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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学 责任教师:刘峰 联系电话:15662667536 电子信箱:liufengopen@126.com
导学 beebe 刑事诉讼法学 责任教师:刘峰 联系电话: 工作 Q Q: 深海 办公地点:二楼西成教一办公室 各位领导、各位老师、各位同学,大家好 深海原创 版权所有 资源共享 翻录不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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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们的学习目的 通过考试 提高能力 准备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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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面授辅导流程 怎么学? 学什么? 怎样考? 导学部分 助考部分 串讲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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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科学地学习《刑事诉讼法学》 ---导学部分
如何科学地学习《刑事诉讼法学》 ---导学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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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学习模式概括 纸介教材自学 面授答疑 课件学习 网上学习 网上答疑 网上讨论 课程作业 模拟试题自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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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介教材自学 章丘电大所选用的教材是由中央电大统一提供的全国统编教材,调理清楚,适合自学。 导学200309 beebe
接下来,我们把这十一大环节逐一展开介绍。教学环节一、纸介教材自学。在网络学习中,纸介的教科书仍然是不可替代的。同学们可以通过纸介教材与课件相结合起来学习,可以取得更好的学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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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授辅导 本课程安排一次集中面授辅导 ,具体时间见课程表。
本课程安排一次集中面授辅导 ,具体时间见课程表。 如果在自学中遇到疑难问题,可以在工作日随时来校答疑。 办公地点:章丘电大教学楼二楼西成教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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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件学习 网络课件 注:注册学员登录即可全部学习浏览 (1)IP课件全套(中央电大) (2)ppt课件 1套(自制)
网络课件 注:注册学员登录即可全部学习浏览 (1)IP课件全套(中央电大) (2)ppt课件 1套(自制) (3)刑事诉讼法学案例1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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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学习 中央电大电大在线网址: 山东电大电大在线网址: 章丘电大电大在线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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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答疑 教学答疑 课程讨论 教师信箱 电话答疑 liufengopen@126.com 15662667536
导学 beebe 网上答疑 登录进入“电大在线”教学答疑室 登录进入民法学课程讨论区 教学答疑 课程讨论 教师信箱 电话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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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讨论 《刑事诉讼法学》课程论坛 进入“电大在线” 教学讨论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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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作业 b.作业答案在章丘电大网上教学平台 作业注意事项:
《刑事诉讼法学》课程作业为中央电大下发的形成性考核作业册(4次) ,根据电大形成性考核管理规定:学生必须按要求完成作业,否则是不能参加终结性考试。 b.作业答案在章丘电大网上教学平台 c. 形成性考核册应在面授辅导结束后两周内上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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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拟试题自测 检测对所学知识的掌握程度和综合运用能力,同时也是考试前的实战演练,是对应试能力的综合检测。
鉴于考试的重题率较高,我们就用往年的试题来做,近3年的6套试题我已经上传至章丘电大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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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学》课本重点内容概述 ---串讲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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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刑事诉讼法概述 教学目的和要求: 了解诉讼、刑事诉讼、刑事诉讼法的概念;理解刑事诉讼法的特点,刑事诉讼法的渊源,刑事诉讼目的、职能和价值;掌握刑事诉讼法与宪法、相邻部门法的关系,刑事诉讼法与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的差异,刑事诉讼法学的研究对象,并能运用所学知识去印证刑事诉讼实务。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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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刑事诉讼法制度的历史沿革 教学目的与要求:
教学目的与要求: 了解和掌握刑事诉讼的历史沿革,理解刑事诉讼制度的历史类型,尤其是对中国刑事诉讼制度的发展史的了解,中国刑事诉讼制度的主要特点,为中国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创造条件。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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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刑事诉讼中的司法机关和诉讼参与人 教学目的与要求:
教学目的与要求: 着重掌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性质、职能、诉讼地位、作用和权力义务,了解其领导体制和组织体系。掌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等在诉讼中的地位和不同的诉讼权利义务。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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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 1、公安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
着重掌握公安机关是国家的治安保卫机关,执行控诉职能,行使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等职权;掌握国家安全机关属公安机关性质,依照法律规定,办理危害国家安全的刑事案件,行使与公安机关相同的职权;了解军队保卫部门对军队内部发生的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监狱对罪犯在监狱内犯罪的案件进行侦查,了解公安机关的组织体系以及上下级公安机关之间的领导与被领导关系。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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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重掌握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执行审判职能,在审判阶段居于主导地位;了解人民法院的组织体系和上下级法院间的监督与被监督关系。
2、人民检察院 着重掌握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执行控诉职能,在刑事诉讼中行使检察批准逮捕侦查直接受理的案件,提起公诉的职权。了解人民检察院的组织体系和上下级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与被领导关系。 3、人民法院 着重掌握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执行审判职能,在审判阶段居于主导地位;了解人民法院的组织体系和上下级法院间的监督与被监督关系。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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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重掌握诉讼参与人的概念和种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单位当事人的概念,诉讼地位和权利义务。
(二)诉讼参与人 着重掌握诉讼参与人的概念和种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单位当事人的概念,诉讼地位和权利义务。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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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教学目的与要求:
教学目的与要求: 了解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分类、体系和功能。了解司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原则;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原则;以事实为根据,忠实于事实真相原则;对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原则;公检法三机关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人民检察院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原则;审判公开原则;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原则;未经依法判决不得确定有罪原则;保障诉讼参与人诉讼权利原则;具备法定情形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等原则的含义和要求,理解刑事诉讼基本原则的内容和意义,掌握各项基本原则的法律规定、含义和要求;并能在实践中运用这些基本原则于具体的刑事诉讼中。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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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管辖 教学目的与要求: 掌握管辖的概念、种类和意义;了解划分管辖的根据,着重掌握职能管辖、级别管辖、地区管辖的概念及其法律规定;掌握专门管辖的概念及其法律规定;管辖异议或管辖不明的处理。 (一)管辖概述 掌握管辖的概念;我国刑事管辖立法的基本出发点和管辖的意义;明确管辖分为职能管辖和审判管辖,审判管辖又包括级别管辖、地区管辖和专门管辖和指定管辖。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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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立案管辖 着重掌握立案管辖的概念;人民法院直接受理案件的范围,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案件的范围和公安机关直接受理案件的范围,国家安全机关,军队保卫部门和监狱直接受理案件的范围;了解划分立案管辖的意义和根据。 (三)审判管辖 着重掌握审判管辖、级别管辖、地区管辖的概念;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范围;我国刑事诉讼法关于地区管辖的基本规定,了解划分级别管辖、地区管辖的依据;掌握专门管辖的概念及其法律规定和指定管辖、移送管辖的内容。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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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回避 教学目的与要求: 着重掌握回避制度、自行回避、申请回避、指令回避的概念,理解回避制度的意义;掌握回避的适用对象和理由,以及有权解决回避问题的人员、组织,学会运用处理回避问题的程序。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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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重掌握代理的概念和意义;委托代理人的概念、范围及诉讼权利义务。
七、刑事辩护与代理 教学目的与要求: 掌握刑事辩护的概念和意义;着重掌握辩护人的范围、责任和权利义务;掌握自行辩护、委托辩护、指定辩护;着重掌握在侦查阶段律师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掌握刑事代理的概念;委托人和代理人的概念、范围及诉讼权利义务。 (一)刑事辩护 掌握辩护权的概念、辩护的概念和意义;着重掌握我国刑事辩护制度的内容。 掌握自行辩护、委托辩护、指定辩护的概念、条件、程序。掌握辩护人的范围、责任、诉讼地位以及辩护人的诉讼权利义务。 (二)刑事代理 着重掌握代理的概念和意义;委托代理人的概念、范围及诉讼权利义务。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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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刑事证据的一般理论 教学目的与要求: 了解证据的概念、特性及其意义。掌握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结论、勘验、检查笔录、视听资料的概念、特点及认定时应当注意的问题。掌握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有罪证据与无罪证据、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划分的根据、概念和意义;完全依靠间接证据定案应当遵循的规则。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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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顺利的通过《刑事诉讼法学》的考试 ---助考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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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题型 题型 简答题 案例分析题 每题6分共3题 每题11分共2题 单项选择题 每题2分共10题 名词解释题 每题4分共5题 多项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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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难易程度 较容易 60% 70% 5% 10% 很难 25% 较难 中等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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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课程考试将严格按照教材有关要求进行考核。
★考试范围 本课程考试将严格按照教材有关要求进行考核。 ★关于重题率 对比分析近三年的试卷,当次考试试题与前三次综合重题率达到37%,因此历年试题是很好的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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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应注意的问题 第一,要认真审题,切忌答非所问。
第二,要把握出题老师的意图。比如选项要求选“错误”答案,可由于审题时不留意,而误选了“正确”答案。 第三,要把握好考试时间。本课程考试时间为一个半小时,同学们在考试时务必要把握好时间,不要在不会做的题目上过分纠缠,从而影响到考试成绩。 第四,正确面对案例分析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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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复习资料 本课程的期末复习资料我已挂在网上,请同学们进入章丘电大教学平台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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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说出案例中公、检、法机关行为的不当之处,并说明理由。
试题举例 这里仅对难度较大的案例分析题举例讲评: 被告人崔某,1980年12月生。1997年5月7日晚在一路口抢走了下班女工李某的提包,后被路过群众抓获,扭送到附近的某人民法院。法院同志认为这是公安机关管辖的案件,告诉群众应将其扭送到公安局。崔某被扭送到公安局后,公安人员认为崔某符合拘留条件,遂在办理了法律手续后将其拘留。公安局于5月16日向检察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崔某,但未获批准。公安机关认为这一决定是错误的,于是向检察机关提出复议;同时认为崔某态度恶劣,随时可能逃跑,而且刑事诉讼法规定拘留最长期限为37天,因此尽管崔某多次提出应当释放,一直未予批准。直至6月3日检察机关做出维持不批准逮捕的复议决定后,公安机关才为崔某办理了取保候审将其释放。该案于8月20日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受理后认为,应对崔某实施逮捕,于是派法警将其逮捕。在不公开审理过程中,崔某嫌法院为其指定的律师辩护不力,拒绝其继续辩护,要求自行辩护获得合议庭批准。法庭审理认为崔某构成抢夺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 请说出案例中公、检、法机关行为的不当之处,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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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同学们 在章丘电大的学习生活 愉快而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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