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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行動商務 授課教師 黃健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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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動商務的定義 何謂行動商務 市場調查公司Forrester Research1對行動商務有一定義的詮釋「利用手持的行動設備,藉由不斷地持續上網(Always-on)且高速的網際網路連線,進行通訊、互動及交易等活動」。 簡單地說,行動商務就是在行動通訊器材(Mobile Device)上執行電子商務(e-Commer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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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動商務的定義 行動商務 所謂的行動商務(MC)是指在企業外部運用無線通訊設備所進行的商業模式,例如:用手機上網採購等。從基礎結構上來看,行動商務是以WAP Phone/Smart Phone/PDA為主,因此螢幕極小,但它不需透過線路就可以傳輸資訊,對於消費者來說相當地便利。在上網方面,它是藉由數據卡來連線到入口網站,速度大約為9.6K,所以連線時間較長,以至於通話費較高,自然而然就不會被普遍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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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動商務的發展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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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動商務與電子商務的差異 行動商務(MC)與電子商務(EC)、企業電子化(e化)以及企業行動化(M化)間仍有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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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動商務與電子商務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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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動通訊之技術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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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代行動通訊 第1代行動電話為類比式(Analog)系統,包括美國的AMPS (Advance Mobile Phone System)系統、日本的TACS (Total Access)系統以及歐洲的TACS/NMT (Nordic Mobile Telephone)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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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代行動通訊 美國AMPS系統誕生於1960年代,Motorola公司在1973年開發出第一支行動電話原型機,經過十年的改進,1983年才正式商業化推出,開啟行動電話之紀元;在台灣,這就是早期090的行動電話(俗稱黑金剛)。 其主要設計是為了傳遞語音,不過缺點在於類比式系統保密性不佳、通訊頻譜的使用效率低,加上各國通訊標準不一,難以達成國際漫遊,而這些缺點到第2代行動電話時已完全獲得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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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代行動通訊 在歐洲及亞洲大部分地區中(包括台灣),使用的是歐洲的GSM系統,頻率均為900MHz或1,800MHz。
而此單一系統讓歐、亞大部分地區間的手機漫遊變得非常簡單,因此,行動電話在歐、亞地區以非常驚人的速度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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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代行動通訊 目前,台灣大部分屬於GSM系統,包括中華電信等廠商都是屬於此系統。
但就行動上網而言,GSM由於頻寬的限制,使得其所發展的無線上網傳輸速率僅達9.6Kbps,只能提供一些簡單的資訊與溝通,無法因應傳送大量圖檔的網際網路時代。所以,第2.5代行動通訊也就誕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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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代行動通訊 第2.5代行動電話的功能在於提高數據傳輸速度,標準則是GPRS (General Packet Radio Service)與EDGE (Enhanced Data Rates for GSM Evolution)。 GPRS的傳輸速度可達150Kbps,比平常電話modem的56Kbps快了將近3倍,而且它有許多優點,如標準化IP、加強安全性、偵錯與容錯及根據數據大小計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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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代行動通訊 第3代行動通訊的特色仍屬於數位式系統,它和第2代通訊系統最大差異在於它可以解決傳輸速率及規格混亂等問題。
在傳輸速率方面,國際電信聯盟(ITU)提出第3代行動通訊標準,稱為IMT 2000 (International Mobile Telecommunications)或稱為UMTS (Universal Mobile Telecommunications Serv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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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代行動通訊 其核心技術Broadband CDMA,是根據第2代行動電話技術之CDMA所發展出來,使手機可以取代常用的Ethernet,形成Wireless LAN,幾乎可完全取代有線通訊。 在規格制定方面,目前國際電信聯盟所認可之規格主要為Ericsson與NTT DoCoMo共同提出之WCDMA,以及美國Qualcomm所推行之CDMA2000。WCDMA是GSM之後繼規格,而CDMA是IS-95 CDMA One之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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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代行動通訊 在多數國家未發出3G執照之際,日本政府與數家知名行動電話業者及科技大廠(包括NTT DoCoMo、Matsushita Communication Industrial、NEC、Fujitsu及KDDI),不僅已於2001年5月開始著手規劃預計在2010年推出第4代超高速(100Mbps)行動通訊技術的基本藍圖,還計畫在2005年時,先推出傳輸速度高達30Mbps的第3.5代行動通訊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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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動商務的應用範圍 B to C行動商務的應用範圍
B to C (Business to Customer)行動商務的發展包括金融證券業者的行動銀行(Mobile Banking)、行動券商(Mobile Stockbroking),以及零售業者的行動購物(Mobile Shopping)等。當然,各行各業的業者還可以透過無線網際網路傳送個人化的廣告訊息、促銷訊息、簡訊服務等給其客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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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動商務的應用範圍 以B to B電子商務中相當熱門的一個領域──「應用軟體租賃服務業」(Application Service Provider, ASP)為例,目前便已經開始發展所謂的「無線應用軟體租賃服務業」(Wireless Application Service Provider, WASP),或稱「行動應用軟體租賃服務業」(Mobile Application Service Provider, MASP )。 這些業者利用Linux、Java、XML等通用相容的標準,發展能讓不同無線上網設備連線接收內容的整合性解決方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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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動商務的應用範圍 行動商務應用包括讓這些行動工作者,能透過無線上網設備,隨時隨地收發電子郵件、查閱及修改行事曆。
更重要的是,讓這些經常在外洽商的員工,能透過無線網際網路連上公司系統(例如:企業資源規劃系統、供應鏈管理系統、顧客關係管理系統、知識管理系統等),即時查詢、修改各項資訊(例如:庫存客戶資料、技術支援文件等),快速有效率地完成工作(例如:訂購單等),以滿足本身或客戶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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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動商務的實體架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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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動商務的實體架構 行動商務網站的架設,可分為架設模式及架設技術兩方面來討論。 就架站的模式而言,有自行架站與委外兩大類。
自行架站是自行購買軟體及網路設備,然後建立自己的網站,優點是可以自行掌握所有資源,缺點是自行承擔所有風險;委外的模式則又可分為整體委外、部分委外及階段性委外等方式。 其中,階段性委外可能是比較具有彈性的選擇方案,因為它可以在你拿不定主意時,把初期投資及風險轉給別人,而在確定發展方向後自行建置基礎建設,並將委外的部分移回自行經營管理,從保障投資的觀點出發,這是比較符合趨勢的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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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化的定義 M化的定義 企業M化就是藉由行動化流程,將傳統電子化流程透過無線通訊的方式來進行(Robert, 2001)。Sybase(2002)則提出企業M化是利用無線網路,使企業成員可在任何地點、任何時間,使用各式隨身的終端設備與公司整體資訊系統,完成同步即時的資料交換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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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化的定義 M化系統的導入可分為三種方式(SAP, 2001):
離線型(Offline)應用系統:將所需資料下載到設備(如notebook、PDA等)中,然後攜出使用。使用時無法上傳或更新資訊,必須回到企業時才可透過同步作業更新設備與主機中的資料(無法隨時隨地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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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化的定義 線上型(Online)應用系統:其基本作業模式類似於網路,但使用者的設備只能用來顯示或鍵入資料,儲存的資訊量也有限,類似使用PDA的WAP瀏覽工具上網搜尋資料(可隨時隨地上網,但其瀏覽方式有限,費用亦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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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在導入M化 企業在導入M化時,會有兩種不同的做法:一種為強制導入;另一種為非強制導入(其不同點,如表6-5所示)。
由於許多企業使用M化系統的員工多屬外勤人員,M化導入方式屬於非強制性,並不強迫外勤人員一定要使用,而且M化工具(例如PDA)需要員工自己付費購買。 這與一些企業的M化導入方式為強制性,限制每位員工皆必須要使用的方式有所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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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推行M化整體架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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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推行M化整體架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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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化成功案例 M化成功案例── 南山人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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