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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工保險局 102年 臺南市社會局社會救助科 國民年金服務員 吳楗晟 102.5.2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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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工保險局 102年 臺南市社會局社會救助科 國民年金服務員 吳楗晟

2 建構社會安全網 緣 起 國內無社會保險保障者約400萬人,國保採社會保險方式 辦理,提供未能獲得適足保障的國民基本經濟安全 商業保險
依個人經濟能力和需求購買 費率 勞 保:8% 軍 保:8% 公教保:8.25% 農 保:3% 商業保險 勞、軍、公教、農保 國民年金 費率7.5%

3 緣 起 邁入老年化社會,敬老津貼落日 國民年金 社會快速步入少子化和高齡化,大大增加政府發放福利 性質津貼(例如:敬老津貼)的負擔。
將津貼制度轉型為國民年金制度,達到世代互助效果, 兼顧人民需求與政府資源配置。 基本保證年金 政府 國民年金 福利性質津貼 保險給付 政府+民眾

4 5 生育給付 起適用 加保期間 大給付 老年年金 65歲 遺屬年金 身心障礙年金 加保期間 喪葬給付 加保期間 加保期間

5 17,280元 生育給付 月投保金額 x 個月 1 請領資格 給付標準 女性被保險人100.7.1起於國保加保期間分娩或早產
國、勞、農保(配偶)生育給付,應擇一請領 給付標準 雙生以上 按比例增給 月投保金額 x 個月 1 17,280元 34,560元 17,280元 51,840元

6 老年年金 請領資格 給付標準 繳納國保保費,有國保年資 年滿65歲 A式 月投保金額 x 0.65% x 國保年資+3,500元
B式 月投保金額 x 1.3% x 國保年資 按月擇優發給至死亡當月止

7 老年年金 可與勞保老年年金合併請領 勞 32,000元 x 1.55% x 30年 = 14,880元 (以勞保B式計算較優) 國
65歲時,累計勞保年資30年,平均月投保薪資32,000元, 國保年資10年,月投保金額17,280元,可按月同時領取勞、 國保老年年金: 65歲後 月領17,126元 32,000元 x 1.55% x 30年 = 14,880元 (以勞保B式計算較優) 勞保5年 勞保25年 勞保5年 勞保25年 國保3年 國保7年 17,280元 x 1.3% x 10年 = 2,246元 (勞保領年金,國保B式)

8 自申請且符合條件當月發給至應停發或死亡當月止
請領資格 身心障礙年金 被保險人於國保加保期間遭受傷害或罹患疾病 領有重度以上身心障礙手冊/證明 經評估無工作能力 非重大傷病卡 給付標準 月投保金額 x 1.3% x 國保年資 自申請且符合條件當月發給至應停發或死亡當月止 ※ 無欠費及領取社會福利津貼情形,發給基本保障4,700元 ※ 領取期間繼續參加國保,保費政府全額補助,65歲起擇優領取老年年金

9 身心障礙年金 可合併請領勞保失能年金 17,280元 × 1.3% x 5年 (國保年資)=1,123元
國保年資5年,符合國保身心障礙年金的請領資格。另有勞保年資10年,平均月投保薪資3萬2,000元,可選擇合併請領國、勞保的身心障礙(失能)年金,勞保局即依國保、勞保的規定與年資,分別計算金額後合併發給。 超過基本保障 4,700元,發給 實際金額 國保身障年金 17,280元 × 1.3% x 5年 (國保年資)=1,123元 6,083元 勞保失能年金 32,000元×1.55% x 10年(勞保年資)=4,960元

10 5 5 喪葬給付 月投保金額 x 個月 17,280元 x 個月=86,400元 請領資格 給付標準
被保險人於國保加保期間死亡(未滿65歲) 由支出殯葬費用者領取 自得請領之日起,5年請求權時效 給付標準 月投保金額 x 個月 5 1次發給 17,280元 x 個月=86,400元 5

11 喪葬給付 一律發給86,400元 支出殯葬費用證明文件上,登載金額應為【實際支出 殯葬費用金額】,與喪葬給付金額86,400元無關 王OO
102 4 5 殯葬費用 ,513 稅金 ,287 不論實際支出費用多少, 通過審核者,一律發給 喪葬給付86,400元 6萬7,800元

12 遺屬年金 月投保金額 x 1.3% x 國保年資 月投保金額 x 1.3% x 國保年資 x 50% 滿65歲未及領取 老年年金即死亡
加保期間死亡 月投保金額 x 1.3% x 國保年資 年金領取期間死亡 領取老年年金 或 身心障礙年金 x 50% 不足3,500元者,按3,500元發給 同順位遺屬2人以上,每多1人加發25%(4,375元),最多至50%(5,250元) 遺屬須符合請領資格,當序遺屬存在時,後順位遺屬不得請領

13 遺屬年金 遺屬順位 配偶子女 兄弟姊妹 父 母 祖 父 母 孫 子 女 各順位遺屬分別有資格限制 當序受領遺屬存在時,後順位遺屬不得請領
父 母 祖 父 母 孫 子 女 各順位遺屬分別有資格限制 當序受領遺屬存在時,後順位遺屬不得請領 當序遺屬請領後死亡或喪失請領條件,後順位遺屬亦不得請領

14 津貼性質的年金項目 不用繳保費就可領,因此有排富條款 身障 身心障礙基本保證年金 老年 老年基本保證年金 原住民給付

15 領取期間繼續參加國保,政府全額補助保費,65歲起擇優領取老年年金
請領資格 身心障礙基本保證年金 被保險人於參加國保前已領有重度以上身障手冊/證明 經身心障礙鑑定醫療機構評估為無工作能力 最近3年每年居住國內超過183日 無排除規定情事者(國民年金法第35條) 非重大傷病卡 給付標準 4,700元 領取期間繼續參加國保,政府全額補助保費,65歲起擇優領取老年年金

16 自申請且符合資格當月發給至應停發或死亡當月止
請領資格 老年基本保證年金 國保開辦時( )已年滿65歲國民( 前出生者) 最近3年每年居住國內超過183日 無排除規定情事者(國民年金法第31條) 給付標準 3,500元 自申請且符合資格當月發給至應停發或死亡當月止

17 自申請且符合資格當月發給至應停發或年滿65歲前1個月止
請領資格 原住民給付 年滿55歲,未滿65歲原住民(戶籍有登記原住民身分) 在國內設有戶籍 無排除規定情事者(國民年金法第53條) 給付標準 3,500元 自申請且符合資格當月發給至應停發或年滿65歲前1個月止

18 納保資格 未領取相關社會保險老年給付前適用 1 2 3 年滿25歲、未滿65歲 國內設有戶籍 未參加軍、公教、勞、農保 未領取 退伍給付
未領取 退伍給付 軍 保 1 公教保 養老給付 公教保 2 勞保 老年給付 勞 保 3

19 常見納保對象 納保資格 家庭主婦 待業者 替代役(保替代役役男一般保險期間) 學生(25歲以上) 旅居國外者(國內設有戶籍) 受刑人 非軍保

20 納保資格 未參加相關社會保險期間,應納國保 民眾在軍、公教、勞、農保的中斷期間均應參加國保,即使當月只有中斷1天,也要納保。 6/1
6/17到職 未參加其他社會保險 有工作,保勞保 6/1~6/16 勞保中斷期間 要加入國保

21 國保有什麼好康 每繳一次,馬上現賺政府4成補助額 40% 518元/月 60% 778元/月 納保民眾最多自繳6成保費 其餘4成政府分擔
不繳費等於白白推掉至少 4成補助額 經濟困難者可申請保費減免 提高政府補助額度 補助 自繳 40% 518元/月 60% 778元/月 (費率7.5%)

22 國保有什麼好康 最慢約3年多回本,活到老領到老 778元 9,336元 28,008元 674元 8,088元 24,264元
國保年資3年, 繳的保費多久回本? B式:3年6個月全部領回 A式:8個月就回本(30,696元) 每月 1年 3年 3年6個月 繳納保費 778元 9,336元 28,008元 65歲起領取老年年金 B式 A式 674元 8,088元 24,264元 28,308元 3,837元 46,044元 138,132元 161,154元 (以月投保金額17,280元,費率7.5%計算)

23 國保有什麼好康 多樣給付項目,保障範圍廣 依規定繳納保費 生育 給付 遺屬 年金 老年 年金 喪葬 給付 身心障礙 年金 保障範圍不僅涵蓋
個人一生可能面臨的 重大風險, 還顧及最親近的家人! 遺屬 年金 老年 年金 喪葬 給付 身心障礙 年金

24 無力繳納保費 申請 保費補助 10年內 分次補繳 分期繳納 最近10年內保費可分次補繳 欠費期間僅加計小額利息
家庭總收入較低者,可向戶籍所在地的 縣市政府、公所申請所得未達一定標準 審核通過由政府補助55%~70%保費 10年內 分次補繳 最近10年內保費可分次補繳 欠費期間僅加計小額利息 (102年利率1.37%) 分期繳納 欠費總額≥3,000元且最近一年度 個人綜合所得總額合計≤50萬元者 可向勞保局申請分期繳納

25 辦理減免條件 請領資格 申請所需資料 當月申請,審核通過當月立即減免。 達當年度最低生活費1.5倍未達2倍(今年度每人每月未達20488元)
778(60%)→583(45%) 未達當年度最低生活費1.5倍(今年度為每人每月15366元) 778(60%)→389(30%) 今年4月1日行政院公佈基本工資為19247元 當月申請,審核通過當月立即減免。 申請所需資料 1.申請人身分證、印章。 2.直系血親(父、母、子、女)含配偶戶籍謄本。 3.薪資證明。 4.學生證(16歲以上至25歲)、身心障礙手冊。 5.月退金、月撫金相關證明文件。

26 臺南市社會局(國民年金) 地 址: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 號7樓 電 話:(06)632-2231轉7965
地 址: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 號7樓 電 話:(06) 轉7965 網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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