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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特殊教育科 福科國中 林慧娟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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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特殊教育科 福科國中 林慧娟主任
臺中市102學年度國民中學一般智能暨學術性向資賦優異學生鑑定作業 管道一報名注意事項說明會 ---- 國中場次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特殊教育科 福科國中 林慧娟主任 102年5月30日

2 一般智能、數理及語文性向管道一報名及鑑定流程
說明會流程 次序 內容 主講人 開 場 教育局特教科 李科長美齡 一般智能、數理及語文性向管道一報名及鑑定流程 福科國中 林慧娟主任 數理及語文性向管道二報名流程 漢口國中 吳聲政主任 綜合討論 蔡蕙霞小姐

3 承辦學校 今年報名仍以山線、海線、屯區、中區(含東區、西區、南區、北區、西屯區、南屯區及北屯區)分,共有六所學校承辦今年資優鑑定試務工作。
中區(含東區、西區、南區、北區、西屯區、南屯區及北屯區)承辦試務工作學校如下: ㄧ般智能:居仁國中(輔導室) 數理性向:漢口國中(輔導室) 語文性向:萬和國中(輔導室)

4 承辦學校 山線、海線、屯區承辦試務工作學校如下: ㄧ般智能:福科國中(輔導室) 數理性向:清水國中(輔導室) 語文性向:大甲國中(輔導室)
請各校依簡章規定承辦學校分區報名, 不得跨區報名。

5 鑑定流程 一、各國小特推會協助初選報名相關表件審查。 二、初選各國中校內個別報名。 三、各國中特推會校內初審。
四、通過初審考生由各國中向承辦學校團體報名 。 五、參加鑑定初選。 六、通過鑑定初選考生向各國中辦理複選校內個別 報名。 七、各國中審查通過後向承辦學校團體報名。 八、參加複選。 九、鑑定通過者進行原校安置。

6 重要期程(一)--國小端完成初審 102年5月31日前各國小完成初審。 三類鑑定申請資格如下:(應符合下列三項報名資格其中之一: )
1. 通過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安置之應屆畢業生。 2. 通過101學年度國民小學資賦優異學生縮短修業年限鑑定之應 屆畢業生。 3. 具有三類資優潛能之應屆畢業生,其資賦優異學生家長觀察推 薦表、資賦優異學生專家學者或指導教師觀察推薦表(附件四 )均達80分以上,並採計國小六年級第一學期相關學科成績, 轉換後,達全校六年級學生前15%者(說明如下)。

7 報名資格3:採計國小六年級第一學期學科成績
類別 初審科目 成績資格 一般智能 國文、數學、自然 三科兩次段考成績T分數總和達全校六年級前15%者 數理性向 國文(x1)、數學(x1.5) 、自然(x1.5) 三科兩次段考成績加權後,各自轉換成T分數總和達全校六年級前15%者 語文性向 國文(x1.5) 、英語(x1.5) 、數學(x1)

8 國小端將通過鑑定初審的學生名冊(含光碟及紙本),於6月7日(星期五)前送學區內國中輔導室
重要期程(二)-國中端初選 國小端將通過鑑定初審的學生名冊(含光碟及紙本),於6月7日(星期五)前送學區內國中輔導室 特教組/資料組。 初選各國中校內個別報名日期:6月底至7月初 (同各國中一年級新生報到日期及時間),設有藝才班或體育班學校配合學生報到日期辦理鑑定報名工作)

9 國中校內報名收件注意事項 一般智能報名表 語文性向報名表 數理性向報名表 (黃色) (粉紅色) (藍色)
一般智能報名表 語文性向報名表 數理性向報名表 (黃色) (粉紅色) (藍色) 學生鑑定資格為就讀本市各公私立國中且通過初審 的七年級學生。 附件二推薦報名表(初選報名表): 一、請確定書寫完整、照片貼妥,需家長簽章、國小 導師簽章。 (在照片左下角加蓋國小承辦處室戳章) 二、檢核考生是否經國小特推會審核通過,符合鑑定 資格,同時檢核考生初審各項資料是否備齊,且 收取鑑定報名費新台幣600元整(完成檢核請勾選)。 三、完成檢核後請勾選「審查結果」,並在「就讀國 中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核章」空格內核章。

10 三、請於報名時,記得通知家長於7月29日(星期一)
下午1時30分至4時30分親 至各國中領取「初選 鑑定入場證」,不另寄發。 四、請各國中依「初選文件審核欄」檢核項目審核 考生報名資料,但不勾選亦不核章,於團體報 名收件時,由承辦學校再次審核後勾選並核章。 五、附件三初選鑑定入場證: (一)檢查是否貼妥照片並寫上學生姓名及就讀國中 (照片須與推薦報名表相同)。 (二)鑑定入場證號請勿填寫。 (三)鑑定地點請依簡章規定承辦學校分區勾選,不 得自由跨區報名。

11 六、填寫錯誤之處更正後,需蓋學生、家長私章或 業務承辦人職章。(如考生就讀國中欄於國小審 查後有再次修正者,請蓋學生或家長私章) 七、若有影本資料證明者,請原校務必蓋上「與正 本相符」及「承辦人職章」。 八、各校代為收取報名費每生新臺幣600元整,請先 開立繳費證明給學生,各校團體報名後再由承 辦學校開立團體報名收據予報名學校 (各校繳費 證明參考表格電子檔請逕自「臺中市政府教育 局全球資訊網 -組織職掌 -各科業務 -特殊教育科 特殊教育科 -表單下載」下載使用。

12 九、各校團體報名時,各類報名費請繳【匯票】, 匯票金額請自動扣除手續費(每張30元)。 十、附件一團體報名表正本務必逐級核章並填具承 辦人聯絡電話,並請各校於7月5日(星期五) 中午12時前,將報名初選鑑定學生之團體報名 表電子檔 至各類分區承辦學校,俾鑑定報 名工作順利進行。【報名相關電子檔請均以 office2003格式存檔】電子檔請逕自「臺中市政 府教育局全球資訊網 -組織職掌 -各科業務 -特 殊教育科特殊教育科 -表單下載」下載使用。 (簡章初選團報表電子檔寄送日期原訂7月24日, 修正為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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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十一、報名表有顏色區分,請承辦人特別留意: (一)一般智能:黃色;數理:藍色;語文:粉紅色。 校內報名時請仔細確認。 (二)若有考生繳交「白色」表件,請各校協助依 顏色重新列印「鑑定入場證」。 十二、考生報名表及鑑定入場證須「單面列印」, 若鑑定入場證「無單面列印」者,請各校協 助依顏色重新列印「鑑定入場證」。附件四- -觀察推薦表可單或雙面列印。 十三、報名文件順序:按簡章附件順序排列(每位學 生之報名資料用迴紋針夾好即可,勿使用釘 書機裝訂,便於資料抽取)。

15 團體報名費-匯票 一般智能 受款人:臺中市立居仁國民中學 臺中市立福科國民中學 語文性向 受款人:臺中市立萬和國民中學 臺中市立大甲國民中學
分類分區 一般智能 受款人:臺中市立居仁國民中學 臺中市立福科國民中學 語文性向 受款人:臺中市立萬和國民中學 臺中市立大甲國民中學 數理性向 受款人:臺中市立漢口國民中學 臺中市立清水國民中學

16 重要日程 6月底至7月初 (各國中報到日期) 管道一、管道二學生個別報名 8/9(五) 公告管道一初選結果 7/5(五)中午 12時前
辦理項目 6月底至7月初 (各國中報到日期) 管道一、管道二學生個別報名 8/9(五) 公告管道一初選結果 7/5(五)中午 12時前 將初選鑑定學生之團報表電子檔 至各類分區承辦學校 8/13(二) 管道一複選校內個別報名 7/22(一) 管道二團體報名 8/14(三) 管道一複選團體報名 7/25(四) 公告管道二審查結果 8/15(四) 領取管道一複選鑑定入場證 7/26(五) 管道一初選團報 8/17(六) 管道一複選 7/29(一) 領取管道一初選鑑定入場證 8/23(五) 公告管道一綜合研判結果 8/3(六) 管道一初選 8/26(一) 8/27(二) 通過鑑定者報到 16

17 初選團體報名時間及地點 團體報名時間:7月26日(星期五)。 請務必攜帶下列資料: 1.團體報名表紙本正本(若7月5日寄給承辦學校
 1.團體報名表紙本正本(若7月5日寄給承辦學校 的電子檔有修正,請另攜帶修正後之電子檔)。 2.報名費【匯票】(請分三類購買)。 3.相關表件(初選報名表、鑑定入場證、觀察推薦 表與證明文件影本等)。 *請攜帶承辦人職章、學校特推會戳章。 團體報名地點:豐原國小禮堂【一般智能、數理性向、語文性向三類分類分區報名】。

18 退費注意事項 一、完成報名手續後,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更改資 料、改報其他類別或要求退還報名費。 二、除符合下列規定者初選報名費得予退費外,已 繳報名費概不退還: (一)對象:學術性向【管道二】審查通過者暨需 經進一步評估參加【管道一】複選者 (二)退費時間及手續: 1.由承辦學校通知各國中辦理退費事宜。 2.請各國中通知學生辦理【管道一】初選報 名費退費事宜。

19 初選學校團體報名時間表 102年7月26日(星期五) 山、海、屯區: 上午9:00-12:00報名:山線、屯區學校
下午13:00-16:00報名:海線學校 中區: 上午9:00-12:00報名:西屯區、南屯區、 北屯區學校 下午13:00-16:00報名:東區、西區、南區、 北區學校

20 各校領取 初選鑑定入場證時間 一、時間:7月29(星期一) 上午9時至中午12時 二、地點:山線特教中心第一會議室 (豐原國小晨曦樓2樓)

21 學生領取 鑑定初選入場證時間 一、因適逢暑假期間,務必於報名收件時通 知家長於7月29日(星期一)下午1時30分至
4時 30分至各就讀國中領取初選入場證。 二、家長領取初選入場證時,提醒家長於8月 9日(星期一)下午1時30分至 4時 30分至 各就讀國中領取初選結果通知書和複試 報名表件。

22 初選考試試場 8月3日(星期六)初選考場(分類分區) 一般智能:居仁國中-中區 福科國中-山線、海線、屯區 數理資優:漢口國中-中區
清水國中-山線、海線、屯區 語文資優:萬和國中-中區 大甲國中-山線、海線、屯區

23 鑑定初選結果公告 8月9日(星期一)中午12時公告鑑定初選結果於教育局網站及各分區承辦學校網站。
各校於8月9日(星期一)中午12時前至山線特教中心二樓第一會議室,領回學生初選結果通知書。

24 學生領取初選結果通知書 請預先告知家長於8月9日(星期一)下午1時30分至4時30分前至各就讀國中,領回學生初選結果通知書和複選報名表
提醒通過複選的同學於8月13日中午12時之前向各就讀國中報名,並繳交報名費新臺幣1,500元整。

25 重要期程(二)複選校內報名 1.對象:含管道一初選通過且經各國中審 查通過和管道二需進一步評估者。 2.時間:8月13日(星期二)上午9時至12時。 3.檢附資料:考生檢附初選結果通知書影本向各校報名,請學校加蓋「與正本相符及「承辦人職章」,並提醒家長於8月15日(星期四)下午1時30分至4時30分,至各校領回複選鑑定入場證。

26 4.請各校在複選報名表照片左下角加蓋承辦處室戳章並在審核報名複選文件後加蓋承辦處室章。
5.請各校於8月13日(星期二)下午3時前,將各校複選團體報名表電子檔 至各類分區承辦學校。 6.通過初選且放棄複選報名資格學生,請各校務必在該生團體報名表最後備註欄註明「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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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複選學校團體報名 1.時間:8月14日(星期三)上午9時至 12時。 2.請攜帶下列資料:
(1)報名複選鑑定學生之團報表(含電子檔及紙本)。 (2)相關表件: (複選報名表、複選鑑定入場證、【管  道一】初選結果通知書影本或【管道二】審查結果   需經進一步評估通知書影本、其他證明文件等。 3.報名費【匯票】(請分三類購買)。 4.團體報名地點:豐原國小禮堂【一般智能、數理性 向、語文性向三類分類分區報名】。 5. *請攜帶承辦人職章、學校特推會戳章。

29 各校領取複選入場證 請各國中代領【管道一】「複選鑑定入場證」。 領取時間:8月15日(星期四)上午9時至12 時。
領取地點:山線特殊教育資源中心第一會議室 一般智能由就讀學校統一代為抽籤決定複選考場梯次,再由學校將入場證發給學生,不得有異議。

30 學生領取鑑定複選入場證 及複選結果通知書 一、因適逢暑假期間,務必於複選報名收件 時通知家長於8月15日(星期四)下午1時 30分至 4時 30分至各就讀國中領取複選 鑑定入場證。 二、家長領取複選入場證時,提醒家長於8月 23日(星期五)下午1時30分至 4時 30分, 至各就讀國中領取複選結果通知書。

31 複選考試試場 8月17日(星期六)複選 一般智能:居仁國中-中區 福科國中-山線、海線、屯區 數理資優:漢口國中-中區
清水國中-山線、海線、屯區 語文資優:萬和國中-中區 大甲國中-山線、海線、屯區

32 公告鑑定複選通過名單 8月23日(星期五)中午12時,公告鑑定複選通過名單於教育局全球資訊網及各分區承辦學校網站。
請各校於8月23日(星期五)中午12時前至山線特教中心二樓第一會議室,領回學生綜合研判結果通知書。

33 學生報到 報到時間:102年8月26日(星期一)至8月27日(星期二),每日上午9時至中午12時,逾期未報到者,視同自動放棄。
報到地點:原就讀國中。 繳交證件:鑑定結果通知書影本。(備正本以供查驗)

34 安置原則 經綜合研判通過後仍就讀於原國中,並安置至分散式資優資源班。
如原就讀學校未設置分散式資源班,則安置於該校普通班,由該校提供校內資優生特殊教育方案。 放棄安置者不得再要求重新安置於分散式資源班或另外實施特殊教育方案。 資優生申請重新安置依據「臺中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資賦優異學生重新安置作業要點」辦理。

35 收費例外情況 一般學生:初選600元,複選1,500元 例外狀況:中低收入戶子女、低收入戶子女或其直系血 親尊親屬支領失業給付者、原住民、身心障礙學生及持有身心障礙手冊人士之子女,免收報名費、複查費用。 (一)中低收入戶或低收入戶子女:應檢附區公所核發於有效期限內之中低收入戶或低收入戶證明文件正本及戶口名簿影本。 (二)直系血親尊親屬支領失業給付者:應檢附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核發之失業【再】認定、失業給付申請書暨給付收據及戶口名簿影本(證明文件之有效期限以涵蓋報名日期為準)。 (三)原住民、身心障礙學生及持有身心障礙手冊人士之子女:有效期限內之證明文件。

36 考生特殊服務需求 身心障礙學生參加鑑定有特殊服務需求者: 1.請將有特殊服務需求之學生於7月5日及8月
13日寄給承辦學校的初、複選學生團報名冊 電子檔中註明。 2.考生於報名時應檢具「身心障礙學生參加鑑 定服務需求申請表」,請各校於7月5日及8 月13日先將申請表傳真給承辦學校,正本於 團報時繳交。

37 考生特殊服務需求 3.本局將於提請本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 學輔導會採個案審核。(服務項目之提供, 以不影響整體考試公平性為原則)

38 成績複查 複查申請日期及時間: 1.初選8月12日(星期一) 上午9時至11時30分 2.複選8月26日 (星期一)上午9時至11時30分
申請複查地點:各類分區承辦學校輔導室。 家長親自到場申請,不受理郵寄申請。 填妥「鑑定成績複查申請表」及「鑑定成績複查回覆表」,並檢附初(複)選鑑定結果通知書影本(備正本以供查驗)與限時掛號回郵信封一個。(貼妥32元郵票,並寫明收件學生姓名及住址) 複查費用:每科新臺幣100元整。

39 初選施測科目及通過標準 一般智能: 1.施測科目: 團體智力測驗、國文及數學成就測驗 2.通過標準:
 團體智力測驗、國文及數學成就測驗 2.通過標準:  團體智力測驗得分達平均數正1.5個 標準差  或百分等級93以上,且學科成就 測驗國文  及數學二科之成績均達平均數正1個標準差  以上。

40 語文性向: 1.施測科目:國文及英語學科成就測驗 2.通過標準:成就測驗之成績各科均達 PR93以上。 數理性向: 1.施測科目:數學及自然學科成就測驗

41 複選施測科目及通過標準 一般智能: 1.施測科目:個別智力測驗 2.通過標準:個別智力測驗成績達平均數正2
個標準差或百分等級97 以上者,送「臺中 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 兼採 學生所檢具之觀察推薦表及相關申請資格證 明資料進行綜合研判。

42 語文性向: 1.施測科目:國語文、外語文性向測驗及語文實 作評量 2.通過標準:國語文性向測驗成績達平均數正2個標準差或PR97以上,外語文性向測驗成績達平均數正1.5個 標準差或PR93以上,且語文實作評量成績達參加複選學生平均數負1.5個標準差以上者,併同觀察推薦表及相關申請資格證明資料,送「臺中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進行綜合研判。

43 數理性向: 1.施測科目:數學、自然性向測驗及實作評量 2.通過標準:數學及自然性向測驗成績兩科均  達平均數正2個標準差或PR97,且數理實作  評量成績達參加複選學生平均數負1.5個標準  差以上者,併同觀察推薦表及相關申請資格   證明資料,送「臺中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  就學輔導會」進行綜合研判。

44 感謝聆聽~ 祝福各位報名工作一切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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