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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課 民主政治與憲政主義 壹、民主政治的意義 貳、民主政治的基本原則 參、憲政主義 肆、我國憲法的變遷 影片總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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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 2 課 民主政治與憲政主義 壹、民主政治的意義 貳、民主政治的基本原則 參、憲政主義 肆、我國憲法的變遷 影片總覽

2 CoCo漫畫 原始的政治是比拳頭。 文明的政治是數人頭。 我又沒說砍下來數。

3 壹、民主政治的意義 民主政治(democracy)一詞起源於西元前四、五世紀的古希臘城邦時期,由希臘文的demos(人民)和kratein(治理)演變而來,兩者合指人民治理。 人民的治理通常可以分為直接與間接兩種形態。 直接治理的類型:雅典城邦發展出的公民直接民主(direct democracy)政治形態 由全體公民組成公民大會,制定所有的重大決策 以抽籤或輪流的方式來擔任公職。

4 不管人民以直接或間接的方式行使此一權利,
在現代社會中,僅能採取間接民主的代議政治(representative democracy) 開放各種參政機會給大多數人民 保障「少數」的參政機會。 只要國家最高權力屬於人民, 不管人民以直接或間接的方式行使此一權利, 都可以稱為民主政治。

5 一、民主政治與非民主政治的分野 在現代社會中,可以從三方面來思考: 1. 政府權威是否來自人民 2. 人民基本權利是否受到保障
2. 人民基本權利是否受到保障  3. 公民身分是否普遍 

6 1. 政府權威是否來自人民 民主國家政治權力的最終擁有者是人民,政府在人民同意的基礎上獲得統治的權威。
政府是基於定期改選、多數決的程序來組成 →國民主權的展現。 非民主政府的權威來源和構成程序,與是否具有民意基礎無關。

7 2. 人民基本權利是否受到保障 對於政府體制、政府施政或社會各項議題,應享有法律保障的意見自由,不會遭受政府事前的箝制或事後的迫害。
非民主政治體制中,人民的意見表達常受到政府的箝制或迫害,以致於人民所能獲得的訊息幾乎都是經過政府篩選的不完全訊息。 大眾傳播媒體受政府的監控,扮演政府傳聲筒的角色

8 3. 公民身分是否普遍 公民身分(citizenship)是指個人作為一個政治共同體(political community)的成員資格(membership)。 現代民主國家中,基於政治平等原則,對於公民身分的認定具包容性、普遍性 →例如:公民有權組織或加入各種自主性的社會或政治團體,來保障或實現自己的權利。 在非民主國家中,並非所有人都有公民身分與公民權。 人們的公民權受到限制,自主性的公民結社並不存在,只有執政黨或其特許的少數團體可以合法存在,而且否定政黨競爭的價值。 政府會藉故剝奪某些族群的公民權,而賦予特定團體成員某些特權。

9 二、西方民主理論的演進 1. 古典民主理論 十七至十九世紀中葉的政治思想家對民主政治的看法。 為對抗專制王權的君權神授主張
強調理性公民均應有政治參與能力 相信人人平等 鼓勵並尊重人民的意見與選擇 積極參與政治亦可培養、增強公民的政治美德與能力。 此時期的代表性思想家: 英國的洛克(John Locke, ),他在政府論一書中,提出「自然權利」觀念,駁斥「君權神授」說,主張人生而自由、平等,享有天賦的「自然權利」。 法國的孟德斯鳩(Baron de Montesquieu, )則強調「權力分立」理論,行政、立法、司法三權必須依法行使,分立且互相牽制,以避免任何一權獨大而腐化。

10 2. 菁英民主理論 (修正民主理論、經驗民主理論)
修正過去對民主的看法 民主政治採多數決,直接以多數意見優先,雖迎合大多數人利益,但常發展成暴民政治。 透過觀察歷史經驗,他們悲觀的認為,讓人民普遍參與政治,是不可能且不必要的事。 菁英民主理論強調,民主政治的目標主要在於: 期待擔任決策者的政治菁英們和平競爭,爭取人民支持。 掌握決策權,決定政治權力與社會價值的分配。 一般民眾的角色,僅是透過定期選舉決定領導人,以避免專制。

11 3. 多元民主理論 背景: 1970年代,西方國家的經濟衰退,社會危機日趨嚴重。 領導的菁英分子無法有效解決政治經濟危機,以回應人民的需求。
美國政治學者道爾(Robert Alan Dahl, 1915-) 背景: 1970年代,西方國家的經濟衰退,社會危機日趨嚴重。 領導的菁英分子無法有效解決政治經濟危機,以回應人民的需求。 菁英民主理論因而受到嚴厲的批判。 提出「多元民主理論」 批評國家行政權力日益集中且與民眾需求脫節 主張公民有權組成各種自治社團,表達並追求共同的意見或利益,包括各種政黨、工會等利益團體。 強調人民可以透過結社自由,讓代表各種利益的不同社會勢力互動,使民主政治成為「多元政體」(polyarchy)。 政治菁英必須透過競爭,獲得不同社會勢力的支持,維持執政地位。 避免任何單一社會勢力掌握政治權力,居於絕對控制地位。

12 4. 審議民主理論 補救代議制度的缺失 試圖與官員、專家的決策方式相抗衡 當代審議民主理論應運而生,提出直接參與公共政策制定的要求。
審議民主

13 (deliberative democratic theory)
「審議民主理論」 (deliberative democratic theory) 自1990年代開始,強調討論、溝通。 與先前民主理論的主要不同之處在於: 1.修正菁英民主和多元民主理論偏重投票行為的主張。 2.強調投票前的審慎思辨、溝通說理過程。 審議民主理論關心 如何使每個人都能在公共領域 (public sphere)中發聲、表達意見。 重視意見溝通的過程。 公平對待每位公民參與討論提出的 看法 2008高雄審議民主會議

14 審議民主的實踐有其條件: 透過公開、平等、合理的溝通來建立審議民主。
在尊重人權、實行法治的環境下,人們深思熟慮、慎思明辨地進行公開辯論、溝通,藉以凝聚彼此間的共識。 德國當代哲學家哈伯瑪斯(Jurgen Habermas, 1929-) 2008青年參與審議民主─主辦人培訓 審議民主的實踐有其條件: 參與民眾對議題的了解、對資訊的 掌握,以及討論時權力是否對等。 討論結果有無拘束力等,均會影響 實踐的結果。 審議民主的運作費時耗力,常使多數人怯步。

15 貳、民主政治的基本原則 民主體制具備的幾項基本原則 一、民意政治 二、法治政治 三、責任政治

16 一、民意政治 民主政治是探詢民意的民意政治 為求各種民意皆能有效表達、受到尊重,並進而能反映、落實到政策,必須注意以下幾點:
1. 政治平等:在政治平等的前提下,人民皆有機會表達意見,方能有效匯集民意。   2. 公共參與:民主精神落實在生活、充分討論與意見溝通中,形成各種公共政策,實踐實質民主、彰顯民意。   3. 定期改選:政府定期接受民意檢驗的機制,是一種責任政治的展現、主權在民最具體的實踐。 4. 多數統治:要求少數服從多數決定、多數尊重少數權益。

17 二、法治政治 強調法治,以確保民主政治的實施可能性。 法治政治要求無論是人民或政府,都必須守法 民主政治中法治政治的重要意涵:
1. 保障人權:政府首要職責就是要保障或增進人民的自由權利;當國家不得不限制人民的自由權利時,必須要有法律依據。    2. 依法行政:透過法治規範來掌控政府行政權的施政範圍,避免過度擴權,危及民主。  3. 司法獨立:在權力分立下,立法權與行政權,均受到獨立行使職權的司法權監督。  

18 三、責任政治 政治責任主要是針對政治決策者所課的責任。 如果決策者的決策違背民意、決策錯誤,或是該政策的執行成效不彰,造成民眾的損失與不滿時
決策者往往透過辭職下臺以示負責。 1. 政治責任:可以分為集體責任和個人責任。 2. 法律責任: 強調依法施政,如果(政策的決策者或執行者)行政行為違反法律之相關規定,亦須負擔法律責任。 法律責任包括民事、刑事乃至行政、國家賠償等責任。

19 參、憲政主義(立憲主義) 一、憲政主義的涵義
透過憲法來保障基本人權、限制政府權力的理念。基本精神在於政府權力應受限制以保障人權,透過憲法的具體規範來限制政府的組成與權力的行使,以建構有限政府(limited government) ,達成保障人權的目標。 國民主權、基本人權的保障、權力分立、法治原則 憲政主義 1789年法國人權宣言第16條:「一個沒有權利保障,權力分立,就不能說是有憲法的社會」。

20 二、憲政主義的憲法 1. 國民主權 2. 權力分立 3. 法治原則 4. 違憲審查制度
一部以憲政主義為理念的憲法,應當依據國民主權,法治原則與權力分立原則,並具備一套違憲審查制度,以確保憲法規範的落實。 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 憲法 1. 國民主權 2. 權力分立 3. 法治原則 4. 違憲審查制度 法蘭西共和國 憲法 VS

21 1. 國民主權: 國家權力的來源為國 民,國民擁有決定國 家政治方針的權力。
國民主權 王志宏著,揚智文化出版,2002/08

22 2. 權力分立: 為防止政府濫權,政府組織的設計應符合 權力分立原則。
→一般民主憲政國家均將政府權力分為三種將三種權力分屬於不同機構,使其相互制衡,防止濫權: 制定法律的立法權 依法行政的行政權 依據法律解決紛爭的司法權

23 3. 法治原則:憲政主義的憲法主張,無論人民或政府都必須要守法,尤其是政府,更應該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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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起源:1803年美國聯邦最高法院院長約翰馬歇爾的司法判例,確立了司法審查制度。
4. 違憲審查制度: ★起源:1803年美國聯邦最高法院院長約翰馬歇爾的司法判例,確立了司法審查制度。 ★定義:係指法院在審判案件中,可以宣告行政機關的命令或立法機關的法律因為違憲而失效。 設置違憲審查機制,負責以下三項工作: 解釋憲法條文疑義 判斷憲法規定是否被違反,以確保憲法規定受到尊重 使權利受侵害者能夠得到有效救濟

25 按現行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之規定 4. 違憲審查制度: 下列四類可以申請釋憲及申請統一解釋 法律、命令。 行政機關 人民、法人、政黨
立法委員(1/3以上隻連署) 最高法院、行政法院 人民申請釋憲的流程: 25

26 肆、我國憲法的變遷 憲法變遷的方式主要如下: 憲法變遷:指憲法為適應社會價值或政治經濟情勢變更所產生的變化。 ◎憲法解釋
◎憲政慣例(憲法習慣) ◎國會立法 ◎修憲

27 全面改選 萬年國代 一、憲法解釋 透過憲法解釋機關的解釋,憲法的規範 內容產生變化。 釋字三十一 釋字二六一 例如:中央民代任期 第一屆
中央民意代表  釋字三十一 釋字二六一 全面改選 萬年國代

28 二、憲政慣例(憲法習慣) 透過憲政實務運作,以反覆發生的先 例,彌補憲法條文漏未規定的憲法漏洞。
例如:早期美國聯邦憲法,未規定總統是否連任? 憲法習慣欲成為有拘束力的習慣法,需有客觀要件與主觀要件: 1.客觀要件:國家機關反覆從事之慣行,並經歷長久時間。 2.主觀要件:該慣行被確信具有法的效力。 我只連任一次! 大陸會議上的華盛頓總統

29 憲法只作抽象原則的規定,憲法內涵的落實,有賴國會制定的法律來完成
三、國會立法 憲法只作抽象原則的規定,憲法內涵的落實,有賴國會制定的法律來完成 同一條抽象原則,可能會因為不同時期相異的立法規劃,展現出不同的風貌,改變了憲法的具體內容。 國會立法

30 四、修憲 1.須經立法院提案: 2.公告半年 3.應經公民複決: 目前我國憲法修改的程序: 由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 四分之三之出席
出席委員四分之三之決議 2.公告半年 3.應經公民複決: 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 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通過

31 五、近年我國憲法的增修 歷史背景: 1948 1991 1948~1991年間: 進行多次「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修訂。
1948年起,政府為因應戰爭變局、鞏固領導中心,宣告進入動員戡亂時期 1991年廢除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回歸正常憲政體制,重回民主政治發展常軌。

32 1. 人民權利的保障 (1) 擴大參政權:(公民直選總統、公民複決入憲) 修憲之後,總統、副總統改由人民直接投票選出
(1) 擴大參政權:(公民直選總統、公民複決入憲) 修憲之後,總統、副總統改由人民直接投票選出 有關修憲案、領土變更案之複決權,也交由人民直接以投票複決之 (2) 其他重要的權利入憲(憲法增修條文): 兩岸人民關係 婦女參政保障名額(性別平等政策) 重視環保生態 維護婦女安全 保障身心障礙者 原住民族之權益

33 2. 政府體制的調整 (1) 強化國會的民主代表性:釋字第261號解釋文
(1) 強化國會的民主代表性:釋字第261號解釋文 中央民意代表完全由臺灣、澎湖、金門、馬祖地區人民定期選出,回歸憲政上民主基本原則。 (2) 調整中央民意機關職權:單一國會制度、國會選制改革 把監察院改為非民意機關 廢止國民大會 使立法院成為我國唯一的中央民意機關,確立單一國會制度 (3) 重劃行政、立法權限 : 強化屬於行政權的總統職權,賦予總統直接任命行政院院長之權力 單一國會原則確立後,將國民大會或監察院的職權,集中移轉給立法院 立法院得對行政院院長進行不信任投票,強化立法權權力 允許行政院院長,得呈請總統解散立法院 (4)地方政府組織調整(民國86年精省)

34 公社 第2冊 影片總覽 配合章次 動畫影片名稱 時間長度 來源 第1課 七年級生談族群 1’42 公共電視 第6課 七年級生說族群故事
公社 第2冊 影片總覽 配合章次 動畫影片名稱 時間長度 來源 第1課 七年級生談族群 1’42 公共電視 第6課 七年級生說族群故事 2’32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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