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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高中音樂科課程研討會 2004年11月3日(星期三)上午9:30至12:00 香港文化中心行政大樓4樓會議室AC1
2004年11月6日(星期六)上午9:30至12:00 北角百福道4號香港教師中心G01室 網上報名: 培訓行事曆 (課程編號:CD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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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高中學制 教育統籌局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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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學制與新學制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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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點 「3+2+2+3」 「3+3+4」,因為: 減少一個公開考試 增加學習空間和時間,提高學習 成效 所有學生修讀中六
符合香港知識型經濟發展的需要 高中課程更多元化 讓不同學習需要、性向及興趣的 學生能盡展所長 升學就業更多出路 令所有學生都有機會踏上成功 之路 四年制的大學課程 學生可獲得更均衡而全面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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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課程 四個核心科目: 中國語文、 英國語文、 數學、 通識教育 從20個科目中,選擇2-3個 選修科目,亦可選擇職業導向教育的科目
其他學習經歷,包括德育及公民教育、社會服務、體藝及與工作有關的經驗(例如就業見習) 45-5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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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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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導向教育- 現時的職業導向課程 商業 工程 企業運作實務 基礎屋宇裝備 飛躍零售新境界 基礎汽車維修 項目策畫及運作 創意科技
項目及策畫管理 基礎物流 藝術及媒體 立體動畫 漫畫角色設計 多媒體遊戲設計 電腦音樂 基礎數碼音樂製作訓練 錄象製作 設計 基礎珠寶工藝及設計 時裝及形象設計基礎 時裝設計 髮型設計 表演藝術 化妝及彩繪 綜藝娛樂表演訓練 工程 基礎屋宇裝備 基礎汽車維修 創意科技 工業控制科技 建築設計及模型製作 資訊科技 電腦網絡 創意多媒體 食品及製作 飲食服務基礎 餐飲服務管理 基礎西餐食品製作 酒店中式餐飲基礎課程 服務 美容護理 社會服務支援 消閒、旅遊及款待 消閒及康樂管理基礎 康體、文娛及旅遊基礎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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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學生學習概覽促進全人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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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化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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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重點工作時間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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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高中音樂科課程 教育統籌局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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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課程發展議會-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音樂委員會(高中) 陳錦標博士 香港大學 楊漢倫博士 香港浸會大學 梁寶華博士 香港教育學院
陳錦標博士 香港大學 楊漢倫博士 香港浸會大學 梁寶華博士 香港教育學院 白得雲先生 香港演藝學院 陳偉光教授 香港中文大學 文力申先生 沙頭角官立中學 楊漱瑩女士 嘉諾撒書院 李明先生 聖若瑟英文中學 甘貽芳女士 何東中學 王小桃女士 英華女學校 盧世昌先生 東華三院黃笏南中學 余樹德先生 香港考試及評核局 林黃美蘭女士 教育統籌局質素保證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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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onsultants Professor Gary McPherson HK Institute of Education
Professor Victor Fung University of South Florida Dr Sam Leong University of Western Australia Professor Howard Thames Valley University, U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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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理念 音樂是人類進行溝通、表達情感和體現文化特色的一種基本而重要的方式,對美感的培育及對社交、智能和身心的發展都起着重要作用。
透過音樂可發展學生的創造力、批判性思考能力及溝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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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理念 現行音樂科會考課程較著重西方樂理和音樂歷史,對學生的創意和評賞能力的培養並不足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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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理念 建議的高中音樂科課程,透過聆聽、演奏及創作的學習經歷,全面地發展學生的創造力、評賞及音樂能力,拓寬他們的音樂領域和對不同文化的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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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理念 讓不同背景和能力的學生,按自己興趣和專長,選擇合適的範疇作更深入的研習;並為他們繼續進修和工作方面建立鞏固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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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宗旨 高中音樂科課程旨在讓學生: 發展創造力及培養審美能力; 進一步發展音樂技能; 建構不同音樂文化的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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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宗旨 發展評賞音樂的能力,並透過音樂有效地與別人溝通; 為繼續進修音樂及從事與音樂相關的行業作準備;以及
培養對音樂的終身興趣,並發展對音樂的正面價值觀與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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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架構 透過具有特定學習重點的聆聽、演奏及創作活動,學生獲得豐富和全面的音樂學習經歷,並達致音樂科課程的四個學習目標 。
透過聆聽、演奏及創作活動達致四個學習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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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架構 課程設有「必修部分」和「選修部分」。學生須修讀「必修部分」的三個單元(即單元一至三),以及「選修部分」(即單元四至六)的其中一個單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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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修部分(必修三個單元) 單元一:聆聽 單元二:演奏 I 單元三:創作 I 選修部分(選修一個單元) 單元四:專題研習 單元五:演奏 II 單元六:創作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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聆聽 單元一(聆聽)(必修單元) 單元四(專題研習)(選修單元) 學生須:
聆聽及研習下列樂期及樂種的一些指定和非指定音樂作品:自1600年迄今的西方古典音樂、流行文化音樂、中國器樂及粵劇粵曲。 應用適當的音樂術語/記譜法,展示聽力的發展及對音樂元素、結構、表現特色及作曲手法的認識。 描述及討論音樂作品與歷史及文化情境的關係。 根據自選的題目,廣泛地聆聽及探究不同傳統或文化的音樂,如交響樂、爵士樂、中國民歌或流行音樂。 以不少於5000字的書面報告,對所選題目作深入的討論,以展示分析及詮釋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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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方古典音樂 – 不同樂種,如:大協奏曲、 組曲、 協奏曲、交響曲、 序曲、歌劇、印象主義、表現主義、序列主義……: (50%)
中國器樂 – 齊奏、獨奏、協奏、合奏、廣東音樂、 江南絲竹: (20%) 流行音樂 – 披頭四、皮禮士利、顧家輝、許冠傑……: (10-20%) 粵劇粵曲 – 說白、小曲、板腔體: (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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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奏 單元二(演奏I)(必修單元) 單元五(演奏II)(選修單元) 學生須:
在一次現場演出中,演奏兩首或以上不同風格的樂曲,總時間約10至15分鐘,並進行口試以闡釋對所演奏樂曲的理解和演繹方式。 參與演奏一首約5分鐘的聲樂或器樂小組合奏樂曲。 視唱一首短曲。 在一次現場演出中,演奏三首或以上不同風格的樂曲,總時間約15至20分鐘,並進行口試以闡釋對所演奏樂曲的理解和演繹方式。 或 提交認可資格的證明以申請豁免考試。 註: 1.學生如選修單元五,所演奏樂曲不能與單元二的相同。 2.學生如提交認可資格的證明以申請豁免應考單元五,他在單元二所演奏的樂曲, 應與獲取認可資格所演奏的樂曲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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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作 單元三(創作I)(必修單元) 單元六(創作II)(選修單元) 學生須: 應用合適的作曲手法創作具組織結構的音樂作品。
創作兩首或以上不同樂種及風格的音樂作品,總時間約10分鐘,其中最少一首為合奏作品。 改編一首約5分鐘的音樂作品。 以反思報告形式,表達每首作品的創作目的、創作過程和音樂意念的發展及修訂。 創作三首或以上不同風格的音樂作品,總時間約15分鐘。 或 提交認可資格的證明以申請豁免考試。 註: 1. 學生如選修單元六,所呈交的音樂作品不能與單元三的相同。 2.學生如提交認可資格的證明以申請豁免應考單元六,他在單元三所呈交的音樂作品, 應與獲取認可資格的作品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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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估 公開評核 是指考評局對學生考獲本科資歷的評核措施。
將採用水平參照方式評定學生的水平,以等級報告成績。學生的表現不與其他學生的表現互相比較。 單元二(演奏I)將採用校本評核方式,其他單元則採用校外評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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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公開評核的建議模式 部 分 模 式 時 數 比 重 必修部分(必修三個單元) 單元一:聆聽 校外評核(筆試) 2.5 小時 40%
單元二:演奏 I 校本評核(實科考試) 約30分鐘 20% 單元三:創作 I 校外評核(作品集) 不適用 選修部分(選修一個單元) 單元四:專題研習 校外評核(專題報告) 單元五:演奏 II 校外評核(實科考試)或 其他認可資格 單元六:創作 II 校外評核(作品集)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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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援措施 《高中音樂科課程及評估指引》 網上學與教材料,範圍包括音樂創作、流行文化音樂、中國器樂、當代音樂、粵劇粵曲等 教學示例
音樂演奏及作品評估集 研究及發展計畫,推廣高中音樂創作 教師專業培訓課程 邀請音樂專業人士與教師分享經驗 公開評核的試題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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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元二(演奏I) 演奏兩首或以上作品 : 10% + 口試 : 3% 合奏一首樂曲 : 5% 視唱一首短曲 : 2% 合共 :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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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元三(創作I) 創作兩首或以上作品 (其中一首為合奏): 12% + 反思報告 : 3% 改編一首樂曲 : 5% 合共 :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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