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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員: 朱奕樺、沈姿妤、林佳勳、郭宛婷、韓凡 指導老師:陳志軒
Determinants of inclusive education of 8–12 year-old children with cerebral palsy in 9 European regions 組員: 朱奕樺、沈姿妤、林佳勳、郭宛婷、韓凡 指導老師:陳志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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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SDQ? 長處和困難問卷(SDQ)約為3-16歲短暫的行為篩選問卷。 1)情緒症狀 2)行為問題 3)多動/注意力不集中
4)對等的關係問題 5)親社會行為 1)〜4)加在一起,產生一個總得分的困難(基於20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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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床評估。 許多兒童和青少年精神健康診所現在使用的SDQ作為初始評估的一部 分,讓家長,老師和青少年11歲以上,完成前第一臨床評估問卷。那 麼結果會影響如何評估進行以及專業人員參與這種評估。 評估的結果。 “之前”和“之後”SDQs可用於審核日常應用(例如,在診所或特殊 學校)和評估特定干預(如養育組)。已經使用與研究的採訪和臨床 評級SDQ研究表明,SDQ是治療效果的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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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納教育(融合教育) 該SPARCLE研究提供了機會,在教育實踐腦癱 根據性質及其損害的嚴重程度,並在歐洲地區 的教育政策報告兒童。本文的目的是描述孩子 在各個歐洲地區的腦癱學校教育的類型控制了 相關的個體因素後。8-12歲的兒童8-12歲的腦 麻來自9個歐洲地區和他們的家人進行了採訪。 (義大利、瑞典、丹麥、法國、愛爾蘭、英格 蘭、德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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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者 年齡在8-12之間被應徵從八個腦性麻痺口 語基礎登記在北英格蘭,西丹麥.北愛爾蘭, 東南法國,西南愛爾蘭,東丹麥,義大利中 心和西南法國;另外,西北德國被招聘的腦性 麻痺孩童從不同根源。參與的地方分享一些 定義關於腦性麻痺及分類依照這些嚴重的損 傷。總共818個腦性麻痺出生從 和家人同意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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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 (1)主流學校 (2)主流學校拜訪特殊單位 (3)特殊單位在主流學校 (4)特殊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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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 在學的818個腦性麻痺孩童中的804被知道在學校 教育。這個孩童比率藉由學校教育類別在每一個 地區被讓步在Table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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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的機率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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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表格主要分為三個類別 Mainstream school 主流學校 Special unit 特殊單位(機構) Special school 特殊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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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於0.05表示有差異 在主流學校與特殊學校的學生情緒問題是差不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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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ble 2總結學校教育根據個人因素。所有的損傷變 項是跟學校教育有顯著的關聯,有更嚴重損傷的孩 童參加特殊學校或班級。至於其他因素,沒統計不 同被建立在學校教育根據社會統計人口的角色,或 家庭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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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效度) 都是由家長直接口述,表示學生目前的狀況,因為和個案是直系關係,對於問題上的闡述家長有時候會有些許包庇,或許孩子的狀況並非如期的好,但經由家長轉述有可能會把學生的能力高估的可能較高。經由家長描述統計出的數值,可能會與其他專業評估人員所評估出來的結果有所落差。 I(重要性) P(臨床適用性) 看各國政策不同,而分布在主流學校與特殊學校的機率上會有差異,在歐洲兩個障礙程度相當的學生在兩個不同國家,到主流學校就學的機率是完全不同的。把這個狀況套用到台灣社會,我們覺得並不是非常適用於台灣的學生,因為障礙程度較重的學生到一般學校融合教育時會面臨到學校設備不完善及課程內容吸收上的差異及同儕相處上的問題(排擠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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