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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儿脑性瘫痪 王立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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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 脑瘫是以中枢性运动功能障碍为主的致残性疾病。迄今为止,国际上尚无被一致公认和引用的脑瘫定义与分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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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对脑性瘫痪的定义 1. 第一届全国小儿脑瘫座谈会提出的定义(1988年)
脑性瘫痪是出生前到出生后1个月内发育时期非进行性脑损伤所致的综合征,主要表现为中枢性运动障碍及姿势异常。此定义为我国首次提出的定义,20余年来被我国学者广为引用,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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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华儿科杂志》编辑委员会、中华医学会儿科学分会神经学组提出的定义(2004年)
出生前到生后1个月内各种原因所引起的脑损伤或发育缺陷所致的运动障碍及姿势异常。此定义强调脑瘫的发生可以由脑损伤所致,也可以由脑发育缺陷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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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国康复医学会儿童康复专业委员会、中国残疾人康复协会小儿脑瘫康复专业委员会提出的定义(2006年)
脑性瘫痪是自受孕开始至婴儿期非进行性脑损伤和发育缺陷所导致的综合征,主要表现为运动障碍及姿势异常。此定义既强调了脑损伤和发育缺陷可导致脑瘫,也强调了脑损伤和发育缺陷的发生时间可在婴儿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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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三种定义,经过全国同道的讨论,特别是儿童康复医学专业工作者与小儿神经病学专业工作者的多次讨论,基本取得一致意见,即原则上采用第三种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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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国际上的最新定义及 对定义的讨论 Rosenhaum P 等人2007年在《The Definition and Classification of Cerebral Palsy》一书中,提出了脑瘫的最新定义: 脑性瘫痪是由于发育中胎儿或婴儿脑的非进行性损伤所致持续性运动和姿势发育异常、活动受限的一组综合征。脑瘫常并发感觉、知觉、认知、交流、行为紊乱、癫痫、继发性肌与骨骼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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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对于定义的讨论,主要围绕在如何表述脑发育早期的损伤和发育缺陷时间界限上,即应界定为新生儿期内或婴儿期内。
由于种族及个体差异,很难严格而统一界定脑发育早期的时间界限,绝大多数学者认为脑瘫的发生应界定于婴儿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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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病率 脑瘫的发病率在世界范围内约为1.5‰~4‰,平均约为2‰。
脑瘫发病率的变化趋势各国报道不一,将1959~1992年瑞典、澳大利亚、英国和北爱尔兰脑瘫发病率进行比较,平均在1.5‰~2.5‰之间。 我国脑瘫发病率约为1.8‰~4‰。1997年至1998年对江苏等七省调查,1~6岁小儿中脑瘫患病率为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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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调查结果看,脑瘫发病率各国差别不大,城乡差别不大,男性略高于女性。
近50年来,由于产科技术、围产医学、新生儿医学的发展,新生儿死亡率、死胎发生率均有明显下降,但脑瘫发病率并无减少趋势,重症脑瘫的比例有增多趋势。 人们解释这种现象是由于抢救重危新生儿技术提高,使许多过去很难存活的早产儿和极低体重儿得以存活,而这些婴儿患脑瘫的机会明显高于足月儿和正常体重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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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病因 脑瘫的直接病因是在脑发育成熟前,脑损伤和/或发育缺陷导致以运动障碍和姿势异常为主的综合征。
脑损伤和脑发育缺陷的时间可划分为三个阶段,即出生前、围产期和出生后。 有人用先天性和获得性两种因素进行分析。传统的观点认为围产期原因是导致脑瘫的主要原因,近来认为70%~80%的脑瘫发生于出生前,其中相当大的比例原因不明。因此,近年认为对脑瘫病因学的研究应转入胚胎发育生物学的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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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前因素 1、母体因素 母亲孕期大量吸烟、酗酒、理化因素、妊娠期感染、先兆流产、用药、妊娠中毒症、外伤、风湿病、糖尿病、弓形体病、胎儿期的循环障碍、母亲智力落后、母体营养障碍、重度贫血等。 临床与流行病学资料都证实脑室周围白质软化(PVL)是脑瘫的一个重要危险因素,而感染是导致PVL发生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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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遗传因素 近年来研究认为,遗传因素对脑瘫的影响很重要,双胞胎同时患脑瘫、家族中已经有脑瘫患儿再发生脑瘫的几率偏高。 有报道单纯共济失调型脑瘫与常染色体隐性遗传有关,部分痉挛型双瘫、偏瘫患儿具有遗传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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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围产期因素 1、患脑瘫的危险性随着出生体重偏离同胎龄标准体重的程度而增加,低出生体重儿或巨大儿患脑瘫的几率可高于正常体重数十倍。
2、早产是目前发现患脑瘫的最主要因素之一。 3、胎盘功能不全,缺氧缺血等被认为与脑瘫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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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出生后因素 新生儿期惊厥 呼吸窘迫综合征 吸入性肺炎 败血症 缺氧缺血性脑病 颅内出血 脑积水 胆红素脑病 脑部感染 低血糖症 脑外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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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病理生理学改变 脑瘫的病理改变很广泛,主要为脑干神经核、皮质、灰质团块的神经元结构改变以及白质中神经纤维变化及髓鞘分离等。
痉挛型双瘫以脑室周围白质软化改变为主,多见于早产儿; 不随意运动型可见基底节病变或脑室周围白质软化; 共济失调型大部分为先天性小脑发育不全;痉挛型偏瘫主要是对侧脑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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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原因分析病理变化主要有:发育障碍和脑损伤。
中枢神经系统发育障碍或损伤类型主要累及锥体系、锥体外系和小脑三大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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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锥体系损伤:多为大脑皮层(灰质)的不同部位、锥体束(白质)的不同部位损伤,早产儿多见PVL。可引起躯干及肢体的随意运动障碍,主要为痉挛型脑瘫,临床可见全身性瘫痪或不同部位的瘫痪。
(2)锥体外系损伤:主要损伤部位为基底节、丘脑、海马等部位,可引起随意运动障碍、肌强直、肌张力突然变化或动摇不定,临床多见强直型、不随意运动型脑瘫,锥体外系损伤多累及全身。 (3)小脑损伤:由于小脑不同部位的损伤,可导致共济失调、平衡障碍、震颤等,临床多见共济失调型脑瘫,累及全身。 上述三大体系的损伤往往不单独存在,临床表现常以一种损伤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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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分型 各国学者对脑瘫分类至今尚无统一的标准,但分型原则大同小异。
根据临床神经病学表现、解剖学特征、运动障碍的程度以及病理学和脑损伤部位进行分型。 我国较为公认的脑瘫分型,是按照临床神经病学表现和瘫痪部位进行的分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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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一届全国小儿脑瘫座谈会提出的分型(1988年) 制定了我国脑瘫分型标准
按临床表现分为8型: (1)痉挛型(spastic); (2)手足徐动型(athetoid); (3)强直型(rigid); (4)共济失调型(ataxia); (5)震颤型(tremor); (6)肌张力低下型(hypotonic); (7)混合型(mixed types); (8)不可分类型(unclassifiab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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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瘫痪部位分为7型: (1)四肢瘫(quadriplegia); (2)双瘫(diplegia); (3)截瘫(paraplegia); (4)偏瘫(hemiplegia); (5)重复偏瘫(double hemiplegia); (6)三肢瘫(triplegia); (7)单瘫(monopleg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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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华儿科杂志》编辑委员会、中华医学会儿科学分会神经学组提出的分型(2004年)提出了新的分型
按临床表现分为5型: (1)痉挛型; (2)不随意运动型; (3)共济失调型; (4)肌张力低下型; (5)混合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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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瘫痪部位 (指痉挛型)分为5型: (1)单瘫; (2)双瘫; (3)三肢瘫; (4)偏瘫; (5)四肢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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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国康复医学会儿童康复专业委员会、中国残疾人康复协会小儿脑瘫康复专业委员会提出的分型(2006年)修改并提出新的分型。
按临床表现分为6型: (1)痉挛型; (2)不随意运动型; (3)强直型; (4)共济失调型; (5)肌张力低下型; (6)混合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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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瘫痪部位分为5型: (1)单瘫; (2)双瘫; (3)三肢瘫; (4)偏瘫; (5)四肢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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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后两种分型的特点如下。 (1)共同之处: ①简化了分型,不再将“震颤型”和“不可分类型”单独分类,保留了临床最常见的“双瘫”,取消了难以见到的“截瘫”;本着简易、实用的原则,取消了“重复偏瘫”,统称为“四肢瘫”; ②在新的分型中,“不随意运动型(dyskinetic)”包括手足徐动(athetic)、舞蹈样动作(choreic)、肌张力失调(dystonic)和震颤(tremor)等。 (2)不同之处:后两种分型的唯一差别是,2006年的分型中保留了“强直型”,以强调正确区别锥体外系损伤与锥体系损伤所致痉挛的不同,利于临床治疗策略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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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脑瘫是脑损伤所致的综合征,原因复杂,损伤复杂,临床表现复杂,因此分类存在一定困难,难以从单一的角度进行分类,也难以严格确定某一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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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脑瘫的临床表现 无论哪种类型脑瘫,均具有非进行性脑损伤或发育障碍的特点。
临床表现多以运动发育落后、姿势及运动模式异常、原始反射延迟消失、立直(矫正)反射及平衡反应延迟出现、肌张力异常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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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痉挛型 痉挛型脑瘫主要损伤部位是锥体系,但病变部位不同,临床表现也不同。主要表现如下。
(1)肌张力增高,被动屈伸肢体时有“折刀”样肌张力增高的表现。关节活动范围变小,运动障碍,姿势异常。 (2)由于屈肌张力增高,多表现为各大关节的屈曲、内旋内收模式。 (3)上肢表现为手指关节掌屈,手握拳,拇指内收,腕关节屈曲,前臂旋前,肘关节屈曲,肩关节内收。过多使用上肢,易出现联合反应,使上肢发育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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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下肢表现为尖足,足内、外翻,膝关节屈曲或过伸展,髋关节屈曲、内收、内旋,大腿内收,行走时足尖着地,呈剪刀步态。下肢分离运动受限,足底接触地面时下肢支持体重困难。
(5)多见躯干及上肢伸肌、下肢部分屈肌以及部分伸肌肌力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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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动作幅度小、方向固定、运动速率慢。 (7)痉挛型双瘫在脑瘫患儿中最为常见,主要表现为全身受累,下肢重于上肢,多表现为上肢屈曲模式和下肢伸展模式。 (8)痉挛型四肢瘫一般临床表现重于痉挛型双瘫,可表现为全身肌张力过高,上下肢损害程度相似,或上肢重于下肢。由于大多一侧重于另一侧,因此具有明显的姿势运动不对称。 (9)痉挛型偏瘫患儿临床症状较轻,具有明显的非对称性姿势运动, 一般6个月后显现症状,1岁后左右差别明显。正常小儿很少在12个月前出现利手,痉挛型偏瘫的患儿却可在12个月前出现利手。此型可见明确的影像学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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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视觉发育速度缓慢、视觉体验效应不足、视觉功能发育不足,影响粗大和精细运动发育速度和质量。
(11)可有不同程度的智力落后、胆小、畏缩、内向性格等。 (12)临床检查可见锥体束征,腱反射亢进,骨膜反射增强,踝阵挛阳性,2岁后病理反射仍呈阳性。 (13)低出生体重儿和窒息儿易患本型,本型约占脑瘫患儿的6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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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不随意运动型 损伤部位以锥体外系为主,主要表现如下。
(1)难以用意志控制的全身性不自主运动,颜面肌肉、发音和构音器官受累,常伴有流涎、咀嚼吞咽困难,语言障碍。 (2)当进行有意识、有目的运动时,表现为不自主、不协调和无效的运动增多,与意图相反的不随意运动扩延至全身,安静时不随意运动消失。头部控制差、与躯干分离动作困难,难以实现以体轴为中心的正中位姿势运动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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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肌张力变化,主动肌、拮抗肌、固定肌、协同肌收缩顺序、方向、力的大小不能协调,肌张力强度和性质不断发生变化,出现主动运动或姿势变化时肌张力突然增高,安静时变化不明显。
婴儿期多见肌张力低下,年长儿多见肌阵挛、肌强直等。由于多关节出现过度活动,使姿势难以保持,因而平衡能力差。 (4)原始反射持续存在并通常反应强烈,尤以非对称性紧张性颈反射姿势为显著特征,呈现非对称性、头及躯干背屈姿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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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由于上肢的动摇不定,可使躯干和下肢失去平衡,容易摔倒。
(6)亦可见皱眉、眨眼、张口、颈部肌肉收缩,脸歪向一侧,独特的面部表情等。 (7)由于病变早期部分婴儿表现为松软,多数患儿症状不明显,因此早期确定病型较难。 (8)此型患儿一般智商较痉挛型患儿高,有较好的理解能力。多开朗、热情,但高度紧张、怕刺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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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此型又可根据肌张力的变化程度,分为紧张性和非紧张性两种类型。
(10)本型可表现为手足徐动、舞蹈样动作、扭转痉挛等,也可同时具有上述几种表现,约占脑瘫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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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强直型 较为少见,由锥体外系损伤所致,主要表现如下。 (1)肢体僵硬,活动减少。
(2)被动运动时,伸肌和屈肌都有持续抵抗,因此肌张力呈现铅管状或齿轮状增高。 (3)无腱反射亢进,常伴有智力落后、情绪异常、语言障碍、癫痫、斜视、流涎等。 (4)此型一般临床症状较重,护理较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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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共济失调型 主要损伤部位为小脑,表现为平衡障碍,肌张力低下,无不自主运动。本体感觉及平衡感觉丧失,不能保持稳定姿势。主要表现如下。
(1)步态不稳、不能调节步伐,醉酒步态,容易跌倒,步幅小,重心在足跟部,基底宽,身体僵硬,方向不准确,过度动作或多余动作较多,动作呆板而机械。 (2)手和头部可看到轻度震颤,眼球震颤极为常见。 (3)指鼻试验、对指试验、跟胫膝试验都难以完成。 (4)语言缺少抑扬声调,而且徐缓。 (5)本型不多见,多与其他型混合,约占脑瘫的5%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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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肌张力低下型 (1)肌张力低下,四肢呈软瘫状,自主运动少,仰卧位时四肢呈外展外旋位,状似仰翻的青蛙,俯卧位时头不能抬起。
(2)本型易与肌病所致的肌弛缓相混,但可引出腱反射。 (3)本型常为脑瘫婴儿早期症状,幼儿期以后可能转为其他型,多为不随意运动型。 (4)本型还可能是伴有智力落后、癫痫等合并症的重症脑瘫早期临床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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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混合型 脑瘫某两种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的症状同时存在于一个患儿的身上时称为混合型,以痉挛型和不随意运动型症状同时存在为多见。
两种或两种以上症状同时存在时,可能以一种类型的表现为主,也可以大致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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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伴发症 1.学习困难 大约一半脑瘫儿童伴有轻度或中度学习困难,他们的智商值一般低于70~80。
严重的学习困难更使脑瘫患儿对于走路、说话、活动等的学习十分缓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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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视觉损伤 视觉中枢或传导路损伤在脑瘫儿童中占一定比例,控制运动功能的眼部肌肉受累而导致斜视的脑瘫儿童几乎占半数。
还有一部分脑瘫儿童存在弱视,他们需要配戴矫正弱视的眼镜。 因此,由眼科医生对脑瘫儿童进行眼部的检查和视觉评价是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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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听力损害 脑瘫儿童可能伴有听觉神经通路的损伤,易见于不随意运动型。
由于是由耳至脑的部分神经损伤,因此称之为中枢性听力障碍,应与儿童常见的由于感染所造成的传导性听力障碍相区别。 中枢性听力障碍目前尚无有效方法修复损伤的神经,但应根据损伤的程度,尽早采取积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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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语言障碍 部分脑瘫儿童控制语言和发音的肌肉受累,他们十分清楚要说什么,心里的语言非常好,但无法顺畅说出或根本无法说出。这种情况最常见于不随意运动型脑瘫。 也有部分脑瘫儿童存在语言发育延迟。 以上情况需要进行语言训练以及使用能够替代讲话的辅助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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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癫痫 癫痫在脑瘫患儿中常见,大约50%的脑瘫儿童容易发生抽风或惊厥,有的发生新生儿惊厥,有的只是在儿童时期发生一两次抽风而无严重的惊厥。
部分脑瘫患儿由于没有明显临床症状而被忽视,在康复治疗过程中因不同原因而发生抽风,影响患儿的康复治疗。 因此强调应早期发现、早期采取有效措施,避免诱导癫痫发作的各种因素。 脑电图检查是必要的,但有时并不能全面反映情况,必要时可以采用录像或视频脑电的方法仔细观察。 伴有癫痫的脑瘫患儿在进行康复训练时,要注意适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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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心理行为异常 脑瘫患儿可以出现行为异常,如自残行为、暴力倾向、睡眠障碍、性格异常等。情绪安定性、自制力、自立性、温和理性均低于正常儿童,表明脑瘫儿童易有情绪不稳定、易变、自我控制能力低、依赖性强、易冲动、攻击性强等性格特征。 脑瘫儿童对社会、家庭的适应性低于正常儿童,对客观环境变化产生应变的心理适应力低。 体质的安定度、个人的安定度低于正常儿童,呈现性格的不安定倾向及发展的不平衡特征。 因此,要注意观察脑瘫患儿的行为,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异常行为的发生,同时要积极矫治,避免症状加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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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饮食困难 许多脑瘫儿童具有饮食困难,婴儿期表现为吸吮困难,稍大后表现为咀嚼困难,也可能有吞咽困难。
脑瘫儿童容易呛食,食物或液体进入气管和肺的同时带入细菌,引起肺部的反复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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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流涎 脑瘫患儿很难将口唇闭严,也很难规律地吞咽口水,因此持续流涎致使口周和前胸总是处于潮湿状态。
目前通过口周按摩以及通过小手术的方法都可以有效治疗流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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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牙齿问题 由于脑瘫儿童舌运动不灵活,残存原始性的吸吮和吞咽模式,咀嚼困难,牙齿常有附着物。显而易见,脑瘫儿童更易患牙病。
因此刷牙和牙齿清洁,对于脑瘫儿童防止各类牙病的发生是十分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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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直肠和膀胱的问题 脑瘫患儿因为活动少而导致大便干燥,同样影响饮食。
脑瘫患儿与正常儿童相比,学习控制膀胱的能力很差。如果膀胱长期不能排空,则容易引起膀胱的细菌感染。因此,训练排尿习惯,采取各种措施预防感染是十分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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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感染问题 由于咀嚼、吸吮、吞咽障碍,常使患儿不能得到充足的营养,缺少微量元素,免疫力较低。
由于长期以某种固定的姿势和体位生存,甚至长期卧床而极易引起局部组织器官的感染,如肺部感染、泌尿系统感染等。 因此,对脑瘫患儿要尽量使其获得均衡的营养,增强机体抵抗力,积极预防和治疗各类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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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诊断 一般认为出生后6个月到9个月作出诊断为早期诊断,最迟应在1岁左右就要作出诊断。
脑瘫的诊断主要依靠临床体征、临床表现的类型、病史以及相关因素的分析,必要的实验室检查,如影像学、电生理学检查,听觉、视觉、感知觉、认知等问题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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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诊断依据 ①多存在高危因素; ②发育神经学异常,即运动发育落后或异常、肌张力异常、肌力异常、姿势异常、反射发育异常;
③婴儿期内出现脑瘫的临床表现; ④可有影像学、电生理学等辅助检查的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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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诊断条件 ①脑损伤或发育缺陷为非进行性; ②运动障碍为中枢性;
③可合并智力障碍、癫痫、感知觉障碍、交流障碍、行为异常及其他异常,可有继发性骨及肌系统损伤; ④除外进行性疾病所致的中枢性运动障碍及正常小儿暂时性运动发育迟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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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鉴别诊断 1.一过性运动障碍或发育迟缓 与脑瘫的区别是将来运动可以正常化,没有明显的异常姿势。
1.一过性运动障碍或发育迟缓 与脑瘫的区别是将来运动可以正常化,没有明显的异常姿势。 2.颅内感染性疾病 以颅内感染为主要临床表现,治愈后无运动障碍。 3.脑肿瘤 为进行性发展的疾病,伴有脑肿瘤的特征性症状。 4.智力落后 可有运动发育落后,但以后运动功能会正常或接近正常,以智力落后为主要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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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进行性肌营养不良 应与肌张力低下型脑瘫相鉴别,前者存在腱反射消失、肌萎缩、假性肌肥大、特殊的起立姿势、血清肌酸激酶增高、肌电图改变、肌活检有特征性改变。
6.先天性肌迟缓及良性先天性肌张力低下 应与肌张力低下型脑瘫相鉴别,前两者多在以后逐渐好转或恢复正常。 7.各类先天性代谢性疾病 除了有运动功能障碍外,都有特征性的临床表现和实验室检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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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脑白质营养不良 应与痉挛型脑瘫相鉴别,前者病情呈进行性。
9.脊椎损伤、脊椎肿瘤、先天畸形等脊椎病 应与痉挛型截瘫相鉴别,可进行X光检查、脑脊液检查、脊髓造影检查,结合临床表现进行诊断。 10.小脑退行性病变 应与共济失调型脑瘫相鉴别,前者表现为缓慢进展随年龄增长逐渐加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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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康复治疗 小儿脑瘫康复的基本原则 脑瘫康复的基本目标并不是治愈及完全正常化,而是通过医疗、教育、职业、社会等康复手段,使脑瘫患儿在身体、心理、职业、社会等方面达到最大程度的恢复和补偿。力求实现最佳功能和独立性,提高生活质量,同其他公民一样,平等享有权力,参与社会,分享社会和经济发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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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早期发现异常,早期干预 早期发现异常,早期干预是取得最佳康复效果的关键。 婴幼儿时期的脑生长发育快、代偿性和可塑性强,是学习的最佳时期。
在这一时期从外界给予刺激性治疗和功能训练,可使患儿在康复治疗过程中,不断纠正异常,学习和建立正常的模式和功能,达到最佳效果。英国学者Bobath认为,早期康复治疗是恢复脑瘫患儿神经系统功能的最有效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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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综合性康复 综合性康复是以患儿为中心,组织各科专家、治疗师、护士、教师等共同制定全面系统康复训练计划,进行相互配合的综合性康复,以达到患儿的身心康复。针对: 粗大运动功能障碍 精细运动功能障碍 身心全面发育 语言及交流障碍 局部问题 心理行为问题 不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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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与日常生活相结合 脑瘫患儿的异常运动和姿势模式体现在日常生活中,因此康复必须与日常生活动作紧密结合。
除了正规的康复训练外,还要培训家长和看护者,开展家庭康复,注意采用正确的抱姿和转移方式,患儿的营养状况、免疫功能、生活环境和条件,预防合并症及并发症,制作和采用简单适用的辅助器具等。 不仅使患儿学会日常生活能力,而且学习和注意保持正常运动和姿势模式,抑制异常模式,积极主动地参与到康复训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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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符合儿童发育特点及需求 无论是普通儿童还是残疾儿童,都具有儿童的天性,需要趣味、游戏、轻松愉快的氛围,需要引导、诱导、反复学习和实践,不断感知、感受、学习和实践,从而建立正常模式,得到身心发育。 因此,小儿脑瘫的康复治疗,要符合儿童生长发育的特点和需求。 在康复治疗中,既要考虑到环境、氛围、条件,又要采用符合儿童发育特点的康复治疗方法。最大程度地引导和诱导患儿的自主运动,充分尊重儿童的感受,选择采用安全有效的治疗技术,尽量减小不良刺激,避免造成痛苦和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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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遵循循证医学的原则 小儿脑瘫康复治疗要遵循循证医学的原则,防止在未经科学检验的基础上,盲目地强调某种方法的奇妙性、滥用药物,盲目地应用某些仪器设备或临床治疗方法。 要重视康复医学的团队作用,既要积极引进和学习各类现代康复方法,也要努力发掘中华民族传统医学宝藏的各类理论与方法,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中西医结合、康复训练与包括手术、药物、扶助器具等在内的其他康复治疗方法和途径相结合的综合康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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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积极推进小儿脑瘫的社区康复 我国是人口大国,康复事业起步较晚,小儿脑瘫康复尚未形成体系,康复设施机构尚不能满足需求。
因此开展社区康复和在家庭中进行指导的康复,与社区医疗、社区服务、妇女儿童保健、教育、社会环境改造以及宣传教育、改变人们的思想观念等社会活动相结合,逐渐形成适合我国国情的小儿脑瘫康复模式,是实现所有脑瘫患儿得到康复服务的必由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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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儿脑瘫康复治疗的主要方法 小儿脑瘫康复治疗属康复医学范畴,因此要遵循康复医学的规律并符合儿童生长发育特点和需求,采取综合康复治疗的方法,根据每个患儿的情况而选择和制定康复治疗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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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物理治疗 物理治疗(physical therapy, PT) 包括 运动疗法(kinesiotherapy) 物理因子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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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运动疗法(kinesiotherapy)
运动疗法的基本原则 ①遵循儿童运动发育的规律促进运动发育; ②在抑制异常运动模式的同时,进行正常运动模式的诱导; ③使患儿获得保持正常姿势的能力; ④促进左右对称的姿势和运动; ⑤诱发和强化所希望的运动模式,逐渐完成运动的协调性; ⑥康复训练前对肌张力的缓解; ⑦增强肌力; ⑧对于功能障碍的处理; ⑨对于肌肉—骨骼系统的管理; ⑩根据需求采用目前国内外公认的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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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 Bobath技术 Vojta 技术 引导式教育 Rood技术 Brunnstrom技术 PNF 技术 运动再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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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bath技术 又称神经发育学疗法,是英国学者Karel Bobath 和Berta Bobath夫妇共同创造的疗法,是当代小儿脑瘫康复治疗的主要疗法之一。 Bobath 从神经生理学角度分析,认为,脑瘫患儿根本问题是由于缺少对反射性姿势和运动模式的抑制(中枢性抑制)而导致的异常。 Bobath 方法的基本原理是通过反射性抑制异常姿势和运动,促进正确的运动感觉和运动模式。 方法主要是:①抑制手技(关键点的控制为主);②促通手技;③刺激本体感受器和体表感受器手技等。根据脑瘫患儿的不同类型和临床表现,采用不同手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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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jta 技术 Vojta 疗法是德国学者Vojta 博士创建的疗法。
①通过对身体一定部位(诱发带)的压迫刺激,诱导产生全身性、协调化的反射性移动运动,促进和改善患儿的移动运动功能,因此又称为诱导疗法。 ②Vojta 疗法所诱导的运动为反射性翻身(R-U)和反射性腹爬(R-K两种,通过这种移动运动反复规则地出现,促进正常反射通路和运动模式,抑制异常反射通路和运动模式,达到治疗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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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利用一定的出发姿势,选择身体一定部位的主诱发带和辅助诱发带,按照一定的方向给予一定时间和强度的刺激,观察患儿出现反应的特点,调整手法、刺激强度和刺激时间。不要单纯为了追求出现反应而对患儿过分刺激,造成患儿的痛苦。 ④Vojta 还创造了七种姿势反射检查方法,作为早期诊断的一种手段。鉴于七种检查方法中某些方法对患儿刺激较重,提倡根据临床需求,选择性采用部分检查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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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物理因子疗法 在我国开展较为广泛,包括水疗、传导热疗(石蜡、水、泥、蒸汽以及化学热袋等)、经络导频疗法、神经肌肉电刺激、肌电生物反馈、仿生物电刺激的电疗法、超声波疗法、高压氧疗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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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作业治疗 作业治疗(occupational therapy, OT)是指有计划、有针对性地从患儿日常生活、学习、劳动、认知等活动中,选择一些作业,对患儿进行训练,恢复和学习各种精细协调动作,解决生活、学习、工作及社交中所遇到的困难,取得一定程度的独立性和适应性。 作业治疗师的目的,是使脑瘫患儿逐渐认识自己的障碍和能力所在,学会和养成对自身问题的处理能力。 除一般概念的作业治疗外,感觉统合训练亦归类于作业治疗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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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作业治疗的内容 (1)保持正常姿势:按照儿童发育的规律,通过包括游戏在内的各种作业活动训练,保持患儿的正常姿势,这是进行各种随意运动的基础。 (2)促进上肢功能的发育:上肢的功能发育,随意运动能力,是生活自理、学习以及将来能否独立从事职业的关键。通过应用各种玩具,以游戏的形式促进患儿正常的上肢运动模式和视觉协调能力;通过使用木棒、鼓棒、拔起插棒等方法,促进患儿手的抓握能力;矫正患儿拇指内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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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促进感觉、知觉运动功能的发育:进行感觉统合训练,对于扩大患儿感知觉运动的领域,促进表面感觉和深部感觉的发育,正确判断方向、距离、位置关系等都十分重要。
(4)促进日常生活动作能力:作业疗法的最终目的是达到患儿的生活自理能力。促进运动发育、上肢功能、感知认知功能的训练,应与日常生活动作训练相结合。如训练饮食动作时需要头的控制、手眼协调、手的功能、咀嚼、吞咽时相应部位的运动;训练更衣动作、洗漱动作、排泄动作、洗浴动作、书写动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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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促进情绪的稳定和社会适应性:身体功能障碍越重,行动范围越受限,经验越不足,社会的适应性越差。应从婴幼儿起,调整其社会环境,通过游戏、集体活动来促进脑瘫患儿的社会性和情绪的稳定。
(6)辅助器具、矫形器、移动工具的使用:进食用自助具、整容用自助具、更衣用自助具、入厕入浴自助具、家务用自助具、交流用自助具、休闲活动、其他动作、矫形器(上肢)、轮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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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言语障碍的矫治 言语障碍矫治的主要内容 ①日常生活交流能力的训练; ②进食训练; ③构音障碍训练; ④语言发育迟缓训练;
⑤利用语言交流辅助器具进行交流的能力训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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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疗法 药物治疗 传统医学康复疗法 手术治疗 辅助器具及矫形器 马术治疗 多感官刺激 游戏及文体治疗 音乐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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