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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20萬個寶貝」! 生育指標 非婚生子女與少女生育比率也很低
「總生育率」為一位婦女在15-49歲期間平均所生育的子女數。1970年臺灣總生育率約為4,高過於OECD國家之平均(2.76),但1995年下降至1.78,和OECD國家平均(1.72)接近。2003年降至1.23進入世界最低之列,2011年續降至1.07,為OECD國家之 最低。 臺灣與OECD國家總生育率,1970、1995和2011年 非婚生子女與少女生育比率也很低 臺灣2010年非婚生子女率為4.5%,在OECD37個國家比較中排名為第3低,僅高於韓國(1.5%)與日本(2.0%)。 衛生福利部統計2006至2011年少女生育率,與鄰近國家相較,日本少女生育率為5‰、韓國為2‰,臺灣為5‰。2013年,臺灣「少女生育率」為4‰。 2012年總生育率為1.27,出生234,599人 2013年總生育率為1.07,出生199,113人 非婚生子女率,2010年 資料來源:OECD Family Database(2014)臺灣內政部戶政司人口統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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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健康亮紅燈 低出生體重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出生通報
根據世界衛生組織定義,低出生體重率係指當年出生的活產嬰兒中,出生體重小於2500公克嬰兒的比率。2011年臺灣與39個OECD國家的低出生體重率比較。臺灣低出生體重率為8.2%,高於OECD國家平均值(6.7%),在40個比較國家中排名第7,兒童健康相對較差。 低出生體重率,2011年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出生通報 2012年臺灣低出生體重率為8.4% 資料來源:OECD Family database(2014);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出生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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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歲學生自述於過去30天內曾飲酒之比例為22%,其中男性 (26%)仍高於女性 (18%)
茫霧的少年 醉茫茫與吞雲霧的情形 2009/2010年OECD跨國調查15歲少年物質濫用的情形,飲酒行為定義為曾經酒 醉2次以上,平均比率約為30%。臺灣國民健康署以15歲學生自述於過去30天內 曾飲酒之比率為18.9%,其中男性(21%)高於女性 (17%)。 《民國101年國中學生健康行為調查》 15歲學生自述於過去30天內曾飲酒之比例為22%,其中男性 (26%)仍高於女性 (18%) 15歲青少年曾經至少兩次酒醉的比例,依性別 OECD定義少年吸菸習慣指標為15歲少年自述「過去一個星期曾至少吸過一支菸 」之比率,於33個比較國家中平均為16%,2010年臺灣15歲少年自述過去30天 內曾經吸菸的比率為9%,2012年比率為為8%,男性(11%)高於女性(4%)。 15歲青少年自述過去曾經吸菸的比例, 2009/2010年 資料來源:OECD Family Database(2014);2009/2010年學齡兒童健康行為調查,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民國99年國中學生健康行為調查」、「民國99年國中生吸菸行為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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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15歲青少年自述過去30天內曾使用毒品的比例為1.9%,男生和女生分別為2.2%及1.6%。比95年增加!
青春不要「毒」 談青少年吸毒 OECD跨國學齡兒童健康行為調查(HBSC),2005/2006資料顯示15歲少年8%於過去30天內曾吸食大麻,且男性高於女性;臺灣《民國95年國中學生健康行為調查》中15歲青少年自述過去30天內曾使用毒品的比率為1.0 %,男生和女生分別為1.5%及0.5%,均低於OECD國家。 《民國99年國中學生健康行為調查》 臺灣15歲青少年自述過去30天內曾使用毒品的比例為1.9%,男生和女生分別為2.2%及1.6%。比95年增加! 15歲青少年目前使用毒品率 15歲青少年目前使用毒品率,依性別 資料來源: OECD Family Database(2014) ;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民國95年國中學生健康行為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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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家為何尋短? 1990至2009年間,OECD33國家平均的少年(15-19歲)自殺死亡率呈現下降的趨勢,1990年為十萬分之8.4,2008年降至十萬分之6.3。臺灣青少年(15-24歲)自殺死亡率,1990年為十萬分之3.6,2008年則為十萬分之2.8,在33個比較國家中由低至高,排名第6。臺灣於2013年死因統計年報中,15-19歲蓄意自殺(傷)死亡率為2.6。 臺灣與OECD國家青少年自殺死亡率趨勢 資料來源:OECD Family Database(2014);衛福利部生命統計之「臺灣地區歷年自殺及自傷死亡率按年齡別分」。 女性為婚育而犧牲 2013年有22.4%曾因結婚離職(9.9%曾恢復,12.5%未恢復), 15.6%曾因生育離職(8.2%曾恢復,7.4%未恢復) 資料來源:婦女婚育與就業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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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54歲一般女性就業率與有15歲以下子女母親就業率比較
臺灣單親不怕蠟燭兩頭燒! 由單一父或母及至少有一位未滿18歲之未婚子女所組成的家庭,但不得另有同住之已婚子女 Maternal employment rates concern mothers in paid work with dependent children and are annual averages calculated from various national employment or household surveys and from the European Labour Force Survey. Partnered fathers and mothers are married or cohabiting parents in couple families, while sole parents are adults not living with a partner, for whatever reason, with at least one dependent child 根據民國99年單親調查,臺灣單親母親就業比率,高達79.9%,在OECD的30個國家中占第2高,可是一般母親的就業率臺灣(48%)就明顯偏低。男女單親就業率不論以完整勞動年齡或是25-49歲年齡組來觀察,臺灣分別為79.8%與81.9%,均高於OECD國家(66.5%,67.2%)。 母親在一般家庭與單親家庭的就業率 中高齡婦女勞參率偏低! OECD38國家統計25-54歲婦女就業率平均為70.1%,高過於我國的49.4%。子女 在15歲以下母親就業率OECD平均為65.2%,略高於我國60.1%。 25-54歲一般女性就業率與有15歲以下子女母親就業率比較 資料來源:OECD family database (2014);內政部統計處99年單親綜合分析、行政院主計總處99年人口運用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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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敢的父母 照顧壓力大 根據歷年婦女婚育與就業調查,臺灣最小子女有51.8%父母是主要 照顧者。OECD國家並沒有相同資料而是按子女年齡統計非機構 (主要為父母)照顧方式,子女為0-2歲平均為23.7%、3-5歲為 24.8%、6-12歲為17.7%,28個統計國家差異頗大。 OECD子女採非正式照顧方式的比率 臺灣15至49歲已婚女性最小子女之主要照顧者 資料來源:OECD family data base (2014);歷年婦女婚育與就業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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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假、陪產假、育嬰假,假假成真? 產假(Maternity leave) 陪產假(Paternity Leave)
關於產假期間的收入或給付,由於各國產假假期的長度與給付涵蓋的期間不盡相同,若單以薪資的所得替代率直接比較,其比較基準不太一致。 因此OECD家庭資料庫採用「全率等值」的給付週數來進行國際比較。 在此,「全率等值」(Full-Rate Equivalent, FRE) 的定義為「假期週數」乘以「給付占平均薪資的百分比」(OECD, 2014),所得出的「全率等值」週數相當於可獲得百分之百所得替代率的假期週數。 臺灣根據勞動基準法第50條第2項之規定,女性勞工受僱工作達半年以上,產假期間可以領取全薪,薪資全部由雇主負擔,若未滿六個月則減半發給。在此以受僱工作達半年以上之女性勞工來計算產假薪資,其產假的全率等值給付週數為8週 (產假8週乘以100% 所得替代率)。與OECD國家比較,臺灣的全率等值給付週數在35國中排第29,與OECD 34國的中位數14.1週相比有段差距,顯示臺灣整體的產假給付週數在國際屬於偏低,主要原因為產假假期較短所致(圖PF 2.1.A) 產假(Maternity leave) 我國的產假依據《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產假為8週,明顯低於OECD35國之中位數14.1週, 排第33位,僅高於澳洲與美國。 產假週數與給付週數,2013年 陪產假(Paternity Leave) 我國《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陪產假的週數及給付:法定陪產假為3日,相當於0.4週,而陪產假期間雇主應給付全薪。低於OECD35國之中位數5.06週,排第21位。 陪產假期間與給付週數,2013年 育嬰假(Parental Leave) 我國育嬰假依據《性別工作平等法》之規定,每一子女育嬰假最多為2年,亦即104週,高於 OECD35個國家之中位數26.5週,排第4位。 育嬰假期間與給付週數,2013年 資料來源:OECD family database (2014);依性別工作平等法、勞動基準法、就業保險法、公教人員保險法及軍人保險條例相關規定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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