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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二) 华为人事服务中心 员工保障处 二○一一年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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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深圳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二) 华为人事服务中心 员工保障处 二○一一年十月

2 一、购买本市具有所有权住房提取指南 申请条件 办理地点 办理方式 办理时间 申请材料 备 注
职工或其家庭成员(配偶和未成年子女)购买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住房的,可申请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金额。 办理地点 住房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 办理方式 网上预约,柜台办结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请材料 1.《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住房消费提取申请表》一份; 2.职工身份证原件; 3.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原件; 4.职工按照配偶份额提取的,须提供配偶身份证和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按照未成年子女份额提取的,须提交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不能提供户口簿的或者户口簿不能体现家庭关系的,须提供其他家庭成员关系证明,并前往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办事大厅办理);按照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份额提取的,须同时提供以上材料; 5.购买本市新建商品房(一手预售房)的:(1)经本市房地产权登记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为按揭贷款的,只需提供上述材料的复印件,但须加盖按揭银行印章)(2)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购买本市新建商品房(一手现售房)的:(1)房产权属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为按揭贷款的,可以提供上述材料的复印件,但须加盖按揭银行印章)(2)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购买本市存量商品房(二手房)的:(1)房产权属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为按揭贷款的,可以提供上述材料的复印件,但须加盖按揭银行印章)(2)契税税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8.购买本市政策性(保障性)住房的:(1)房产权属证书或本市政策性(保障性)住房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为按揭贷款的,可以提供上述材料的复印件,但须加盖按揭银行印章)(2)政策性住房购房专用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9.委托配偶办理的,须提供配偶的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委托其他人办理的,须提交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同时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备 注 1.办理提取业务前须先修改住房公积金账户初始密码,职工可登录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直接修改; 2.购房发票、契税税票、专用收据等票据开具时间与职工申请提取时间应相隔两年以内。 深圳公积金中心服务热线: 深圳公积金中心网站:

3 二、购买异地具有所有权住房提取指南 申请条件
职工或其家庭成员(配偶和未成年子女)购买异地具有所有权住房的,可申请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金额。 办理地点 公积金中心办事大厅 办理方式 网上预约,柜台办结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请材料 1.《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住房消费提取申请表》一份; 2.职工身份证原件; 3.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原件; 4.职工按配偶份额提取的,须提供配偶身份证和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按照未成年子女份额提取的,须提交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不能提供户口簿的或者户口簿不能体现家庭关系的,须提供其他家庭成员关系证明);按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份额提取的,须同时提供以上材料; 5.房产权属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购房发票或契税税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异地政策性住房的须提供政策性住房专用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委托配偶办理的,须提供配偶的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委托其他人办理的,须提交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同时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备 注 1.办理提取业务前须先修改住房公积金账户初始密码,职工可登录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直接修改; 2.购房发票、契税税票、专用收据等票据开具时间与职工申请提取时间应相隔两年以内。 深圳公积金中心服务热线: 深圳公积金中心网站:

4 三、支付本市自住住房租金提取指南 申请条件
按照《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缴存过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范围内无具有所有权住房的,可申请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金额用于支付本市范围内住房的租金。 办理地点 住房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 办理方式 网上预约,柜台办结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请材料 1.《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住房消费提取申请表》一份; 2.职工身份证原件; 3.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原件; 4.委托配偶办理的,须提供配偶的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委托其他人办理的,须提交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同时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备 注 1.办理提取业务前须先修改住房公积金账户初始密码,职工可登录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直接修改; 2.职工每年度可以申请提取两次,当年度未提取的,可以在以后年度累计提取。 深圳公积金中心服务热线: 深圳公积金中心网站:

5 四、偿还本市具有所有权住房的贷款本息提取指南
申请条件 按照《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缴存过公积金的职工或其家庭成员(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偿还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住房贷款的,可申请提取职工本人公积金账户内的金额。 办理地点 住房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 办理方式 网上预约,柜台办结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请材料 1.《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住房消费提取申请表》一份; 2.职工身份证原件; 3.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原件; 4.住房贷款合同和抵押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配偶住房贷款的,须提供配偶身份证和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用于偿还未成年子女住房贷款的,须提交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不能提供户口簿的或者户口簿不能体现家庭关系的,可提供其他家庭成员关系证明,须前往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办事大厅办理); 6.贷款银行出具的还款明细,并加盖贷款银行印章; 7.委托配偶办理的,须提供配偶的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委托其他人办理的,须提交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同时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备 注 1.办理提取业务前须先修改住房公积金账户初始密码,职工可登录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直接修改; 2.职工每年度可以申请提取一次,提取申请应当自每次还贷行为发生之日起两年内提出; 3.已婚职工选择此提取情形且还贷信息属于配偶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均须在申请表申请人一栏签字确认。 深圳公积金中心服务热线: 深圳公积金中心网站: 注:按月还贷委托提取业务目前暂未开展,具体的开展时间待公积金中心通知。

6 五、本市范围内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及拆迁补偿增大住房面积提取指南
申请条件 职工或其家庭成员(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本市范围内,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拆迁补偿增大住房面积的,可申请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金额。 办理地点 公积金中心办事大厅 办理方式 网上预约,柜台办结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请材料 1.《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住房消费提取申请表》一份; 2.职工身份证原件; 3.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原件; 4.职工按照配偶份额提取的,须提供配偶身份证和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按照未成年子女份额提取的,须提交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不能提供户口簿的或者户口簿不能体现家庭关系的,须提供其他家庭成员关系证明);按照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份额提取的,须同时提供以上材料; 5.拆迁补偿增大住房面积的:(1)经产权登记部门备案的房屋拆迁赔偿(补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购买增大住房面积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建造的:(1)市规划国土部门出具的用地批复、报建批复或者其他批准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土地权属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3)购买建筑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的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翻建的:(1)市规划国土部门出具的翻建批复或者其他批准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房产权属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3)购买建筑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的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8.大修的:(1)市建设部门或者具备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房产权属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3)购买建筑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的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9.委托配偶办理的,须提供配偶的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委托其他人办理的,须提交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同时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备 注 1.办理提取业务前须先修改公积金账户初始密码,职工可登录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直接修改; 2.购房发票等票据开具时间与职工申请提取时间应相隔两年以内。 深圳公积金中心服务热线: 深圳公积金中心网站:

7 六、其他住房消费提取指南 申请条件 按照《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累计缴存住房公积金达12个月的职工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金额用于支付物业服务费、日常收取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住房装修费、旧住宅区加装电梯费等其他住房消费。 办理地点 住房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 办理方式 网上预约,柜台办结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请材料 1.《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住房消费提取申请表》一份; 2.职工身份证原件; 3.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原件; 4.委托配偶办理的,须提供配偶的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委托其他人办理的,须提交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同时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备 注 1.办理提取业务前须先修改公积金账户初始密码,职工可登录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直接修改; 2.办理此项提取须满足累计缴存公积金达12个月,公积金缴存起始时间为2010年12月,因此到2011年12月起方可办理此项业务; 3.职工每年度可以申请提取一次,当年度未提取的剩余额度,可以在以后年度累计提取。 深圳公积金中心服务热线: 深圳公积金中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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