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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课 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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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六课 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国家

2 本 课 概 要 ★增强遵纪守法意识,争做守法公民 ★坚持依法治国,维护法制尊严

3 案例一:2002年,阜阳市一女婴,因食用从造假商贩刘标处购买的1段婴儿奶粉2件,致头部肿大、昏迷,2003年5月住院治疗18天,被诊断为营养不良综合症。 案例导入

4 案例二:2003年4、5月份,被告人张俊田从刘标处购进“绿元”牌好宝贝1段婴儿奶粉100余盒,在其经营的超市销售。
张某的女儿因食用“绿元”牌1段 婴儿奶粉约60盒,造成营养不良综合症死亡。阜阳市颍泉区法院公开审理的劣质奶粉系列案近日作出一审判决,法院依法以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分别判决两名销售商有期徒刑7年。 在建设法治社会进程中,企业应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5 法律概念 一、增强遵纪守法意识,争做守法公民 法律是由国家制定、认可并 由国家保证实施的,反映由 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
统治阶级(或人民)意志, 以权利义务为内容,以确 认、保护和发展统治阶级 (或人民)所期望的社会关 系、社会秩序和社会发展目 标为目的的行为规范体系。

6 法 律 特 点 1 2 3 4 法律是调整主体的行为的社会规范 法律是出自于国家的社会规范 法律是规定权利和义务的社会规范
TEXT TEXT TEXT TEXT 法律是出自于国家的社会规范 2 法律是规定权利和义务的社会规范 3 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 4

7 名 言 警 句 “法律是根据最古老的、一切事物的始源自然表述的对正义与非正义的区分,人类法律受自然指导,惩罚邪恶者,保障和维护高尚者。”
——西塞罗《论法律》 案例导入

8 法律与纪律的关系 纪律是在一定社会条件下形成的、一种集体成员必须遵守的规章、条例的总和,是要求人们在集体生活中遵守秩序、执行命令和履行职责的一种行为规则。

9 纪律有三种基本涵义 ★纪律是指惩罚; ★纪律是指通过施加外来约束达到纠正行为目的 手段; ★纪律是指对自身行为起作用的内在约束力。

10 法律与纪律的关系 首先,法律是由国家制订的行为规范。 纪律是由单位法人制定的约束本单位人员的规章制度。
法律和纪律都是明文条款,都需要强制实施。

11 其次,法律与纪律二者从约束范围、约束力等
方面不相同。 纪律只能在本单位实施。法律适用于全国规定的范 围。法律是通过行政和法庭公安监狱等暴力机关保证实 施的,具有更大的严肃性。

12 古希腊雅典的“当权者”以对神不敬等 罪名逮捕了苏格拉底并判他极刑。临刑前, 他的弟子们决定帮他越狱,而且一切都准备
妥当。但苏格拉底却说:“我的信仰中有一 条就是法律的权威,既然法律判处我极刑, 作为一个好公民,我必须去遵守。”苏格拉 底最终带着对法纪的忠诚含笑离开了人世, 但他的思想却流芳百世。

13 增强遵纪守法的意识 法律 作用 法律具有规范作用,为社会生活提供有序的环境,具有促进社会变迁和进步的作用 纪律 作用
它是为了维护社会利益和保持正常秩序而制定的行为规则,是法律和道德的补充

14 二、坚持依法治国,维护法制尊严 1949年,新中国成立,自此翻开了中国法治建设的新篇章。“依法治国”在1997年被确立为国家基本方略,法治建设步入全新发展阶段。特别是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法治已成为一种价值、一种理念,中国的法治建设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在2009国庆庆典中,“依法治国”方阵的彩车驶过天安门城楼,它承载着亿万中华儿女满腔赤诚的祝福和期盼,一路健行。 案例导入

15 案 例 导 入 案例一 2004年5月29日下午,某市扫黄打 非办在市影剧院门前举办集中销毁非 法音像制品现场会,共销毁非法音像
制品、电子出版物10万多张 案例导入

16 想一想:上述案例体现了依法治国的哪方面内容?
案例二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00年7月31日上午对原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成克杰受贿案做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成克杰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9月7日 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核准成克杰死刑。9月14日 成克杰被执行死刑。 想一想:上述案例体现了依法治国的哪方面内容?

17 二、坚持依法治国,维护法制尊严 依法治国的基本含义 依法治国的性质,指出了依法治国是我们党在新时期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18 依法治国的主体是广大人民群众。人民群众是依法治国的主体而非客体,决不能把人民群众作为治理的对象。

19 依法治国的客体是国家的各个方面的事务,是多方面的、全方位的,包括管理国家事务、经济及文化事务和社会事务。

20 依法治国的目标是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要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党始终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和有序进行,促进社会文明进步,保障国家长治久安

21 小 小 书 签 案例导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5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5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案例导入

22 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 有法可依 有法必依 违法必究 法律制定出来后,必须遵守和执行。执法必严就是严格执法
制定出完备的法律,使国家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都有章可循。 对一切违法犯罪行为都要遵照"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给予惩处 有法可依 有法必依 违法必究

23 ★依法治国是进一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
★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 ★依法治国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条件 ★依法治国是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可靠保障

24 增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国家与法的理论同中国国情和现代化建设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实践经验的总结。

25 党的领导 依法治国 公平正义 执法为民 服务大局

26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求 健全完善立法 坚持依法行政 严格公正司法 加强制约监督 自觉诚信守法 繁荣法学事业 实施正确领导

27 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尊严的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一切单位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

28 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尊严的途径 依法行政, 使政府的组织、权力、运行、行为和活动,都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 公正司法, 司法权威 是法制权 威的重要
体现 依法执政这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党执政的一个基本方式 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

29 三、法制尊严与法律权威 首先,当今社会,法律在人们心中的地位不断提高,人们更多地让法律来作为衡量正确与错误,真理与邪恶的标准。
而不是像古代那样诉诸武力,无视法律的存在,忽略甚至是践踏法制的尊严;

30 其次,人们已经逐渐改变了以前那种“厌讼”、“惧讼”的心态,在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更多的是选择运用法律来维护正义和自身权益。

31 依法治国思想的发展历程 相 关 链 接 案例导入 中国社会的民主与法治建设进入一个新的阶段,中国社会就这个问题不断实践与探索。
1999年3月,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将“依法治国”载入宪法,将其确立为国家基本方针;同年11月,国务院发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定》,进一步加大政府转型力度。 2002年,中共十六大明确提出了“政治文明”的社会发展目标,并继十五大之后再次强调“依法治国”。 2004年3月,十届人大二次会议修正宪法,“私产保护”入宪,进一步体现了法治的进步。 2007年6月,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党校的讲话中,再一次强调:“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弘扬法治精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案例导入

32 法 律 的 特 征 相 关 链 接 法律是一种概括、普遍、严谨的行为规范 法律是国家制定和认可的行为规范 法律是国家确认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
法律是以国家强制为保障实施的行为规范

33 四、公民守法与法治国家 公民守法与建设法治国家的互动关系 公民是权利和义务的主体。公民主要体现了个人与国
家的关系,受这个国家的法律约束而在这个国家拥有相应 的义务和权利。公民是公民社会的主人,不仅是公民社会 的缔造者,也是公民社会的维护者。公民不可能脱离组 织,必须服从政府管理,但他们具有独立的自主意识。

34 在我国,法律是工人阶级领导的全体人民的共同意志和
根本利益的体现。发展社会生产力,是社会主义法的根本任 务,也是全体人民的根本利益之所在。认真遵守法律是广大 人民群众实现自己的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只有严格遵守法 律,才能使体现在法律中的人民的根本利益得到实现。

35 相 关 链 接 《宪法》 第33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 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36 第53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37 增强公民守法意识,促进法治国家建设 公民守法对法治国家文化条件的形成有很大的促进作用,公民自觉的遵守法律,形成良好的守法精神能加快我国法治国家的建设进程。守法精神得以形成的条件: 一是公民主体性意识的具备; 二是法律的良法品格。

38 1 首先,提高公民参与法律的积极性。 2 其次,加强 公民的道德 建设。

39 思考与实践 1. 从自身专业学习与社会生活实践的角 度,谈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重要性是什 么?
2.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针对我国现阶 段法治进程中出现的一系列问题,从依法治国 角度思考,对于改进司法和执法工作的公正透 明,你又哪些建议?

40 3. 近年来,我过有关地方“暴力拆迁”问题愈演愈烈。重庆“史上最牛钉
子户”;上海:手持“燃烧瓶”的勇敢女人;昆明:螺狮湾事件的“仇”与“和”。 近期成都发生的事件更是具有震撼力:2009年11月13日,成都市民唐福珍以 自焚的方式,抵抗政府的强制拆迁,以死保护自家的三层楼房。11月29日, 唐福珍终因伤势过重,医治无效死亡。“唐福珍事件”发生后,因拆迁引发的 社会矛盾再次引起舆论的轩然大波。 有专家学者指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违反宪法。2009年12月7日, 北京大学五位学者向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提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审 查建议,将公众的目光聚焦到了法律制度的层面。现在,相关法律的改革正 在进行中。 想一想:对于这样的法律冲突所导致的社会事件,你如何看待?你觉得应 该如何加以完善我国的法制建设?

41 第七课 维护宪法尊严 当好国家公民

42 本 课 概 要 维护宪法尊严,保障宪法实施 1 增强公民意识,树立权利、义务统一的观念 2

43 中国“宪法司法化第一案 1990年,齐玉苓通过统招考试,并被山东济宁商校录取为财会专业委培生,但其录取通知书被中学同学陈晓琪及其父亲盗用,济宁商校、滕州市教委以及原所在中学滕州八中负有部分责任。陈冒名上学读完了商校,以后又冒名在银行工作;齐则一直未收到录取通知书而不知道事情真相,因而失去了委培上学机会,只能在一家工厂工作,并后来改上技校。十年后,齐某偶然发现其中原委,因而在法院状告陈晓琪等侵犯了其姓名权和受教育权。山东枣庄中级法院判决被告侵犯了原告姓名权并赔偿原告的精神损失,但认为原告已经放弃了受教育权。上诉后,山东省高级法院向最高法院请示由姓名权引发的受教育权问题。

44 最高法院的批示回复:“经研究,我们认为,根据本案事实,陈晓琪等以侵犯姓名权的手段,侵犯了齐玉苓依据宪法规定所享有的受教育的基本权利,并造成了具体的损害结果,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山东法院据此判决,被告陈晓琪及其父亲陈克政必须赔偿原告因受教育权被侵犯而蒙受的直接和间接损失,其他被告——包括本案所涉及的商校、中学和市教委——负连带责任。

45 一、维护宪法尊严 保障宪法实施 宪法的概念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它规定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以及一系列基本制度,集中反映了国家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一切组织和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

46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 内容:宪法规定的是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 地位和法律效力: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或者法律效力
制定和修改的程序:都要经过区别于普通法律的特别的程序

47 《宪法》第5条 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依据《宪法》的规定,我国制定了《教育法》、《高等教育法》、《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等相关的教育方面的法律。 结合上述规定和有关事实,说明“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

48 在近代意义上的“宪法”,译自英文的“constitution”。根据《布莱克法律词典》的定义,宪法是“整体权力来自被统治者的政府宪章”,是“民族或国家的基本组织法,用以确立其政府的特性与观念,对政府的内部运作规定其所必须服从的基本原则,组织政府并调节、分配及限制其不同部分的职能,并规定主权行使的范围与方式”。 小小书签

49 小小书签 《中国人民 政治协商会议 共同纲领》 1954年 宪法 1975年 1978年 1982年 我国宪法的历史发展

50 宪法,就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 ——列宁 在民主的国家里,法律就是国王; 在专制的国家里,国王就是法律。 ——马克思 名言警句

51 依法治国的核心——依宪治国 2002年1月7日,四川大学法学院1998级学生蒋某一纸诉状,将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告上法庭,理由是该行招聘限制身高,违反了宪法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规定,侵犯了其担任国家机关公职人员报名的权利。该案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媒体竞相报道,被称为“中国宪法平等权第一案”。在法治社会中,各种法律规范都是以宪法为基础而制定的,是宪法原则与精神的具体化。学习、掌握宪法知识和理论是全面了解法律体系的基础,因此,每一个公民首先需要了解和掌握宪法。 查一查: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违反了宪法的哪些规定。 结合上述事例谈谈对“依宪治国是依法治国的核心”的认识。

52 依法治国是一种治国思想体系、原则体系和制度体系的总成,包含有丰富的内容。
其中,宪法占据着至关重要的位置。宪法是法治的标志,没有宪法,就没有法治。依宪治国是依法治国的核心。

53 相 关 链 接 党的十六大提出,要把依法治国作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还把依法治国作为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一项基本内容。
胡锦涛在纪念现行《宪法》公布实施20周年的大会上强调:“实行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首先要全面贯彻实施《宪法》。这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一项根本任务,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这是因为,《宪法》是法治的标志,没有《宪法》,就没有法治,就不可能实行真正意义上的依法治国。在很大程度上讲,依法治国就是依宪治国,依宪治国是依法治国的核心。

54 没有宪法,法治社会得以建立的民主政治就无法得到确认和保障。 
民主政治是法治社会的基石。一旦抽调民主这块基石,法治的大厦将 会不复存在。 宪法之所以在一个国家的法律体系中占据至高无上的地位,成为“法律 中的法律”,是因为宪法直接捍卫着人民群众在国家生活中的主人翁地位。  检验一个国家是否是法治国家,不在于它是否拥有完备的法律,而在 于它是否拥有切实发挥作用的宪法。宪法能够实实在在发挥作用的国家, 就是宪政国家,也就是法治国家。

55 中国春秋时期就有法家,提倡以法律治理国家。到了战国时期,法家发展成为具有极大影响的政治派别。但是人们并不认为战国时期有什么法治国家。如果以一个国家是否具备完备的法律为标准,来衡量这个国家是否法治国家,那么我国历史上的唐朝、明朝、清朝等朝代都可以称之为法治国家。甚至连希特勒法西斯德国都可以称之为法治国家———希特勒法西斯的重大政策和举措,都是有法律依据的,包括其大肆屠杀犹太人,也是有法可依。不仅如此,一个国家拥有了宪法,也不等于它就是法治国家。比如袁世凯、曹锟、段祺瑞时期都是有宪法的。

56 实行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首先要全面贯彻实施宪法。
这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一项根本任务, 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要长期抓下去,坚持不懈的抓好。 —— 胡锦涛

57 自觉维护宪法的尊严 全国法制宣传日 从1986年至2000年,全国实施了三个五年普法规
划。2001年12月4日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个法制宣传日,将 宪法实施日定为法制宣传日,无疑具有重要的意义。 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 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中确 定:“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即12月4日,作为每年一次 的全国法制宣传日。”

58 宪 法 国家统一、民族团结、 社会稳定的基础 规定了国家的根本 制度和根本任务 公民权利的根本 法律保障 实现我国社会主义 法制统一的基础
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依法治国的基本依据 宪 法

59 小 小 书 签 2001年:增强宪法观念,推进依法治国 2002年:学习宣传宪法,推进民主法制建设 2003年:依法治国,执政为民
历年全国法制宣传日主题 2001年:增强宪法观念,推进依法治国 2002年:学习宣传宪法,推进民主法制建设 2003年:依法治国,执政为民 2004年: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制观念 2005年:弘扬宪法精神,构建和谐社会 2006年:落实‘五五’普法规划,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2007年:弘扬法治精神,推进依法治国 2008年:弘扬法治精神,服务科学发展 2009年: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60 组织全班讨论: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名公民,中职学生应该怎样正确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以捍卫神圣的宪法、维护宪法的尊严?
线

61 二、增强公民意识,树立权利、义务统一的观念
公民意识是指公民个人对自己在国家中地位的自我 认识,也就是公民自觉地以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基本权利 和义务为核心内容,以自己在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 中的主体地位为思想来源,把国家主人的责任感、使命 感和权利义务观融为一体的自我认识。

62 要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民主、 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 ——胡锦涛 成熟的和真正的公民意识;就把为社会服务 看作一个人最主要的美德。 ——霍姆林斯基

63 法律意识 依据明确的规则来协调各种冲突的意志和行为,而不是由某个个人或某个利益集团决定。这些规则都是公民共同合意的结果或是通过国家予以确认或者是通过习俗加以强化的结果 责任意识 公民责任是指公民履行与自己的公民身份相适应的职责,公民在遇到有关国家政治和社会利益的问题时,必须自觉维护公共利益,克服个别自我或本集团的利益

64 监督意识 公民的监督意识正是权利制约权力机制的思想保障,国家权力受到人民的监督是人民主权原则的核心所在 参与意识 指公民作为政治共同体的成员,具有积极参与(包括直接参与和间接参与)公权力运行的主人意识,实质上也是一种践行权利的意识

65 思考:作为一名中职的学生,在和谐社会的构建中,我们应该如何培养自己的公民意识?
线

66 互 动 在 线 “权利”是一项崇高而古老的观念,但人类对自身权利的自觉意识只是从近代才开始。
1776年的《独立宣言》第一次向世界表达了人类对权利的向往。 “权利”这个词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去理解。在抽象意义上,它是指正义或者使法律带上正义特征的道德法则;在具体意义上,它是指人所具有道德自由行动的能力。 线

67 权利永远不能超出社会经济结构以及由经济结构所制约的社会的文化发展。
——马克思 自由是做法律所许可的一切事情的权利。  ——孟德斯鸠 我可以坚决反对你的观点,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 ——伏尔泰 为权利而斗争就是为法律而斗争。 ——耶林

68 权利 我国宪法从第33条到第50条,全面、详细的规定 了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公民的基本权利有平等权、
政治权利和自由、人身权利和自由、宗教信仰自由、 经济、文化和社会权利。

69 义务 我国宪法在规定公民享有广泛权利的同时,也规定了公民必须履行的义务。
义务是权利的对称。法律对公民或法人必须做出或禁止做出一定行为的约束。在社会主义社会,义务与权利是一致的,不可分离。公民或法人按法律规定应尽的责任。

70 公民必须履行政治性义务 公民必须履行依法纳税的义务 公民必须履行的其他义务,如抚养、赡养的义务等

71 依法纳税 参军光荣:应征入伍 中国军人在海地救援 中学生履行植树义务

72 ★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 ★没有义务的地方,就没有权利。
——马克思 ★没有义务的地方,就没有权利。 ——洛克 查一查:《宪法》对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有哪些规定?

73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人权 人权,是指在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每个人按其本质和尊严享有或应该享有的基本权利。
所谓人权,就其完整的意义而言,就是人人自由、平等地生存和发展的权利,或者说,就是人人基于生存和发展所必需的自由、平等权利。

74 人权在本质上是一国内部管辖的事 稳定是实现人权的前提 不能割断历史脱离国情来评判一国的人权状况 对话与合作是促进国际人权事业发展的唯一正确途径

75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观 人权普遍性的原则必须同各国国情相结合 人权既包括公民权利、政治权利和经济、社会 和文化权利,也包括个人人权和集体人权
生存权和发展权是首要的人权 人权是权利和义务的统一

76 ★每年12月10日是“世界人权日”。 ★1948年12月10日,联合国大会通过并发表了《世界人权宣言》。这份迄今已被翻译成200多 种语言的联合国文件宣布:“所有的人均生而自由,在尊严及权利方面处于平等地位”。 ★人权日始于1950年,国际社会在这一天共同纪念《宣言》倡导的基本自由,向积极促进和捍卫这些权利的人们致敬。

77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42条受教育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 施、 设备、图书资料;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 (三)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 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 (四)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 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 讼;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78 第43条 受教育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 (二)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 养 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三)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 务; (四)遵守所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 的管理制度。

79 《宪法》第33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 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 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 定的义务。

80 《宪法》第51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 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的、 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 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81 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要坚持权利和义务统一的原则。 ★在我国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 利的义务;既然享有权利,那么就要承担相
应的义务;那种法外特权思想和行为,在我 国是没有地位的。

82 ★不允许滥用权利。 ★我的权利和自由的界限就是别人的权利 和自由。同时,权利不能超出社会经济和由 经济所制约的社会文化的发展。

83 ★要自觉履行义务。 ★在我国,作为社会基本制度的社会主义 制度的建立和发展,这就确立了人民是国家 和社会的主人的地位,就保障了公民权利和 义务的一致和统一,从而就决定了权利和义 务的不可分离。公民在行使权利的同时自觉 履行义务,也就是实践和体现社会主义制度 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84 履行职责会使我们幸福,违背职责会使我们不幸。
——韦伯斯特 不尽责任的自由,只能产生无秩序的混乱;不重视 伦理的个人 生活,只能是对人性的蔑视。 ——池田大作

85 李某在高校做收发工作,他利用工 作之便,隐匿、毁弃和开拆他人信件数 百封,由此造成多人和学习的联系中 断,影响了工作和学习,他还在同学中 传播扩散了有的信件中的隐私内容,造 成不良后果。 线

86 相 关 链 接 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 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
《宪法》第40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 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 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 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 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根据以上事例和宪法的规定,我们在行使公民权利 与履行义务的同时,必须坚持什么样的原则?

87 在“成人礼”后,自己在法律上的地位有什么样的变化?权利与义务的变化具体体现在哪些方面?
重温“成人礼”誓言 “今天,我18岁,成年了。我宣誓:我要肩负起成年的责任 用信心对自己负责 用诚心对他人负责 用爱心对家庭负责 用热心对社会负责 用赤心对国家负责 要勇敢,理智,谦和,宽容,坚强,诚信、珍惜友谊、珍惜生命、报效社会和人民”。 思考: 在“成人礼”后,自己在法律上的地位有什么样的变化?权利与义务的变化具体体现在哪些方面?

88 第八课 崇尚程序正义,依法维护权益 崇尚法律程序,维护公平正义 1 依靠法律程序,维护合法权益 2

89 日济南市召开水价调整听证会,引起社会各界极大关注。 近年,各地政府纷纷就关乎国计民生的价格调整召开听证
2009年12月8日,哈尔滨召开了水价调整听证会,12月18 日济南市召开水价调整听证会,引起社会各界极大关注。 近年,各地政府纷纷就关乎国计民生的价格调整召开听证 会,听取民意,如铁路运输价格调整听证会、公园门票价 格调整听证会等,一时间,听证会风生水起。但与此同时 ,“逢听必涨”、“被听证”、“作秀”等指责声也此起彼伏。 搜集有关“听证会”的资料,想一想政府为什么热衷于召开听证会?听证会有什么法律价值?完善听证会还需要做哪些工作?

90 ★程序是事情进行的先后次序,按程序办事是保证事情顺利进行,走向成功的重要保证。
★法律程序,顾名思义指的是由法律明确规定的人的行为必须遵循的方式和步骤,规定先做什么,后做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以及如何做才符合法律的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要使其行为受到法律保护,就必须遵循法律程序。

91 听证会是指行政机关在作出一项影响公众利益的决定之前,应该给公众一个发表意见,为自己进行辩护的机会,然后根据公众的意见,作出行政决定。到目前为止,我国有关听证会的规定主要体现在四部法律中。

92 1946年美国制订了联邦行政程序法 1976年联邦德国行政程序法出台 1983年日本行政程序法草案出台 1986年瑞典行政程序法出台 1991年奥地利普通行政程序法出台 1996年韩国行政程序法出台 1999年,我国台湾地区行政程序法问世

93 《中华人民共和国处罚法》第42条: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94 《价格法》第23条: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等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建立听证会制度,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主持,征求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论证其必要性、可行性。

95 《立法法》第34条: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法律委员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听取意见可以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
第58条:行政法规在起草过程中,应当听取有关机关、组织和公民的意见。听取意见可以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

96 《行政许可法》第46条: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事项,或者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行政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布,并举行听证。
第47条: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97 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
程 序 正 义 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

98 1. 公正的程序有助于权力行为的公开、透明。 2. 公正的程序可以保证公众的广泛参与。 3. 公正的程序有利于公众合法权益的保护。 4. 公正的程序可以最大限度的减少错误决定,实现社会 和谐。

99 程序是法治和恣意而治的分水岭。 没有程序的正义就没有实体的正义。 ——西方法谚 “权利法案的绝大部分条款都与程序有关,这绝非毫无意义。正式程序决定了法治与随心所欲或反复无常的人治之间的大部分差异。坚定的遵守严格的法律程序,是我们赖以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主要保证”。 ——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道格拉斯

100 二、依靠法律程序,维护合法权益 诉讼程序的基本内容 民事诉讼的基本程序 刑事诉讼基本程序 行政诉讼基本程序

101 案例导入 张女士下班回家,走在某小区的一栋楼下,不巧的是从楼上掉下一个垃圾袋,正好砸在张女士的头上,张女士当场被砸晕。由于无法准确指认垃圾袋从谁家窗口飞出,无奈,张女士一纸诉讼,将整栋楼的住户一并告上法庭,请求法庭判决该楼的所有住户赔偿其所受损失。 张女士的这个损失赔偿案需要经过哪些诉讼程序? 为赢得该诉讼,张女士应当做哪些准备工作?

102 民事诉讼的特点有: ★诉讼对象的特定性; ★当事人处分权利的自由性; ★双方当事人在诉讼上对抗的特殊性; ★民事诉讼程序的严格规范性和正当性。

103 程 序 起诉和受理 开庭审理

104 1、起诉受理 《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 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 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 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1. 起诉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自己所享有的或者依法由自己支配、管理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他人发生民事权益的争议,以自己的名义请求法院通过审判给予司法保护的诉讼行为。

105 《民事诉讼法》第111条: 人民法院对符合本法第108条的
起诉,必须受理;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纠纷自愿达成书 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 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 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106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
诉; (五)对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 告知原告按照申诉处理,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 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 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 理。

107 第112条: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 起诉,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 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 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 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108 2、开庭审理 开庭准备 法庭调查 法庭辩论 案件评议 宣告判决

109 第二审程序 第二审程序是指民事诉讼当事人不服地 方各级法院未生效的第一审裁判,在法定期间 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上一级法院对案件
进行审理所适用的程序。 第二审程序既是上诉审程序,又是终审程 序,第二审法院所作的判决为终审判决,一经 宣判或者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得再提起上诉。

110 第149条: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
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法院。

111 第150条: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五日
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 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到答辩 状之日起五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不提 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五日 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

112 第153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 (二)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的,依法改判; (三)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 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 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113 行政诉讼基本程序 案例导入 某高校学生因雇佣他人替自己参加考试,被监考老师当场查获并上报学校。学校根据《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的规定,给与该学生开除学籍的处分。该生认为学校处分过于严厉,显示公正,遂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判定学校撤销处分决定。 想一想:法院能受理此案吗?为什么?

114 1989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是我国第一部“民告官”的法律,在新中国的法治进程中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 关及其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侵犯其合法权益,向人民 法院请求,维护其合法权益的司法活动 。 1989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是我国第一部“民告官”的法律,在新中国的法治进程中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115 《行政诉讼法》第11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
织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诉讼: (1)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 行政处罚不服的; (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 不服的; (3)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 (4)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 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 (5)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 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6)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 (7)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 (8)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 他人身权、财产权的。 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 政案件。

116 第12条: 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
提起的诉讼: (1)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2)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 力的决定、命令; (3)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4)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

117 想想看:这种情况下,检察机关可否加重对其的追诉?法院可否因此加重对其的处罚?
刑事诉讼的基本程序 某高官涉嫌贪 污罪、挪用公款罪, 检察机关在掌握了确 凿证据之后,将其收 监,但在检察机关对 其讯问时,该官员始 终保持沉默,不发一 言。 想想看:这种情况下,检察机关可否加重对其的追诉?法院可否因此加重对其的处罚?

118 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 公安机关以及国家安全机关在当事人以及其 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律规定的程 序,解决被追诉者刑事责任问题的活动。

119 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某律师,涉嫌 伪造证据、妨害作 证罪,开庭审理 时,该律师提出检 察长及合议庭成员 因与本案存在利害
关系,应集体实行 回避。 你觉得该律师有要求回避的权利吗?

120 公民的基本诉讼权利主要有 1.公民有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的权利
《民事诉讼法》第57条:无诉讼行为能力人由他的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法定代理人之间互相推诿代理责任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代为诉讼。 第58条: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律师、当事人的近亲属、有关的社会团体或者所在单位推荐的人、经人民法院许可的其他公民,都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121 2. 公民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行政诉讼法》第47条: 当事人认为审判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有权申请审判人员回避。审判人员认为自己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应当申请回避。

122 3.公民有上诉的权利 《民事诉讼法》147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123 4.公民有申请执行的权利 法院判决或裁决生效以后,义务人不主 动履行义务,权利人有权向法院提出申请, 请求法院强迫义务人履行义务。

124 增强证据意识 小强放假,与朋友聚餐。就 在小强开启一瓶啤酒时,啤酒瓶 发生了爆炸,因躲闪不及,右眼 被炸伤。众人慌乱之中,忙将小
强送往医院救治,没有顾及将炸 碎的啤酒瓶碎渣收集起来。小强 被炸伤的右眼经过缝合、手术、 出院,共花去医药费、手术费1万 余元。小强找到啤酒的生产厂 家,要求损害赔偿。但啤酒厂家 以没有证据表明给小强造成伤害 的啤酒瓶是本厂产品为由,拒绝 赔偿。 想一想:你觉得对该案件,法院应作何判决?你从这个案例中能够吸取什么教训?

125 诉讼证据是诉讼中 能够帮助当事人还原案 件真实情况的客观事 实,法院只能根据各方 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最 大限度地还原案件的原 始情形,并依此辨明是 非,做出自己的判断。 证据有如下法律特征: 合法性 客观性 关联性

126 举证责任的分配 民事诉讼法规定“谁主张,谁举证”,当事人应为其各自 的诉求进行举证,如果举证不能,则需承担败诉的后果。
《民事诉讼法》第64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127 在行政诉讼中,由于行政机关在行政行为中,已经占有优势 地位,且多为职权行为,因此,法律规定“被告(行政机关)承 担举证责任”
《行政诉讼法》第32条: 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 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第33条: 在诉讼过程中,被告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   第34条: 人民法院有权要求当事人提供或者补充证据。 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行政机关以及其他组织、公民调取证据。

128 《刑事诉讼法》第43条: 审判人员、检察人 员、侦查人员必 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 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 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 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

129 证明责任是诉讼的脊梁。 —— 罗森贝克 在法庭上,只有证据,没有事实。谁主张谁举证,而不是谁否认谁举证;因为事实之常理决定了否定者不易提出证明。 举证之所在,败诉之所在。 ——古罗马法谚

130 学会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小丽放学后,逛书店,买了一 盘光碟,在交款台结过帐之后,转 身出门,此时,门禁发出“滴滴”的
警报声,门卫伸手拦住小丽,小丽 在说明情况后再次经过门禁,警报 声依然作响。于是,门卫对小丽产 生怀疑,将小丽带至办公室,强行 搜身。未果,折腾一番后,查明是 收款台工作人员在收款后没有对光 碟进行消磁所致。 问:小丽的合法权益是否受到了侵害? 她可以通过什么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如果你在生活中遇到类似的问题,你应该怎么办?

131 互 动 在 线 ★在老师的指导下,搞一项调查研究,调研的题目为“现实生活中,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途径有哪些?
★ 结合调查结果,想一想:你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最有效的救济方法是什么?

132 在第三方的主持下,发生 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在自愿的前 提下,互谅互让,互相协商、 妥协,达成协议的活动。调解 在现实中应用非常广泛,对构 建和谐社会意义重大。

133 仲裁是指在双方签有仲裁 协议的前提下,自愿将争议提 交中立的第三方进行裁判,解 决纠纷的活动。

134 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该行政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出申请,请求审查该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并作出复议决定的活动。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内部的自我监督,与行政诉讼比较而言,具有专业、便捷、效率的特征。

135 思考与实践 撕碎的欠条可否成为法院审案的证据? 1.张某拿着15万元的欠条到某公司收取货款, 公司老板接待了张某,答应让会计全额支付,并将
欠条撕毁后扔进了废纸篓内。然而,当老板领着张 某去财务室领钱时,会计称账上没有现金。老板称 暂时没钱,等以后再付,张某遂要求老板重新写一 张欠条,但是老板却不同意,张某只好讪讪地离 开。 张某回去后左思右想,没有了欠条,万一对方 不承认,15万元货款就打了水漂。第二天一大早,张 某就赶到某公司老板办公室,从废纸篓内捡回了破碎 的欠条。 公司老板辩称,他是支付完货款后才将欠条撕毁 的,第二天发现破碎的欠条不见了,还特地向警方报 了案。双方各执一词,张某遂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撕碎的欠条可否成为法院审案的证据?

136 2.搜集周围人对“打官司”的种种看法,研 讨“诉讼”在解决纠纷中的价值所在。 3.在老师的指导下,组织一次模拟法庭, 按照相关的诉讼程序审理一个案件,使中职学 生在课堂上零距离亲身体验诉讼程序的严谨魅 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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