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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 区域规划作业——区域规划案例分析 4/28/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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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 区域规划作业——区域规划案例分析 4/28/2011

2 目录 一、规划背景 二、区位竞争力分析 三、战略定位与目标 四、规划内容 五、总结 六、附录 1 2 1 3 2 4 3 1 1 2 2 3
区位分析 1 城市群概况 2 战略意义 3 指导思想与原则 4 一、规划背景 区位与交通 1 资源条件 2 产业分析 3 二、区位竞争力分析 战略定位 1 发展策略 2 发展目标 3 三、战略定位与目标 核心区规划 1 统筹发展战略 2 支撑体系规划 3 四、规划内容 五、总结 参考文献 1 附件 2 六、附录

3 区位分析 1 城市群概况 2 战略意义 3 指导思想与原则 4 一、规划背景 4/28/2011

4 规划背景 1、区位分析 长株潭城市群位于湖南省东北部,包括长沙、株洲、湘潭三市。
从全国范围来看,长株潭城市群位于京广经济带、泛珠三角经济区、长江经济带的接合部,内部结构紧凑、区位条件优越,是国家不可多得的城市群资源,具备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群、影响和辐射四方的区位优势。

5 规划背景 2、城市群概况 从1980年代开始,湖南致力于长株潭经济一体化发展,作出了许多富有成效的探索,被称为“中国第一个自觉进行区域经济一体化实验的案例”。 经过多年一体化建设,长株潭城市群成为了湖南社会经济发展的先行区,2007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461.8亿元,人均地区生产总值26116元,为全省的1.8倍。它以占全省13.3%的土地、19.5%的人口,实现了占全省37.9%的GDP、46.5%的固定资产投资、42.8%的社会消费品总额、64.4%的外贸出口。

6 规划背景 长株潭城市群东部、南部、西部的山区,是城市群的绿色生态屏障和主要的水源保护地区,对长株潭城市群的生态环境和可持续发展意义重大。长株潭城市群中北部的盆地平原地区(包括长株潭三市市区及其周边紧密联系地区)是现状人口、城镇和经济产业聚集的主要地区,是城市群建设条件最好的地区,拥有城市群承东起西、连南接北的交通要道,发展的限制性因素少,适于大规模的人口和产业集聚。

7 规划背景 长沙市:湖南省省会,位于湖南省东部偏北,处于湘江下游和长浏盆地西部,是全省政治、经济、文化、科教、信息的中心,长江中游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辖芙蓉、天心、岳麓、开福、雨花五区,长沙、望城、宁乡三县和浏阳市一市,全市土地总面积11819km2,市区面积554km2,2004年建成区面积140km2。 株洲市:株洲市位于湖南省东部,湘江下游,长沙市东南面,是我国南方最大的交通枢纽,湖南省重要的工业城市,辖荷塘、芦淞、天元、石峰四区,株洲、攸县、茶陵、炎陵四县和醴陵市,全市土地总面积11262km2,市区面积537km2,2004年建成区面积69.6km2。 湘潭市:湘潭市位于湖南省中部,长沙市西南面,是湖南省重要的工业城市,辖岳塘、雨湖二区,湘潭县和湘乡市、韶山市,全市土地总面积5006km2,市区面积280km2,2004年建成区面积67.5km2。

8 规划背景 长株潭人口与社会经济发展表 项目 2000年长株潭 2005年长株潭 2006年长株潭 总量 占全省% 人口(万人) 1238
18.9 1289.5 19.2 1301.5 土地面积(平方公里) 28088 13.3 GDP(亿元) 1138 30.8 2410.8 37 2818 37.6 一般预算收入 53.5 30.2 148.7 181.6 38.2 固定资产投资 (亿元) 312 29.3 1193 46.6 1503 46.4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亿元) 489 35.8 1038 42.2 1204.8 42.5 实际利用外资(亿美元) 2.6 38 12.2 58.9 15.8 60.9 进出口 (亿美元) 21.5 85.7 40.4 67.3 49 66.6 出口(亿美元) 14.3 86.5 25.5 68.3 34.7 68.2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 7445 1.20倍 11604 1.22倍 12992 1.24倍 农民人均 纯收入(元) 2822 1.28倍 4348 1.39倍 6199 1.58倍

9 规划背景 3、战略意义 长株潭城市群作为中部地区重要城市群和国家老工业基地,正处于工业化中期阶段,兼具东部发达地区和中西部地区的发展特征。加快长株潭城市群发展,既关系到湖南自身发展,也是落实国家中部崛起战略的需要,是促进东中西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实践。 积极推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加快长株潭城市群率先发展,能够为全国探索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提供示范,为中部欠发达地区统筹城乡发展积累经验,可以为全国探索区域发展新模式做贡献。

10 规划背景 4、指导思想与原则 4.1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解放思想,根据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要求,全面推进各个领域改革,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率先突破,大胆创新,尽快形成有利于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的体制机制,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切实走出一条有别于传统模式的工业化、城市化发展新路,全面提升城市群综合实力和竞争力,带动实现富民强省、赶超跨越,为推动全国的体制改革、科学发展提供示范,积累经验。

11 规划背景 4.2基本原则 改革创新的原则。为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探索科学的轨道,为规划体制的改革创新搭建科学的平台。在新型城市化、新型工业化、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综合基础设施建设、城乡统筹发展、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努力探索走出新路子。 服务发展的原则。为加快湖南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区域教育、科技、文化和卫生事业的发展服务和为城乡居民的工作和生活服务。建立适应弹性发展的空间平台,着眼近期发展,充分展望远期发展。 紧扣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原则。转变经济发展模式,处理好经济建设、人口增长与资源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充分考虑资源与环境的承载能力,全面推进土地、水、能源的节约与合理利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实施城乡建设空间的集约发展、存量空间的提升转型发展和增量空间创新示范发展,促进城市群可持续发展。

12 规划背景 统筹兼顾的原则。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区域城市化进程。统筹区域发展,实施差异化发展和分区有序推进的战略,统筹协调城市群与湖南东部城镇密集地区、城市群与周边区域、城市群内部城区与市县的发展。统筹经济与社会发展,协调区域内产业和社会事业发展的空间布局。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协调人口、资源和环境的规划配置。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提高城市群国内、国际的开放水平。 市场调节与政府引导相结合的原则。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促进生产要素合理流动;强调城市群区域规划在区域发展的宏观调控作用,突出省级政府区域管理和协调职能,高度重视重要空间资源的保护、重点协调平台的构建和重大区域设施的建设。 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的原则。探索并建立城市群协调发展的体制机制,促进城市群交通等基础设施的一体化建设,实施公共交通优先的发展战略,实现城乡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

13 区位与交通 1 资源条件 2 产业分析 3 二、区位竞争力分析 4/28/2011

14 区位竞争力分析 1、区位与交通 1.1区位优势 长沙、株洲、湘潭三市位于湖北省东北部,三市沿湘江呈品字形分布,两两相距不足40公里,既有绿色带隔离,又有高速公路网联接,城市综合体特点明显。从全国范围来看,长株潭城市群地处泛珠三角经济区、京广经济带、长江经济带的交汇处,能直接承接长三角和珠三角的双重辐射,被国家“十一五”规划列为重点开发地区。 长株潭城市群以长株潭为“点”,以沿京珠高速、京广铁路、武广高速客运途经地为“线”,构筑湖南“一点一线”快速发展地带。

15 区位竞争力分析 1.2 交通优势 长沙、株洲、湘潭三市沿湘江呈品字形分布,两两相距不足40公里,既有绿色带隔离,又有高速公路网联接,城市综合体特点明显,是不可多得的优质城市群资源。 长株潭城市群位于我国南部的中心腹地,京广、浙赣、湘黔、湘桂等铁路干线在此交汇,京珠、上瑞高速及106、107、319、320 四条国道贯通,武广客运专线铁路已投入运营。水运和航空条件比较优越。水运内联湘资沅澧四水、外达长江黄金水道,黄花国际机场2006年吞吐量达到830万人次,成为全国第13个进入800万吞吐量级别的机场,出入境人数达到中部其他五省之和的1.6倍。

16 区位竞争力分析 2、资源条件 2.1 自然资源。 长株潭城市群气候宜人度较高,排名列全国城市群第三位。
2.1 自然资源。 长株潭城市群气候宜人度较高,排名列全国城市群第三位。 区域内盆地与丘陵间错、城镇与乡村交织,周围依附众多职能各异的大小城镇,形成独特的空间组合形态。 城市土地规模及城市水资源供给较充足,分别分别在全国城市群中位列第六位和第八位,水资源状况详见下【表1-1、1-2】。 区域内良好的生态屏障、山体和水域、绿心生态开敞区,森林覆盖率达54.7%,构成城市群独特的生态本底。 长株潭地区广泛分布 白垩系和第三系红层 ,其次为中、上元古界浅变质岩和第四系松散堆积物 。矿产以非金属矿产资源为主 ,水质多达矿泉地下水资源较丰富 ,水质优良。地下热水异常有多处发现 ,以低温热水为主。长株潭地区矿 产资源状况 详见下【表2】。

17 区位竞争力分析 名称 地级市面积(km2) 降水量(mm) 地表径流量(亿m3) 地下径流量(亿m3) 重复计算量(亿m3) 水资源
表1-1 长株潭三地市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表 名称 地级市面积(km2) 降水量(mm) 地表径流量(亿m3) 地下径流量(亿m3) 重复计算量(亿m3) 水资源 总量(亿m3) 长沙 11819 1507.2 96.19 21.04 株洲 11262 1509.5 102.3 24.22 湘潭 5006 1364.8 37.66 8.286 合计 28087 1482.7 236.2 53.55

18 区位竞争力分析 表1-2 湘江干流及长株潭境内主要支流特征 河流名称 发源地 河口地 河长 (km) 流域面积(km2) 湘江干流
广西海洋山 湘阴县濠河口 856 94,660 右岸支流 米水 炎陵县天障冲 衡山县米河口 296 10,305 渌水 江西萍乡千拉岭 株洲县渌口镇 166 5,675 浏阳河 浏阳县横山坳 长沙县陈家屋场 222 4,665 捞刀河 浏阳县石柱峰 长沙市泽油池 141 2,543 左岸支流 靳江河 湘乡市之万寿塘 望城县柏加洲 85 781 涓水 双峰县白石峰 湘潭县小对河 103 1,764 涟水 新邵县观音山 湘潭县湘河口 224 7,155 沩水 宁乡县扶王山 望城县新康 144 2,430

19 区位竞争力分析

20 区位竞争力分析 必须引起注意的是,土地、水、能源等自然资源的节约与合理利用和生态环境承载能力是长株潭城市群可持续发展的约束性条件。
地下水污染。从整体看 ,长株潭地区的地下水水质以较好和优良为主,占85.75% ,但人口密集和大中型工矿企业相对集中的城区地下水污染较为严重。长沙市重度污染面积已达465.31km2, 株洲市重度污染面积达162.4km2,湘潭市相对较轻,污染面积135.7km2。 土壤污染 。长沙和株洲市一般以城区街道土和重工业区土壤污染较为严重 ,农 田土次之 ,菜地土较轻 。湘潭市出现农 田菜土污染物含量反而大于街道土和原生土的情况 ,表明主要受工业三废和生活垃圾的污染 。 水土流失。水土流失是长株潭地区一个主要的环境地质问题 , 水土流失分布面积达1565km2,其中强度和中度侵蚀区有124km2。 崩塌 、塌陷、地面下沉、滑坡、地裂缝 。长株潭地区因采矿活动和过量抽取地下水等原因造成地质环境破坏 ,诱发人为地质灾害的情况时有发生 。湘潭河西区因过量开采地下水己初步形成区域降落漏斗面积达16km2。

21 区位竞争力分析 2.2 社会资源 城镇常住人口规模位居全国城市群第五。其中 岁劳动年龄人口约占73% , 长株潭三市正处于劳动年龄人口的 “黄金时期” 。 表 年长株潭人口的年龄构成与负担系数 单位: % 地 区 年龄人口比重 总负担系数 (4) = [ (1) + (3) ]/ (2) 负担少儿系数 (5) = (1) / (2) 负担老年系数 (6) = (3) / (2) 0 - 14岁(1) 岁(2) 65岁以上(3) 全省 22. 17 70. 54 7. 29 41. 76 31. 43 10. 33 长沙 17. 26 75. 09 7. 65 33. 17 23. 00 10. 19 株洲 20. 52 71. 82 7. 66 39. 24 28. 57 10. 67 湘潭 20. 77 71. 00 8. 23 40. 85 29. 25 11. 59

22 区位竞争力分析 长株潭具有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历史文化遗产丰富,长沙的岳麓书院,马王堆汉墓等都具有很高的游览价值。红色旅游资源集群状况良好,特别是韶山、宁乡花明楼和湘潭乌石可形成红色旅游三角区,可将其发展成革命教育基地。总之,这些都可促进长沙旅游业的发展。 长沙人文荟萃,文物众多 长沙现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6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38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29处,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00余处。战国时期,屈原被贬,行吟于湘沅之间;西汉贾谊过湘水时作《吊屈原赋》。东汉时长沙太守张仲景著《伤寒杂病论》,唐代"药王"孙思邈隐居长沙著《千金方》和《千金翼方》;唐代长沙的欧阳询、欧阳通父子创欧体字,僧人怀素的狂草更为书家一绝。 株洲非物质遗产大放异彩 音乐如醴陵的思情鬼歌、 茶陵炎陵攸县的苏区歌谣、炎陵的客家山歌;舞蹈如醴陵的星子灯 、攸县大同桥火龙灯;手工技艺如株洲县南阳桥乡刘双喜漆画、邹桂文木雕、堂市乡谭建强制鼓、株洲县剪纸、醴陵鞭炮制作工艺、醴陵大蒜加工工艺、茶陵攸县的腐乳加工工艺、 茶陵冬酒酿造瓜皮帽工艺、茶陵蓝印花印染工艺、“补锅”手工技艺、攸县皇图岭豆腐制作;民俗如茶陵云阳山南岳宫庙会、攸县阳升关庙会;民间曲艺如醴陵的《春锣》和《赞土地》;戏剧如株洲县攸县的皮影戏;民间文学如炎陵茶陵的炎帝传说等。 湘潭,一片英雄辈出的神奇土地 曾国藩在湘潭训练水军,大战太平军,使湘军名震中外。左宗棠入赘湘潭十余年,后成为从沙俄手上收复伊犁的民族英雄。 最值得骄傲的是,以毛泽东、彭德怀为杰出代表的一批湘潭、湘乡籍无产阶级革命家,将湘潭的现当代史翻开了最灿烂的篇章。

23 区位竞争力分析 长株潭拥有“杂交水稻之父”袁隆平、遗传学家卢光、“新材料专家”黄伯云等世界知名科学家,两院院士达45人,有10个国家级重点实验室、5个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9个部省级重点实验室、49个博士后流动工作站。 航空工程技术人员有2.3万人;拥有中南大学航空和国防科技研究院、湖南大学力学与航空航天学院、国防科技大学、湖南工业大学等十余所与航空专业关系密切的高等院校。 人口受教育程度均比全省平均水平高,15岁及以上人口中文盲半文盲的比例显著低于全省平均水平,高中及大专以上程度的比例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24 区位竞争力分析 从另一个角度看,形势并不乐观。 长株潭三市人口均属于成年型 ,人口老龄化的速度加快,逐渐向老年型过渡。
人才总量相对不足。就整体实力来看2002年三市人才总量为66万,人才密度仅相当于南昌,昆明的水平,与广州,武汉等城市相比,差距很大。 人才结构性矛盾突出。低层次人才多,高层次人才少;机关事业单位人才多,企业人才缺乏;教育,卫生等行业专业技术人才占一半以上,其他行业人才少;人才区域分布差距明显等。 部分地区人才流失现象比较突出。湘潭市1995年至2002人才流入与人才流出之比达到了1/3。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的流失,会使单位失去了顶梁柱,丧失了竞争力,甚至导致核心技术,工程项目的直接流失。 城镇贫困人口比重高 ,人口城市化水平低及人口对生态与经济的压力大都是制约长株潭可持续发展的主要因素。

25 区位竞争力分析 3、产业分析 3.1 长株潭产业结构现状
3.1 长株潭产业结构现状  三次产业结构是指构成国民经济的各个产业中,第一产业、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各自的经济总量在整个国民经济总量中所占的比重。从2004年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以来,长株潭三市的三次产业结构有着较大的差别。 长株潭三次产业结构表 2004年 2007年 一产业 二产业 三产业 长沙市 8.1 41.8 50.1 6.3 45 48.7 株洲市 14.5 48.6 36.9 12.9 52.7 34.4 湘潭市 16.3 41.9 15.2 47 37.8 长株潭地区 10.7 43.3 46 9.1 43.9

26 区位竞争力分析 从上表可见:2004年,长沙三次产业结构就已实现了三二一的转变,第一产业的比重不到10%,第三产业比重超过了50%;湘潭第三次产业结构比株洲要协调;株洲第三产业比重明显偏低,比长沙、湘潭分别低了13.2和5个点,比长株潭平均水平低9.1个点。 至2007年,由于近几年来全省各地工业化步伐的加快以及工农业产品价格涨幅快于服务行业,第一产业的发展速度又相对较低,因此,三市第二产业比重较2004年均有较大幅度的上升,第一、三产业则有不同程度的降低。

27 区位竞争力分析 第一产业内部结构 从三市的情况看,农业和畜牧业均居主导地位,都属于粮猪型产业。至2007年,由于长沙花卉产业发展非常迅速,使长沙农业在一产业中的比重进一步提升,达到51.7%。三市农业平均占比46.6%,畜牧业为42.4%,合计为89%,与2004年基本相当。 长株潭第一产业内部结构表 2004年 2007年 农业 畜牧业 林业、渔业及农林牧渔服务业 长沙市 50.2 40 9.8 51.7 39.1 9.2 株洲市 48.9 37.3 13.8 44.3 42.1 13.6 湘潭市 45.9 43.1 11 40.3 48.4 11.3 长株潭地区 48.8 11.2 46.6 42.4

28 区位竞争力分析 第二产业内部结构 工业内部结构中,从行业看:制造业是工业的主体。2004年平均比重达90.5%,长沙最高为93.1%,株洲最低为86%,比长沙、湘潭分别低7.1和2.6个点,但株洲资源比长沙、湘潭相对要丰富,采掘业比重明显高于二市。2007年制造业比重均得到进一步的提升,三市平均比重上升1.7个点至92.2%。从规模看,规模以上工业是工业的重心。 长株潭第二产业内部结构表 2004年 2007年 长株潭 长沙 株洲 湘潭 工业 78.1 73.3 85.8 85.3 82.1 78.3 87.6 88 采掘业 4.9 4 7.3 4.4 3.8 2.8 6.9 2.7 制造业 90.5 93.1 86 88.6 92.2 94.3 88.2 91 电、气、水生产和供应业 4.6 2.9 6.7 7 6.3 规模以上 68.4 68.5 58.2 85 79.9 75.8 81.3 92.6 规模以下 31.6 31.5 41.8 15 20.1 24.2 18.7 7.4 建筑业 21.9 26.7 14.2 14.7 17.9 21.7 12.4 12 规模以上工业 指年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 规模以下工业 指年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以下的工业企业和个体工业经营户。

29 区位竞争力分析 第三产业内部结构 三市中其他服务业在三产业中所占的份量都相当大,特别是湘潭超过了50%,2004年为52.8%,2007年则达到了57.3%,比长沙和株洲均高出许多。株洲则是三市中最低的,2004年为44.3%,比长沙、湘潭分别低2个点和8.5个点。至2007年差距进一步扩大。这种差距主要表现在营利性服务业(包括信息传输、计算服务和软件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娱乐业四个行业门类)上。 长株潭第三产业内部结构表 2004年 2007年 长株潭 长沙 株洲 湘潭 1.交通仓储邮政业 10.1 8.6 13.3 13.7 9.6 8.2 13.9 11.8 2.批发和零售业 22.9 24.1 23.5 16.5 21.6 22.6 22.3 15.5 3.住宿和餐饮业 5.5 5.9 5.2 3.9 5.4 5.8 5 3.8 4.金融业 6.4 7.2 4.7 6.5 4 4.4 5.房地产业 7.9 9.1 8.3 8.4 9.3 7.3 6.其他服务业 46.8 46.3 44.3 52.8 49.1 48.5 45.5 57.3 营利性服务 21.9 21.3 18.2 29.4 24.2 23.9 19.6 32 非营利性服务 24.9 26.1 23.4 24.6 25.9 25.3

30 区位竞争力分析 3.2 长株潭产业优劣势分析 3.2.1 优势分析——湖南的“金三角”
3.2 长株潭产业优劣势分析 优势分析——湖南的“金三角” 长株潭地区是湖南省最主要的工业基地,工业体系较完整。其中,长沙的工程机械、汽车及电子信息,株洲的轨道交通设备、有色冶金、陶瓷,湘潭的机电、钢铁等有较为明显的产业优势。相较而言,长沙的第三产业较为发达,株洲、湘潭则是以传统重化工业为主。 长株潭三市的经济规模在湖南省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2006 年三市以占湖南省13.3%的土地、19.2%的人口,实现了占全省37.6%的GDP、42.6%的财政总收入、46.4%的固定资产投资、42.5%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和68.2%的外贸出口。三市集中了湖南省70%的高校、90%的科研人员和80%以上的科技成果。

31 区位竞争力分析 劣势分析 辐射带动作用有限。三市虽然在湖南省内属于经济最发达地区,工业布局也各有优势,存在一定的互补关系。但与全国其他省会城市和大城市比较,长株潭区域经济无论是经济总量还是其经济结构均处于较低水平,其对周边地区的经济辐射作用和带动作用还非常有限。三市均追求产业布局的门类齐全,导致重复建设、分散经营、恶性竞争和同质化竞争,集约化程度低,规模效益低。 工业规模和经济总量编小。三市GDP 总量虽然已超过湖南省的1/3,但却低于同属中部地区的中原城市群和武汉城市圈,与广州、杭州、苏州比差距更大。三市独立核算企业平均产值和资本金分别比全国平均水平低47%、50%。工业企业规模偏小,无法形成规模效益。 可持续发展竞争力偏低,特别是工业污水排放处理达标率这一指标排名靠后。未来经济发展将不可避免遭遇环境的约束。

32 区位竞争力分析 工业布局,产业结构水平低。2006 年同属中部地区的中原城市群三次产业的结构比例为11.8:44.4:43.8,武汉城市圈为10.6:57.5:31.9,而长株潭则为15.6:44.2:40.2。长株潭区域的一产比例最高,二产比例最低,这表明长株潭地区产业结构不合理状况更为突出。 —— 传统农业比重大 工业产业层次低,新产品少 第三产业层次低,以商品流通、餐饮服务为主 三市的产业结构雷同、同质化竞争现象较为突出

33 战略定位 1 发展策略 2 发展目标 3 三、战略定位与目标 4/28/2011

34 战略定位与目标 1、 战略定位 长株潭城市群的战略定位是——
1、  战略定位 长株潭城市群的战略定位是—— 全国“两型”社会的示范区,中部崛起的重要增长极,全省新型城市化、新型工业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引领区,具有国际品质的现代化生态型城市群。

35 战略定位与目标 2、发展策略 着力产业结构两型化,推动推动节能减排和跨越发展。依靠产业结构调整、自主创新和信息化推动新型工业化进程,重点发展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大力提升基础工业,优化发展现代农业。在整个城市群范围内进行循环经济发展试验,推动产业的两型化和符合“两型”社会要求的产业发展。 强化生态格局和湘江治理,塑造高品质整体生态环境。以“南治水为主、北治气为主”的原则,加强湘江综合治理。重点控制工业废气和废水污染,严格执行工业废水达标排放。以“强化生态特色,彰显湖湘魅力”为原则,坚持分类开发,严格保护和合理利用三市结合部的空间开放式绿心、湘江生态风光带等生态区域,打造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布局合理,生态良好,环境优美,适宜人居的高品质生态环境。

36 战略定位与目标 建立公平的社会保障体系,推动城乡社会和谐。按照国家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要求,促进社会就业更加充分,构建更加合理的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体系,大力推进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加快新农村建设,改善乡村地区的生活环境,推进乡村地域的产业发展和劳动力的转移。 坚持核心区集约化发展,促进资源能源节约利用。构建核心区城镇紧凑型集约发展的空间结构,实现城市群土地、水资源、能源等资源的节约利用。加快开发利用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 建设一体化综合交通体系,提高城乡运行效率。以一体化建设区域交通网络和公共交通体系为重点,将城市交通体系向乡村地区延伸,协调城乡空间资源开发。

37 战略定位与目标 提升存量空间和创新增量空间,建立空间高效利用机制。存量空间提升方面,建立循环经济园,推动现有工业园区的提升转型发展。建立产业退出机制,搬迁效益差、污染大且无法根治的企业,淘汰不符合国家和地区产业发展政策的污染企业。加快城市旧区尤其是棚户区、城中村的改造,提高土地利用率。整合乡村居民点建设,实施城乡清洁工程。增量空间创新方面,探索土地、能源、水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建设、城乡统筹发展新机制,建设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新型城乡空间形态。 注:存量是指企业或社会所拥有的全部可确指的资源。   增量就是在现有基础上增加的资源。

38 战略定位与目标 3、发展目标 从环境友好、资源节约、社会经济和人文建设三大类,自然环境友好、人工环境协调、环境污染控制、节地、节能、节水、社会发展、科技人文发展、社会和谐建设九个方面,建立“两型”社会建设指标体系(【附件1】),提出相应的发展目标。 3.1 近期目标。 用3年左右的时间,全面启动“两型”社会试验区建设,实现重点突破。长株潭三市经济总量达到5518亿元,人均GDP达到3.8万元以上;增长速度高于全省3个百分点;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到45.8%;工业增加值超过2400亿元;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到18%,研发经费占GDP的比重达到3.5%。万人在校大学生数量达到560人以上。三市市域总人口达到1450万人,城市化水平高于60%。

39 战略定位与目标 3.2中期目标。 再用5年左右的时间,纵深推进,取得明显成效。实现长株潭三市经济总量达到10760亿元,人均GDP达到6.7万元;增长速度高于全省2.8个百分点;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到48%;工业增加值达到4716亿元;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到26%,研发经费占GDP的比重达到4.2%以上。万人在校大学生数量达到630人以上。三市市域总人口为1600万人,城市化水平高于70%。 3.3远期目标 在实现中期目标的基础上,再用5年左右的时间,完善提高,取得较好的示范效果。实现长株潭三市经济总量达到16000亿元,人均GDP达到11万元;服务业增加值达到8000亿元;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50%;工业增加值达到7000亿元左右;研发经费占 GDP比重达到5%;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到35%。三市市域远期总人口为1800万人,城市化水平80%以上,城镇人口超过千万。

40 核心区规划 1 统筹发展战略 2 支撑体系规划 3 四、规划内容 4/28/2011

41 规划内容 1、核心区规划 1.1 划定核心区的意义 促进优势地区优先发展,带动全省发展。将核心区作为长株潭城市群区域的发展重点,有利于通过差异化发展和区域统筹实现湖南省经济社会的跨越式发展。 立足核心区的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完善长株潭一体化建设的空间载体。有利于统筹协调解决城市之间、城乡之间的矛盾和问题,实现区域的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资源配置的最优化。

42 规划内容 1.2 核心区空间范围 长株潭城市群核心区的空间范围涵盖了长沙市区、株洲市区、湘潭市区、望城县全境,以及浏阳市、醴陵市、湘乡市、宁乡县、长沙县、株洲县、湘潭县的一部分,总面积 平方公里。

43 规划内容 1.3核心区空间发展结构 注重集约化、生态型和开放式开发,形成“一心双轴双带”的空间结构。
一心,即绿心地区,是“两型”社会建设创新发展的窗口,在保护好生态基底、发挥生态屏障功能的前提下,创新城乡建设的发展模式,将绿心地区从三市的“边缘”地带,建设成为城市群的重要功能区、联结三市的功能纽带。 双轴,是城市和产业区一体化建设的综合廊道,包括长株东线重点发展轴和长潭湘江重点提升轴。 双带,是城镇和产业聚集发展的复合走廊,包括北部东西综合发展带和南部东西优化发展带。

44 规划内容 一心——充分利用绿心地区丘陵与盆地交错、田园与湖泊青山交织的的良好生态,重点发展生态旅游、体育休闲、园艺博览、休养度假及商务娱乐等城市功能,适度发展对空间环境、交通区位高标准要求的高新技术研发业、文化创意产业、企业孵化与创业服务等功能,科学提升绿心地区的功能与价值,构筑面向区域的高附加值公共服务平台。 双轴——长株东线重点发展轴连接长沙东部新城和株洲市区及长沙县和株洲县等外围片区,依托空港、高铁和高速公路等便利的对外交通设施,重点发展中央商务、先进制造业、空港物流等高端产业和新兴功能。长潭湘江重点提升轴连接长沙和湘潭两市区及北部的霞凝港、望城县城和南部的湘潭县城等外围片区,依托沿湘江分布的大学高校、科技机构和高新技术产业区,建设一条具有生态绿谷、景观项链和经济走廊三大功能的创新发展轴。 双带——北部东西综合发展带连接长沙市区和空港-高铁新城及宁乡的金洲开发区和浏阳永安镇等,综合发展先进制造、高新技术和现代服务等产业,促进城镇产业的综合协调发展,成为长株潭城市群向湘西北辐射的重要轴线,为长株潭未来发展拓展更广阔的腹地。南部东西优化发展带连接株洲和湘潭及其周边城镇,向西延至湘乡,加强对基础产业的优化和发展先进制造、高新技术、面向城乡的服务等产业,成为长株潭城市群重点向湘中辐射的重要轴线,使长株潭未来发展有更大范围的协作区域。

45 规划内容 1.4 核心区主体开发规划 综合空间生态承载力评价和现有城镇建设开发强度分析,立足城市集约发展,将核心区分为禁止开发地区、限制开发地区、优化开发地区和重点开发地区四类主体功能空间。 禁止开发地区:指水源保护地、自然保护区、坡度25度以上的高丘山地、著名风景区、重要公益林区、泄洪区、滞洪区、重要湿地等具有重要生态价值的地区,实行强制性保护,控制人为因素对自然生态的干扰,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开发活动。 限制开发地区:指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弱且关系城市群整体生态安全格局的重要地区。主要包括基本农田保护区以外的其他宜农土地、坡度在15度与25度之间丘陵山地等。坚持保护优先、适度开发、点状发展的原则,对已破坏的山体水系、植被应有计划地治理或恢复。

46 规划内容 重点开发地区:指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强、现有城市建设基础较完善、经济和人口集聚条件较好的区域,是城区功能外拓和产业发展的优先选择区。完善基础设施,促进产业集群发展,壮大经济规模,加快工业化和城镇化,逐步建设成为支撑全省经济发展和人口集聚的重要空间载体与城市群发展的主要增量空间。 优化开发地区:指国土开发密度已经较高、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开始减弱的功能区域。加强对现有过度集中的功能进行疏导与扩散,用有机更新的模式加快老城区的旧城改造。

47 规划内容 1.5 发展产业规划 发展绿心——发展低消耗、高产出、无污染及对交通、环境高度敏感的高端产业,建设精品型高端服务区,承担城市群体育休闲、园艺博览、文化创意等区域功能,成为城市群公共生态客厅和创新利用生态资本的示范窗口。 长沙河西——利用科教创新与人才资源,发展高新技术产业、高技术服务业等产业。发展面向城市和农村的服务业、配套公共设施,形成功能完整、环境良好、城乡相融的“第三空间”形态。 长株潭东部——在高铁枢纽与机场空港的叠加作用下,探索公共交通导向的城市集约发展的新模式。建设东部先进制造业产业带,承担大区域生产性服务职能,大力发展金融、商务、商业、物流等产业。 湘潭西部——在城市与乡村两种经济形态的交接部探索城市化的新途径。以高科技农业、休闲农业、农产品商贸加工等方式相结合,提高农业及其相关产业获利水平。

48 规划内容

49 规划内容 1.6 生态网络体系 核心区应以山脉、水系为骨架,以山、林、江、田、湖等为要素,综合自然、历史人文等的空间分布,构建“一心、一带、多廊道、多斑块”的网状生态结构,形成多层次、多功能、立体化、复合型区域生态网络。 有效保护并合理利用长沙、株洲、湘潭三市交界的相向地带,保留其作为长株潭城市群“绿心”的功能。治理和建设湘江及其沿岸,构建具有明显生态良性循环特征、景观环境优美的湘江生态带。利用湘江支流、区内山体和丘陵,串联城镇绿化隔离带、农田等,形成网络状的生态廊道。加上主要交通干道和铁路两侧的绿化隔离带建设及山水廊道的构筑,促进生态“斑块”之间,“斑块”与“种源”之间的生态联系,维护区域生态系统的稳定和健康。 核心区生态结构图

50 规划内容 以湘江及其支流,以及交通干线为经纬建设生态廊道,构建江河交通线生态网络;以丘陵生态核心区保育为支撑,向城市引入绿楔,构筑核心区两型社会生态骨架;以城市生态片区建设为方向,构建生态和谐宜居家园。 着重建设以下生态景观: 江河风光带建设 洲岛重要湿地保护 主要交通干道防护绿地 铁路两侧防护绿地

51 规划内容 1.7 交通规划 核心区内部按照城市交通的方式进行组织,实现交通同城。功能拓展区域内部通过快速路、城际轨道加强核心区和外围重点城镇间的交通联系,通过高速公路加强核心区外围重点城镇相互之间的交通联系。

52 规划内容 1.8 演进态势、具体空间结构发展时序   1.近期(2002~2010年) 以长沙中心城区、湘潭城区、株洲城区 为核心,采取局部内涵式的紧凑集中发展,引导有序外延,重点建设三 市各自环线、三市间公路外环、潭望高速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推 动湘潭-株洲联合发展,搞好湘潭和株洲的路网衔接和空间隔离,预留 三核中间地带的发展空间,为未来多种发展模式提供可能性。   2.远期(2011~2020年) 长沙主要向东发展,并加快向南发展; 湘潭主要向北发展,兼顾向东;株洲主要向河西发展,搞好与湘潭的路 网和绿色空间的衔接,适度向北,考虑与长沙市东部开发区功能和道路 上的衔接。营造三核相向发展的演进态势和空间框架,在三核中间地带 开辟文化娱乐、旅游度假和生态保护区域,并保留三核中间地带与三市 原中心城区的隔离空间。   3.远景(2021~2050年) 长沙、湘潭、株洲城区形成三核,并继 续相向发展,逐步形成具有良好生态环境为背景的绿心,并在中间镶嵌 若干高品质的新型城市功能区。

53 规划内容 2、统筹发展战略 2.1功能拓展区域 考虑长株潭核心区所处的阶段和经济联系方向、未来核心区内外能源原材料等供给关系及大生态大交通格局建设需要,规划构建功能拓展区域,承担起核心区向外的功能疏散和对核心区的功能补充作用。 2.1.1区域范围 长沙、株洲、湘潭三市市域,益阳市的资阳区、赫山区、桃江县,娄底市区和双峰县,岳阳的湘阴县和汨罗市,面积30122平方公里。

54 规划内容 2.1.2统筹发展基本原则 ——生态优先,持续发展。以资源环境容量为基础,以区域生态保护为先导,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水源、森林、湿地等重要资源,共建安全的生态环境体系,形成可持续发展的区域整体。 ——突出核心,点轴发展。以长株潭三市为依托,强化长株潭城市群的核心作用,以重要交通线路、经济走廊为发展轴线,实施点轴开发,促进城市发展由空间极化到空间扩散转变,使区域空间系统朝着高水平的相对均衡的状态发展。 ——功能互补,联动发展。加强长株潭城市群与周边城市的经济联系,促进城市间功能互补,尤其要利用娄底、益阳的能源优势,实现长株潭城市群与周边城市的联动发展。 ——合理分工,协调发展。对主要城镇等进行功能分工,形成大中小城镇协调发展的格局。 ——城乡统筹,和谐发展。统筹考虑城乡空间组织、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村生活水平,积极引导农村劳动力合理流动。

55 规划内容 2.1.3 重点城镇定位 湘乡:长株潭城市群的重要工业基地和休闲旅游城市。
重点城镇定位 湘乡:长株潭城市群的重要工业基地和休闲旅游城市。 宁乡:长株潭城市群的先进制造配套产业基地和职业技术教育基地。 韶山:具有全国乃至世界影响力的知名旅游城市,长株潭城市群的红色旅游服务基地。 浏阳:中国花炮之乡,长株潭城市群的高新技术产业、传统特色产业和先进制造配套产业基地。 醴陵:绿色瓷城、湘东门户,长株潭城市群的传统特色产业基地。 湘阴:长株潭城市群的先进制造配套产业基地和深水港口。 汨罗: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园区,长株潭城市群的再生资源产业基地。 桃江:长株潭城市群的新能源基地。 双峰:长株潭城市群的能源原材料基地。 攸县:长株潭城市群的能源原材料基地和生态旅游城市。 茶陵:长株潭城市群的红色旅游和生态旅游城市。 炎陵:炎帝文化深厚的生态旅游城市。

56 规划内容 2.2东部城镇密集地区 考虑到湖南梯度发展、长株潭城市群和湖南东部城镇密集地区之间的密切关系,将东部城镇密集地区作为区域协调发展的空间,打造形成以长沙、株洲、湘潭为中心、1个半小时通勤为半径,包括岳阳、常德、娄底、益阳、衡阳在内的“3+5”城市群。

57 规划内容 2.2.1 空间结构 形成“一核三带辐射联动”的空间构架。 一核指长株潭城市群核心区。 三带:
空间结构 形成“一核三带辐射联动”的空间构架。 一核指长株潭城市群核心区。 三带: 岳阳—长株潭—衡阳,进一步扩大南北向综合交通走廊的优势,聚合高新技产术业和先进制造业。 长株潭—益阳—常德,是长株潭向西辐射带动湘西北地区发展的一条城镇产业聚合发展带,打造西线工业走廊。 长株潭—娄底,重点提升沿线湘潭、湘乡、娄底等城镇的能源原材料工业。

58 规划内容 重点城市定位和发展方向 岳阳:湖南省中南地区的石化工业基地、长江中游重要节点城市。发展以钢铁产业原材料、农产品为主要门类的物流业。 衡阳:湘南中心城市和交通枢纽、湖南省综合制造业基地。吸收珠三角的投资对原有产业进行改造升级,建成省综合制造业基地。 常德:湘西北中心城市和交通枢纽、全省重要的农产品加工基地。整合常德和张家界之间的旅游资源,重点搞好配套服务。 娄底:长株潭城市群能源原材料基地和对外交通窗口。 益阳:长株潭城市群新能源基地和休闲旅游服务基地。

59 规划内容 3、支撑体系规划 3.1交通网络 长株潭交通网络规划分为三市对外交通、市际交通和市区交通三个层次,突出以市际交通和市区交通为重点。按照多层次、多样化、大高速、有重点、社会化相互协调的原则,构筑机场、铁路、高速公路、航运以及三市城市道路有机衔接的综合立体交通网络。

60 规划内容 机场:规划到2010年,三市不再建新的机场。主要是通过加快黄花国际机场改造,完善配套,增加航线,提高客运吞吐量。远期根据需要,规划扩建机场第二跑道。 铁路:要在京广线、浙赣线、湘黔线、长石铁路已建成的基础上,近期改造建设株洲客站和货站,形成全国七大铁路枢纽中心。 航运:重点是加快湘江航道二期整治,规划建设长沙霞凝港、湘潭九华和马家河水陆联运码头、株洲河西凿石和立雨工业区码头等货运港,把湘江作为长株潭沿河辐射的运输干线。 高速公路:长潭西高速公路已经建成,107国道长株潭城市群内也将改造成为高等级的道路,使之成为连接长株潭的两条纵线。尽快建成京珠高速公路湖南段,上瑞国道潭邵段和长常高速公路,拉通长株潭与外部联接的快速通道。 市际公路:近期拟把107国道和320国道拓宽拉直,按城市道路标准改造为双向六车道,使其成为市际“Y”型快速公路。“十五”规划拟建设三市外环线。并根据三市市际交通的运量,规划建设沿“Y”字型市际公路形成往返的轻轨铁路。

61 规划内容 3.2 能源供应 长株潭地区是缺能地区,90%以上的能源要从外地调入。受资源条件限制,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难以根本改变。在规划期内,尽管煤炭在终端能源消费中的比重在逐步降低,但新增发电电源中,90%以上为燃煤电厂。建立安全可靠的能源输配系统,最大限度地缓解能源消费与环境保护的矛盾,是未来能源系统规划建设需要解决的两大问题。

62 规划内容 根据各类能源需求量和输配形式,建设强大、安全、可靠的能源输配系统。交通运输系统应充分考虑煤炭、石油制品需求增长,确保足够运力。电力系统应根据电力需求,加强输配电网建设,提高输电能力和受电能力。城市用地布局应为能源设施留出足够用地。 必须重视燃煤污染控制,特别是燃煤电厂的污染控制。民用和小型工业用煤应采用经过洗选后的精煤或加工后的固硫型煤。电厂用煤应逐步减少原煤使用量,改用洗选后的动力煤。新建、扩建燃煤电厂必须同步安装脱硫设施或采取其它脱硫措施,并采取低氮燃烧技术,配备烟气污染物在线连续监测装置。现有未安装烟气脱硫装置的燃煤电厂必须全部使用洗选动力煤或低硫煤。煤耗高、污染严重的小火电机组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按期关闭。 合理利用天然气。分配给长株潭地区的天然气应优先满足居民生活用气和公共设施用气,以消除小而分散的低架污染源;适度发展工业用气,以平衡供气日变化;鼓励金融、办公、科研类公共建筑使用燃气空调,以降低电力负荷峰谷差。

63 规划内容 3.3供水系统。 新增供水能力近期主要依靠扩建现有水厂解决。在现状18座水厂中,保留15座,并对其中7座进行扩建,新增供水能力102.5万吨/日。远期新建水厂4座,新增供水能力150万吨/日,分别是:   (1)长沙九水厂,供水能力30万吨/日,以湘江为水源,布置在长沙市区上游湘江东岸暮云一带。   (2)长沙十水厂,供水能力30万吨/日,以湘江为水源,布置在长沙市区上游湘江西岸坪塘一带。   (3)长沙十一水厂,供水能力60万吨/日,以株树桥引水工程为水源,布置在长沙市区东北部。   (4)湘潭四水厂,供水能力30万吨/日,以湘江为水源,布置在湘潭市区上游湘江右岸。

64 规划内容 3.4 排水系统 规划到2020年,长株潭地区污水总量为357万吨/日,其中长沙205万吨/日,株洲86万吨/日,湘潭66万吨/日。在核心区范围内统一设置排污设施,将株洲与湘潭城市污水处理厂排出的尾水及其它污水,通过管道集中输送到湘江暮云段,统一排入湘江。2020年,核心区污水处理能力达到360万吨/日,建成规模在5万吨/日以上的城市集中污水处理厂20座,加上边缘地区的中小型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共393万吨/日,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处理深度为二级。

65 五、总结 4/28/2011

66 总结 长株潭城市群主要优势体现在地理区位、生态资源与人文资源上,要抓住机遇发展第三产业,提高服务档次,扩大服务圈。
由于其能源资源处于劣势,发展第二产业就必须利用周边城市资源,发展交通,形成大区域合作。重视人才培养,促使产业的升级与转型。 建设“两型社会”应与发展经济并进,允许适当的开发是必要的,保护好现有的生态资源也是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长株潭城市群的城市化水平并不高,在着重发展核心区的同时必须坚持城乡协调发展,城市带动乡村,才能实现稳定的增长。

67 六、附录 参考文献 1 附件 2 4/28/2011

68 附录 参考文献 董和金, 彭子毅“长株潭地区扩产资源开发与地质环境保护”《湖南地质》第19卷第1期 (2000)P1-5
“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之城市建设”《长沙晚报》2004年11月10日 黄海“长株潭城市群低碳管理体系研究”《城市观察》2010年第2期 P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湖南省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条例》2007 夏传文,刘亦文“长株潭城市群服务业竞争力的实证分析”《人文地理》2010年第3期(总第113期)P 刘莉君 “长株潭产业竞争力评价与提升政策研究” 《科技进步与对策》第27卷第1期(2010)P65-67 叶文忠“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的内涵和特征研究” 《湖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第13 卷第6 期(2010年11月)P85-89

69 附录 【附件1】长株潭城市群发展指标 分类 指 标 单位 2006年 2010年 2015年 2020年 性质 自然 环境 友好 指标
指  标 单位 2006年 2010年 2015年 2020年 性质 自然 环境 友好 指标 1.区域自然湿地保护率 % 85 88 92 95 控制型 2.区域森林覆盖率 55.1 55.5 55.7 55.8 3.城市大气环境功能区达标率 80 83 87 90 城市空气质量二级以上天数 273 320 340 >350 4.湘江流域二类水质以上天数 >200 290 5.城市地表水功能区达标率 94 98 100 建设 人工 协调 6.人均城市公共绿地 m2/人 8.31 10.0 12 >12 7.环保投入占GDP比重 1 1.8 2.4 3 引导型 8.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 82 86.5 9.工业危险废弃物安全处置率 98.5 99.5 10.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率 -- 30 45 60

70 附录 续上表(长株潭城市群发展指标) 分类 指 标 单位 2006年 2010年 2015年 2020年 性质 环境 污染 控制 指标
指  标 单位 2006年 2010年 2015年 2020年 性质 环境 污染 控制 指标 11.饮用水源保护区水质达标率 % 97 97.5 98 99以上 控制型 12.机动车污染排放达标率 80 86 91 95 13.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 34 60 85 14.工业废水处理率 94 100 15.工业废水达标排放率 91.5 16.工业SO2达标排放率 84 90 92 17.工业烟尘达标排放率 81 18.COD排放总量削减率 5 20 40 19.区域环境噪声达标率 66 71 83 节能 20.单位GDP能源水平 吨标煤/万元 1.6 1.3 1.0 0.7 21.清洁能源及可再生能源使用比例 9 9.5 11 12 引导型

71 附录 续上表(长株潭城市群发展指标) 分类 指 标 单位 2006年 2010年 2015年 2020年 性质 节地 指标
指  标 单位 2006年 2010年 2015年 2020年 性质 节地 指标 23.单位GDP耗占建设用地水平 km2/亿元 1.05 0.8 0.6 0.5 引导型 24.新增工业用地投资强度 亿/ km2 5.2 9.2 14.6 20 25.中心城区工业用地建设密度 -- >0.28 >0.34 >0.40 控制型 26.中心城区人均建设用地 m2 90 92 96 100 27.建制镇人均建设用地 180 165 142 120 28.乡村居民点人均建设用地 265 250 225 200 29.绿色出行率 % 35 50 >60 节水 30.城市人均综合用水量 m3/年 153 152 151 150 31.单位GDP取水量 m3/万元 221 32.万元工业增加值耗水量 10 9 8 7 33.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 76 80 85

72 附录 续上表(长株潭城市群发展指标) 分类 指 标 单位 2006年 2010年 2015年 2020年 性质 经济 发展 指标
指  标 单位 2006年 2010年 2015年 2020年 性质 经济 发展 指标 36.GDP占全省比重 % 37.6 42 47 52 引导型 37.GDP总量 亿元 2818.1 5518.1 10760 16000 38.人均GDP 万元/人 2.16 3.8 6 11 39.服务业增加值 1280 2527 3000 8000 409.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 45.4 45.8 48 50 41.工业增加值 1037 2433 4716 7000 42.工业增加值占GDP比重 29 44 43.8 43.7 43.工业增加值占全省比重 36.8 46 44.单位工业用地的增加值 亿元/km2 1.1 2.6 5 控制型 45.一般预算收入占全省的比重 38.2 53 60 46.固定资产投资占全省比重 46.4 56 63 70

73 附录 续上表(长株潭城市群发展指标) 分类 指 标 单位 2006年 2010年 2015年 2020年 性质 人文 科技 指标
指  标 单位 2006年 2010年 2015年 2020年 性质 人文 科技 指标 49.人口占全省比重 % 19.2 20.5 22.5 25 引导型 50.户籍人口规模 万人 1299.4 1450 1600 1800 51.城镇化水平(%) 51 >60 >70 >80 52.研发经费占GDP比重 1.73 3.5 4.2 5 控制型 53.重点科技成果转化率 38 44 50 54.每万人在校大学生人数 449 560 630 700 55.卫生服务体系健全率 88 94 100 56.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 57.每千人拥有医生数量 3.6 3.8 5.4 7 58.每千人拥有医疗床位数 4.8 6.4 8 59.体育馆拥有数量 - 18 24 30

74 附录 【附件2】《湖南省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条例》 第一条
  为科学编制和有效实施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合理配置资源,避免重复建设,保护生态环境,促进长株潭城市群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现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的编制、实施和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长株潭城市群区域,是指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城市规划区及其周边地区。其具体范围由省人民政府划定。 第三条    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是长株潭城市群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的综合性规划;长株潭城市群区域专项规划和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市域规划的制定,应当以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为依据;长株潭城市群区域内的各项建设,应当符合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 第四条   省人民政府负责组织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的编制、调整和实施;监督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人民政府实施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协调和决定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实施中的重大事项。 第五条   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的实施,其职责是:   (一)依据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编制、调整市域规划;   (二)依据本条例对辖区内空间管治区域进行管理;   (三)对具有区域性影响的建设项目的确定和规划选址提出建议;   (四)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决定本行政区域内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实施的其他事项。   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人民政府应当定期向省人民政府报告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实施情况。 第六条   省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部门负责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编制、实施和监督管理的以下工作:   (一)拟订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草案和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局部调整草案;   (二)对长株潭城市群区域内相关专项规划草案提出论证和审查意见;   (三)对具有区域性影响的建设项目的确定和规划选址进行协调并提出意见;   (四)对各类空间管治区域的划定进行指导、协调;   (五)与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相关的其他事项。   省人民政府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工作机构负责做好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实施有关的具体工作。

75 附录 第七条   省人民政府国土资源、建设、经济、交通、环境保护、水利、林业等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根据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编制长株潭城市群区域各类专项规划,并做好实施和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 第八条   省人民政府应当建立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编制、调整和实施协调会议制度。协调会议包括联席会议和专题会议。   联席会议对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草案编制、修编和实施等重大事项进行协调并作出决定。   专题会议对空间管治区域的范围、具有区域性影响的建设项目的确认及其规划选址等事项进行协调并作出决定。协调不成的,报联席会议作出决定。 第九条   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城市群的发展目标与总体空间结构;   (二)主要城镇、产业聚集区的功能定位;   (三)生态建设以及自然资源、人文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   (四)空间区域管治;   (五)区域性交通、能源、环境保护、公共服务等领域的发展规划;   (六)规划实施的时序及保障措施;   (七)其他需要统筹、协调的事项。 第十条   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草案拟订后,由省人民政府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经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向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 第十一条   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以及在长株潭行政区划发生重大调整时,省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本条例第十条规定的程序对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组织修编。 第十二条   因国家重大项目建设等情形导致长株潭城市群总体空间结构和重要设施布局发生重大变更需要局部调整的,或者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认为需要对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中不涉及禁止开发区域的事项进行局部调整的,由省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部门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审查,作出局部调整,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并报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76 附录 第十三条   长株潭城市群禁止开发区域、限制开发区域等空间管治区域的具体范围的划定方案,由省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部门会同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人民政府依据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确定的原则和范围提出,经专题会议协调后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   禁止开发区域主要包括各类保护区、水域、郊野公园、生产防护绿地、特殊绿地等城市群绿色生态空间。在禁止开发区域,应当设立明显标志。在禁止开发区域内,不得进行除景观保护、文化展示等用途以外的项目建设,除兴建与保护需要直接相关的建筑之外,不得兴建其他建筑。省人民政府应当对禁止开发区域实行利益补偿,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限制开发区域主要包括基本农田保护区、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农村居民点、湘江两岸河堤背水坡脚向外水平延伸一百米以内地区等城市群边缘型空间。在限制开发区域内,应当发展绿色无污染农业,依法保护基本农田,不得兴建除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整理和村镇建设等项目以外的一般产业项目。 第十四条   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区域空间管治要求制定空间管治区域管理规定,明确管理主体的责任、保护范围的控制要求和具体管理措施,并予以公布。 第十五条   对区域空间布局以及对生态环境、人文环境产生跨市域重大影响的建设项目,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人民政府和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向省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部门提出,按照本条例第八条的规定协调确定后予以公布。 第十六条   对按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确定的具有区域性重大影响的建设项目或者按本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可以兴建的建设项目的规划选址,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时,应当向省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部门征求是否符合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的意见;省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部门提出异议的,应当按本条例第八条的规定进行协调后,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方可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第十七条   省人民政府应当建立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实施督察制度,监督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的实施。   省人民政府应当建立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动态监控信息系统,对空间管治区域进行监测。

77 附录 第十八条   省人民政府应当定期向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的实施情况。   省人民政府以及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通过的涉及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实施的规范性文件,应当报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十九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违反本条例和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的行为,有权向长株潭城市群区域内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举报。 第二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的,由省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造成严重后果或者逾期未改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   本条例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78 附录 【附件3】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城镇空间结构图

79 结束 恳请指导 4/28/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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