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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和社会保障概论 孔德议 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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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题型: 一、单选:30分 二、多选: 2*5=10分 三、名词解释:3*5=15分 四、简答: 5*5=25分
五、论述: 10*2=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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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劳动、劳动力与劳动市场 了解劳动含义与动因 掌握劳动特征与类型 了解劳动力的含义与特性 理解劳动力资源与劳动力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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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劳动 劳动:是人类活动基本范畴,是人们使用一定的生产工具,作用于劳动对象,创造出某种使用价值或提供某种服务,以满足人类需要多多有目的的活动。(名词解释) 一、劳动的动因 人类劳动的动因是人类的需要。 二、劳动的特征(选择题、简答题) 1、目的性(人们通过思维确定目标,然后通过意识控制和调节自己或集体的行动实现这一目标) 2、创造性(形成物质或者精神劳动成果,有价值或者使用价值的有效劳动) 3、能动性(能动的改造自然) 4、社会性(社会化大生产、人们需要彼此交换劳动) 5、多样性(人类需求多层次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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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劳动的类型(个共、简复、体脑) (一)个体劳动与共同劳动 1、社会劳动由个体劳动发展到共同劳动 个体劳动指单个人进行的劳动(前资本主义社会的主要形式) 2、共同劳动是社会劳动的主要形式 共同劳动指许多人为了一定的目标通过一定的组织形式进行的劳动,也叫协作劳动或者群体劳动(机械化水平提高后的主要形式) (二)简单劳动与复杂劳动 1、简单劳动与复杂劳动的内涵 简单劳动是指劳动者能胜任大的、不需要专门经过训练就能从事的劳动;复杂劳动通过专门训练,具有一定技术专长才能从事的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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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杂劳动与简单劳动的换算以简单劳动为基础。
复杂劳动还原为简单劳动大的方法(选择) 1、因素分析法 通过分析构成复杂劳动复杂因素及其对价值大的影响程度,从而确定复杂劳动对简单劳动的还原倍数。 2、复杂系数法 复杂劳动系数C=复杂劳动者的培养教育费用CF|简单劳动者的培养教育基本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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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 脑力劳动:是以脑力活动为主的劳动,体力劳动是以体力活动为主的劳动(名词解释)。 脑力劳动分为 1、创造知识的脑力劳动(直接成果:精神产品,主要包括原理、公式、定理和理论体系) 2、传授和转移知识的脑力劳动 3、应用知识的脑力劳动(无论创造知识还是转移知识,其目的都是为了应用) 4、从事管理的脑力劳动(管理是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产物,运用知识进行管理) 脑力劳动在知识经济条件下将逐步占据主体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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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劳动力 一、劳动力的含义(简答) 劳动力是生产力要素中活的、能动的要素,是社会经济生活中的重要范畴。劳动力三种含义:劳动力是指人的劳动能力;有劳动能力的人;指一个国家或者地区从事社会劳动的全部人口 二、劳动力的特性(简答、多选) 能动性、差异性、可变性(其他生产要素不会改变自己的特性,但劳动力会变化)、时效性(劳动力的效用具有强烈的时间性)、社会性 三、劳动力资源 劳动力资源指一个国家、地区企业或者其他考察范围内的全部劳动能力总和(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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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现实劳动力资源与潜在劳动力资源 现实劳动力资源:在考察范围内的全部经济活动人口或者劳动力人口中的劳动力能力的总和。潜在是全部有劳动能力人口中蕴藏的劳动能力总和,不论其是否有就业的意愿和就业资格。(名词解释) (二)劳动力资源的数量和质量 劳动力资源的绝对量(指劳动力资源数量的大小,可以对现实劳动力资源和潜在的劳动力绝对量进行考察) 劳动力资源的相对量(指计入劳动力资源量的人口占被考察范围总人口的比重) 劳动力资源的质量:指劳动者的身体素质、智力水平、心理素质和思想素养的总称。 影响劳动力质量的因素:遗传和营养因素;教育与培训 劳动者的身体素质是决定劳动力质量的自然基础,智力水平的形成主要依靠后天的培育和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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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劳动力市场 劳动力与生产工具和劳动对象的结合通过劳动力市场这一载体完成 一、劳动力市场含义
劳动力市场是劳动力交换关系的总和,是市场机制与实现形式的统一。 1、劳动力市场发育成熟的标志:市场主体的成熟、市场载体的完备、市场机制的健全和市场调控的有效。 2、劳动力市场调控是指国家对劳动力市场的规划、管理与调节,强调一种外在的培育。 3、劳动力市场的不断成熟,以内在发育机制为基础(愿意利用市场、愿意创办市场);还需要国家调控(高效创办市场、高效利用市场) 4、劳动力市场发育与调控的目标是:逐步形成劳动力价格调节劳动力供求的基础性机制,在国家的有效调控下,促进充分就业,实现劳动力资源的合理配置(选择、简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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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劳动力市场 二、劳动力市场运行与调控中存在的问题(简答、论述) (一)职业介绍服务机构运行机制不完善
1、职业介绍服务机构的服务模式、方法、程序不规范、不统一。 2、乱收费及非法职业介绍行为时有发生、造成市场管理混乱 3、各种已有的职业介绍服务机构基本上处于分割状态,职能单一且服务面窄。 4、中介机构工作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影响了工作的开展和服务质量的进一步提高。 (二)劳动力市场主体双方的行为不规范 1、单位招聘用人行为不规范 2、求职者适应市场能力较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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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劳动力市场管理和宏观调控滞后 1、对部分职业中介机构审批不到位 2、对民办的职业中介机构监督不力 3、对部分企业用工行为的管理和宏观调控不力 (四)劳动力市场价格机制的形成滞后 1、劳动力价格标准不统一 2、错误的劳动力价格信号在劳动力市场频繁出现 (五)劳动力市场的制度建设滞后 1、劳动力市场的公平竞争机制尚待进一步确定 2、劳动力市场的利益协调缺乏统一有效的机制 3、劳动力市场的运作不规范 (六)常设劳动力市场的整体规模偏小 (七)常设劳动力市场的信息网络建设滞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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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制约我国劳动力市场发展的原因(简答)
1、对劳动力市场的地位和作用认识不够,政府投入相对不足 2、城乡二元结构的制约 我国城乡二元结构的存在,导致我国劳动力市场的城乡分割,阻断了劳动力市在城乡的自由流动,降低劳动力市场机制在劳动力资源配置中的作用 四、劳动力市场运行与调控的理论模型(简答)P24 (一)劳动力市场运行的指挥系统——劳动力价格的市场形成机制 (二)劳动力市场运作的执行系统——用人单位、择业者与市场中介系统 (三)劳动力市场运行的监督系统——劳动监察、劳动仲裁和市场管理系统 (四)劳动力市场运行的反馈系统——信息传递系统 (五)劳动力市场运行的调控系统——国家调控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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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加强劳动力市场建设的主要措施(简答、论述)
(一)加强政府对劳动力市场的宏观调控,为充分就业创造必要的环境条件(简答) 1、调控劳动力总供给 2、调控劳动力总需求 3、制定有关法律和制度 (二)加强以职业介绍为中心的劳动力市场服务体系建设(论述) 1、合理布局职业介绍机构 2、建立和完善多层次多形式符合需要的劳动力市场中介组织 3、统一规范中介机构行为 4、强化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职业介绍机构公益性职能 5、促进劳动力配置向专业化发展 6、职业培训工作要面向市场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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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建立职业准入制度 8、建立统一的信息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的市场信息系统 9、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10、严格制定私人进入职业介绍机构的条件 (三)加快劳动力市场立法与制度建设,确保劳动力的有序运营 (四)加强劳动力市场整体规划与信息网络建设 (五)加强市场就业宣传和职业培训,转变择业者观念和提高其职业能力 (六)提高对劳动力市场的监督管理水平 宏观调控、职业介绍、立法与制度、整体规划与信息网络建设、就业宣传和职业培训、监督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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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章劳动就业 第一节 就业是民生之本 一、就业与失业(名词解释)
第 2 章劳动就业 第一节 就业是民生之本 一、就业与失业(名词解释) 就业指人们在某种职业中从事工作和劳动并获取相应报酬状态;就业者是指一切为了获取劳动报酬而工作的人。 失业指没有在某种职业中从事某种工作的状态; 失业者:是有能力工作并在寻找工作,但是没有得到适当就业机会的人群 二、就业的意义 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生产的手段和方式,是民生之本 四、扩大就业的途径(选择) 发展经济是扩大就业的基本途径 经济发展是解决我国就业问题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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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市场经济体制转轨时期:政府指导下的市场就业政策(简答、论述)
第二节 就业政策回顾 一、计划经济时期:政府控制下的统包统配的就业政策(选择) 新中国成立后,随着生产资料私有制的改造完成和工业化建 设,我国进入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时代。 二、改革开放初期:政府主导下的多渠道就业政策(选择) (一)广开就业门路,积极拓宽城市就业渠道 (二)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增加农村非农就业 第一,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发展的;第二,国家放松对农村劳动力进入城镇的;第三,扩大对外开放,利用国外市场增加就业 三、市场经济体制转轨时期:政府指导下的市场就业政策(简答、论述) (一)发展经济,调整结构,积极创造就业岗位 1、通过发展经济扩大就业 2、发展第三产业,扩大就业容量 3、鼓励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拓展就业渠道 4、发展灵活多样的就业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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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培育发展劳动力市场
1、建立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 、发展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 3、完善失业保险制度 (三)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简答、论述) 1、建立再就业服务中心 2、实行税费减免和小额担保贷款扶持政策 3、实行社会保险补贴和减免税收政策 4、通过再就业援助就业困难对象 5、鼓励国有大中型企业分流安置富余人员 6、加强对下岗失业人员的就业服务 (四)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关系 1、建立“三条保障线” 2、加强社会保障服务 3、建立新型劳动关系调整机制 4、保障劳动者就业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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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小考点: 1、三条保障线制度内容:1998年后,针对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包括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2、国有企业有下岗职工者,建立再就业服务中心,下岗职工可在中心领取最长三年的生活费。三年后,没有再就业的,如果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费,可最长领取两年的事业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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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促进就业的政策效果分析 一、“再就业工程”的实施及其效果 (一)再就业工程的提出 1995年4月,国务院批转了原国家劳动部关于在全国实行再就业工程的报告,标志着我国再就业工程开始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和启动。 (二)再就业工程的内容 (还没考过) 再就业工程的主要内容是:通过一定的资金投入,综合运用政策和各种就业服务手段,依靠政府、企业、劳动者和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实行企业安置、个人自谋职业和社会帮助安置相结合,为失业职工和企业富余职工提供就业指导、职业介绍、转岗培训、生产自救等各种服务,促使他们尽快实现再就业。 再就业工程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资金短缺。 二、积极的宏观经济政策及其效果 货币政策是以调节利率为核心,利率就成了最常用的货币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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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就业培训 二、 建立职业培训体系 中国职业培训包括就业前培训、转业培训、学徒培训和在职培训。 中国职业培训的主要环节是: (一)加强就业前培训 (二)加强劳动者技能培训 (三)加强再就业培训 (四)发展远程培训 三、全面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选择) 1994年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设立。 目前,中国已基本建立起国家职业资格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和五级的培训体系,分别同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相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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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就业形势 一、我国就业形势严峻 我国严峻的就业形势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没考过) (一)城镇登记失业率持续上升,再就业率逐年下降 (二)经济增长对就业的贡献越来越小,就业弹性系数下降 (三)结构性失业突出,造成就业资源浪费 (四)二元经济结构导致城乡劳动力竞争加剧,城市就业压力增大 所谓"二元经济"是指沿海和大城市的现代工业部门与广大农村传统农业部门并存的经济格局。 二元经济结构加剧了城乡劳动力之间的竞争,使就业形势严峻 城乡二元社会结构的矛盾是导致就业严峻的主要根源。 (五)加入WTO对就业的影响将逐渐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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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造成就业形势严峻的原因 (四劳动两产业)简答 (一)新增劳动力众多且持续增长:就业问题的基本原因 (二)产业结构的大幅度调整引发结构性失业 (三)第三产业发展不充分 (四)劳动参与率偏高 参与率三高的特征:总人口、青年人口、老年人口参与率高 (五)劳动力总体素质结构不合理 (六)劳动力市场不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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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就业策略 (论述题) 一、实施以人为本、以人力资源开发为中心的发展战略(论述) 1、发展是硬道理。 2、根据以人为本的发展观,消费和教育都是人力资本投入。 3、应调整分配关系,提高广大劳动者的收入水平和消费能力。 4、我国教育水平低已经成为增加就业提高人民收入的主要障碍。 二、以充分就业为宗旨实现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经济结构调整的主要思路是(论述题) (一)城乡结构调整要以加速城镇化为突破口 (二)产业结构调整应以发展第三产业为重点 (论述) 1、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产业结构矛盾转化的关键点 2、第三产业在生产方式上具有兼容性,吸纳就业人口最多 3、发展第三产业,应重点加快发展投资少、见效快、效益好、就业容量大的行业,如金融、旅游等。 4、第三产业是劳动密集型产业,对扩大就业容量有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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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就业策略 (论述题) (三)在企业组织结构调整中应该重点扶持中小企业 中小企业是就业载体结构调整中矛盾转化的关键点。 (四)在所有制结构调整中应该支持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 (五)在就业结构中应鼓励非正规就业 所谓的"非正规部门",主要指规模很小的微型企业、家庭型的生产服务单位、独立的个体户等。 非正规就业主要是指无固定场所、无固定雇主和服务对象、无固定劳动关系、无固定收入和无社会保障的就业形式。 非正规就业的形式:全日制、临时性、阶段性、弹性工作时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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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实施就业优先的政策目标 经济增长、充分就业、物价稳定和国际收支平衡这四大宏观政策目标,是市场经济国家要始终兼顾的。 四、保持适当的经济增长速度,努力增加就业岗位 五、大力发展教育培训事业,降低劳动参与率,提高劳动者素质 六、完善劳动力市场,加强就业服务体系建设 七、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解除劳动者的后顾之忧 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具有稳定社会和增加就业的双重效应。 八、保护就业弱势群体,对特殊群体实行就业扶持政策 九、改善创业环境,鼓励自主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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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就业展望 二、解决就业问题的主要措施 (简答题) (一)继续保持经济较快增长,把就业和再就业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二)经济结构调整与就业结构改善协调推进,扩大就业容量 (三)坚持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统筹城乡就业 (四)建立和完善以劳动者自主就业为主导、以政府法律制度为基础的市场就业机制 (五)提高教育水平,加强职业培训,使人力资源能力建设水平与经济发展的要求相适应 (六)合理安排社会保障与就业,对困难群体实行基本生活保障和就业援助 (七)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发挥中国劳动力资源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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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劳动组织 第一节 劳动组织概述 劳动组织是为了实现预定目标,按照人与事匹配、事与岗一致、岗与岗协调的原则,将分散的人力聚合成一个整体的活动。 劳动组织的范围不同:社会劳动组织和单位劳动组织两个层次。 三、劳动分工 劳动分工是在科学分解生产过程的基础上所实现的劳动专业化。 (一)劳动分工的层次 劳动分工有两个主要层次,一是社会分工,二是企业内部分工。 (二)劳动分工的类型 可分为职能分工、专业(工种)分工和技术分工等三种主要形式。 1.职能分工 劳动分工的基本类型是按照企业职能进行分工的。 职能分工是企业劳动组织中最基本、最主要的分工,它是研究企业人员结构,合理配备各类人员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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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专业(工种)分工 专业(工种)分工是根据企业各类人员的工作性质特点所进行的分工。该分工是在职能分工下面的第二个层次的分工。 3.技术分工 技术分工就是在每一专业或者工种内部按照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的高低进行的分工。 四、劳动协作 劳动协作是指对有联系的劳动活动所进行的统筹安排,是劳动者在一定生产条件下的协同劳动。 (一)劳动协作的类型 1.简单协作 2.复杂协作 (二)劳动协作的基本单元--作业组 所谓作业组是在劳动分工的基础上,把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而相互协作的人员组织起来的劳动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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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组织结构设计的原则 (简答、多选) (一)精简原则 (二)统一原则 (三)效能原则 (四)自动调节原则 (五)管理跨度原则 口诀:自管能精统 管理跨度(又称为管理幅度)是指一名上级领导人所能直接、有效地领导的下级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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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劳动定额 一、劳动定额的含义 劳动定额是指劳动者在一定的生产技术条件和合理组织劳动的基础上,完成某项工作消耗劳动量的标准。 (名词解释) 劳动定额分类:工时定额(亦称时间定额)和产量定额(亦称工作量定额)是两种基本类型。工时定额规定单位工作量所需要的时间;产量定额规定单位时间内必须完成的工作量。(单选) 二、劳动定额是一项基础性工作 首先,劳动定额在劳动分工与协作中起着双重的量的规定性作用。其次,劳动定额是确定工资、奖金的依据,是考核和评价职工劳动成果的准绳。 最后,劳动定额是编制生产计划、成本计划,实施经济核算制和经济责任制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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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制定劳动定额的依据 (多选):心生经技 (一)技术依据 技术依据的内容包括:(1)生产条件;(2)对工作地的供应服务和组织状况;(3)操作者的技术水平、劳动熟练程度、经验和体质状况。 (二)经济依据.经济依据的内容包括:(1)劳动者在一定工作时间内工作的负荷程度;(2)生产周期和产品中包含的劳动量变动状况;(3)工艺规程的完备程度,生产组织和劳动组织是否合理,各项管理制度(如检验、计量)是否健全,分配制度是否合理等。 (三)心理和生理依据 心理和生理依据的内容包括:(1)劳动环境和生产环境条件对操作者的影响;(2)工作时间长度和休息时间长度的比重等;(3)劳动分工和协作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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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劳动定额水平. 劳动定额水平是指国家或企业对职工完成某项工作所规定的应消耗劳动量的高低。(名词解释) 劳动定额水平是定额管理的核心。 (一)劳动定额水平的类型 工序是制定劳动定额的基本单位。 (单选) (二)确定劳动定额水平的原则 (还没考过) 先进合理是确定劳动定额水平的基本原则。其含义是: 1.在正常生产技术组织条件下,经过努力,多数工人能够达到和超过、部分工人能够接近的水平。 2.工人为达到和超过劳动定额所做出的努力必须表现为充分和有效地利用工作时间,并以正常的、符合劳动卫生原则要求的工作速度进行工作。 3.多数工人达到和超越劳动定额是一种动态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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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工时定额研究 (还没考过) 工时也称人时,是计算工人劳动时间的计量单位,
工时消耗是指个人在一个工作班内全部工作时间的消耗,包括生产及各项活动的时间消耗。 工时消耗定额分为两大类,即定额时间和非定额时间。 (一)定额时间 定额时间是指为完成某项工作必须消耗的工时。 定额时间大致由以下四个部分组成: 1.作业时间 可分为:(1)基本时间。(2)辅助时间。 2.布置工作地时间 按其性质不同它又分为:(1)组织性布置工作地时间。(2)技术性布置工作地时间。3.休息与生理需要时间 4.准备与结束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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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定额时间 非定额时间是指工人在工作班内从事生产劳动以外的其他工作所消耗的时间或停止工作的时间。 1.停工时间 原因是:(1)企业组织管理或生产技术准备不完善。(2)工人违反劳动纪律。 2.非生产工作时间 原因:(1)生产组织管理不完善;(2)工人操作失误造成工件返修和其他的时间浪费等。 六、劳动定额的制定方法 (多选) (一)技术测定法 (名词解释) 技术测定法是指在对生产技术组织条件进行研究和改进的基础上,通过实地观测和技术测算来确定劳动定额的一种方法。 1.技术测定法的步骤 首先,分解工序。 其次,分析设备工具状况。 再次,分析生产组织和劳动组织状况。最后,实地观测和分析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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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技术测定法的优缺点及其适用范围 这种方法的优点是:重视对生产技术组织条件和操作方法的分析,有一定的科学技术依据,制定的定额比较准确;由于采用比较统一的衡量标准,容易做到先进合理,并能保持车间、工种、产品间定额水平的平衡。 其局限性在于:方法比较复杂,工作量大,对定额管理人员的文化水平、实践经验和能力的要求比较高。 这种方法一般适用于:生产技术组织条件比较正常、产品品种少、生产批量大的企业。(单选) (二)比较类推法 比较类推法是指以现有同类产品、零件、工序的定额为依据,经过分析比较推算出另一种产品、零件、工序定额的方法。 它的优点是制定定额简便易行,便于保持定额水平的平衡。 适用于:生产同类型产品、零件较多的企业。(单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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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经验估工法 经验估工法是指由定额人员、技术人员和工人相结合,依照产品图纸和工艺要求,并考虑生产现场使用的设备、工艺装置、原材料及其他生产条件,根据实践经验,对完成合格产品的加工所需要劳动量进行估定的一种方法。 这种方法的优点是简便易行,工作量小,能满足定额制定上快和全的要求。 经验估工法一般适用于:品种多、单件小批生产性定额的制定或新制定定额的企业。 (四)统计分析法 统计分析法是指根据过去生产的同类型产品或零件、工序的实际耗用工时或产量的原始记录和统计资料,经过整理加工分析,并在考虑今后企业生产技术组织条件变化基础上制定或修订定额的方法。 适用于:生产条件比较正常、产品比较固定、实行大量生产和成批生产,原始记录和统计工作比较健全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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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劳动定员 一、定员的范围 定员是指根据企业已定的产品方向和生产规模,在一定时期和一定的技术组织条件下,规定企业各类人员的数量界限和质量标准。 定员是企业实现分工协作、明确岗位职责的重要手段,也是企业内部劳动力调配的主要依据。 二、定员编制的原则(没考过) 定员的制定要按照先进、合理的原则进行。该原则的主要内容包括:(1)既要考虑现实的技术和组织条件,又要充分挖掘劳动潜力,将定员建立在采用先进工艺技术和发挥职工潜能的基础上。(2)参照主管部门下达的定员标准,并与同行业的先进水平和本企业历史先进水平进行比较,保持其平均先进性。(3)处理好不同人员之间的构成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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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定员标准 定员标准是指在一定生产技术组织条件下,对不同企业的同类型岗位人员制定的统一用人数量标准。(名词解释) 按照定员标准的适用范围不同,大致分为三种类型:(1)各行业通用标准。(2)部门或行业标准。(3)企业标准。(多选) 制定定员标准的要求是(了解):定员水平要先进合理,有科学依据;计算口径和计算方法要统一;形式尽可能简化;各项内容协调;有关工种名称、岗位划分、工作范围、技术要求等应与其他有关的技术标准、工艺规范等规定一致,以保持标准之间的协调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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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定员方法 定员方法的类型包括(多选) 1.劳动效率定员计算法 劳动效率定员计算法是根据工作量和劳动定额计算定员的一种方法,适用于一切能够用劳动定额表示生产工作量的工种或岗位。计算公式是: 定员人数=工作任务/(劳动效率*出勤率) 出勤率--反映企业员工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实际出勤的程度。 出勤率=出勤工日(工时)÷制度工日(工时)X100% 劳动效率--反映工人工作效率的高低。计算公式是: 劳动效率=报告期产品生产量(产值)÷报告期生产工人(包括学徒)平均人数 由于劳动定额的形式有工时定额和产量定额,因此,生产任务和工人劳动效率,可相应按工时或产量表示。不论用产量定额还是用工时定额计算得出的定员人数都是相等的。 P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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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设备定员计算法 设备定员计算法是根据完成一定的生产任务所必须开动的设备台数和班次,以及单件设备定员数来计算编制定员的方法,适用于操纵设备作业工种的定员。计算公式是: 定员人数=机器设备台数*每台机器设备看管班次/(工人看管设备定额*出勤率) P93 3.岗位定员计算法 岗位定员计算法是按岗位定员标准、工作班次和岗位数计算编制定员的方法。它适用于大型装置性生产、自动流水线生产的工人以及某些看守性岗位的定员。对于多岗位共同操作的设备,计算公式是: 定员人数=共同操作的各岗位生产工作时间总和/(工作班时间-休息和生理需要的时间) P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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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比例定员计算法 比例定员计算法是以服务对象的人数为基础,按定员标准比例来计算编制定员的方法。
适用于:辅助性生产或服务型工作单位的定员。 P95 5.职责定员法 职责定员法是按照既定的组织机构和职责范围,以及机构内部的业务分工和岗位职责来确定定员的方法, 适用于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的定员。 (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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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工作时间组织 工作时间亦称制度工作时间,是指劳动者在工作场所从事生产劳动或工作的时间,以小时为计量单位。 (名词解释)
工作时间一般由法律和制度规定。 一、工作时间长度 工作时间长度,一般是指工作日长度,即在工作日内工作的小时数。 工作时间的长度和休假制度一般由国家法律规定。 (选择) 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选择) 二、工作时间的种类 标准工作时间:每天工作小时,每周工作天数,每周制度工作时间 (选择) ;非标准工作时间;不固定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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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作班制的组织 工作班制是指在工作日内组织不同班次进行生产的劳动协作制度。建立工作班制是工作时间组织的基本形式。单班制和多班制 (一)组织工作班制的原则 (没考过):人,资源 合理地组织轮班一般应遵循以下原则:(1)保证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的优化配合,减轻因倒班造成的员工生物钟紊乱以及夜班疲劳;(2)保证合理地使用生产设备和其他生产资源。 (二)工作轮班种类 (多选) 工作轮班主要有两班制、三班制、四班制。 (三)建立工作班制的条件 选择何种工作班制,取决于具体的生产条件要求。这些条件要求包括:(1)生产工艺连续性的要求;(2)充分利用机械设备的要求;(3)其他生产条件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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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三班制的组织 1.间断性三班制组织。适用于工艺过程可以间断的生产活动。 2.连续性三班制组织。这种组织形式是一年内除设备检修等时间外,每天全部分三班组织生产,公休日也不间断。这种形式适用于工艺过程不能间断的生产。 组织形式有三种: (1)三班轮休制。仍然组织三个固定的轮班,在每个轮班里都配有替休人员。 (2)三班半轮休制。在组织的三个固定轮班内不配备替休人员,另配备半个班进行替换。 (3)四班轮休制。 即"四班三运转制",是连续性三班制中较为普遍的轮休组织形式。 四班三运转的优点是,人休设备不休,提高了设备的利用率;缩短了工人的劳动时间;减少了工人连续上夜班的时间,加长了倒班之间的间隔时间,增加了用工量,为社会提供了更多的就业岗位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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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工时改革趋势(多选) 1、弹性工作时间制度 2、分职制 3、非全时工制 在一些劳动力不足的国家应用广泛 4、一周两天工制 5、有效的工作时间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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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劳动工资 第一节工资概述 薪水是指给白领阶层按周、月年的劳动(脑力劳动)报酬;
工资是付给蓝领阶层,特别是工厂的工人,以实际工作量来计算的劳动(体力劳动)报酬。(单选) 一、工资制度 工资制度是指为了贯彻按劳分配原则,计量劳动者劳动消耗和计算劳动报酬而建立的准则和办法。(名词解释) 根据其特征不同可分为:工资等级制度、工资升级制度、工资定级制度;(等升定) (多选) 根据其地位不同可分为基本工资制度、辅助工资制度; 根据其对象不同可分为机关单位工资制度、事业单位工资制度、企业单位工资制度等; 按照其特点不同可分为绩效工资制度、能力工资制度、资历工资制度、岗位工资制度和结构工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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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资理论 工资理论:又称薪资理论或薪资学说,是指经济学家和管理学家对工资方面的见解或主张。(名词解释) (一)马克思工资学说 马克思认为,工资的实质是劳动力的价值或者价格的转化形态。 (二)生活费用学说 生活费用学说:英国经济学家李嘉图于1817年提出的。他认为工资是由劳动者本人及其家庭的必需生活费用决定的。被称为是工资铁律。 强调:劳动者工资的升降与人口增减成反比。 (三)工资基金学说 这一学说是英国经济学家米勒于1837年提出的。他认为劳动者的工资多少是由基金的能力来决定的。 (四)生产效率学说 这种学说认为应依据每位劳动者的生产效率来支付工资。 (五)工资协约学说:由劳资双方通过协商来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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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资管理 (一)工资管理的意义和内容 工资管理:是企业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制定合理的工资制度和工资政策,并进行有效实施的活动。 企业中的工资管理大体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进行工资决策;确定工资标准;确定工资支付办法;进行工资控制等。 (二)工资管理的目标 一是确保最佳的劳动力。 二是有利于促进企业的长远发展。 三是促进劳资之间或员工与企业之间的关系和谐。 (三)工资管理的原则 (多选) 1.公正性原则 指员工所获得的工资应与自己的工作表现和工作成果相一致。 2.劳资之间或员工与组织之间互惠原则 3.竞争原则 4.激励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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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资构成项目 工资构成项目又称为工资体系,由基本工资、津贴和奖金等项目构成。 (一)基本工资 基本工资中往往包括年功工资、职务工资和职能工资等方面。 1.年功工资:是依据个人的学历、工龄或经验等情况决定的工资等级。 (单选) 2.职务工资:是根据工作责任大小、困难程度、危险程度等因素所决定的工资。 3.职能工资:是根据员工个人在工作中表现的能力及其在某一职务上的贡献情况而定的工资。 (二)津贴 津贴是因实际需要,在基本工资以外所进行的补助。 (单选) (三)奖金 奖金是对员工工作成效的奖励,是超额劳动报酬。 五、工资水平是指员工工资的高低,又称为工资基准,通常由企业员工的平均工资来反映。影响个人工资水平的主要因素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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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工资级差 工资级差是指企业不同等级工资之间的差异程度。工资级差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同工种不同等级之间的工资差异,二是不同工种之间的工资差异。
确定工资级差的要点是(简答) (一)同工种不同等级之间工资级差的确定 (二)不同工种之间的工资级差的确定 七、工资形式 (一)工资形式的基本类型 工资形式是指核算、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方式。(单选) 工资形式的基本类型有两种:一是计时工资,二是计件工资。 计件工资是按照劳动者生产的合格产品数量或完成的一定作业量来计算和支付工资的形式。(单选) 除了计时工资和计件工资两种基本的工资形式外,工资的具体形式还有奖金和津贴等辅助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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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资形式的选择 (简答) 一是工资形式的选择要与工作岗位的特点相吻合。 二是工资形式的选择还应当与本单位的管理水平相适应。 八、员工福利 员工福利是指员工除工资收入以外享有的利益和服务。其中的利益主要是指养老金、医疗保险和休假等,而服务主要是指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以及文体活动和娱乐活动设施等。(单选) (一)员工福利的内容 由于各个国家以及企业的具体情况不同,其所提供的福利内容也有所不同。一般说来,员工福利的内容包括以下方面: 1.各项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 2.良好的工作条件和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以保障员工的身心健康。 3.必要的节假日,包括法定假日、企业的带薪休假等。 4.意外事故的保障,如伤残补助、遗属补助及子女助学金等。 5.举办各种文娱体育及社交活动,并设立有关设施。 6.在食、宿、交通等方面提供的服务与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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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设计员工福利的原则 (多选) 1.需要原则 2.生活原则 3.经济实效原则和量力而行原则 九、员工安全 员工生产安全保护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方面: 1.严禁雇用童工。 2.保护女工。 3.要有安全的工作环境。 4.对职业病要有预防措施。 5.对从事特殊工种的员工要采取特殊保护措施,以确保员工劳动安全和身心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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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工资政策 工资政策是指导工资管理的准绳,主要包括工资指导线规定、工资总额规定、最低工资标准规定、工资支付规定等方面的法规政策。 一、工资管理的若干政策性规定综述 (一)政府对企业工资分配的管理 国家对企业工资分配调控的主要措施有;在部分地区进行工资指导线制度试点;在非国有企业探索工资集体协商试点;在部分中心城市开展建立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人工成本预测预警制度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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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资指导线制度 工资指导线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国家对企业工资分配进行宏观调控的一种制度。其实施方式为:有关地区结合当年国家对企业工资分配的总体调控目标,综合考虑本地区当年经济增长、物价水平及劳动力市场状况等因素,提出本地区当年企业工资增长指导意见,企业根据国家的指导意见,在生产发展、经济效益提高的基础上,合理确定本企业当年的工资增长率。 (三)最低工资保障制度 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所在企业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保障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的所有企业。(单选) 最低工资标准的发布程序是:拟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先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征求意见,报出25日内未接到变更意见,或接到变更意见进行修改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发布,并报国务院备案,同时抄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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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效挂钩 (单选) 工效挂钩是指企业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是国家对国有企业工资总额进行管理的一种形式。
(五)工资支付 工资支付是指发放工资的具体办法,包括如何计发在制度工作时间内职工完成一定工作量后应获得的报酬,或者在特殊情况下的工资如何支付等问题。 工资支付的内容主要包括:工资支付项目、工资支付水平、工资支付形式、工资支付对象、工资支付时间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等。 (多选) (六)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及人工成本预测预警制度 (单选) 人工成本预测预警制度,是政府对企业人工成本管理和工资分配进行间接调控的一种方式,是企业工资宏观调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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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进一步深化企业内部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 2000年11月6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了<<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企业内部分配制度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该通知的主要精神包括: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和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二)建立健全企业内部工资收入分配激励机制 (论述) 1.建立以岗位工资为主的基本工资制度 2.实行董事会、经理层成员按职责和贡献取得报酬的办法 试行董事长、总经理年薪制。 3.对科技人员实行收人激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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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积极稳妥开展按生产要素分配的试点工作 1.探索进行企业内部职工持股试点 坚持职工持股自愿原则。经营管理人员、业务和技术骨干的持股数额可适当高于一般职工,但企业股份不能过分集中在少数人手里。经营者持股数额一般以本企业职工平均持股数的5-15倍为宜。 2.积极试行技术人股,探索技术要素参与收益分配办法 3.具备条件的小企业可以探索试行劳动分红办法 4.正确处理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关系 不论职工以何种形式人股,均应承担相应的风险,不得实行与经济效益相脱离的"保底分红"和"保息分红"办法。 (四)加强基础管理,建立健全企业内部工资分配约束机制 1.加强企业内部分配基础管理工作 2.实行人工成本的合理约束 3.职工民主参与决策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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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工资设计 一、设计员工工资的基本步骤 (简答) 设计企业员工工资的基本步骤可以概括为以下三方面:第一步,确定企业工资总额;第二步,在明确工作岗位数目和制定出不同岗位(职务)说明书的基础上,按照一定的标准将所有的岗位划分等级(归类分级);第三步,在明确最低岗位的工资标准、最低岗位与最高岗位之间的工资倍数和不同岗位之间的工资差距的前提下,计算出不同等级岗位的工资标准,并根据不同岗位任职人员的具体情况确定出不同人员的工资档次(一级一档或者一级多档)和工资数额。 二、确定工资总额 工资总额是指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一般以年为单位来统计。(单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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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资总额的含义 现阶段职工工资总额由六部分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助、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二)工资总额的确定原则 企业工资总额要按照"两个低于"的原则进行安排,即:工资总额的增长幅度低于经济效益(指实现税利)的增长幅度,职工实际平均工资增长幅度低于劳动生产率(以不变价的人均净产值计算)增长幅度。 (三)工资总额的变动幅度 工资总额的变动幅度应当按照各地方政府发布的企业工资指导线范围确定。比如,北京市提出的2003年企业工资指导线是: 1.企业工资指导线的基准线。 2.企业工资指导线的上线(预警线)。 3.企业工资指导线的下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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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作岗位评价 工作岗位评价的方法有排列法、因素比较法、分类法和计点法等,下面主要介绍前两种。 (一)排列法 排列法是指根据企业岗位(职位)的重要性进行排序,进而确定岗位等级的一种方法。 (二)因素比较法 工作岗位的重要程度也可以通过因素比较法进行确定。基本步骤是: (简答) 1.确定工作岗位评价因素。 2.对有代表陆的工种进行评价。 3.计算不同工作岗位的因素值并进行排序: 四、确定工资标准 工资标准确定的基本思路是:先确定最低等级的工资标准,然后明确最高等级与最低等级之间的工资倍数,并进一步明确各等级标准之间的差距,最后求出所有岗位的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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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个人职能评价与工资档次划分 (一)个人职能评价 个人职能是指个人的任职能力。所谓个人职能评价也就是对员工的个人任职能力(综合素质)进行评价。员工任职能力评价的内容通常包括两方面:一是潜在能力的评价;二是实际能力的评价。 (二)工资档次的划分 在按岗定级的基础上还需要根据任职人员的个人职能情况进行必要的分档,以便更好地体现优劳优酬。 六、工资制度的选择 (论述) (一)绩效工资制 绩效工资制的特点是员工的报酬主要根据取得的工作绩效来确定。该工资制度主要适用于劳动成果容易计量的企业或者部门。 (二)岗位(职务)工资制 岗位(职务)工资制的特点是,根据岗位(职务)确定员工的工资,岗变薪变,以岗定薪。(单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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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技能(能力)工资制 技能(能力)工资制的特点是,员工的报酬主要根据员工自身的工作能力和工资潜能来确定。 (单选) (四)资历工资制 资历工资制的特点是,根据劳动者个人的年龄、工龄、学历等资历因素确定员工工资。该工资制度主要适用于资历与能力、贡献基本呈正相关的企业或者部门。 (单选) (五)结构(组合)工资制 结构(组合)工资制的特点是,将员工的报酬分为几个部分,分别根据所在的岗位、拥有的技能、取得的绩效、员工的工龄等因素确定员工的薪酬总额。该种工资制度综合性强,适用面广,是一种值得推广的工资制度。岗位技能工资制、岗位效益工资制和薪点工资制等都属于结构工资制的具体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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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劳动关系理论 一、劳动关系的概念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为进行劳动过程而发生的劳动力与生产资料相结合的社会关系。劳动关系的当事人一方为劳动者(劳动力的所有者和支出者),另一方为用人单位。 (单选) 劳动法律关系是劳动关系被劳动法律规范所调整而形成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如果没有国家法律的干预,劳动关系就是纯粹的双方当事人的关系,它的运行完全由双方当事人的意志决定。(单选) 二、劳动关系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简答) 1.做好劳动关系管理工作,是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 的需要。 2.做好劳动关系管理工作,是规范劳动力市场运行秩序,建立健全市场就业机制的客观要求。 3.做好劳动关系管理工作,是维护企业稳定和社会稳定的客观要求。 第五章 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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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劳动合同 (一)劳动合同的概念与特征 劳动合同,亦称为劳动契约或劳动协议,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协议。 (单选)
1.劳动合同是诺成性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的合同是诺成性合同。 2.劳动合同是双务合同。合同当事人双方相互享有权利、相互负有义务的合同是双务合同。 3.劳动合同的主体具有特定性,即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 4.劳动合同是有偿合同。有偿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一方须给予对方相应的利益才能取得自己利益的合同。 无效劳动合同 无效合同是指虽然订立了劳动合同,但由于缺少有效要件而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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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劳动法》及有关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单选)
(二)劳动合同的种类 1、以合同期限为标准进行分类(多选) 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2、以合同目的为标准进行分类(单选) 录用合同具有普遍性适用性,是劳动合同的基本类型;聘用合同;借调合同。 (五)劳动合同的形式与内容 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内容:(1)劳动合同期限;(2)工作内容;(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4)劳动报酬;(5)劳动纪律;(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7)社会保险和福利;(8)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除此之外,双方当事人还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简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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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劳动合同的试用期 劳动合同的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相互考察和了解,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不超过6个月的考察期。 (单选)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 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劳动合同生效之后履行完毕之前,由于情况发生变化,对劳动合同的部分内容进行修改或停止履行。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生效以后未履行完毕之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前中断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 (单选) (九)劳动合同的终止和续订 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合同即停止履行。 (十)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是指用人单位在某些情况下解除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时,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以货币形式给予劳动者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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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赔偿金 赔偿金,是指由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时,支付给对方的一定数额的货币。 (单选) (十二)医疗期 医疗期,是指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后,停止工作治病休息而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间。一般为3~24个月。 (十三)专项协议 专项协议是劳动关系当事人双方就需要规定的某些特殊问题作出的专门规定。专项协议一般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产生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四)劳动合同鉴证 劳动合同鉴证是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对劳动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可行性进行审查、核实,并给予证明的一种制度。 我国目前对劳动合同实行自愿鉴证制度。 (单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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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集体合同 集体合同是工会(或职工代表)与用人单位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签订的协议,又叫团体协约、集体协议等。 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没有建立工会的企业,由职工推举的代表与企业签订。 集体合同签订后应当报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单选) 职位个人与企业订立的劳动合同条件和劳动报酬灯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单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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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集体合同的内容 (简答) 一般而言,集体合同的内容包括三个方面: 1.劳动标准性条款。即对劳动条件和劳动待遇的规定,这是集体合同的核心内容。(单选)
2.目标性条款。 3.劳动关系运行规则条款 。主要是集体合同的期限、履行。续订、变更。解除、违约责任、争议处理等方面的条款。(单选) (三)集体合同的效力 集体合同的法律效力高于劳动合同。 (单选) 五、劳动争议处理 (一)劳动争议的概念和特征 劳动争议,又称劳动纠纷或劳资纠纷,是指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之间因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而发生的争议。 劳动争议的特征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劳动争议的当事人不同。另一方为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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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劳动争议的分类 (简答题) 1.个别争议、集体争议和团体争议 按照劳动争议中劳动者一方人数的多少,可以划分为个别争议、集体争议和团体争议三种类型。 (多选题)
团体争议又称为集体合同争议,是指工会与用人单位因集体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单选) 2.权利争议与利益争议 按照争议的内容性质不同分为权利争议和利益争议。 3.国内劳动争议和涉外劳动争议 按照争议当事人的国籍不同分为国内劳动争议和涉外劳动争议。 一、劳动争议的范围(多选) 1.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而发生的争议。 2.因劳动合同的履行、解除、变更和终止等问题而发生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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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因签订或履行集体合同而发生的争议; 4.因执行国家有关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工资、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职业培训、社会保险和福利规定而发生的争议;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争议。 二、劳动争议的处理体制(简答题) 1.我国的劳动争议处理体制可以概括为“一调、一裁、两审”; 2.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一方也可以不经调解而直接申请仲裁; 4.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 三、劳动争议处理机构(选择) 我国的劳动争议处理机构分为三种类型,即调解机构、仲裁机构和司法机构。劳动争议司法机构是指普通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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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劳动争议处理原则(简答) 1.合法原则 2.合理原则 3.及时处理原则 4.调解原则 5.三方机制原则。三方机制是指由政府、雇主组织和公会。 五、劳动争议的处理程序(简答) 1.调解程序:劳动争议基层调解属于民间调解,起调解机构是社会组织 2.仲裁程序 3.诉讼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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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签订劳动合同应注意的问题(选择) 1.语言的表达要明确易懂,不要使用容易产生歧义的语言; 2.注意劳动合同的合法性; 3.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4.明确劳动合同期限; 5.注意劳动合同的有效性; 6.签订劳动合同时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收取抵押金(物)、保证金等; 7.合同内容可简可繁,订立时要因人、因地、因事而异。 二、各类专项协议的拟定 (一)专项协议拟定的原则 1.统一原则:专项协议的内容必须与劳动合同的内容统一,不能矛盾。 2.具体原则:专项协议必须就特定情况下的具体权利与义务作出规定,内容必须具体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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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常见的专项协议 1.培训协议 培训协议是指职工和用人单位就职工培训期间的权利与义务作出的规定。 2.医疗期协议 医疗期协议是指就医疗期的长短以及双方在医疗期内的权利与义务作出规定 3.保密协议 签订保密协议是保护商业秘密的一个重要方式。订立保密协议应注意以下问题: 一是对哪些属于商业秘密必须明确。二是关于保密期限的约定。三是关于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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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竟业禁止协议 竞业禁止是指禁止从事竞争性行为,即规定掌握单位商业秘密的职工,在任职期间或离职后的一定期间内(我国规定最多不超过3年),不得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竞业禁止协议一般包括如下内容:在职期间不得在竞争企业兼职或任职;在职期间不得自行组织企业与原企业竞争;离职之前不得抢夺企业客户(但如果能证明客户是自动转移业务,职工可不负责任);不得引诱其他职工离职;离职后的特定时间或在特定的地区内,离职者不得开展与原用人单位竞争的业务或受雇于竞争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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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订立竟业禁止协议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明确订立竞业禁止协议的对象 ,签订竞业禁止协议的职工范围应当是确实掌握了单位商业秘密的相当层次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2)明确竟业禁止的期限 ,以不长于离职后的1~3年为宜。 (3)给予职工相应的补偿费 (4)明确竞业禁止的行业与地域 (5)明确企业需要保护的商业秘密 (二)劳动争议仲裁程序 劳动争议仲裁程序是指劳动争议仲裁法规为争议仲裁机关、仲裁人员、劳动争议当事人规定的处理劳动争议的步骤。一般包括:申诉、受理、仲裁准备、案件审理、裁决执行等阶段。在各个阶段中,又包括一系列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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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诉的方式 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应当提交申诉书,并按照被诉人数提交副本。 申诉书中应载明:申诉方和被诉方的情况、申请仲裁的原因、请求及其理由、证据、证人的姓名和住址、申请的日期等。
2.受理 仲裁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负责劳动争议案件受理的日常工作。 (1)审查申诉。(2)立案 3.仲裁准备 (1)组成仲裁庭 仲裁委员会对决定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应自立案之日起7日内依法组成仲裁庭。对事实清楚、案件简单、适用法律法规明确的案件,可由仲裁委员会指定一名仲裁员独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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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调查 仲裁庭成员应认真审阅申诉、答辩材料,调查搜集证据,查明争议事实。 (3)拟定处理方案 仲裁庭应根据调查的事实,拟定处理方案。 (4)送达开庭通知 仲裁庭应于开庭4日前,将仲裁庭组成人员、开庭时间、地点的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 4.开庭审理 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60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报仲裁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适当延期,但延期最长不得超过30日。 (三)劳动关系管理员参与劳动争议处理的艺术 1.劳动关系管理员参与劳动争议处理的素质条件 2.劳动关系管理员办案艺术的培养 3.劳动争议管理员参与劳动争议仲裁和诉讼常用的辩论方法 4.劳动争议仲裁申诉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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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仲裁申诉书是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为维护自己合法权益,依法将劳动争议提请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仲裁的文书。劳动争议仲裁申诉书包括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 首部应写明以下内容:(1)标题,劳动争议仲裁申诉书。(2)争议当事人,申诉人与被申诉人的基本情况。有委托代理人的,应写明代理人的姓名、工作单位等情况。 正文应包括:(1)申诉请求,就是仲裁请求事项。(2)事实和理由。主要证据(应说明证人姓名、住址、物证、书证的来源等);提出请求事项的主要法律依据。 尾部应包括:申诉呈送的仲裁机构名称、申诉人姓名或名称(签章)、申请时间(年月日)。同时写明提交的副本份数(按被申诉人人数提交),物证、书证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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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劳动争议仲裁答辩书 《劳动争议仲裁答辩书>>是劳动争议案件的被诉人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申诉人提出的请求和理由,依法进行申辩的书面文件。一般由三部分组成:首部、正文和尾部。 8.劳动争议仲裁撤诉申请书 申诉人填写撤诉申请书申请撤诉必须有法定理由,这些理由包括: (1)双方白行和解。 (2)经仲裁委员会调解,双方和解。 (3)申诉人自愿放弃申诉请求。 一、劳动合同变更的程序(简答) 1.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提出变更合同的请求; 2.被请求方按期请求方作出答复; 3.双方协商,达成书面协议; 4.备案或鉴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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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一)即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多选)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预告辞退的条件:“预告”是指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单选) (三)经济性裁员的条件 1.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 2.用人单位生产经营状况恶化,发生严重亏损、开工不足、产品严重积压之类的严重困难,需要通过裁员来拜托困境。 3.进行经济性裁员,用人单位应提前30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全体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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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单选)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四、终止劳动合同操作的条件(多选) 1.劳动合同期限届满 2.由于不可抗力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如合同主体的自然人死亡、法人破产等情况发生。 3.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退出劳动岗位; 4.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 五、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60日内结束。(单选) 六、授权委托书的主要内容(简答) 1.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称谓; 2.代理人及其基本情况; 3.委托事项及权限; 4.委托人、受托人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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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社会保障的概念与发展 第一节 社会保障的基本概念和模式 一、社会保障的基本概念 (名词解释) 社会保障是指国家和社会依据法律规定,通过各种方式,在公民暂时或者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由于遭遇各种风险致使生活发生困难时给予物质补助,保障其基本生活的制度。 社会保障的出发点 是化解人们在社会经济生活总的风险。 社会保障制度的内涵由四个方面的要素构成: (简答) 1.社会保障的最终责任主体是国家或者政府。 2.社会保障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 3.社会保障是对公民的基本生活保障,是对公民生活遇到困难时所提供的一种最基本的社会服务和物质帮助。 4.社会保障是向弱势群体倾斜的一种再分配政策,具有一定的经济福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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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社会保障理论的主要流派 (一)民主社会主义的福利国家论 (单选) 民主社会主义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以英国工党为代表的思想流派。 该理论要点是:主张由国家实行全面的社会保障计划,为失业、疾病、工伤和年老者提供经济援助(社会福利)。 (二)新自由主义的福利市场化理论 (单选) 与民主社会主义相反,新自由主义是明确反对福利国家政策的。该理论认为,福利服务市场化是最好的选择,应当降低并且转移国家的作用,让市场发挥主导作用。其理论要点是:国家(政府)应当减少在社会保障方面的责任,应当主要靠社会成员自己为自己谋取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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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间道路者的共同参与论 中间道路者是介于民主社会主义和新自由主义之间的一种理论,它是基于三个基本假设建立起来的:第一,资本主义比起其他任何可选择的体系,最有可能产生最有效的经济效果;第二,资本主义产生了许多自己不能解决的问题,导致了贫困和不可容忍的不平等及失业;第三,政府的行为能最大限度地解决这些问题,能结束贫困,降低不平等,实现充分就业。 中间道路者认为国家不应该提供过多的福利;他们主张国家负责应当与个人负责并重,社会保障体系应当是国家、非政府组织和缝纫共同参与的体系。 三、社会保障制度模式 从社会保障基金的收付和管理的不同特点来看,分为“现收现付制”“完全积累制”和“部分积累制”三种模式。 (一)按照社会保障基金的收付和管理不同进行分类 (单选) 一是现收现付制,就是当年所有进款用于需要者并给予支付。这种方法的优点是不收通货膨胀的影响,实际获得的保障水平随实际生活水平的提高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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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点在于每年进入和退出劳动大军的人员数目,大致相当,对于全球目前面临的老龄化问题不适用。
二是完全积累制,这是指投保人从劳动生涯开始时就为自己的医疗、失业和养老逐月存储一定数量的资金。 缺点是难以抵御通货膨胀的影响,而且基金投资和管理的难度大。 三是部分积累制,它介于现收现付模式和完全积累模式之间,即在现收现付社会统筹模式的基础上,在国家、企业和个人支付能力范围内,比现收现付社会统筹多征集一部分金额作为积累基金,使收大于支,从而积累一部分基金,以适应人口结构变动的需要。 (二)按照责任承担主体进行分类 1.由国家、雇主和雇员三方负担的方式 采取这种方式的国家主要有英国、日本、意大利和德国。特点是承认政府、雇主和雇员在社会保障方面均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这种模式以英国为典型代表,在1941年英国政府提出了建立一套"从摇篮到坟墓"的社会福利制度,建立起福利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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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由雇主和雇员共同负担的方式 雇主和雇员共同承担社会保障基金供给的国家主要有新加坡、印度和印度尼西亚等国家。新加坡实行的是公积金制度,由雇主和雇员共同缴纳。 3.由雇员单独负担社会保障基金的方式 实行这种方式的国家主要是拉丁美洲的一些国家,以智利的社会保障制度为代表。将原来的普通基金改变为个人基金,实行强制性的个人保险制度。 4.主要由政府和雇主两方负担的方式 采用这种方式的国家主要有瑞典、挪威、冰岛、丹麦、芬兰等高福利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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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社会保障制度的形成与发展 一、社会保障制度的萌芽 从最初自发的互助互济,到宗教的慈善事业,再到政府直接从事扶贫救助事业,从而出现了社会保障制度的萌芽。 二、社会保障制度的产生 以19世纪80年代德国制定实施的有关社会保险法令为起始标志。1889年颁布了<<老年和残障社会保险法>>。这些法律的颁布,确立了由雇员、雇主缴费和国家资助三方供款的保障方式。 1944年颁布的<<国民保险法>>是英国的第一部社会保险法。 1935年,美国通过了历史上第一部《社会保障法》,包括老年社会保险、失业保险、贫困盲人补助、贫穷老人补助和未成年人补助等项目,是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成功标志。 从德国社会保险制度的建立,到美国<<社会保障法>>的实施,形成了由国家财政济贫与由雇主、雇员缴费的社会互济相结合的社会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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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和改革 以1935年美国颁布的《社会保障法》为标志,社会保障制度从以社会保险为主的保障制度步入了综合性的现代社会保障制度。 四、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回顾 (一) 改革开放后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进程 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1.1978年年底到1984年,是改革试验探索阶段 2.1984年至1992年,是改革全面展开并逐步深化阶段 3.1992年10月以后,是改革重点突破取得实质性进展的阶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院在1951年颁布了适用于国营、私企、公私合营和合作社的全国统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障条例》,简称《劳动保险条例》。国务院于1991年发布了<<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1993年发布了<<国有企业职工待业保险规定》;1994年国家体改委等四部委发布了<<关于职工医疗制度改革的试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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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3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成立,统管全国的社会保险工作。1998年12月国务院颁发了<<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1999年1月,国务院颁布施行《失业保险条例》。 五、中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结论 对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大量研究和实践得出了相近结论:基本社会保险要兼顾公平和效益,既要保障人民的基本生活,还要减轻企业和国家负担;社会保险金的筹集应由国家、企业、个人共同负担;要加强对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解决社会保险基金增值和保值的问题;“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是一种被广泛接受的筹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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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社会保障的目标、功能与原则 一、社会保障目标 完善中国社会保障体系的总目标是:建立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的,资金来源多元化、保障制度规范化、管理服务社会化的社会保障体系。 (简答) 建立以个人账户为核心的"三支柱"的保障体制。 二、社会保障功能 社会保障的功能包括以下几方面(简答) (一)稳定功能 社会保障将是社会的“安全网”和“稳定器”。 (二)保障功能 (三)互助功能 该基金有一种“一人为大家,大家为一人”的互助功能。 (四)促进功能 三、社会保障原则 (简答) (一)公平性原则。(二)福利性原则。(三)互济性原则。(四)强制性原则。(五)多样性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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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社会保障项目组成 社会保障体系由社会保险、社会救助、书会福利、社会优抚等项目组成。 一、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是以国家为责任主体,以用人单位和被保险个人缴费为基础,通过立法手段设立保险基金,当劳动者在年老、患病、生育、伤残、失业或死亡时,由社会给予物质帮助和补偿,以化解被保险人风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核心组成部分,通常由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作成。住房公积金制度也可认为是一项重要的社会保险制度。 社会保险的特点:社会保险是一种缴费制的社会保障制度,实行权利与义务相关的原则;只有尽了缴费义务,才能享受收入补偿的权利。 (简答) 在整个社会保障制度中,社会保险是最基本、最核心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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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社会救助 社会救助是指社会成员陷入生存危机或不能维持最低限度的生活水平时,由国家和社会按照法定的标准向其提供满足最低生活需求的物质援助和非物质援助的社会保障制度。 (单选) 中国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社会救助的一项重要内容。社会救助是社会保障制度中最低层次的保障项目。 社会救助是社会保障的最后一道防线。 (单选) 三、社会福利 社会福利一词通常被定义为国家和社区组织为满足各类社会弱者和遇有一定困难的社会成员的基本物质文化需求,而向他们提供和组织实施的带有福利性的收入保障和服务保障。 社会福利包含以下几方面的含义: (一)公共福利事业 (二)专门性的福利事业 (三)局部性或者选择性的福利措施 社会福利属于最高层次的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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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社会优抚 社会优抚是指政府和社会对军人等从事特殊工作的人员及其家属予以优待、抚恤和妥善安置的制度,也称为优抚安置制度。 社会优抚是一种特殊的社会保障,其目的在于安定军心,维系国家安全,促进社会稳定。(单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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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社会保障管理 第一节 社会保障管理体制 一、社会保障管理的主要内容 社会保障管理涉及三方面的内容,即行政管理、业务管理和监督管理。(单选) 二、我国社会保障管理回顾 大致分为四种情况:第一,城镇企业职工的社会保险由各级政府的劳动部门管理。第二,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职工的社会保险由各级人事部门管理。第三,医疗保险又分为两种情况:企业职工的劳保医疗由劳动部门管理;机关、事业单位的医疗保险为公费医疗,由各级卫生部门和财政部门管理。第四,农村劳动者的养老保险工作由各级民政部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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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社会保障管理体制建设 成立社会保障管理委员会,协调不同政府部门之间的关系,制定方针政策;劳动保障部门是社会保障基金征缴、管理和给付的具体执行部门;财政部门是社会保障基金的监督部门。 (单选)
社会保险经办负责经办养老保险事务。(单选) 第二节 社会保障基金管理 社会保障基金是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国家为了实施各项社会保障计划而建立起来的,用以保障受保人在年老、疾病、失业、伤残、生育等情况下因基本生活和基本医疗康复所需要的资金。 一、社会保险基金来源 一般说来,社会保险基金的来源主要是三个方面:劳动者、用人单位和政府。大多数国家规定养老、伤残和遗属保险基金由国家、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对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由两方或者一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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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基本养老保险金来自三个方面:个人、用人单位和国家。个人缴纳的比例为个人缴费工资的8%,用人单位缴纳的比例为企业工资总额的20%。 (二)补充养老保险基金 (三)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基金 是一种自愿储蓄型式。 二、社会保险基金的征收管理 社会保险基金的征收管理是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的首要环节。(单选) (一)征收范围和对象 按照1999年1月国务院颁布的《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 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的范围包括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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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征缴范围包括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 失业保险费征缴范围包括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事业单位及其职工。 (二)社会保险基金征集模式 (多选) 以养老保险基金的征集为准,大致有三种模式: 第一种为现收现付制。以支定收。 第二种模式是完全积累制。 第三种是部分积累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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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征收的比例和基数 基金的提取比例要考虑以下因素: 1.城镇职工的赡养率。赡养率是指离退休人员占在职工作人员的比例。 2.企业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替代率。所谓替代率是指离退休人员人均养老金占在职职工平均工资的比例。 在现收现付制的养老保险基金筹建模式下,基金的提取比例与人口赡养率及养老金替代率之间的关系是: 基金提取比例=赡养率*替代率 在部分积累制的条件下,基金的提取比例可表示为: 基金的提取比例=赡养率*替代率+积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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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征缴机构和征收程序 征收的机构由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可以由税收机关征收,也可以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收。 社会保险费的征收程序是: (1)社会保险登记。 (2)社会保险费申报和审核。 (3)缴纳社会保险费。 (4)社会保险费的存储。 (5)建立社会保险费缴费记录。 社会保险机构每年至少向缴费个人发放一次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账户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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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征收的监督和处罚 1.对缴费单位的监督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对缴费单位的监督规定了两个层次:一个层次是规定缴费单位每年向本单位职工公布全年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接受职工监督;另一个层次是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依法对单位缴费情况进行检查,并规定对违规者给予相应的处罚。 2.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监督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财政部门、审计部门应依法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同时强调了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定期(每年)向社会公告社会保险费的征收情况,接受社会的监督。对违规者将依法追究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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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社会保险基金的支付管理 社会保险基金的支付是指按照社会保险制度规定的享受条件、待遇标准和支付方式。(名词解释) (一)支付条件 (名词解释) 所谓支付条件是指受保人在达到什么样的条件时,可以从社会保险基金中得到经济补偿。国家规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职工(工人或者干部)为60周岁,女工人为50周岁,女干部为55周岁。同时规定,个人缴费年限满15年的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个人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退休后其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又如失业人员从失业保险基金中享受失业保险的条件是: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经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办理失业登记且有求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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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支付标准 社会保险基金的支付标准应当考虑的因素(简) 1.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国家财政、企业、职工的承受能力 2.调整社会保险待遇的结构,实行多层次的社会保险。 3.坚持公平与效率相结合的原则。 4.建立社会保险金支付标准随生产发展和物价变动的调整机制。 (三)支付方式 养老保险金的支付,将主要采用社会化发放的办法进行支付(即通过银行或者邮局发放养老金)。医疗保险待遇将通过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报销医疗费的办法进行支付,失业保险待遇的支付将通过按月领取失业金的方法进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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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两条线管理 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两条线是指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手续和款项的收支由不同的部门负责,以杜绝坐支社会保险基金现象的发生。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收支两条线"管理的主要内容是: l社会保障基金逐步纳入社会保障预算管理,设立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 2.基本养老保障基金征收机构和财政部门在国有商业银行分别开设基金专户。 3.规定了养老保险基金的征收和支付程序。 征收程序一,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直接征收 征收程序二,由税务部门负责征收 支出程序:(1)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用款计划;(2)经过财政部门审核后,财政部门及时将基金从财政专户划拨到基金支出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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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明确和规范了有关部门职责。 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审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编制的养老基金收支计划和决算草案,加强对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 财政部门负责有关财务会计制度的制定、贯彻落实及监督检查,负责财政专户核算工作,负责审核养老保险金支出用款计划和结余的安排,负责审核、汇总养老金收支计划和决算,负责拨付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办公经费。 银行负责按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税务部门开出的托收凭证以及经财政部门同意的社会保险机构用款计划及时拨款,并加强对养老保险金收支的监督。 审计部门依法对养老保险金的收支进行审计,行使审计监督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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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社会保险基金的营运 目前,我国社会保险基金的闲置部分,按照国家规定有两种基金运作方式:一是购买国债,二是存入国有商业银行。 (一) 基金保值增值的原则和主要途径
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原则:安全性原则、效益性原则和基金变现原则,(单选) 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主要途径有:(1)投资到国家重点建设项目;(2)投资信誉好和收益好的基金;(3)投资于债券市场。 (二)加强社会保险基金投资管理 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加强对社会保险基金投资的管理,这些方面包括(简答、多选) 1.加强立法,对社会保险资金依法进行管理。 2.设立专门的社会保险基金投资机构。 3.加强对社会保险基金投资的监督。 4.设立社会保险基金投资风险准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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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 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总则 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任何地区、部门、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挤占、挪用,也不得用于平衡财政预算。 (二)资金的预算 (三)基金的筹集 基金按国家规定按时、足额地筹集。任何地区、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和减免。 基金收人包括:社会保险费收入、利息收入、财政补贴收入、转移收入、上级补助收人、下级上解收入、其他收人。 (四)基金支付 基金支出包括:社会保险待遇支出、转移支出、补助下级支出、上解上级支出、其他支出。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支出包括:基本养老金、医疗补助、丧葬抚恤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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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基金支付的主要项目 (多选) 1.基本养老金 2.医疗补助金 3.丧葬抚恤补助费 4.失业保险待遇 5.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出项目按规定分别形成社会统筹医疗保险待遇支出和个人账户医疗保险待遇支出 (六)基金支出户的设立 支出户的主要用途是:接受财政专户拨入的基金;暂存社会保险支付费用及该账户的利息收入;支付基金支出款项;划拨该账户资金利息收入到财政专户;上解上级经办机构基金或下拨下级经办机构基金。支出户除接受财政专户拨付的基金及该账户的利息收入外,不得发生其他收人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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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财政专户 财政专户的主要用途是:接受税务机关或经办机构转入的社会保险费收入;接受税务机关或收入户暂存的利息收人及其他收入;接受基金购买国家债券兑付的本息收入、该账户资金形成的利息收入以及支出产转入的利息收入等;接受财政补贴收入;接受上级财政专户划拨或下级财政专户上解的基金;根据经办机构的用款计划,向支出户拨付基金;购买国家债券;向上级或下级财政专户划拨基金。 (十)资产与负债 社会保险基金形成的资产包括基金运行过程中形成的现金、银行存款(含收入户存款、财政专户存款、支出户存款)、债券投资、暂付款项等。经办机构和税务机关应认真做好现金的保管、押运、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现金的内部控制制度。 负债是指基金运行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借入款项和暂收款项等。 (十一)基金的决算 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收支表、有关附表以及财务情况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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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社会保障业务规范 一、社会保险登记 社会保险登记是用人单位和职工参加社会保险的第一个步骤。 二、社会保险费的申报和缴纳 用人单位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登记后,应当按照规定进行社会保险费的申报和缴纳,这是用人单位应尽的基本义务。 三、建立社会保险记录 对用人单位和个人参加社会保险状况和缴费状况进行及时、完整记录,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基本职责。 四、社会保险待遇的支付 社会保险待遇的支付是社会保险的目的和结果。社会待遇支付的业务规范主要包括: (多选) (一)申请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二)社会保险待遇的审核 (三)社会保险待遇的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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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社会保障管理服务社会化 社会保障管理服务社会化的基本含义是:一是社会保障中各项目的支付由社会发放;二是社会保障服务性事务工作由社会承担。 一、社会保障管理服务社会化的必要性 社会保障社会化管理的主要任务包括三个方面:首先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承担从企业中分离出来的一部分管理服务责任,在费用征缴和记录、监督、账户查询等业务管理和服务方面,提高管理服务效率,改善服务态度;其次要尽快实现社会保险待遇发放的社会化,减轻企业的管理负担;再次是将社会保障对象(退休人员、失业人员)的日常管理服务由过去所在的企业事业单位承担转为由社区来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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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实行社会保障管理服务社会化应注意的问题
(一)要大力家加强基金的筹集,确保各项社会保障待遇的社会化发放 提高基金支付能力的措施: 1.强化各项社会保险的征缴; 2.拓宽社会保障基金来源渠道; 3.建立基金预警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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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社会保险知识 社会保险由五大险种组成,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第一节 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区别 社会保险是以国家为责任主体,以用人单位和被保险个人缴费为基础,通过立法手段设立保险基金,当劳动者在年老的、患病、生育、伤残、失业或死亡时,由社会给予物质帮助和补偿,以化解被保险人风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名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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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虽然都具有互助互济、保障人民生活安定的功能,但是二者在性质上有着根本不同。(多选、简答)
一、保险目的和性质不同。 二、保险对象和作用不同。 三、权利与义务对等关系不同。 四、待遇水平不同。 五、立法范畴不同。 六、管理体制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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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是社保制度的重要部分,是社会保险五大险种中最重要的险种。 是目前在我国城镇中普遍建立起来的。(单选) 一、养老保险的含义 养老保险是指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定期领取一定数额生活费用的~~~ 第一,养老保险是在法定范围内的老年人完全或基本退出社会劳动生活后才自动发生作用的。 第二,养老保险的目的是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为其提供稳定可靠的生活来源(单选)。 第三,养老保险以社会保险为手段来达到保障目的,是世界各国较普遍实行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养老保险基金来源):第一层:基本养老;第二层:企业补充养老;第三层,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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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养老保险 基本养老保险亦称国家基本养老保险。 基本养老保险是多层次养老保险的第一个层次,属于法定行为。 基本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是: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特点(多选)是: 1.由国家立法,强制实行,企业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参加;符合养老条件的人,可向社会保险部门领取养老金。 2.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其费用来源一般由国家、单位和个人三方或单位和个人双方共同负担,并实现广泛的社会互济。 3.养老保险具有广泛的社会性,享受人多且时间较长,费用支出庞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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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企业补充养老保险 (单选) 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企业年金)是指由企业根据自身的经济实力,在国家规定的实施政策和实施条件下为本企业职工所建立的一种辅助性的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属于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中的第二层次,属于企业行为。 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的资金筹集方式有现收现付制、部分积累制和完全积累制三种。 (三)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 职工个人养老保险是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第三层次,属于个人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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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统一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1997年颁布的《国务院关于建立同意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使中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 (一)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模式 (二)统一养老保险待遇的支付办法 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并且缴费年限累计为15年的,可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月养老金两部分组成。其中,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为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或者地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个人账户养老金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120。如果个人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退休后不能享受基本养老金待遇,则其个人账产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个人。 (单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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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人账户的设置与管理 (一)个人账户的建立 个人账户又称为个人基金账户,是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重要内容。 个人账户基金由三部分组成:个人缴纳的保险费;从企业缴费中按比例计人的保险费;二者的利息。 (单选、多选) (二)个人账户的记入比例 个人账产计人的比例为缴费工资的11%。按2003年北京市的规定包括个人缴费部分8%和企业缴费划转部分3%。 (单选)记账利率参照银行率和工资增长率确定,每年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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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补充养老保险 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属于我国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的第二个层次。 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所需费用从企业自由资金中的奖励、福利基金中提取,由企业承担。(单选) (一)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的性质 补充养老保险是基本养老保险的补充和辅助,企业达到规定条件的,可以实施;企业经济条件好时可以多进行补充,经济条件差时可以少进行补充或者暂不补充;不符合条件的,暂不实行补充养老保险。 (二)建立补充养老保险的原则 1.自愿原则。2.普遍性原则。3.补充养老保险与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相结合原则。4.补充养老保险水平适中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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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建立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的基本条件 (简答) 建立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的基本条件包括: 1.必须是已经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并能够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企业。 2.企业必须具有一定的经济承受能力。 3.企业必须做到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企业内部有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组织或者集体谈判制度比较健全,民主管理基础较好。 (四)补充养老保险的主要内容 1.实施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的资金渠道 从实践来看,用企业自身的资金解决企业补充养老保险资金是可行的,因为企业留利中有可供企业自主支配的奖励基金和福利基金,企业可以从这类基金中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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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的补充水平和补充办法 (论述) (1)补充水平。其中最主要的有以下三个因素: 第一,企业的经济实力、资金来源的多寡是决定补充待遇水平的首要因素。 第二,基本养老保险的替代率。 第三,现实的养老保险水平。 (2)养老保险的补充方法。(多选)大致有三种方法: 第一,基值补充法。大多数企业用这种方法。 第二,工资比例法。 第三,绝对额分配法。 (五)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的经办 经办补充养老保险的形式主要有以下4种: 1.直接保险形式。2.直接承诺形式。3.直接经办形式。4.共同基金形式。 (六)企业补充养老保险金的支付与转移 可以是一次性支付,也可以是按月发给每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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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医疗保险 医疗保险是指在社会劳动者疾病、非因工伤或者生育需要治疗时,由社会提供必需的医疗服务和社会保障的保险制度。(名词)
中国实行多层次的医疗保险体系,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费用互助制度、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和医疗救助等层次。(单选) 一、基本医疗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性地由单位和个人缴纳医疗保险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当个人因疾病需要获得必需的医疗服务时,按规定提供医疗服务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是医疗保险体系的核心层次,实行基本医疗保险属于法定行为。(单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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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 3.基本医疗得以改革的原则和思路
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原则是: 1.基本医疗水平要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 2.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属地管理; 3.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共同负担; 4.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 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是:基本保障、广泛覆盖、双方负担、统账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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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改革的任务和目标 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主要任务是(论述) 一是逐步建立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水平相适应的制度; 二是要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 三是要充分顾及财政、企业和个人承受能力; 四是要切实保障职工基本医疗需求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基本目标:一是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和符合现代保险原则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以保证职工基本医疗需求;二是建立医、患、保、药的制约机制,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 。三是按照管理服务社会化的要求,对机关、事业、企业单位职工的医疗保险实行统一管理,社会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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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三改并举",同步推进 所谓"三改并举"是指将医疗保险、医疗卫生和药品流通体制改革结合起来,相互配套,同步推进。
"三项改革"要形成的三个机制是: (1)医疗保险机制。(2)卫生管理机制。(3)药品流通机制。 (三)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模式 我国基本医疗保险的制度模式可以概括为“社会统筹与个人统筹账户相结合” (四)基本医疗保险的主要政策规定 1.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征缴标准 用人单位缴费率应控制在职工工资总额的6%左右,职工缴费率一般为本人工资收入的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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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务员医疗补助制度 (三)医疗补助经费的来源 按照现行的财政体制,医疗补助经费由同级财政列入当年的预算。医疗补助经费要专款专用,单独建账,单独管理,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分开核算。
第四节 失业保险 一、失业及其原因 (一)失业 失业是同就业相对立的概念。 失业是指没有在某种职业中从事某种工作的状态。失业人员是指在劳动年龄内由劳动能力,目前无工作,并以磨难中方式正在寻找工作的人员。包括就业转失业的人员和新生劳动力中未实现就业的人员。(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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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的工人和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干部实行退休制度。
(二)失业原因 1.国际上对失业原因分类 摩擦性失业、季节性失业、技术性失业、结构性失业和周期性失业等几种类型。 摩擦性失业--由于求职的劳动者与需要提供的岗位之间存在着时间上的差异而导致的失业,如新生劳动力找不到工作,工人想转换工作岗位时出现的工作中断等。 季节性失业--由于某些行业生产条件或产品受气候条件、社会风俗或购买习惯的影响,使生产对劳动力的需求出现季节性变化而导致的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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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性失业--由于使用新机器设备和材料,采用新的生产工艺和新的生产管理方式,出现社会局部劳动力过剩而导致的失业。 结构性失业--由于经济、产业结构变化以及生产形式、规模的变化,促使劳动力结构进行相应调整而导致的失业。 周期性失业--市场经济国家由于经济的周期性萎缩而导致的失业 2.中国失业原因分析 (简答) 从我国目前的情况分析,造成失业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劳动力供大于求造成失业。 二是结构调整带来失业。 三是科学技术进步带来失业。 四是失业人员素质低带来失业。 五是社会保障制度不完善造成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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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失业保险及其特点 (一)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 (二)失业保险的特点 一是普遍性。参保单位应不分部门和行业,不分所有制性质,其职工应不分用工形式,不分城镇、农村居民,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只要本人符合条件,都有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 二是强制性。 三是互济性。 三、失业保险制度的类型 失业保险制度大致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一)强制性的失业保险制度 (二)自愿性的失业保险制度 (三)失业救济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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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1986年,国务院颁布了《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明确规定对国营企业职工实行职工待业保险制度,是我国失业保险的雏形。
(四)1999年《失业保险条例》的颁布标志我国失业保险进入法制化轨道。 失业保险制度改革的目标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要求,逐步建立起覆盖城镇全部职工,基金由国家。企业和个人三方合理负担,救济与再就业紧密结合,管理与服务社会化的新型的失业保险制度。(简答) (五)现行失业保险制度的积极作用 (论述) 首先,有效地保障了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 其次,促进了失业人员再就业。 第三,支持了企业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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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失业保险费的缴纳 失业保险费由城镇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缴纳,城镇事业单位职工按照本人缴纳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单选) 2.失业保险待遇标准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原则是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3.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规定 (单) 满1年不足5年的,最长不超过12个月;满5年不足10年的,最长不超过18个月;10年以上的,最长不超过24个月。 4.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条件 (单) 必须符合失业不是因自己意愿造成的、失业后办理了失业登记手续并有求职要求这两个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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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失业保险基金的构成、特点及筹集 (一)失业保险基金的构成 (多选) 《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保险基金由下列各项构成:
(1)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2)失业保险基金的利息; (3)财政补贴; (4)依法纳人失业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 (二)失业保险基金的特点 (多选) 失业保险基金是社会保险基金中的一种专项基金。其特点: 一是强制性。二是无偿性。三是固定性。 (三)失业保险基金的筹集方式 一般采取五种方式筹集失业保险所需资金: 一是由雇主和雇员双方负担;二是由雇主和国家双方负担;三是由雇员和国家双方负担;四是由国家、雇员和雇主三方负担;五是全部由雇主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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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部于1994年11月14日制定并发布了《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规定》,规定用人单位确实需要裁减人员时,应按下列程序进行:(1)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
(2)提出裁减人员方案; (3)将裁减人员方案征求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 (4)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报告裁减人员方案及工会或者全体员工的意见,并听取劳动行政部门的意见; (5)由用人单位正式公布裁员方案。 2.法定期间或者法定条件下限制企业裁员 《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26条、第2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伤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间的;(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4)法律或者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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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险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世界上实施的范围最为广泛,该险种旨在为由于工作原因造成伤害的劳动者及其遗属提供经济补偿。 一、工伤与工伤保险 工伤又称职业伤害,是指职工在生产和其他工作中因意外事故和职业病造成的伤残或者死亡。工伤包括两类:一是由于突发性事故而导致的伤残和职业病;二是因工作本身性质而导致的职业病。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生产或者其他工作中遭受意外伤害和因长期接触有毒有害因素引起的职业病伤害后,由国家或社会为负伤、致残者及死亡者家属提供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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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伤保险的特点与原则 (一)工伤保险的基本特点 1.强制性。2.互助互济性。 (二)工伤保险原则 (多选) 1.无过失责任原则,是指劳动者在各种工伤事故中,只要不是受害者本人故意行为所致,应该按照其规定对其进行赔偿。工伤事故一旦发生,不论雇主或者雇员是否存在过错,也不论责任再睡,原则上受害者都可以得到赔偿 2.损害补偿原则 ,受害者只能在享受工伤待遇和民事权益索赔中选择其一。 3.严格区分工伤和非工伤原则 4.预防、补偿和康复相结合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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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伤范围及认定 (一)工伤的范围(多选)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收到事故伤害;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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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同时规定,职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远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伤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工伤保险条例》还规定,职工由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 1.因犯罪或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2.醉酒导致伤亡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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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伤认定程序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认定工伤应当提交一下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四、工伤评残标准 工伤等级是根据受伤者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确定的。丧失劳动者能力有三种划分:人身能力丧失,职业能力丧失,一般劳动能力丧失等。最重要的是一级,最轻的为十级。(单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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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工伤保险待遇 (一)治疗费用和伙食补助待遇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的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二)工资待遇和护理待遇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的,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期不得超过12个月。 (三)不同伤残等级人员的工伤待遇 2.职工因工伤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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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死亡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金额低于当地 最低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价。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六、工伤保险基金 (一)工伤保险基金的征缴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单选) (二)工伤保险费实行行业差别费率 如采掘业工伤费率标准为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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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生育保险 由企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二、我国生育保险制度的建立与发展 我国企业职工的生育保险制度建立于1951年,是嵌劳动保险条例>>的一个组成部分。 1988年《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出台后,同意了企业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生育保险的待遇。 1994年劳动部颁布了《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将生育保险的管理模式由用人单位管理逐步转变为实行社会统筹。90天 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基本平衡"的原则筹集资金。企业按照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生育保险费,建立生育保险基金。最高不得超过工资总额的1%。 (单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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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生育保险待遇 女职工生育期间的生育津贴和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津贴的标准是按照职工所在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期限不少于3个月。医疗费包括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单选)
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包括以下几方面: 产假、生育津贴、 (一)产假 产假是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给予职工在生育过程中休息的期限。现法定正常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为15天,产后75天。很多地区还采取了对晚婚、晚育的职工给予奖励政策,假期延长到180天。 流产产假以4个月划界,其中不满4个月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15~30天的产假;满4个月以上流产的,产假为4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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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生育津贴 我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两种情况, (案例分析) 一 是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0天; 二 是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0天。 (三)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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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社会救助与社会福利 社会救助制度是最早建立的。 第一节社会救助 一、社会救助的含义和特征 社会救助是指社会成员陷人生存危机或不能维持最低限度的生活 水平时,由国家和社会按照法定的标准向其提供满足最低生活需 求的物质援助和非物质援助的社会保障制度。(名词) (二)社会救助的特征 (单、多) 1.义务的单向性。 社会救助只强调国家和社会对社会成员的责 任和义务。 2.基金的无偿性。社会救助基金一般由政府财政拨付,社会成 员不用缴纳任何费用。 3.对象的限制性 4.目标的低层次性 5.手段的多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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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社会救助的条件 1.提出申请 2.家庭经济情况调查符合要求
对社会救助申请者的调查一般称之为家计调查。 (一)社会救助的范围 社会救助的范围分为两个部分:一是急难、灾害救助。二是一般性的救助,它包括家庭补助、收容安置、伤病医疗补助、失业救助等。 (二)社会救助标准的确定 1.社会救助标准的含义 社会救助标准是指贫困线标准或者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按照国际惯例,衡量贫困状况的标志是贫困线,或称为"最低生活保障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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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对贫困是指低于当地居民必需的最低标准的生活状态。
相对贫困指远落后于社会平均生活水平的贫困。其主要表现是贫困者的生活属于最低水平,即勉强度日,不能享受所谓“像样的”生活和满足现代社会条件下的基本需求。 多数国家是以绝对贫困线为标准,即“最低生活保障线”。一个家庭的收入只达到中等收入的50%~60%时,就被认为是贫困的。 2.社会救助标准的确定 目前,常用的确定最低生活保障线的方法有四种,即恩格尔系数法、国际贫困标准法、生活形态法和市场菜篮法。 恩师生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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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恩格尔系数法 恩格尔定律是关于家庭经济收入和家庭生活开支比例关系的定律。主要内容:一个家庭消费食物的比重为其收人的递减函数和家庭规模的递增函数,意为一个家庭收入越少,其总支出中用于购买食物的费用所占比例就越大。恩格尔系数在59%以上者为绝对贫困;50%~59%为勉强度日;40%~50%为小康水平;30%~40%为富裕;30%以下为最富裕。所以恩格尔系数在60%可以作为贫困线,即最低生活保障线。 (2)国际贫困标准法 国际贫困标准法实际上是一种收入比例法。亚太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提出:以一个国家或地区社会中位收入或平均收入的50%一60%作为这个国家或地区的贫困线,也就是最低生活保障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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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生活形态法 生活形态法也称"剥夺指标法",它首先从人们的生活方式、消费行为等"生活形态"人手,提出一系列有关贫困家庭生活形态的问题,让被调查者回答,选择出若干"剥夺指标",再根据这些剥夺指标和被调查者的实际生活状况来确定哪些人属于贫困者,然后再来分析他们(被剥夺)的需求以及消费和收入来求出贫困线,也即最低生活保障线。 (4)市场菜篮法 市场菜篮法又称为"标准预算法",它首先要求确定一张生活必需品的清单,内容包括维持社会认定的最起码生活水准必需品的种类和数量,然后根据市场价格来计算拥有这些生活必需品需要多少现金,以此确定的现金金额就是贫困线,也就是最低生活保障线。 社会救助标准以"最低生活保障线"为参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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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贫困救助制度 贫困救助是社会救助的基本内容。
农村贫困救助是指国家和集体对农村中无法定抚养义务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的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和因病、灾、缺少劳动能力等造成生活困难的贫困对象,采取物质帮助、扶持生产等多种形式。(名词解释) 定期救助对象主要是:五保户:吃、穿、住、医、葬 1994年《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即农村特困人员救助制度。从1994年起在全国建立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2003年,全国有10个省份已经或正在全面推行农村低保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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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失业救助制度 失业救助是对因失业救济金低而无法维持基本生活或失业保险期满仍未找到工作而使生活陷入困境者的社会救助项目。 (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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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一、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政府对城市贫困人口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进行差额救助的新型社会救济制度。它是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是社会保障制度的最后一道防线,它与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和失业保险制度并称为“三条保障线”。 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主要内容 (一)保障对象根据现阶段我国贫困人口分布的特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主要包括以下三类人员(多选) 一是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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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保险期满仍未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三是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二)保障标准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照当地维持城市居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衣、食、住费用,并适当考虑水电燃煤(燃气)费用以及未成年人的义务教育费用确定。 (三)待遇申请 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填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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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待遇审批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管理审批机关以货币形式按月发放;必要时,也可以给付实物。
对不同情况的家庭待遇不同: 1.对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抚养人或者抚养人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额享受; 2.对尚有一定收入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其他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享受。 (五)资金来源 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列入财政预算,纳入社会救济专项资金支出科目,专账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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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社会福利 一、社会福利的含义 社会福利通常被定义为国家和社区组织为满足各类社会弱者和遇有一定困难的社会成员的基本物质文化需求,而向他们提供和组织实施的带有福利性的收入保障和服务保障,如儿童福利、老人福利、残疾人福利等等。(名词解释) 二、社会福利的特征 (一)社会救助和社会保险主要是保障人们的基本权利,而社会福利则是为人们的全面发展提供和创造条件 (二)社会福利的保障方式主要是为人们提供服务和设施 (三)社会福利事业的内容具有广泛性 (四)社会福利体现国家和社会对社会成员的责任 (五)社会福利是消费品分配的一种补充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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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社会福利制度的内容 中国社会福利制度,其内容主要包括职工集体福利、特殊社会福利和社区服务等。 (一)集体福利 集体福利主要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农村乡镇集体组织为满足本组织成员的需要,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在本组织范围内实施的福利。(名词解释) (二)特殊社会福利 特殊社会福利主要以无经济收入和生活无人照顾的老年人、残疾人和孤儿等特殊社会群体为对象,主要通过集中收养和分散供养相结合的方式,为他们提供生活供养、残疾康复和文化教育等福利服务。(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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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社会福利的项目包括: 1.老年社会福利 2.残疾人社会福利
世界社会卫生组织根据残疾对认定生理功能和社会功能的不同程度的影响,把残疾分为三个层次。一是功能、形态残疾、二是丧失功能残疾。三是社会功能残疾。 残疾分为三个层次: 一是功能、形态残疾;二是丧失功能残疾 三是社会功能残疾 残疾人福利包括以下几部分内容: 1、困难—救济、补助 2、三无—供养、救济 3、组织—参保 4、机构——收养、改善 5、公共服务—优先服务、辅助服务 6、公共——方便 、盲人——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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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福利包括以下几部分内容: 一是国家和社会对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人,通过多种渠道给予救济、补助; 二是国家和社会对无劳动功能、无法定抚养人、无生活来源的残疾人,按照规定予以供养救济; 三是残疾人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残疾人家庭,应当鼓励、帮助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 四是地方各级人们政府和社会举办的福利院和其他安置收养机构,按照规定要安置收养残疾人,病逐步改善其生活; 五是公共服务机构应当为残疾人提供优先服务和辅助性服务; 六是残疾人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应当给予方便和照顾,其随身必备的辅助器具,准予免费携带; 七是盲人可以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地铁、渡船,盲人读物邮件免费寄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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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社区服务 1.社区服务是通过社区资源的优化配置,为社区居民的物质生产和精神生活提供的各种社会福利与社会服务。(名词解释) 特征: (1)自助与互助性:以社区居民的公共需要、共同需要、集体需要为出发点,从本社区的具体情况出发,最大限度的开发和利用本区资源 (2)广泛性、 (3)持续发展性 4.社区服务的组织管理 社区服务的管理体制是政府领导、民政主管、社会参与。 民政主管是指各级民政部门作为社区服务工作的职能部门,要制定发展社区服务业的规划和政策,进行业务指导,实行宏观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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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社区服务评估 (1)衡量社区服务效果的基本指标 第一,社区服务参与率 第二,社区服务收益率 第三,社区服务需求满足率 第四,社区服务满意率 (2)评估社区服务设施的基本指标 第一,设施设备的完好率 第二,设施设备的使用率 第三,服务补偿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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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社会保障制度现状与改革 第一节 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现状 社会保障体系基本框架,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社会优抚项目。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核心部分,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一、养老保险 (一)加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设 1.改革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1997年,中国政府统一了全国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模式。企业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职工60周岁,女干部55周岁,女工人5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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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个人缴费满15年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相当于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左右,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本人账户(比例为本人工资的11%)累计储存额的1/120.
2.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 1999年,中国把基本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扩大到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 2002年,中国把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扩大到城镇灵活就业人员。 2003年,全国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15 506万人,其中参保职工11 646万人。 3.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并开展改革试点工作, 2001年,中国政府开始进行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最先试点是辽宁省。 4.探索改革机关和事业单位退休养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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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实行企业和职工共同缴费 企业缴费一般不超过企业工资总额的20%;职工个人按本人工资的8%缴费。 6.增加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 7.建立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2000年,中国政府君顶建立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二)推进养老保险管理服务社会化 政府积极推进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 中国政府自2003年起开始实施"金保工程",目标是实现社会保障信息的全国计算机联网运行。目前已初步实现养老保险信息的中央和省级的联网。 建立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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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费由参保单位按照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1%的比例缴纳。 六、社会救助 (一)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由地方政府列入财政预算。
七、社会福利 中国政府积极推进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通过多种渠道筹集资金,为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群体提供社会福利。 2001年,国家开始实施”全国社区老年福利服务星光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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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住房保障 (一)住房公积金制度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中国政府为解决职工家庭住房问题的政策性融资渠道。住房公积金专户存储,专项用于职工购买、建造、大修自住住房,并向职工个人住房贷款,具有义务性、互助性和保障性特点。 年,国家颁布《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二)经济适用住房制度 经济适用房是由政府提供优惠政策,限定建设标准、供应对象和销售价格,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商品住房。(名词解释) 廉租住房制度以财政预算安排为主,多渠道筹措廉租住房资金,实行以住房租赁补贴为主,实行配租、租金核算为辅的多种保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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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简答)
一是制度面窄; 二是基金难付; 三是制度漏洞多; 四是统筹层次低; 五是同一保障项目内不同制度并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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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中国社会保障制度面临的挑战与机遇 一、中国社会保障制度面临的挑战与机遇 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面临着来自四个方面的挑战。 (一)人口老龄化 (二)乡村城镇化 (三)就业形式多样化 非正规就业,是指个人通过为企事业单位提供各种临时性、突击性的劳务活动及以家庭手工业、工艺作坊等形式开展生产自救活动,无法建立或暂五条件建立稳定劳动关系的一种就业形式。 (四)经济全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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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中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探索 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 (一) 公平优先,兼顾效率 (二)分步改革,稳妥推进 (三)社会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原则(简答、论述) 1.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经济仍然比较落后,社会保障水平必须根据中国的实际,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2.经济发展水平是实施社会保障的物质条件,并决定着社会保障的总体水平。 3.社会保障的发展会促进经济的发展。如果社会保障滞后于经济的发展,劳动者不能享有基本的生活保障就容易造成社会的不稳定,从而制约经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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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就业与社会保障并重 (简答) 1.就业和社会保障是现代社会的两个基本功能,而且两者之间互相联系、相互影响和相互制约; 2.促进就业的积极劳动政策与向保障对象提供收入补偿的社会保障政策; 3.扩大就业不仅缓解事业压力,也可以增强社会保障的物质力量; 4.国家在强电保障基本生活的同时,应当更加注重劳动力资源开发、职业技能培训和公共就业服务,扩大就业,减少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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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思路探讨 (论述、简答) 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是:以统筹城乡为指导,以社会救助为基础,以社会保险为主体,以社会福利为补充,建立起多层次的、以个人为单元的、持续高效的社会保障体系。 (一)统筹城乡为指导 (二)社会救助为基础 (三)社会保险为主体 (四)社会福利为补充 (五)社会保障多层次 (六)个人保障为"单元" (七)低成本,高效率,可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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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书结束 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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