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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度东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费用归集办法及专账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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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13年度东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费用归集办法及专账管理要求
培训讲义 主办: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2014年5月

2 主要内容 创新资金项目费用归集办法 创新资金专账管理 创新资金财务验收程序 创新资金具体会计处理

3 主要文件依据 《东莞市“科技东莞”工程专项资金(无偿资助和贷款贴息)财务管理暂行办法》(东府办〔2013〕23号)
《东莞市科技计划项目资助管理办法》(东府办〔2013〕99号) 财政部颁发的相关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等的有关规定。

4 一、创新资金项目费用归集办法 (一) 费用支出要求 1、项目费用资料完整、真实、合法; 2、资金支付符合规定:
①各项支出均以合法票据及付款凭证; ②对向本单位以外的单位或个人支付的单笔金额超过1万元以上的经费开支,必须通过开户银行进行转账结算。

5 归集内容:项目前期投入和新增配套资金(含企业新增自有资金和财政专项资金);
(二)、 归集办法 1、归集内容及时间范围 归集内容:项目前期投入和新增配套资金(含企业新增自有资金和财政专项资金); 时间范围:前期投入指申报上一年度1月1日至项目申报通知截止日期前的投入,新增配套资金指项目申报通知截止日期至合同完成时间的投入。

6 2、项目资金归集的内容 项目资金内容指项目合同书中“总财政经费开支预算计划”及“市财政经费开支预算计划”规定的开支范围和相关标准。核算要求为用于项目研究开发所发生的直接费用,包括人员工资、仪器设备及软件购置费、能源材料费、委托外部研发及检测费和其它费用等。

7 ⑴ 人员人工 指直接参加项目研究开发人员支出的工资性费用(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其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8 ①人员资格 需为合同书中涉及的研发人员。对于项目过程中出现人员变动或新增的,所变动或新增人员需满足“所学专业及工作经验与本项目技术领域相关、从事的工作岗位属于项目研发”等基础条件,按合同书中“项目参与人员”格式补充人员信息,提供毕业证书、劳动合同等附件,在上报项目主管单位后方可列入项目投入核算。 外聘专家、人员需为合同书中涉及的研发人员,同时应有聘用合同。

9 外聘专家、人员的工资也以《扣缴个人所得税明细报告表》“收入总额”为上限进行项目归集。
② 工资性支出的确认 企业按相关标准填报《项目人员工资经费支出明细表》,以计提项目人员工资记账凭证、工资单,并以《扣缴个人所得税明细报告表》“收入总额”为上限进行项目归集。 ( 《扣缴个人所得税明细报告表》可在广东省个人所得税申报软件或登录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网上办税系统查询、打印); 外聘专家、人员的工资也以《扣缴个人所得税明细报告表》“收入总额”为上限进行项目归集。

10 ⑵仪器设备及软件购置费 指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所必须的专用仪器、设备、样品、样机购置费,软件平台购置费,以及设备试制费等。 归集要求: ① 购置的记账凭证、合法票据(发票、财政性收据、进口报关单等)、付款凭证等原件,以扣除可抵扣税后的金额核算; ② 现场检查中盘点实物以作核实,未能提供实物的,需提供固定资产及折旧清单等有关能证明该设备确为企业所有的材料。

11 指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所支付的原材料、燃料动力、低值易耗品的购置或消耗等费用,此项费用原则上不得超过项目投资总额的20%。
⑶ 能源材料费 指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所支付的原材料、燃料动力、低值易耗品的购置或消耗等费用,此项费用原则上不得超过项目投资总额的20%。 归集要求: ① 项目发生的水电费,需按项目占用比例进行合理分摊,并以分摊后的金额列入项目请款; ② 公司购买原材料、低值易耗品的记账凭证、发票、研发领用单及领用记账凭证、付款的银行转账单等原件,以扣除可抵扣税部分后的金额进行核算。

12 ⑷ 委托外部研发及检测费 指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所发生的租赁费用,带料外加工费用,以及委托外单位或合作单位进行的试验、加工、测试、检验等费用。 归集要求: ① 提供与项目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委托合同或相关测试、检验报告等); ② 提供公司记账凭证、票据(发票、财政性收费票据等)、付款的银行转账单等原件,以实际支付金额进行核算。

13 指上述各项之外与项目研发直接相关的费用,包括洽谈费、资料订购和印刷费、技术成果购买或鉴定费等。
⑸ 与项目实施相关的其它费用 指上述各项之外与项目研发直接相关的费用,包括洽谈费、资料订购和印刷费、技术成果购买或鉴定费等。 归集要求: ① 提供与项目相关的证明材料(如会议议程或通知、内部报销单、项目资料定购清单、技术成果合同、专利受理书或证书等); ② 提供公司记账凭证、发票、付款的银行转账单,以实际支付金额进行核算。

14 3、以下费用开支,不得作为项目配套资金: 企业开办费用、生产经营场地的购置或租赁开支、生产设备的购置开支、大宗原材料的采购开支、广告和销售费用、行政办公开支、业务招待费、捐款、赞助费等与项目实施无关的费用。

15 4、预算费用的调整 项目支出预算在不超过该费用项目核定预算的10%,或超过10%但调整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由项目承担单位根据研究需要自行调整;超过核定预算10%且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由项目承担单位提出调整意见,按程序报业务主管部门批准。

16 二、创新资金专账管理要求 (一)、台账/辅助明细帐建立 项目承担单位应按照《东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支出情况表》和《项目人员工资经费支出明细表》的格式,对项目费用支出明细进行登记。企业会计核算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单独核算、专账管理。

17 (二)企业会计核算的处理要求 1、选择并遵循适用的会计准则和行业会计制度对企业经济事项进行会计核算; 2、对财政资助项目进行专账管理。所选择的会计处理方法应能使专账管理满足以下要求:

18 (1)设置相应的会计科目和会计账簿对受资助项目的所有支出以“项目名称”为明细科目进行会计核算。其中符合资产管理条件购置的记入资产类科目,不构成资产的费用类支出均记入“管理费用—研发费用”科目。 (2)费用类支出按类别设置细目进行核算。 (3)项目支出核算均获取相应的原始凭证,并保持账实一致。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合法、完整。

19 三、创新资金请款工作程序 (一)、 资金拨付程序。市财政经费原则上分两期拨付: 第一期:项目承担单位与市科技局签订项目合同书,由市科技局送市财政局备案后,市财政局拨付资助金额的70%; 第二期:项目完成资金投入并经市科技局组织验收后,市财政局根据验收结论拨付余下资助经费。其中验收合格的全额拨付余下30%经费,验收基本合格的拨付60%。

20 对超过实施期限未能完成资金投入的项目,市财政局将不再核拨余下的资助经费。若实际资金投入比例少于预算总金额的70%,或市财政资助经费超过项目投资金额的25%,市财政将按比例追回多拨付的资助金额。

21 (二)、财务验收流程 1、整理项目有效财务资料 企业需按有关要求,整理对于人员工资经费支出以每名人员每月计提的项目工资数额核算,其余经费支出应能提供每一笔支出的记账凭证、票据(发票、财政性收费票据、进口报关单等)、规定金额以上的银行转账单及合同等财务内控相关资料,整理项目请款有效财务凭证。

22 2、填报《东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专项资金项目支出情况表》及《项目人员工资经费支出明细表》。填写要求:
① 立项年度:填写项目立项的年度、批次。 ② 支出内容:填写项目支出的详细内容,如某年某月研发人员工资、购置某某设备、领用某某材料、付某某单位某某费用、差旅费等。 ③ 支出时间:填报项目支出的记账凭证日期,如某年某月某日,非发票日期。 ④ 资金拨付单位:填写项目承担单位简称。

23 ⑤ 记账凭证字号:填报项目支出的记账凭证号码,对于领用原材料,需填写领用凭证号。
⑥ 发票号:需按项目支出准确填写对应的发票号,不能留空。对于同一个凭证中出现面额小、发票多张的情况,在发票号一列中可填写“×发票号等,共×张发票”;工资等自制凭证,可直接填写“工资单”。 ⑦申请单位名称、银行帐号等内容须准确、完整填写,并加盖公章。

24 3、上报项目费用材料 ① 《东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专项资金项目支出情况表》及《项目人员工资经费支出明细表》:电子版一份、纸质版打印一式三份,加盖企业公章。 ② 项目支出有关财务凭证及票据复印件:线装一式两份,加盖企业公章。

25 4、形式审核项目费用材料。 监理单位(东莞市电子计算中心)依据项目合同书及企业提交的项目材料,形式审核专项资金项目支出情况表有关支出明细与项目研发的相关性、所提供项目支出有关财务凭证及票据复印件的完整性。

26 5、现场复核项目费用材料。 在科技局、财政局的指导下,委托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根据项目合同书、企业提交的《东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专项资金项目支出情况表》及《项目人员工资经费支出明细表》,到企业现场实施审核。包括购置研发仪器设备与现场实物的一致性、各项研发支出发生的票据完整性、记录真实性,核算合理性等,并做好工作记录及核实登记工作。其中:

27 (1)、人员工资经费支出 主要核实及记录每名研发人员每月计提的项目工资数额,以税务局出具的《扣缴个人所得税明细报告表》或登录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网上办税系统所查询到的缴税工资进行核算,可通过现场核查当月工资记账凭证、工资单、劳动合同等,核实项目人员计提工资(缴税工资),并在《项目人员工资经费支出明细表》中做好工作记录。。

28 (2)、仪器设备及软件购置费、能源材料费、委托外部研发及检测费和其它费用主要核对记账凭证、票据、银行转账单等原件,现场核对实物资产。确认会计核算的正确性及凭证记录的完整性、各项支出票据及付款凭证的合规性、所购置设备与现场设备实物一致性;经核实后在支出票据原件的正面加盖“其中 元已享受20 年市创新资金专项资助”印章,并在《东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专项资金项目支出情况表》中做好工作记录。

29 6、下拨市财政资助经费。 根据形式审核、现场复核以及项目验收的结果,在专项资金项目支出情况表加盖主管部门意见并上报市财政局后,财政局按合同有关规定下拨市财政资助经费。

30 7、监督管理部门后续现场复核。 在项目下拨资金后,市财政、监察部门将根据《东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专项资金项目支出情况表》及《项目人员工资经费支出明细表》,定期或不定期到企业现场进一步检查。对项目资金请款及使用过程中存在做假、虚列行为以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31 四、创新资金违规行为的处罚 《东莞市“科技东莞”工程专项资金(无偿资助和贷款贴息)财务管理暂行办法》(东府办〔2013〕23号)相关罚则条款:

32 第二十二条: 项目承担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停止拨付财政资助资金,追缴已拨付的财政资助资金。
(一)不按照要求规范项目资金支付管理和台账管理,导致无法证明经费支出真实性的; (二)将与项目实施内容无关的经费支出纳入项目投入经费核算范的; (三)将已获得国家、省有关部门立项资助且获得市财政配套资助的项目,再次申请市立项资助的; (四)项目组织实施不力,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的。

33 第二十三条 项目承担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停止拨付财政资助资金,追缴已拨付的财政资助资金,取消单位3 年内申报财政资助资金的资格,并处被骗取财政资金10%以上50%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提供虚假资料和凭证骗取财政资助资金的; (二)将与实际支出内容不相符的票据入账骗取财政资助资金的; (三)将同一笔经费支出多头记账,在不同的项目重复列支骗取财政资助资金的。

34 五、创新资金具体会计处理 一、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参考使用 1、会计科目设置
①“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 XX项目”,核算企业购置的符合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管理的各项专用仪器、设备等项目资产支出。

35 ②“管理费用—研发费用—XX项目”,按项目名称不同核算实际发生的项目费用,并对项目费用按“人员人工”、“设备购置费”、“能源材料费” 、“试验外协费”、“其他费用”等归类进行明细核算。
③“营业外收ty-政府补助-XX项目”, 核算企业实际收到财政下拨的专项资金(创新资金)

36 2、会计账务处理 ① 企业发生项目资产购置费用时,做会计分录: 借: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 XX项目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或有关科目

37 ②企业发生项目研究开发费用时,做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研发费用—XX项目—XX费(“人员人工”、“设备购置费”、“能源材料费” 、“试验外协费”、“其他费用”) 贷:银行存款/原材料/等有关科目

38 ③企业实际收到财政下拨的专项资金(创新资金)时,做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政府补助- XX项目

39 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参考使用 1、会计科目设置 ①“递延收益—政府补助— XX项目”,按项目名称核算收到财政专项资金的拨入、确认及核销情况。 ②“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 XX项目”,核算企业项目研发支出形成的各项资产。

40 ③ “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 XX项目”或“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 XX项目”,并按费用项目明细核算企业实际发生的研发支出。

41 2、会计账务处理 ⑴ 企业自有资金账务处理 ① 企业发生项目资产购置费用时,做会计分录: 借: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 XX项目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或有关科目

42 ② 企业发生项目研究开发费用时,分费用化支出与资本化支出,分别做会计分录:
借:“研发支出— 费用化支出—XX项目—XX费”(与项目相关的直接归入期间费用的研发支出。)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或有关科目 月末,应将本科目归集的费用化支出金额转入“管理费用“科目做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 贷: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XX项目

43 当研发项目到达可资本化阶段时,与该项目直接相关的研发支出做会计分录:
借:“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 XX项目—XX费用(与该项目直接相关的可资本化研发支出)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或有关科目 当无形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结转本科目,做会计分录: 借:无形资产 贷: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 XX项目—XX费用

44 ①企业实际收到财政下拨的专项资金(创新资金)时,做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递延收益—政府补助— XX项目
⑵ 财政专项资金账务处理 ①企业实际收到财政下拨的专项资金(创新资金)时,做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递延收益—政府补助— XX项目 ②企业利用财政专项资金购置项目资产时,做会计分录: 借: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 XX项目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或有关科目

45 自相关长期资产可供使用时起,在相关资产计提折旧或摊销时,按照长期资产的预计使用期限,将递延收益平均分摊转入当期损益。在该长期资产的折旧或摊销期内,分期做会计分录:
借:递延收益—政府补助—XX项目 贷: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 XX项目

46 借: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XX项目-XX费 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XX项目-XX费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或有关科目
③企业发生项目研究开发费用时,做会计分录: 借: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XX项目-XX费 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XX项目-XX费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或有关科目 月末,需将费用化支出结转管理费用;当无形资产到达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将资本化支出结转无形资产。

47 ④项目完成后,根据相关部门验收确认,收到项目财政专项资金余额时,做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XX项

48 谢 谢! 主讲:广东中诚安泰会计师事务所 周玉珍(中国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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