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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主讲: 陆春茂 英德市广播电视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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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主讲: 陆春茂 英德市广播电视大学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主讲: 陆春茂 英德市广播电视大学 新 课 导 入 新 课 教 学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课 后 作 业 小 结

2 第一章 行政法概述 教学重点:行政法和行政法律关系的概念。 行政机关 行政主体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律师协会) 行政职能
第一章 行政法概述 教学重点:行政法和行政法律关系的概念。 第一节:行政的涵义 行政机关 行政主体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律师协会) 传统的“行政”职能:组织、执行、管理 行政职能 立法和司法性质的职能(行政立法) 如:《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已废止 )

3 第二节:行政法的概念 一、行政法的含义 (一)行政法指有关行政管理的法律规范,有其内容和实质。 (二)行政法的调整对象是行政关系,具体为:
1、行政管理关系 2、内部行政关系 3、行政法制监督关系 提问:《国家公务员法》、《治安管理处罚法》《行政监察法》是不是行政法律规范?调整的是哪一种行政关系?

4 第三节:行政法律关系 一、行政法律关系的概念及特点。 (一)概念 ▲行政关系和行政法律关系的关系。
例:行政主体规定:没有完成任务扣一个月奖金,里面所形成的关系就是行政关系而不是行政法律关系。 又如:张三无证驾驶被交警罚款300元。 (二)特点:P5

5 二、行政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主体 客体 内容
例1、税局工作人员小张到个体户小李处收取税金六十元,小张告知收税依据,小李拒交。 问:此案例的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内容各是什么? 例2、交警林某没收小陈的驾驶证。 注意:同一案例中的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可以是多个的。

6 三、行政法律事实。 (一)概念 (二)类型 1、法律事件: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 2、法律行为: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 (可以是行政主体的行为,也可以是行政 相对方的行为) 四、行政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

7 第四节 行政法的法源、特点和分类 第五节 行政法在法律关系中的地位和作用 一、法源 宪法、法律、法规、规章、条例、法律解释、联合文件
第四节 行政法的法源、特点和分类 一、法源 宪法、法律、法规、规章、条例、法律解释、联合文件 二、特点: 主要讲(一)和(五)特点。 三、分类 提问:《行政处罚法》是哪种类型的行政法。 第五节 行政法在法律关系中的地位和作用

8 第二章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教学重点: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内容。 第一节 行政法基本原则的涵义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行政合理性原则
第二章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教学重点: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内容。 第一节 行政法基本原则的涵义 行政合法性原则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行政合理性原则 第二节 行政合法性原则 实体合法 行政合法性原则 程序合法

9 问:某市A区公安分局的行为是否符合行政合法性原则的要求?受理法院应如何处理?
[案例1] 2001年10月6日,吴某到厂长办公室要求分房。厂长刘某以要出去开会为由令吴某离开。吴某不从,刘某遂不耐烦,并向外推吴某。吴某在后退中无意将办公桌撞倒,打破茶杯。刘某见状大怒,向公安机关报警。公安干警赶到后,不容吴某分辩将其带到派出所。第二天,某市A区公安分局以吴某妨碍公务为由,作出对其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吴某不服提请复议,市公安局维持原裁决。被处罚后,吴某仍然不服,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撤销行政处罚决定,并要求公安机关赔偿损失。 问:某市A区公安分局的行为是否符合行政合法性原则的要求?受理法院应如何处理? 分析要点: 法院经审理认为,某市A区公安分局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行政处罚过程中没有听取当事人的申辩,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故依法予以撤销原处罚决定。

10 问:某市公安局某区公安分局的处罚行为是否符合行政合理性原则的要求?受理法院应如何处理?
第三节 行政合理性原则 自由裁量权 行政合理性原则 [案例2] 2002年4月21日,刘某认为邻居李某家中十分吵闹,影响其休息,于是上门干预。双方在交涉中发生争执并相互殴打,双方均受轻微伤。5月11日,某市公安局某区公安分局以刘某殴打他人为由,作出治安管理处罚裁决书,决定对其拘留15天;同时,对李某处以50元罚款。刘某不服,诉至某区人民法院。 问:某市公安局某区公安分局的处罚行为是否符合行政合理性原则的要求?受理法院应如何处理?

11 分析要点: 某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行政行为应建立在正当考虑的基础上,不得对相同事实给予不同对待。刘某殴打他人造成李某轻微伤害,李某同样殴打他人造成刘某轻微伤害,但某区公安分局对刘某处以15天拘留,而对李某只处以50元罚款,两相比较,对刘某的处罚便显失公正。据此,依照《行政诉讼法》第54条(四)项的规定,判决变更某区公安分局对刘某拘留15天的处罚裁决为50元罚款。    相关法律:《行政诉讼法》第54条第(四)项: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可以判决变更。

12 教学重点:行政主体的概念、行政主体的职权与职责。 第一节 行政主体的概念 提问:1、法院、检察院、人大是行政主体吗?为什么?
第三章 行政主体概述 教学重点:行政主体的概念、行政主体的职权与职责。 第一节 行政主体的概念 提问:1、法院、检察院、人大是行政主体吗?为什么? 2、公务员是行政主体吗?为什么? 3、公安派出所是行政主体吗?为什么? 4、行政机关在任何情况下都是行政主体吗?为什么? 相关法律: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一条: 治安管理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决定;其中警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决定。

13 [案例3] 张某是某市车站路摆摊卖小吃的个体户。2000年8月20日,张某与一顾客谢某发生争执,继而相互推搡,致使谢某跌伤了右腿。第二天,某市某区公安分局治安科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22条的规定,以殴打他人为由,裁决张某治安罚款100元,并赔偿医药费45元。该治安科未制作、送达治安处罚裁决书,罚款由治安科出具了一个收据。张某不服,以为殴打他人为由,向某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某区公安分局治安科违法实施行政处罚。   问题:某区公安分局治安科是否能够以自己的名义对张某进行行政处罚?某区公安分局治安科是否可以成为被告?

14 分析要点: 治安科是区公安分局的内部机构,是具体执行公务、实现区公安分局职能的机构,其自身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对外行使行政职权,也不能独立承担由此所产生的法律责任,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治安科对外所作出的一切具体行政行为只能是以某区公安分局的名义作出,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也应由某区公安分局来承担。因此,某区公安分局治安科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对张某进行行政处罚,而张某也只能以区公安分局为被告。

15 第二节 行政主体的行政职权与行政职责 一、行政职权 固有职权(由行政机关行使) 行政职权 授予职权(由被授权单位行使) 前者如《国务院组织法》规定的国务院行使的职权。 后者如《治安管理处罚法》授予派出所的治安管理处罚权。 相关法律: 《国务院组织法》第三条: 国务院行使宪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的职权(制定行政法规、领导地方政府工作、提出议案等)

16 二、行政职责 实体违法 行政合法性原则 避免 程序违法 行政失当 行政合理性原则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一条: 治安管理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决定;其中警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决定。 二、行政职责 实体违法 行政合法性原则 避免 程序违法 行政失当 行政合理性原则

17 本章重点:行政机关的概念、作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机关的类型。
第四章 行政机关 本章重点:行政机关的概念、作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机关的类型。 第一节 国家行政机关概述 一、行政机关的概念 ▲行政机关、行政组织、行政机构三者的关系 教育科 教育局 (行政机构) 人事科 (行政机关) 而行政组织是指行政机构或行政机关(体系)。 二、种类(自习)

18 第二节 国家行政机关的设置原则P33 第三节 国家行政机关的法律调整P35 ▲ 年间,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制定了《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及所属各机关组织通则》,政务院先后制定了《大行政区人民政府委员会组织则》、《省人民政府组织通则》、《市人民政府组织则》、《县人民政府组织通则》、《大城市区人民政府组织通则》、《区人民政府及区公所组织通则》、《乡(行政村)人民政府组织通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19 第四节 国家行政的结构与体制P38 一、国家行政机关的结构 纵向结构(领导与服从的关系) 横向结构(协调的平行关系) 二、国家行政机关的体制 首长制 (一)决策体制 委员会制 层次制 (二)组织体制 职能制 集权制 (三)权力体制 分权制 问:中国行政机关的组织体制是哪一种类型?

20 第五节 能够作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机关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派出机关 第五章 公务员 本章重点:明确公务员的概念和法律地位;掌握行政职务关系的内容和属性。 第一节 公务员的概念及其法律地位 一、公务员的概念P56 问: ①法官是不是公务员? ②在行政机关工作的人是不是公务员?

21 二、公务员的法律地位 (一)自然人的法律地位(公民身份) (二)公务员的法律地位(公务员身份) 个人行为 公务员的行为 民事行为 机关行为 公务行为

22 问题:王某行为的性质,是个人行为,还是公务行为?本案应如何解决?
[案例4] 某甲与某乙发生债务纠纷,某甲欠某乙2万元。由于某甲长期拖欠不还,于是某乙便找到在县公安局工作的同学王某,请他帮忙解决问题,王某答应帮忙追款。2003年6月17日,王某身着公安人员制服,在没有出具任何法律文书的情况下,将某甲带到某招待所询问两个多小时,并扣押了某甲的手机、摩托车等物作抵押,令其5天内还款,否则将以经济诈骗论处。某甲无奈,第二天将2万元还给某乙。但王某却迟迟不将扣押的财物归还。经多次交涉无效,某甲遂以县公安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问题:王某行为的性质,是个人行为,还是公务行为?本案应如何解决? 

23 分析要点: 人民法院查明,王某的行为纯系个人行为,不是县公安局的具体行政行为,裁定不予受理,同时告知某甲可以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解决被扣押财物问题。 [案例5] 某民警下班后在火车站附近的一个饭馆吃饭,饭馆内有几个客人在吵架,吵架逐渐升级,有人开始动手用刀扎了对方一刀,该民警上前劝阻并鸣枪示警,众人逃散时把民警绊倒,民警的子弹走火打伤了旁观者李某,李某向该民警所在铁路公安局索赔,该铁路公安局局长认为该民警是在下班时间,又是在地方管区把李某打伤,所以认为不应该由该局赔偿。 问题:李某行为的性质,是个人行为,还是公务行为?本案应如何解决? 

24 分析要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第十九条 人民警察在非工作时间,遇有其职责范围内的紧急情况,应当履行职责。   第二十一条 人民警察遇到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应当立即救助;对公民提出解决纠纷的要求,应当给予帮助;对公民的报警案件,应当及时查处。人民警察应当积极参加抢险救灾和社会公益工作。

25 第二节 行政职务关系 一、行政职务关系的含义和内容 行政职务关系是一种法律关系,法律关系的内容是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二、行政职务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 就是权利、义务的产生、变更和消灭 提问: 国务院总理产生方式是什么? 省长职务的产生方式又是什么?

26 教学重点:行政授权、行政委托的概念、 被授权组织和被委托组织的法律地位
第六章 被授权的组织和被委托的组织 教学重点:行政授权、行政委托的概念、 被授权组织和被委托组织的法律地位 第一节 被授权的组织 一、行政授权的概念与特征 ▲注意是法律、法规的授权 二、被授权组织的类型 (一)事业单位 《教育法》授权公立学校对学生进行处分的权利 (二)企业单位 《烟草专卖法》授权省级以上烟草公司行使下达卷烟产量指标的行政职能

27 (三)社会团体 《工会法》授权工会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三、被授权组织的法律地位 ▲法律地位:享有行政主体的法律地位 第二节 被委托的组织 一、行政委托的概念与特征 ▲弄清楚谁委托?委托什么?委托谁? 二、被委托组织的法律地位 ▲法律地位:不是行政主体 三、被委托组织与被授权组织的区别P57

28 [案例6] 某县计划生育管理委员会为了有效控制超生,将自治区《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给本部门的处罚职权委托给各村村委会行使。1999年2月25日,某村村委会以自己的名义对超生二胎的村民刘某作出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刘某不服,以“自己并未超生,是在政策允许范围内生育”为由,以该村村委会为被告向某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罚款处罚决定。 问题:某村村委会是否具有行政主体资格,本案的适格被告应当是谁? 分析要点: 某县人民法院认为,某村村委会是农村自治组织,不是行政机关,村委会对违反《计划生育条例》的刘某的处罚行为是受托行为。依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由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因此,本案的被告应变更为某县计划生育管理委员会。

29 [案例7] 一九九九年四月二十八日中午,上海某律师包某持金额为485、9元的电话费单据来到上海邮电局南东站路邮电支局老西门邮电所支付电话费。当邮电所工作人员童某点验包某递交的5张百元人民币时,称其中一张为假币,并出具编号为001401号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假票变造币没收证予以没收。该没收证载明,复核童某,经办人栏空白。包某认为,邮电所工作人员童某告知其有一张假币后,拒绝其复看的请求走入内室,在脱离其视线的情况下向其开出假票变造币没收证,故不能证明没收的假币就是其所缴的人民币,因此包某于同年5月11日向所辖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问题:该案中上海邮电局南东站路邮电支局老西门邮电所与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是什么关系?被告是谁?

30 分析要点: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依法具有处理假人民币的权力,上海邮电局南东站路邮电支局老西门邮电所给包某开具的是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假票变造币没收证,即上海邮电局南东站路邮电支局老西门邮电所不是以自己的名义而是以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的名义进行的,因此邮电所的行为应看作是上海分行的委托,其行为的法律责任也应由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承担 . [案例8]:田某系北京某大学所属一学院的学生,在一次考试过程中,因为夹带被查处。某大学对田某作出“按作弊处理,决定给予退学处分”的处理决定。但田某仍然在该学院注册学习。1998年6月,北京某大学以田某已按退学处理,不具备北京某大学学籍为由,未向其颁发毕业证和学位证。田某认为自己符合大学毕业生的法定条件,拒绝给其颁发毕业证、学位证是违法的,遂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递交了起诉书。 问题: 普通高等学校是否具有行政诉讼被告资格?

31 分析要点: 根据《教育法》第21条“经国家批准设立或者认可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学历证书或学位证书的”规定,北京某大学属于法律直接授权的教育机构,负有履行颁发学历或其他学业证书的法定职责。又根据《学位条例》第8条“学士学位,由国务院授权的高等学校授予”的规定,北京某大学同时属于法律间接授权的教育机构,负有授予学士学位的法定职责。这些情况表明,尽管北京某大学不属于国家行政机关,但它属于法律、法规授权的履行部分教育行政管理职责的教育机构,北京某高校在依法履行教育行政管理职权的活动中,具备行政主体资格,对自身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承担责任,是行政诉讼的合格被告。

32 第七章 行政相对方 本章重点:行政相对方的权利 第一节 行政相对方概述 一、行政相对方的概念 行政相对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七章 行政相对方 本章重点:行政相对方的权利 第一节 行政相对方概述 一、行政相对方的概念 行政相对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行政法主体 行政机关 行政主体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33 问题:物业管理委员会是否具有行政诉讼原告主体资格。
[案例9] 2003年9月8日,某物业管理委员会认为被告某市某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不履行备案法定职责的行为违法,向某市某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被告辩称:本案的原告不适格,物业管理委员会不是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组织,不具有诉讼行为能力,不具有原告主体资格。 问题:物业管理委员会是否具有行政诉讼原告主体资格。 分析要点: 《行政诉讼法》第二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4 第二节 行政相对方的法律地位 一、权利 (一)申请权 (二)参与权 (三)听证权 2004年1月1日起实施《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规定:公安机关对个人处以2000元以上罚款,单位处以10000元以上罚款,违法嫌疑人(单位)有权要求举行听证。 (四)了解权 行政复议 (五)救济权 行政诉讼 行政赔偿 二、义务P60

35 课后作业:形成性考核册作业(一) 第八章 行政法制监督主体 教学重点:行政法制监督的构成及其监督方式 监察机关监督
第八章 行政法制监督主体 教学重点:行政法制监督的构成及其监督方式 监察机关监督 内部监督 审计机关监督 权力性监督 上级行政机关监督 行政法制监督 权力机关监督 外部监督 司法机关监督 其它组织、公民监督 权利性监督 课后作业:形成性考核册作业(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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