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esentation is loading. Please wait.

Presentation is loading. Please wait.

特聘講座教授、講座教授 /臨床研究人員/研究助理 考勤管理作業 原訂日期:100/06/08 修訂日期:102/05/10

Similar presentations


Presentation on theme: "特聘講座教授、講座教授 /臨床研究人員/研究助理 考勤管理作業 原訂日期:100/06/08 修訂日期:102/05/10"— Presentation transcript:

1 特聘講座教授、講座教授 /臨床研究人員/研究助理 考勤管理作業 原訂日期:100/06/08 修訂日期:102/05/10

2 內容大綱 前言 作業制度適用範圍 法規規定 考勤記錄型式 考勤時間規定 考勤刷卡規定 特別休假規定 積借休規定 考勤表單使用說明

3 前言 國科會曾3次函全國各國科會計畫執行機構—應建立研究助理適當之出勤管控機制,將研究助理納入機構人員管控系統。
研擬本院研究助理考勤管理作業,應依本院考勤管理辦法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編制內研究助理比照本院正式員工規定辦理 研究計畫項下經費聘任之研究助理,依工作屬性為定期契約之特定性工作者,依勞基法定期契約之特定性工作者規定辨理

4 作業制度適用範圍 編制內 特聘講座教授 講座教授 臨床研究人員 研究助理 隨計劃聘任 兼任研究助理

5 法規規定 考勤管理規定: 依勞工保險條例第十條及其他施行細則之規定,投保單位應置備研究助理出勤工作記錄。
國科會政策上要求計畫執行機構依規定進用專任兼任研究助理應建立適當之出勤管控機制,並將研究助理納入機構人員管控系統。 工作時間規定: 本機構研究人員適用勞基法第30條規定(休假日應七天安排一天,每二週累計工作總時數不超過84小時為原則;加班時數每月不得超過46小時,每日正常工時8小時,每日正常工作時間連同延長工時不得超過12小時。

6 法規規定 勞基法第九條(勞動契約) 勞動契約,分為定期契約及不定期契約。 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及特定性工作得為定期契約
勞基法施行細則第六條(特定性工作定義) 特定性工作係指可在特定期間完成之『非繼續性』工作。 勞基法施行細則第三十八條(特別休假) 勞工在同一雇主或事業單位,『繼續工作』滿一定期間 者,每年應依下列規定給予特別休假。 一年以上三年未滿者七日。 三年以上五年未滿者十日。 五年以上十年未滿者十四日。 十年以上者,每一年加給一日,加至三十日為止。 6

7 臨床研究人員、博士後研究員及專任研究助理(含編制內及隨計畫)
考勤記錄型式 簽到方式 身分別 書面登錄 職員證刷卡 書面簽到退 備註說明 特聘講座教授 講座教授 ˇ 比照院長級主管採書面登錄方式辦理 臨床研究人員、博士後研究員及專任研究助理(含編制內及隨計畫) 兼任研究助理 維持現狀書面簽到退作業,每月21日前由計畫主持人確認簽署 1.特聘講座教授出勤記錄比照院長級主管採書面登錄方式辦理。 2.講座教授、臨床研究人員(含研究員、副研究員、助理研究員)出勤記錄比照處、課長級人員採「職員證刷卡」與「電腦簽到簽退」,出勤資料僅供備查,不列入年終考核評量。 3.博士後研究員及專任研究助理(含編制內及隨計畫聘任研究助理)比照基層主管級(含)以下人員出勤須刷卡。 4.兼任研究助理及廠商贊助之研究助理維持現狀書面簽到退作業,每月21日前由計畫主持人確認簽署。

8 考勤時間規定 臨床研究人員/研究助理無預設班別。 本院當月考勤週期為上月21日~本月20日。
臨床研究人員/專任研究助理每月應出勤時數,依本院公告年度休假表為依據。 系統刷卡時間設定為週一至週五以及全院上班半天之週六,如週一至週五每日上班出勤未滿8小時以及須上半天班之週六出勤未滿4小時(跨中午用餐時間者,須扣抵用餐時數),則以實際刷卡起(上班)、迄(下班)時間計算當日工作時數,刷卡時間為06:00am-12:00pm。 臨床研究人員/研究助理加班時數計算比照本院員工.

9 考勤刷卡規定(1/3) 週一至週五(非國訂例假日)整天以及全院上半天班之週六未出勤者應辦理借休或請假,週一至週五(非例假日)當日出勤未滿8小時以及全院上半天班之週六出勤未滿4小時無需填寫借休單或請假單。 以下情形需請計畫主持人或計畫共(協)主持人(本院專任人員及長庚大學專任臨床醫師且為本院兼任主治醫師)開立及覆核加班單並說明原因,始得列為積休時數,否則不得認列計算,出勤時數+加班時數最多為12小時。 週一至週五超過8小時之加班 全院上班半天之週六超過4小時之加班 非屬全院上班半天之週六、週日及例假日出勤 請假、公出之規定悉依本院考勤管理辦法辦理。 臨床研究人員/研究助理非加班但出勤超過10小時者,隔日將寄發 提示其計畫主持人或單位主管。

10 考勤刷卡規定(2/3) 考勤刷卡時間請以工作時數8小時+研究助理所屬院區用餐時間為準。 加班時間跨晚餐者,不予扣抵晚餐時數 考勤說明 院區別
刷卡說明 北院區(基隆、台北、林口、桃園、嘉義、大學) 至北院區刷卡者,無需開立公出單,出勤請以刷卡作記錄 南院區(高雄、鳳山) 至南院區刷卡者,無需開立公出單,出勤請以刷卡作記錄 無法於本院刷卡者,須由電子表單辦理公出或差假,並填寫外派/出勤簽到表。 至大學刷卡請刷標示「醫院」之專用刷卡機作為出勤記錄。 跨南北院區執行業務者,請開立公出單並以外派/出勤簽到表作考勤記錄。 長庚科技大學無附設醫院專用刷卡機,外派至長庚科技大學執行業務時,請開立公出單並以外派/出勤簽到表作考勤記錄。 考勤刷卡時間請以工作時數8小時+研究助理所屬院區用餐時間為準。 加班時間跨晚餐者,不予扣抵晚餐時數

11 考勤刷卡規定(3/3) 編制內研究助理考勤及人事異常懲處原則依本院規定辦理,隨計畫研究助理代刷卡或填報忘刷卡不實者,以小過懲處;忘攜帶卡、忘刷卡悉依本院考勤管理辦法辦理。 識別證使用方式、遺失補發及無法使用悉依本院考勤管理辦法辦理。 11

12 特別休假規定(1/2) 特別休假: 臨床研究人員/研究助理依本院考勤管理辦法4.2.1辦理,在本院繼續服務滿1年後始核給特別休假,特別休假核給日數係依服務年資及到職月份計算 臨床研究人員/研究助理請依人資部公告於應休年度年初時於系統中輸入特休預排,並依排定休假於當年度休畢,每月二十日前,個人應至特休月預排系統預排次月特休日期(連結員工請假單)存檔後,請計畫主持人於每月二十五日前確認特休月預排後列印書面報表簽名備查(保存5年)。 除調遷假及返台探親假不適用外,其他假別依本院「考勤管理辦法」辦理。

13 特別休假規定(2/2) 計畫結束終止聘任或中途離職者,特休以休畢為原則,有關追溯96年至100年特別休假原則依人資部規定:
追溯特別休假合計30天(含)以內天數,需於101年以預排休畢。 追溯特別休假第31天(含)至60天(含)之天數,需於102/12/20日前休畢。 追溯特別休假第61天(含)以上天數,需於103/12/20日前休畢。 如中途離職者特休未休畢,其追溯96年至100年之特休未休代金,由該五年聘任該助理之主持人BMRP分攤支付。 13

14

15 積借休規定(1/2) 以每月應上班時數為基準,每月實際上班時數作計算,積借休時數得互相抵銷,每月累計積借休相抵後之時數以不超過3天(24小時)為原則,當月超過時數之人員將以 提示其計畫主持人或單位主管。 計畫主持人或單位主管應安排 編制內臨床研究人員/研究助理於每年3/20結算時,積借休以歸零為原則 隨計劃研究助理積借休以休畢為原則 【多年期計劃者,積借休以每年計畫截止月份之考勤週期日(20日)休畢為原則】 臨床研究人員/研究助理採積借休制度.

16 積借休規定(2/2) 系統設定於每年3/20(編制內)或計畫結束(隨計劃)前三個月提示計畫主持人或單位主管其下臨床研究人員/研究助理積借休時數,請計畫主持人或單位主管協助安排其下臨床研究人員/研究助理將積借休時數休畢。 若積休時數無法休完者,編制內人員於每年3月20日隨全院積借休部門作結清核發代金;隨計畫聘任研究人員/研究助理之年度積借休結算日為: 當年度計劃截止月份之考勤週期日(20日) 中途離職者以離職日為積借休結算日 如有借休時數未結清者,應由助理薪資扣款,若有積休時數無法休畢,以下列方式處理: 由計畫主持人BMRP扣款。 申請CMRP變更項目款項。 刪除項目:臨床研究人員/研究助理提前離職.

17 考勤表單使用說明 考勤核決權限及核決流程 出勤簽到表 換休單 公出單 員工請假單 每月考勤統計表 加班單開立及覆核

18 考勤核決權限 臨床研究人員/研究助理使用考勤相關表單依本院考勤管理辦法辦理。 隨計畫研究助理的考勤核決權限:
二級主管為所屬計畫主持人或所屬單位二級主管(課長、督導) 一級主管為計畫主持人所屬單位一級主管(部、處長、管理部高專或醫研部主任) 院長級主管為計畫主持人所屬院區管理醫研業務之被授權具院長級主管權限者 考勤作業核決權限須核簽至計畫主持人所屬單位一級主管者,如計畫主持人所屬醫務專科未有一級主管,考勤作業核決權限則核簽至管理部高專。

19 考勤核決權限 編制內人員(職務代號開頭為BEZ及BET)考勤核決權限:
二級主管為科研究中心、核心實驗室負責人或所屬單位二級主管(課長、督導) 一級主管為所屬單位一級主管(部、處長、醫研部主任) 院長級主管為計畫主持人所屬院區院長/管理醫研業務之被授權具院長級主管權限者

20 考勤核決流程 隨計畫研究助理考勤核決流程: 醫務專科-醫師類(計畫主持人為醫師):計畫主持人核簽。
非醫師類(計畫主持人非醫師):計畫主持人核簽(二級主管核決權限)、計畫主持人所屬一級主管(部、處長)覆核。 科研究中心及核心實驗室:計畫主持人核簽(二級主管核決權限)、計畫主持人所屬一級主管(醫研部主任)覆核。 考勤作業核決權限須核簽至院長級主管則核簽至所屬院區管理醫研業務之被授權具院長級主管權限者 考勤作業核決權限須核簽至計畫主持人所屬單位一級主管者,如計畫主持人所屬醫務專科未有一級主管,考勤作業核決權限則核簽至管理部高專。

21 考勤核決流程 編制內臨床研究人員/研究助理考勤核決流程:
特聘講座教授/講座教授:由院長級主管核決(院長/管理醫研業務之被授權具院長級主管權限者)。 臨床研究人員(職務代號開頭為BET):科研究中心、核心實驗室負責人或所屬單位二級主管核簽、所屬單位一級主管(部、處長、醫研部主任)覆核。 研究助理(職務代號開頭為BEZ):科研究中心、核心實驗室負責人或所屬單位二級主管核簽、所屬單位一級主管(部、處長、醫研部主任)覆核。 考勤作業核決權限須核簽至院長級主管則核簽至所屬院區管理醫研業務之被授權具院長級主管權限者。 21

22 外派/出勤簽到表(紙本表單) 臨床研究人員/研究助理因執行研究計劃,需至外派單位執行業務時,出勤未能以刷卡作記錄,需填寫「外派/出勤簽到表」,並請外派單位主管簽名,每月考勤週期完畢後,由研究助理統計當月之出勤總時數,於每月26日前於HIS輸入當月出勤總時數,書面資料經計畫主持人核簽連同書面外派/出勤簽到表送交考勤部門存檔備查 。 出勤簽到表核簽流程:申請人→計畫主持人/科研究中心、核心實驗室負責人或所屬單位二級主管核准→考勤部門。 若公出工作為1~3天之開會,教育訓練則免填寫出勤簽到表.

23

24 公出登記表(紙本表單) 如公出事由為上班公出入者,可免申請公出單,應填具「公出登記表」並置於桌面供主持人及同仁知悉,於每週一呈計畫主持人核簽後,留存三個月備查。

25 借休單(HIS系統) 臨床研究人員/研究助理有積休時數欲申請借休者(換休時數以半小時作計算,最少為1小時),表單操作說明如下:
當日有出勤欲申請當日換休者,可免填寫換休單,直接刷下班卡即可,系統將以當月實際出勤時數核對當月應出勤時數。 當日無出勤者,需填寫借休單,送交計劃主持人/科研究中心、核心實驗室負責人或所屬單位二級主管核准後交由考勤存檔備查。 表單核簽流程: 隨計畫:申請人→計畫主持人或計畫共(協)同主持人(本院專任人員及長庚大學專任臨床醫師且為本院兼任主治醫師)線上覆核。 編制內:申請人→科研究中心、核心實驗室負責人或所屬單位二級主管線上覆核。

26 借休單輸入(HIS系統) 畫面路徑:臨床研究人員/助理於HIS系統/考勤/全院性作業/加班(借換休)單線上輸入/借(換)休輸入作業輸入借換休時間。 使用說明:輸入換休時間及上一級主管

27 借休單覆核 (HIS系統) 畫面路徑:主管於HIS系統/考勤/全院性作業/加班(借換休)單線上輸入/借(換)休輸入作業輸入實際時間並確認後,需再點選「二級主管借休單確認作業」鍵進入部門主管借(換)休資料線上確認螢幕確認。 27

28 公出單(電子表單) 因執行研究計劃,外派體系外時,皆需填寫「公出單」。
需連續外派至院外單位而無法使用刷卡作記錄者,需以簽呈方式提出申請,並填寫公出單 連續公出在外一星期以上至一個月以下者(含一個月),一般研究助理核簽至計畫主持人所屬一級主管(部、處長);科研究中心及核心實驗室所屬研究人員/研究助理核簽至計畫主持人所屬一級主管(醫研部主任)。 連續公出在外一個月以上者,須核簽至該院區管理醫研業務之被授權具院長級主管權限者。 每次提出公出單申請時,應一併檢附上一次公出之研究進度以及本次公出之預計工作內容。 公出單核簽流程說明如下:申請人→計畫主持人/科研究中心、核心實驗室負責人或所屬單位二級主管核准→考勤部門。 畫面路徑:電子表單/表單使用/公出單。

29

30 員工請假單(1/2)(電子表單) 畫面路徑:電子表單/表單使用/員工請假單。 臨床研究人員/研究助理使用員工請假單請依本院考勤管理辦法辦理。
使用說明:輸入休假資料後儲存請假資料,選擇上一級主管後送出

31 每月考勤月報(紙本表單) 考勤月報(未出現異常): 考勤月報(出現異常):
考勤月報於該月考勤週期結束後經臨床研究人員/研究助理及計畫主持人確認後送交考勤部門存檔備查,核簽流程說明如下 考勤月報(未出現異常): 隨計畫:申請人→計畫主持人核簽→考勤部門。 編制內:申請人→科研究中心、核心實驗室負責人或所屬單位二級主管核簽→考勤部門 考勤月報(出現異常): 隨計畫: 醫務專科--醫師類(計畫主持人為醫師)核簽至計畫主持人→考勤部門 非醫師類(計畫主持人非醫師)核簽至計畫主持人所屬一級主管(部、處長) →考勤部門 科研究中心及核心實驗室所屬研究人員/研究助理核簽至計畫主持人所屬一級主管(醫研部主任) →考勤部門。 編制內:臨床研究人員(職務代號開頭為BET)/研究助理(職務代號開頭為BEZ) :核簽至所屬單位一級主管(部、處長、醫研部主任)覆核→考勤部門

32 加班單開立(HIS系統) 主管應於臨床研究人員/研究助理加班前開立加班單,最遲於加班隔日12:00前開立,流程如下:
隨計畫:計畫主持人或計畫共(協)同主持人輸入→臨床研究人員/研究助理確認簽名→計畫主持人或計畫共(協)同主持人核准→考勤部門。 編制內:科研究中心、核心實驗室負責人或所屬單位二級主管輸入→臨床研究人員/研究助理確認簽名→科研究中心、核心實驗室負責人或所屬單位二級主管核准→考勤部門 畫面路徑:HIS系統/考勤/全院性作業/加班(借換休)單線上輸入/派工主管加班單輸入。 臨床研究人員/研究助理加班時數計算比照本院員工.

33 加班單開立(HIS系統) 加班單(逾期送單): 隨計畫: 醫務專科--醫師類(計畫主持人為醫師)核簽
非醫師類(計畫主持人非醫師)核簽至計畫主持人所屬單位一級主管(部、處長) 科研究中心及核心實驗室所屬研究人員/研究助理核簽至計畫主持人所屬單位一級主管(部、處長、醫研部主任)。 編制內: 臨床研究人員(職務代號開頭為BET)/研究助理(職務代號開頭為BEZ) :核簽至所屬單位一級主管(部、處長、醫研部主任)

34 選擇加班日期及加班人員,再拉選開始日期時間及結束日期時間,
於紅色框部分輸入加班原因,儲存後按查詢列印加班單

35 加班單覆核(HIS系統) 畫面路徑:主管於HIS系統/考勤/全院性作業/加班(借換休)單線上輸入/派工主管實際加班(借換休)時間輸入。
輸入實際加班日期,勾選「確認」後存檔

36 其他 執行操作:臨床研究人員/研究助理對於相關制度操作上若有疑問(ex:上下班刷卡時間及開立加班單程序上等)請先洽院區醫研部。
系統畫面:臨床研究人員/研究助理在操作電子表單若產生系統畫面相關問題,請先洽院區醫研部,彙總問題後由行政中心醫研部與資管部程式人員討論後作程式上之處理與修正。 36

37 謝謝聆聽 歡迎指教


Download ppt "特聘講座教授、講座教授 /臨床研究人員/研究助理 考勤管理作業 原訂日期:100/06/08 修訂日期:102/05/10"

Similar presentations


Ads by Goog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