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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概要 邢尚伟 二0一四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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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政风监督室主要职能 负责监督检查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基层党风政风工作; 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调查研究、拟定有关制度和规定;
组织推广各地经验,草拟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有关情况通报; 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不正之风案件的查处工作; 综合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负责全县三公经费的监督检查; 负责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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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政风监督室主要职能 对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向组织部门提供拟提拔乡(科)级领导干部廉政审查情况;
对全县党务、政务、村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 组织开展对部门的行风评议工作; 协助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好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措施; 协同组织部了解乡镇、部门党组织民主生活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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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主要涉及四大方面 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1 贯彻执行党内监督条例(试行) 2 3 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4 政风行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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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监督 ——制止党员干部大操大办 ——对公务用车配备、使用与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对公务接待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对公款出国境行为进行监督,制止公款旅游 ——贯彻落实《廉政准则》 ——专项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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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止党员干部大操大办 党纪条例第八十一条:利用职务便利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要点:用私款利用职务便利操办且造成不良影响。只要用公款、公物(下属人员操办)的就构成。是否借机敛财无影响,但应从重或加重。 宿纪发【2005】5号关于制止大操大办文件:要点:本人及家庭成员婚、丧事宜按程序通过审批可以宴请,且累计不超过5桌人。其他事宜不可以操办。 审批程序:应将申报事由、宴请规模、时间、地点、请客范围、受礼标准等按干部管理权向纪检部门申报,并在事后7天内将详细操办情况向接受申报机构作出书面说明,在本单位内公示一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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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务用车配备、使用与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依据:泗办发【2012】90号配备管理办法等
职能体系:行政主管部门为机关事务管理局(一般)、财政局(执法执勤)。监督部门为纪检监察部门。 禁止性规定:超编超标购车、租车,以他人名义购车,借用企业及下属单位车辆,豪华装修车辆,接受赠送,违反一识两证定点停车、定点加油、定点维修规定,公车私用等。 相关工作:县纪委定期进行检查。各纪检机构应督促 按照规定建立本单位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确 保执行到位。公务用车改革已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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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工作监督 依据:泗纪发【2003】16号公务招待管理规定、泗发【2012】17号勤俭节约39条及其监督检查办法、泗纪发【2013】13号“八个一律、八个严禁”。 《江苏省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县相关规定即将出台,其中部分内容下阶段会议将讲。 监督管理原则:核定基数(预算)、控制总量、包干使用、超支退赔。 禁止性规定:工作日无条件禁酒。同城不吃饭,下乡不喝酒。不上高档酒水菜肴。不上香烟。 监督办法:纪委不定期暗访(每周二次以上),机关局定期抽查,单位自查,有奖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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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滨江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张爱华 因公款大吃大喝被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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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款出国境行为进行监督,制止公款旅游 依据:党纪条例第七十八条挥霍浪费。 要点:用公款旅游。以考察、学习招商等名义用公 款出国境旅游。
县管理制度:泗廉办[2010]3号外出行为规定。 要点:5人以下外出的,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 5-10人县分管领导批准,10人以上由县政府主要领导 批准。批准后应到廉政室备案。 相关工作:审批把关是否有批文,纳入年度财务检 查内容,对群众举报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各单位 应制止无实质性内容的外出行为,奖励、福利性的 外出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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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廉政准则》 依据:《廉洁从政若干准则》8个严禁、52个不准。
适用范围:主体为处级以上干部。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及其分支机构领导,县直机关科级党员负责人,乡镇党员负责人,基层站所党员负责人参照执行。 配套规定:《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从乡镇党委书记到村民组长,不论是不是党员全部适用。乡镇干部19个不准,村干部22个不准。 相关工作:宣传教育,开展专项治,设立廉政账户和礼品礼金登记簿,督促检查,对举报问题进行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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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治理工作 厉行节约:《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 会所中的歪风专项治理:单位内部接待、娱乐实施。
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春节。节日病:奖金福利、公车管理、公款旅游、收送节礼等。泗纪发〔2014〕34号通知精神的理解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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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国庆通知精神 严守廉洁从政相关规定,严禁收送礼品、礼金、商业预付卡以及各类节礼;要严格执行中央六部委《关于严肃纪律加强公务员工资管理的通知》(厅字〔2005〕10号)、《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严禁违规发放节日福利、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格遵守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严禁公车私用、公车私驾;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江苏省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严禁接受公款宴请、用公款大吃大喝、超标准超范围接待,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 对依然“我行我素、不收敛、不收手”的,将重点查处;对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将点名道姓公开曝光,并按照责任倒查规定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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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执行党内监督条例 ---开展领导干部勤廉公示 ---开展领导干部任中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开问责评议 ---党务公开 ---个人重大事项报告
---民主生活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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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勤廉公示 依据:省委、省政府2005年制定《关于领导干部勤廉公示暂行办法》
源头:依据监督条例的“勤廉双述”工作,2004年泗阳试行廉政公示,宿迁市改为勤廉公示上报省,省于2005年12月在全省推广。 相关工作:每年与干部年度考核、落实党风责任制考核时一并开展。网上公示是大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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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开问责评议 依据:宿办发〔2008〕98号《宿迁市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开问责评议办法》
相关工作:1.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束后,审计部门应及时将审计结果抄送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2、选取问责对象。3、由纪检、组织、审计部门共同组织问责评议。4、问责评议可采取问责评议专题会议问责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问责两种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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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务公开工作 趋势:网络化、综合化、阳光化,纪委由牵头转变为监督。 重点工作:推动权力阳光运行,是更高层面的党务公开。
主要内容:1.明确职责权限科学分权。2.规范用权程序透明用权。3.强化权力运行全程公开。4.完善监督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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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重大事项报告 依据:中央于1997年制定的《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适用对象为处级以上领导干部。
实际执行: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每年向组织部门报告规定的重大事项。纪检部门负责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和问题查处,重点是报告情况是否属实。抽查工作已列入议事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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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生活会 依据:《党内监督条例》第四节四个条款
责任分工:1.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对开好民主生活会负责,并承担制定和落实领导班子整改措施的领导责任。2.各级党委、纪委和党委组织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每年应参加一个以上下一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3.班子成员应针对自身问题和他人意见,作检查或说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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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的监督 主要是协助县委做好责任分解、开展落实责任制检查考核和实施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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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内容 责任分解:年初协助县委下发《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分解意见》
责任追究:1.对年度违纪违法案件等情况排查梳理。2.调查确定责任人。3.制定责任追究方案报主要领导审批。4.实施追究。按照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要求,中央正在修改追究办法。 责任考核:每年与干部年度考核一并开展。 单位工作:明确工作责任,督促工作落实,配合调查,实施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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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风行风建设 民主评议政行风 纠风专项治理 政行风热线 纠风信访件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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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评议政风行风 依据:根据省政府纠风办、市政府纠风办统一部署,按照市政府纠风办《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实施方案》要求推进。
相关工作:1.制定《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实施方案》,做好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统筹、协调工作;2.组织县党风政风监督员对被评议部门的重点岗位、服务窗口人员遵守工作纪律、服务态度、工作效率等进行明查暗访;3.组织评议组对被评部门政行风建设情况开展走访座谈。4.组织评议组对被评单位开展民意测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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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风专项治理 依据:根据省政府纠风办、市政府纠风办统一部署,按照全县纠风专项治理工作任务分解表的要求推进。
相关工作:制定全年纠风工作规划,做好纠风工作的安排和部署。 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开展纠风专项治理,检查指导纠风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 督促行风建设的重点部门落实行风建设责任制,积极开展创建文明行业活动。 开展调查研究,进行汇总、分析,向相关单位反馈;向党委、政府和上级纠风机构报告,为党委、政府对纠风工作的决策和部署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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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行风热线 依据:省委《关于构建纠风工作长效机制的意见》(苏发[2010]22号)、省纪委《关于印发<关于构建政风行风热线“四位一体”新模式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纪纠发〔2011〕1号)和市纪委《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四位一体”政行风热线联动实施办法>的通知》(宿纪发〔2011〕21号)文件 相关工作:1.制定全年政行风热线工作计划;2.统筹推进政行风热线直播工作;3.对政行风热线受理投诉问题进行转办、督办;4.对各单位政行风热线工作情况进行考核;5、对办理情况进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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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风信访件调查 对不正之风信访件开展调查,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对省政风热线平台信访件进行交办、催办、督办、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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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项县重点工作 常态化巡察工作 2014年3月以来,巡察组已对5个县直部门、5个乡镇进行了巡察,共发放民主测评表800余份,个别访谈近500人次,审计账册1400余册,发现违反财经纪律、组织人事纪律等各类问题25个,移送案件线索8个,公开通报3次。宿迁市纪委先后以信息专刊、专题通报的形式,两次将泗阳的做法向全市推广。江苏省纪委网站对此做法也进行了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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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项重点工作 双约谈、双报告工作 2012年会同县委组织部创新推行双约谈、双报告制度。该制度推行以来,已先后对91个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发现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5类37个问题,采集工作建议69条,为加强和改进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第一手资料。市委对我县这一做法给予充分肯定。省、市党建网也进行了报道。今年将在约谈对象和报告内容上进一步改进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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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项重点工作 清廉指数测评工作 2013年创新开展清廉指数测评工作,借助第三方中立客观的视角及专业的研究工具,进一步提高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2014年清廉指数评估体系拟从内部评价和外部评价两个层面展开。外部评价体系主要反映普通居民及企业从业人员对泗阳清廉状况的评价。内部评价体系主要反映党员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风政风监督员等对泗阳清廉状况的评价。2014年度清廉指数评估项目计划书已报县主要领导审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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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项重点工作 党的纪律建设年活动(作风建设)
通过组织开展“党的纪律建设年”活动,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 共分学习讨论、对照检查、监督防范和总结提高四个阶段。年终召开会议总结表彰,选树先进典型和反面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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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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