三、青少年社区矫正工作的实践探索
187
一、青少年犯罪矫正与预防工作的主要目的 青少年犯罪矫正与预防工作,以违法犯罪青少年为 对象,以司法转向制度为依据,以非监禁刑矫正服 务为内容和手段 1.坚持司法保护原则、落实青少年司法转向政策 2.为犯罪青少年提供反省自新的机会 3.矫正犯罪青少年的不良行为 4.促进社会稳定和谐发展
188
二、青少年考察教育工作的实践探索 1.考察教育制度是指对违法犯罪情节较轻的未成年 人历经行政处罚或刑事诉讼阶段时,公安机关、人 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与家庭、学校及社会组织密切 配合开展的“缓处考察”、“诉前考察”和“社会 服务令”的制度,其着力点是落实各项教育、感化、 挽救的措施。 2.考察甲鱼工作的实践反思 1)价值理念的反思; 2)专业方法运用的反思; 3)工作流程的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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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青少年社区矫正工作的实践探索 1.基本内容:日常管理、教育学习、心理矫正、公 益劳动、帮困劫难等五个方面。
2.青少年社区矫正工作的实践反思 1)青少年社区矫正服务定位反思; 2)青少年社区矫正工作体系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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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社区矫正社会工作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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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社区矫正社会工作个案案例 一、个案社会工作及其主要模式 二、社工工作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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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案社会工作及其主要模式 1.个案社会工作:以个人(或家庭)为对象的社会 工作方法。它采取面对面的沟通和交流,运用人与 环境互动的理论方法,协助个人(或家庭)增强其 适应社会的能力,以恢复和增进其社会功能,最终 实现其福利的增进。 2.个案社会工作模式: 1)心理社会治疗模式;2)人本治疗模式:3)任 务中心模式;4)行为治疗模式;5)现实治疗模式; 6)理性情绪治疗模式;7)家庭结构治疗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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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社工工作案例 1.基本资料; 2.背景情况; 3.主要问题陈述; 4.矫正工作计划; 5.社区矫正介入; 6.矫正效果评估;
7.反思与进一步跟进
194
第二节 社区矫正社会工作小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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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小组社会工作概述 1.小组的概念:有一个人以上成员;形成关系;有共 同的目标和利益;成员间相互影响;地位与角色的演 变;成员有归属感;小组有发展阶段;有例如规范、 准则等社会控制;有小组文化与气氛。 2.小组社会工作:社会工作实践将小组当作过程也当 作手段,通过小组成员的支持,改善态度、人际关系 和他们应对实际生存环境的能力。 3.小组社会工作的基本假设:1)小组经验是重要的; 2)使用小组达到改变;3)经验是能够分享的;4) 经验是能够选择的;5)小组工作带来的转变更为持 久;6)在诸如时间和人力资源等方面更为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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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小组社会工作概述 4.小组社会工作的实践原则 1)认可每个人是独特的并因此而进行有关行动; 2)认可多样的小组及随之而来的有关行动;
3)真诚地接受每一个具有独特优劣势的人; 4)在社会工作和小组成员之间建立有目的合作关系; 5)鼓励及促进小组成员之间实现有益和合作关系; 6)适当地修正小组过程; 7)鼓励每一个成员按照他们能力的层次去参与以使自己更能胜任; 8)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使小组成员能够投入参与; 9)让小组成员通过冲突去体验日益改善的工作方法; 10)为小组提供新的、不同的成就和人际经验的机会; 11)在诊断个人及整个环境时,明智地运用限制; 12)根据对成员的个人诊断和评价、小组目标及有关的社会目标,有目的地及区别地 运用程序或行动; 13)对个人和小组的进步不断进行评估; 14)小组工作员要热诚、人本和有规则地运用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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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小组社会工作概述 5.小组社会工作的阶段模式 阶段1——前属期 阶段2——权力和控制期 阶段3——亲密期 阶段4——分辨期
阶段5——分离期 6.小组社会工作的概念模式 社会目标模式 治疗模式 互动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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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针对各类问题的社区矫正社会工作案例
第三节 针对各类问题的社区矫正社会工作案例 社区矫正对象具有自己特殊的情况。他们或者长 期在监狱生活,回到社区后面临新的生活无从适应; 或者被判缓刑,其生活方式与原来相比变化不大,但 个性上的弱点常常在矫正过程中表现出来。根据矫正 对象所呈现出来的问题,矫正社会工作者开展了多层 面的矫正直接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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