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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專題計畫業務報告 人事室 謝明峯 轉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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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專任助理注意事項 計畫案如有聘任專任助理者,請依據「南華大學專案助理報到程序單」內容,將資料繳交至人事室(請於聘任到職日前繳交,以免影響到本身權利)。 離職儲金或勞工退休金 依勞工退休金條例相關規定,辦理提繳勞工退休金,其中雇主負擔部份應按月提繳,並由國科會經費補助(管理費)---由人事室核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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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任助理每月支出的預算金額 等級 薪資 (以第一 年為例) 雇主負擔健保 雇主負擔勞保 年終獎金 (1.5月) 每月合計 碩士級 35000
1685 1935 依實際到職比 率計算 38620 學士級 30600 1476 1695 33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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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任助理勞健保費自付金額如下: 等級 薪資(以第一年為例) 自付 勞保費 健保費 碩士級 35000 545 495 學士級 30600
477 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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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任助理支給標準 博士班研究生 獎助金 研究助學金 研究酬金 未獲博士候 選人資格者 已獲博士候 碩士班 研究生 大 專 學 生 講師級
助教級 最高以不超過15個獎助單元為限 最高以不超過17個獎助單元為限 最高以不超過5個獎助單元為限 最高以不超過3個獎助單元為限 6,000 5,000 每一獎助單元為新台幣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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薦任級以下人員(九職等以下包括雇員技工、司機、工
國內出差旅費報支數額表 職務 等級 費別 特任級人員 簡任級人員 (第十至十四職等) (教師薪額475以上者) 薦任級以下人員(九職等以下包括雇員技工、司機、工 (教師薪額475以下) (專任助理) (學生) (兼任助理) 交通費 搭乘飛機及高鐵者,部會及相當部會之首長、副首長得搭乘商務艙(車廂)或相同之座(艙)位,其餘人員搭乘經濟(標準)座(艙、車)位,並均應檢據核實列支。其餘交通工具,不分等次按實開支。 住宿費/日 2,000 1,600 1,400 檢據核實列支,未能檢據者,按二分之一列支。 每日膳雜費 650 550 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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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科會專題研究計畫 相關規定說明(摘要) 研究發展處 丁月琴 轉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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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概念 補助項目 細項及支出用途 備註 業務費 1.研究人力費 2.耗材、物品、圖書及雜項費用 3.國際合作研究計畫國外學者來台費用
*研究主持費為主動核給(不得流入) *博士後研究人員費用專款專用(不得流出) 研究設備費 設備名稱正面表列 國外差旅費 1.移地研究 2.出席國際學術會議 3.國際合作研究計畫 管理費 *管理費為主動核給(不得流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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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新增、用途變更、經費流用 擴大補助項目間經費流用比例授權,流用超過超過各項原核定金額50%比例者,才需事先報國科會核准。
只控管前述補助項目的新增與經費流用,對於各項目內細項變更與經費調整,授權由執行機構認定合理性。 取消研究設備與耗材等經費用途之例示,充分授權執行機構認定(與計畫直接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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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第6點補助項目內涵 研究所需圖書移至業務費 研究設備費為與研究計畫直接相關之費用
單價1萬元以上且使用年限2年以上 於核定清單正面表列 國外差旅費以出國種類區分為「移動研究」、「出席國際學術會議」、「國際合作研究計畫」 「出席國際學術會議」除發表論文外,增列「專題演講或擔任會議主持人」 實際出國行程應符合本點內涵,經查核如有不符國科會得不同意核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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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研究計畫助理人員約用注意事項 增訂研究生或大學生如因休學或應屆畢業者之資格認定。
兼任助理及臨時工辦理勞保及健保得以業務費勻支。(無強制要求) 助理人員因適用勞動基準法者,依該法令應支出之費用,於管理費列支。 兼任助理人員酬金各調高1單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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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內研究計畫作業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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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業流程(研發處) 學校收到國科會之專題計畫通過 ↓ 通知計畫主持人,通知資料如下: 1.國科會「核定清單」
2.請主持人於線上簽署同意書(以便辦理請款事宜) 3.將此計畫案登入校務系統專案預算,並告知主持人計畫編號 專案預算核准後,主持人即可開始報支 (如有聘任助理者,須事先填寫「約用助理人員申請書」後,方可開始報支助理人事費) 報支過程如有任何問題可詢問會計室,分機1072、1075 (差旅報支可詢問人事室,分機1051) 辦理結案 (核銷憑證及相關資料繳交日期-會計室會發函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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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科會專題研究計畫 一、申請 1.每年10-12月開始,截止在12月底。
2.新聘任人員從未申請國科會計劃,起聘日或獲博士學位三年內可以隨到隨審,以申請一件為限。 3.線上作業 線上申請→線上繳交送出 →研發處確認 →研發處繳交送出 →研發處製作名冊並行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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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報支 主持人 (請先線上簽署同意書) 主持人於校務系統 (A68)填寫專案人員 約用申請表
報支前請先詳讀國科會法規 1.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經費處理原則 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助理人員約用注意事項 出差方面的報支 (須先送人事室審核) 其他方面報支 (請送會計室審核) 如何報支,請洽會計室負責人( ) 填寫出差申請單(教師及專任助理校務系統申請、兼任助理人事室網頁表格) (請依流程送簽,簽核完畢人事室會將申請單送回申請單位) 出差回來後即可開始核銷 國內 1.登打核銷單 2.附件 a.出差申請單 b.國內差旅報告表 c.相關報支收據 參考法規 1.中央政府國內出差旅費 報支要點 各機關派員參加各項訓練或講習報支費用規定 南華大學校外補助研究計劃案出差旅費要點 國外 b.國外差旅報告表 國際線航空機票購票證明單或旅行社代收轉付收據 機票票根或電子機票 登機證存根 匯率表 若非搭乘國內航空則需填寫「搭乘國外航空班機申請表」 1.中央政府國外出差旅費報支要點 2.中央政府機關派赴國外各地生活費表 3.南華大學校外補助研究計劃案出差旅費要點 專任助理送交”專案人員約用申請表 ”時,請檢附以下資料 1.請依”專案助理報到程序單”之內容繳交資料 相關表單請至 人事室網頁→表格下載→ 國科會專區→專案助理報到區下載 兼任助理及臨時工送交”專案人員約用申請表”時,請檢附以下資料 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臨時工非學生者,請附身份證影本) *兼任助理申請校務行政系統帳號密碼(勾選資料處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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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專案人員約用申請 於行政系統申請。核可後該名助理即可有帳號登入系統進行各項申請及核銷(密碼預設值為身份證第一碼英文+末五碼,如身份證為P ,密碼為P56789)。 申請步驟:專任助理、兼任助理及臨時工均需送本申請表,專任助理請先至人事室辦理報到手續。 計畫主持人登入行政系統 點選「A68,專案(N)」個人專案計畫申請 點選右上角「個人所屬計畫」找出申請計畫名稱 點選「成員」按「新增」 點選助理資料(使用索引表) 列印「專案人員約用申請表」,並將學生證影本貼於證件黏貼頁(非學生者請附身份證),核章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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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專案人員約用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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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教師離職計畫案轉出 一、執行中計畫案 若有購買設備者(含圖書),請寫簽呈經校方同意轉出(請敬會總務處(設備)、圖畫館(圖書)、研發處)→總務處或圖書館辦理轉出。 計畫案轉出,有二種方式: (1)請主持人備新任學校之聘書影本,由人事室發函國科會同意 (2)主持人至國科會線上申請變更,上傳後再通知研發處線上送出 (聘書也要上傳) 二、己執行結束之計畫案,若之前購買之設備因某種原因需轉出,請寫簽呈經校方同意(請敬會總務處(設備)、圖書館(圖書)、研發處)→研發處發文國科會同意→學校相關單位辦理轉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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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申請各項變更 一、計劃主持人尋循本校行政程序簽核即可 (1)經費流用:至校務行政系統登入(A64)→ 列印並送件簽核
(2)項目變更:填寫延期及變更申請表(人事室網頁) →列印並送件簽核。 二、須國科會同意,有二種方式: (1)線上申請:計劃主持人國科會線上申請變更 →上傳→通知研發處 (2)書面申請:填寫延期及變更申請表→ 送研發處→研發處行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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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結案 核銷憑證依會計室規定日期核銷 其他結案資料 結案後三個月內線上繳交報告書。 (1)核定清單
(2)約用人員申請書(注意提報名單與報支名單是否相符,以及期間是否相符) (3)學生證正反面影本(蓋有計劃學年度上、下學期註冊章) (4)預算變更申請表或其他變更經國科會同意函填寫「經費支出用途變更彙報表」。 (5)專題計劃申請書(表C001-C008)申請經費部份。 *以上皆以「A4紙張」影印,並依(1)(2)(3)(4)(5)順序排放,用訂書針固定於左上角。 *第(2)項以及第(3)項皆包含專案內專兼任助理及臨時人員。 結案後三個月內線上繳交報告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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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常用法規 1.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經費處理原則 2.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助理人員約用注意事項
3.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專任助理人員工作酬金參考表 4.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兼任助理人員工作酬金支給標準表 5.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 6.國外差旅報支要點 7.支出憑證管理要點 8.中央政府機關派赴國外各地生活費表 9.各機關派員參加各項訓練或講習報支費用規定 10.各機關學校出席費及稿費支給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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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報支相關表格及法規 人事室網頁→表格下載 →國科會專區下載 (未來相關資料轉到研發處會再通知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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