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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風險家庭之關懷處遇 與 輔導個案討論 社會局三民東區社會福利服務中心 徐秀慧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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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愛之家 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 長青综合服務中心 無障礙之家 兒童福利服務中心
局長 人民團體科 仁愛之家 副局長2 主任秘書 專門委員2 社會救助科 老人福利科 身心障礙福利科 兒童及少年福利科 婦女及保護服務科 社會工作科 秘書室 人事室 會計室 政風室 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 長青综合服務中心 無障礙之家 兒童福利服務中心 志願服務推廣中心 社會福利服務中心 有楠梓、左營、三東、三西、鹽埕、前鎮、小港、鳳山、仁武、大寮、岡山、旗山、永安、五甲、六龜等15個社福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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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風險家庭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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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年兒童及少年受虐兒少人數統計 年 別 人 數 93年 7,837 94年 9,897 95年 10,094 96年 13,566 97年
13,703 98年 13,400 99年 18,454 資料來源:內政部兒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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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少保護工作 家變 家破 最後防線 一一三救援 緊急醫療 兒少保護 次級預防 高風險家庭 初級預防 社福體系 受虐致死 攜子自殺
人亡 受虐致死 攜子自殺 家變 離婚、失 業 意外、重大疾 病、入獄服刑等 家破 兒少虐待 家庭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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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謂高風險家庭? 1.極有可能發生兒少虐待、家庭暴力或性 侵害事件的家庭。 2.因為家庭遭逢變故或功能不健全,而影 響家內兒童及少年受照顧狀況及身心正 常發展之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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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風險家庭辨識指標 家庭成員關係紊亂或家庭衝突,如家中成人時常劇烈爭吵、無婚姻關係帶年幼子女與人同居、或有離家出走之念頭者等…
家中兒童少年父母或主要照顧者罹患精神疾病、酒癮、藥癮並未就醫或未持續就醫… 家中兒童少年父母或主要照顧者有自殺風險個案,尚未強迫、引誘、容留或媒介兒童及少年為自殺行為… 因貧困、單親、隔代教養或其他不利因素… 非自願性失業或重複失業者,負擔家計者遭裁員、資遣、強迫退休等… 負擔家計者死亡、出走、重病、入獄服刑等… 以致影響兒少日常生活食衣住行育醫等照顧者功能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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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案危機指標-高危機 被通報兒童年齡六歲以下,且案家提供照顧之週邊支持系統薄弱者。 有兒虐或家暴之虞。 家庭成員中有急性自殺意圖者。
主要照顧者或兒童有重大身心障礙或疾病且狀況很不穩定,有自傷或傷人之虞,或嚴重影響日常生活食衣住行育醫等照顧功能者。 家庭成員關係衝突嚴重,或有離家出走之念頭者等,可能威脅兒少日常生活照顧者。 依兒少因素、家庭及照顧者功能與社區支持網絡、及問題危機程度,綜合研判具有許多問題且其中有較大嚴重性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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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案危機指標-中危機 兒童年齡六歲到十二歲,主要照顧者無力或頻於疏忽教養,使兒童正常身心發展有被剝奪之虞,或產生負面情緒行為者
照顧者因長期失業或低度就業能力致資源不足,且未積極改善不良經濟狀況,但有意願照顧兒童 因隔代教養或親職不佳之代溝,產生兒童情緒行為問題 兒少瀕臨中輟且家庭無力照顧或改善者 依兒少因素、家庭及照顧者功能與社區支持網絡、及問題危機程度,綜合研判其可能持續蘊量或累積為高危機之情況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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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案危機指標-低危機 少年年齡十二歲到十八歲,且本身社會心理調適不良和家庭照顧功能不足者
隔代教養或親職不佳產生兒少心理調適問題,但兒童仍可獲得照顧 兒少瀕臨中輟且家庭照顧功能低,但可協助改善者 依兒少因素、家庭及照顧者功能與社區支持網絡、及問題危機程度,綜合研判可雖不致持續蘊量或累積為高危機之情況,但卻可協助完成具體改善成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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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報高風險方式 一般民眾:撥打1999專線或 聯絡社會局社工科:3344885。 教育、民政、警政、衛生、勞政與社福單位等專業人員:
1.傳真通報:填寫兒童少年保護及高風險家庭通報表傳真 至社會局社工科四維辦公室 。 電話: ,傳真: 承辦社工:宋銘興 2.線上通報: 內政部線上通報系統(關懷e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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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98、99年高風險家庭通報來源 教育 單位 警政 社政 醫衛 法政 社福 機構 其他 村里幹事、村里、鄰長 戶政單位 勞政
公寓大廈管理員 社區巡守員 合計 98年 案數 798 326 294 162 151 123 23 21 15 13 1 1927 百分比% 41.4 16.9 15.3 8.4 7.8 6.4 1.2 1.1 0.8 0.7 0.1 100% 排序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99年 810 471 348 141 79 169 29 22 2087 38.8 22.6 16.7 6.8 3.8 8.2 1.4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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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98、99年開案家庭問題類型分析 經濟困難 支持系統薄弱 就業問題 照顧者死亡、出走、重病或服刑 照顧者 婚姻關係 不穩定
照顧者養育疏忽 或管教失當 家庭衝突 兒童少年行為偏差 家庭衝突家中成員曾有自殺 傾向或紀錄 照顧 者罹 患精 神疾 病, 未就 醫或 未持 續就 醫 兒童少年不易教養 照顧者有 酒癮問題 照顧者有 藥癮問題 其他 合計 98年 案數 959 500 431 359 285 247 209 173 116 111 109 61 52 19 3631 百分比% 26.4 13.7 11.8 9.8 7.8 6.8 5.7 4.7 3.1 3.06 3.0 1.6 1.4 0.5 100% 排序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99年 985 379 371 380 272 260 184 158 134 135 98 85 3953 24.9 12.6 9.59 9.3 9.6 6.5 4.6 4.0 3.4 2.5 2.2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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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風險開不開案指標 一、不開案之狀況: 1.兒保個案 2.單純經濟個案 3.已接受社福單位協助且可滿足案家需求之個案
4.主要照顧者功能有欠缺,有替代照顧者且照顧功能佳,且提升主要 照顧者功能有困難 5.兒少有行為或情緒問題,但家庭可以因應且未對家庭造成負面影 響,且父母對兒少之態度正向且表達關心 二、開案之狀況: 1.主要照顧者功能有欠缺,有替代照顧者但是功能不佳 2.主要照顧者功能有欠缺,有替代照顧者且照顧功能佳,主要照顧者 具有提升功能潛力 3.兒少有行為或情緒問題,家庭欠缺因應方法和技巧 4.兒少有行為或情緒問題,且已對家庭造成負面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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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替代照顧者 開案 開案 有替代照顧者但功能不佳 照顧功能有缺失 主要照顧者具有提升功能潛力 有替代照顧者 且功能佳 開案 提升主要照顧者功能相當困難 不開案 家庭可以因應且未造成負面影響 父母態度正向且關心 轉介資源後不開案 兒少行為或情緒問題 案家欠缺因應方法和資源 或已對案家產生負面影響 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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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98、99年不開案家庭原因分析 不開案原因類型 不開案數總計 98年 案數 323 104 359 786 百分比 41.1%
轉社會局或家暴中心(兒保、家暴、性侵個案) 轉介其他單位 不符開案資格 98年 案數 323 104 359 786 百分比 41.1% 13.2% 45.7% 100% 99年 128 63 480 671 19.1% 9.4% 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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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風險之處遇與輔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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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風險家庭轉介處遇流程 轉介相關單位提供服務後不開案 訪視後評估無須提供服務不開案 社會局社工科 兒少保護處遇中案件
一、社政、教育、民政、警政、衛生、勞政等單位與一般民眾 二、社會局:尚未構成保護案,但符合高風險家庭的個案 伊甸社會福利基金會、兒童福利聯盟文教基金會、社團法人高雄市燭光協會、財團法人台灣世界展望會、社團法人高雄市佛臨濟助會、林柔蘭社會福利慈善基金會、各社福中心進行訪視評估 轉介相關單位提供服務後不開案 經評估為兒少保案、家暴案、性侵害案,轉介社會局權責單位處理後不開案 開案:依個案需求提供家庭處遇服務 訪視後評估無須提供服務不開案 社會局社工科 兒少保護處遇中案件 評估符合高風險方案之個案 通報 派案 積極結案/消極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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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個體直接接觸與影響的單位,如:家庭、學校、鄰里、教會、同儕
生 態 系 統 理 論 個人內在特質,如人格特質、價值觀、信念、生活習慣 鉅視系統 外在系統 與個體直接接觸與影響的單位,如:家庭、學校、鄰里、教會、同儕 中介系統 微視系統 未直接接觸,但影響個體,如社會福利機構、法院、醫院、家人社交圈 社會政策、文化、宗教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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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的生命週期 階段 家庭特徵 家庭任務 第一期:結婚 兩個人彼此承諾一起生活 從個別獨立變成兩人相互依賴 第二期:生子
生下第一個孩子開始,發展親職角色 從相互依賴到加入依賴 第三期:入學 第一個孩子入學,引導孩子進入公共機構 促進依賴成員部分獨立 第四期:擴展 最後一個孩子進入社會工作,接受孩子進入青年期 支持促進分離,鼓勵獨立 第五期:離家 孩子因婚姻或工作搬離家庭,接受孩子獨立的成人角色 從部份分離到第一個孩子完全獨立 第六期:變小 最後一個孩子搬離家庭,再度面對配偶 獨立的繼續擴展 第七期:終結 接受老年,面對死亡 幫助家人度過哀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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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工服務內容 社工員以個案管理模式,對案家進行需求評估,訂定處遇計劃,提供支持性、補充性服務,以增權家庭及建立完整家庭功能為目標。
心理輔導:定期關懷訪視關懷,提供情緒支持,並視需要安排案家接受 諮商輔導。 學業輔導:運用社區志工,推動認輔制度,協助兒童少年課業輔導,或 轉介參加國中小學學童課後照顧服務。 醫療服務:陪同就醫,或針對精神病、酒藥癮家庭,轉介衛生局提供醫 療及戒治資源。 就業服務:轉介就業服務單位,提供職業訓練及就業輔導。 親職教育:舉辦親職教育增強父母或照顧者親職知能;辦理親子活動。 經濟扶助:輔導申請政府社會福利補助;提供民間捐贈之物資。 資源轉介:結合保母支持系統或幼托園所提供幼兒臨托及喘息服務;結 合民間社會福利資源協助案家改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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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98、99年開案家庭處遇成果分析 心理輔導 學業輔導 醫療服務 就業服務 親職教育 資源轉介 經濟扶助 服務內容 情 緒 支 持 兒
童 諮 商 成 人 就 學 輔 導 課 業 協 助 醫 酒癮 戒治 轉介 精神 疾病 自殺 個案 職 媒 合 服務 統計 (人次) 98年 11501 233 138 674 4479 293 2 10 610 99年 14825 681 602 1321 2582 521 13 109 636 服務內容 親職教育 資源轉介 經濟扶助 講座 及活動 喘 息 活 動 法 律 服 務 托 育 家 其他 資源 轉介 經濟 補助 弱勢 兒少 緊急 生活 扶助 物資 提供 服務 統計 (人次) 98年 704 413 181 289 419 1044 1886 1126 2649 99年 2252 567 229 489 531 1081 2011 958 4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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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享與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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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題 討 論 學校老師如何蒐集高風險相關的資料? 中輟的學生可以通報高風險嗎?
通報人的身份會曝光嗎?若家長懷疑學校通報,到校理論時,該如何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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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輟案管理中心組織 資源整合 1.警政 2.社政 3.少年法院 4.學諮中心 教育局 國小教育科 國中教育科 中輟個案 管理中心 民間團體
承辦人 分駐點 大寮國中 1.個案督導 2.替代役男 分駐點 立德國中 分駐點 前鎮國中 分駐點 岡山國中 外聘督導 軍訓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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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學生心理諮商中心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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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少年輔導委員會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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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例 分 享 單親家庭,小二學生時常夜間獨處在家。 案母自殺未遂。 案父罹患肝癌,家中經濟陷入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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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完畢 感謝聆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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