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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 6 权证交易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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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实验 6 权证交易实务

2 实验目的: 运用权证的相关知识,使用相关金融投资交易软件进行模拟权证交易,掌握权证的发行与上市、权证的交易以及权证的行权等权证投资基本技能,掌握计算权证内在价值和时间价值的方法,以帮助我们进行权证投资。

3 实验内容与要求: 在初步了解权证各种规章制度和交易规则的基础上,通过相关证券行情交易软件,进一步认识在两市挂牌交易的各种权证的行情信息,并在开市期间,通过新华08信息系统与世华财讯软件或其他网站进行权证投资的模拟交易。 实验工具:新华08信息系统与世华财讯软件。

4 一、权证的基本知识

5 1、权证相关概念 权证是一种有价证券,权证买方付出权利金购买后,有权利(而非义务)在某一特定期间(或特定时点)按约定价格向发行人(卖方)购买或者出售标的证券。 权证实质是一种期权,持有人拥有换股权利,而不是一种责任,权证到期时持苇人可以选择是否行权或履约。

6 (1)发行人 (2)权利金 (3)标的证券 (4)认购权证 (5)认沽权证 (6)行权 (7)行权价格 (8)行权比例 (9)证券给付结算方式 (10)现金结算方式

7 (11)价内权证 (12)存续期间 (13)行权日期 (14)权证的内含价值 (15)权证的时间价值 (16)行权方式

8 2、权证的种类 (1)按买卖方向分为认购权证和认沽权证 (2)按权利行使期限分为欧式权证、美式权证及百慕大式权证
(3)按发行人不同可分为股本权证和备兑权证 (4)按权证行权价格是否高于标的证券价格,分为价内权证、价平权证和价外权证 (5)按结算方式可分为证券给付结算型权证和现金结算型权证

9 4、影响权证投资的风险因素 (1)价格剧烈波动风险 (2)价格误判风险 (3)时效性风险

10 二、权证的发行和上市

11 1、权证的发行 (1)发行申请 (2)权证发行上市前的相关准备工作

12 2、权证的上市申请 权证的上市审核完全由证券交易所负责。权证发行人应在权证上市之前与交易所签订《权证上市协议书》,并严格执行权证上市协议的规定。 发行人应在权证发行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权证发行结果报送交易所,并提交权证上市申请材料。权证上市申请经交易所核准后,发行人应在其权证上市2个工作日之前,在至少一种指定报纸和指定网站上披露上市公告书。

13 目前法律法规第10条对权证的上市条件做出了明确规定,主要包括:
(1)权证的必备条款权证类别(“认购”或“认沽”)、行权价格、行权方式(“欧式”或“美式”)、存续期间、行权日期、结算方式(证券给付还是现金结算)、行权比例等。 (2)权证存续时间的计算起点是上市日,具体计算可以日、月、年为单位。 (3)权证发行人必须提供符合规定的履约担保,担保方式有两种,发行人可自行选择

14 3、权证的信息披露 (1)在每日开盘前公布每只权证可流通数量、持有权证数量达到或超过可流通数量5% 的持有人名单。
(2)每日分别公布权证的买入、卖出金额最大5家会员营业部或席位的名称及各自的买入、卖出金额。 (3)在证券行情系统中实时公布权证溢价率,揭示权证交易价格与标的证券交易价格偏离的幅度。 (4)当权证交易严重异常或发生涉嫌违规交易行为时,交易所可视情况公布相关权证托管数据,相关证券账户代码(隐去部分字段)、买入数量、卖出数量、持有份额等信息。

15 4、权证的创设 由于权证价格主要取决于标的股票价格及其波动性,其价格并不完全受供求关系的影响。在市场需求上升时,应该存在某种机制,允许权证供应量适时得以增加,以平抑价格暴涨。境外成熟的权证市场无一例外地使用了这种“持续发售”机制。为此,目前法律法规第29条规定:已上市交易的权证,合格机构可创设同种权证。合格机构可以创设权证的目的是增加二级市场权证供给量,防止权证价格暴涨以致脱离合理价格区域。

16 三、权证的交易

17 1、交易规则 (1)权证实行T十0交易,即当日买入的权证,当日可以卖出。另外,当日买进的权证,还可以当日行权。但当日行权取得的标的证券,当日不得卖出。 (2)权证最小价格变动单位是0.001元人民币,而股票是0.01元人民币。 (3)目前股票涨跌幅采取10%的比例限制,而权证涨跌幅是以涨跌的价格而不是百分比来限制的。

18 2、交易费用 权证目前在国内证券市场还属于新生事物,为鼓励权证的发展,沪深交易所在费用方面给予一定的优惠措施、其交易、行权费用的制定基本参考了在交易所上市交易基金的标准,例如权证交易佣金不超过交易金额的0.3%。

19 四、权证的行权

20 1、行权的主要规则 (1)权证持有人行权的,应委托交易所会员通过交易所交易系统申报。 (2)权证行权以份为单位进行申报。
(3)当日行权申报指令,当日有效,当日可以撤消。 (4)当日买进的权证,当日可以行权。当日行权取得的标的证券,当日不得卖出。 (5)标的证券除权、除息的,权证的发行人或保荐人应对权证的行权价格、行权比例作相应调整并及时提交交易所。

21 2、权证行权的结算 在行权结算方式方面,目前法律法规对现金结算方式和证券给付方式都作出了规定。在现金结算方式中,标的证券结算价格对于权证发行人和持有人都非常重要,为此目前法律法规规定“标的证券结算价格为行权日前十个交易日标的证券每日收盘价的平均数”。这样较大程度地避免了结算价格被操纵的可能性。此外,从保护投资者利益出发,目前法律法规允许现金结算的自动支付方式和证券给付的代理行权方式,并作出了相应规定。

22 3、权证行权的业务流程 (1)权证行权起始日之前3个交易日,权证发行人应当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或者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结算公司”)申领“权证行权资金划款通知”或“权证行权所需标的证券划拨通知”。 (2)权证行权起始日之前2个交易日,权证发行人应当将行权所需资金或标的证券划拨至其在结算公司开立的行权专用资金账户或行权专用证券账户。在行权资金或标的证券到账后,结算公司向发行人出具有关权证行权资金余额或权证行权标的证券数量的证明文件。

23 (3)权证行权起始日之前1个交易日,权证发行人应当向交易所提交结算公司出具的有关权证行权资金余额或权证行权标的证券数量的证明文件,并向交易所提交“关于某某权证行权的申请”。
(4)在行权期的任一交易日(T日)清算、交收后,结算公司向权证发行入发送权证行权清算、交收数据。如果权证发行人发现权证行权所需资金或标的证券不足,应当在交收日16:00前将所需权证行权资金或标的证券补足。

24 (5) T十1日交收后,如权证发行人由于行权资金或标的证券不足导致交收失败,结算公司及时通知权证发行人和交易所,交易所将督促权证发行人就行权失败事项在T十2日予以披露,权证发行人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6)采用现金结算方式行权且权证在行权期满时为价内权证的,发行人在权证期满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未行权的权证持有人自动支付现金差价。 (7)权证发行人应在权证存续期满、完成行权结算后向结算公司申请注销到期未行权的放弃权证,办理权证的退出登记手续,并申请返还权证行权剩余资金或标的证券。

25 4、权证行权的操作要点 (1)证券给付型认购权证行权操作要点 (2)证券给付型认沽权证行权操作要点 (3)现金结算型权证行权操作要点
(4)权证行权申报指令的撤销

26 5、权证行权的信息披露 (1)股权分置改革中发行的权证(以下简称“股改权证”)自权证行权起始日之前60日至前30日,权证发行人应当每两周刊登一次《权证到期风险提示性公告》。自权证行权起始日之前30日内,权证发行人应当每周刊登一次《权证到期风险提示性公告》。 (2)权证发行人应当自权证存续期满前7个工作日、前3个工作日各刊登一次《权证行权及终止上市提示性公告》。 (3)权证发行人应当自行权起始日刊登《权证开始行权公告》,其中股改权证的权证发行人应当自行权起始日次一交易日至行权终止日,每日刊登《权证行权公告》。 (4)权证发行人应当自权证存续期满前5个交易日,刊登《权证终止交易公告》。

27 (5)权证发行人应当自权证终止上市后2个工作日内刊登《权证终止上市公告》(见例18-3),自权证终止上市后5个工作日内刊登《权证行权结果及股份变动公告》(见例18-4)。
(6)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在权证行权前,通过在营业场所张贴宣传资料、电话委托交易提示、网上交易提示或其他有效的方式,向投资者介绍权证行权业务流程,并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按期办理行权事务。

28 五、模拟实验

29 1、认识标的证券 (1)实验内容 登录交易系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查阅标的证券资料。 (2)目的和要求
分析标的证券的基本情况和行情走势,使学生对该证券的未来交易价格趋势有一个初步判断。

30 2、认识权证 (1)实验内容 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查阅权证资料。 (2)目的和要求
①帮助学生理解权证代码、权证简称、权证类别、行权价格、权证交易价格、行权方式和结算方式等有关的概念。 ②掌握计算权证内在价值和时间价值的方法。

31 3、权证应用 (1)模拟权证创设 (2)摸拟持币投资者的操作 (3)模拟持股投资者的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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