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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oicism 斯多噶主義 國立臺灣大學哲學系 苑舉正 西洋哲學史:單元 16
【本著作除另有註明外,採取創用CC「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相同方式分享」台灣3.0版授權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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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多噶學派構成希臘化時期哲學(Hellenistic philosophy)的三大主要運動之一,創立者是西提姆的芝諾(Zeno of Citium, B.C.),他的後繼者是克雷安賽斯(Cleanthes, B.C.)。但該學派的第三任主事者克呂西普斯(Chrysippus, c.280-c.206),是該運動最偉大的闡釋者和最多產的作家。這三人是早期斯多噶主義(Early Stoicism)的主要代表人物。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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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多噶學派前後600年,可分三派: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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芝諾在斯多噶哲學發展中,是一個思想奠基者。他對於這個學派而言,最主要的工作,就是將學科領域大致分為邏輯、倫理學與物理學三類。這個區分對於斯多噶學派的影響至為深遠,可以說在長達幾百年的發展中,都是思想的主要分類。在這三類區分中,邏輯是思想的工具,而不是任何目的。人的幸福,是人依照自然所過的生命結果。物理學是工具,告訴我們「什麼是必然發生的」。基本上,斯多噶學派的認知內容有:感官知覺是確定知識的基礎;智者是人類的模範;知識都是同意下的結果。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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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eanthes是唯一留下著作的人《宙斯頌》(Hymn to Zeus),其他早期斯多噶主義者寫的著作沒有一部是完整保存下來的。這份著作的內容,像極了基督教哲學裡對於造物者的崇敬與順從,也展示斯多噶哲學對後來基督教哲學發生影響的原因。 Chrysippus是著作最多的(705本書),但都遺失。不過,他最重要的貢獻,在於建立了斯多噶哲學的理論體系,尤其是知識論的部分。對於倫理學的重視,比較是後期斯多噶學派的重點。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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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斯多噶哲學的第二階段中,最重要的貢獻是,將柏拉圖主義引進,並因而逐漸揚棄唯物論的思維。
Panaetius是將斯多噶哲學介紹到羅馬帝國的主要人物。 Posidonius最主要的貢獻,在於將柏拉圖主義與斯多噶哲學的理論整合,並且納入原有的新畢達哥拉斯學派與奧非主義,增加了神秘主義色彩。 在斯多噶哲學的第三階段中,也就是羅馬時期中的三位(Seneca, Epictetus, Marcus Aurelius)主要斯多噶哲學家,他們的貢獻,就是將斯多噶哲學發展成為一個幾乎全然以倫理學為主的哲學。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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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我們依然可以從物理學、 知識論以及倫理學這三部分,重建斯多噶學派的思想。 為什麼? 兩個原因: 一、歷史發展的結果。
二、理論應用的需求。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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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接下來要依照這三部分,先進行簡單的說明。 首先,我們先將斯多噶學的主要重點作一個整理。
因為斯多噶學派, 在物理學上,是決定論者。 在倫理學上,是教條主義者。 在知識論上,是唯物論者。 我們接下來要依照這三部分,先進行簡單的說明。 首先,我們先將斯多噶學的主要重點作一個整理。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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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斯多噶學派與伊比鳩魯學派同時。在那個充滿變化的時代中,一些哲學思想的主要訴求都是追求心靈上的寧靜為主,因此這兩個學派都以倫理學為主要的理論訴求。
2. 這兩個學派也都是以感官經驗為認知基礎的唯物論者,只是斯多噶學派在後來的發展中,尤其是在羅馬帝國皇帝,Marcus Aurelius時期,逐漸轉向唯心論的觀點(因為人擁有自由的意志)。 3. 斯多噶學派可以大略分為三個時期(從西元前三世紀一直到西元二世紀,時間長達近六百年)。早期的創始人為Zeno,另外早期的主要代表人物有兩位,一位是Cleanthes,另一位是集斯多噶學派理論思想大成的Chrysippus。中期主要代表人物為Panaetius與Posidonius。晚期的代表人物都與羅馬有關,一位貴族,Seneca;一位奴隸,Epictetus;以及一位皇帝,Marcus Aurelius。晚期這三位都有完整的哲學著作流傳下來。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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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早期以Zeno為首的斯多噶學派,其主要的哲學思想源頭來自於Cynicism的德行說,與Heraclitus的「唯火論」。
4. 這是唯一希臘化時期中所出現的學派裡頭,有許多哲學家不是希臘人,因為早期斯多噶學派的哲學家中有許多敘利亞人,晚期則有許多羅馬人。原因自然是因為希臘化時期所出現的國際化局勢,使得希臘人與非希臘人的文化彼此交流極為廣泛。 5. 早期以Zeno為首的斯多噶學派,其主要的哲學思想源頭來自於Cynicism的德行說,與Heraclitus的「唯火論」。 6. 斯多噶哲學適合統治者的想法,因為這種哲學在倫理思想上頗為教條,而且還包含一些宗教式的狂熱思想,適合世界所有的人。幾乎所有在亞歷山大大帝之後的統治者,都會宣稱自己是一位斯多噶學派的信徒。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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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施行不義者,加害對象為其自身,而非他人。 對於外在的生活、冷熱,毫無感覺。 生活中僅要求吃飽,不在意食物。 漠視身體的外在需求。
7. 蘇格拉底對於斯多噶哲學的影響: 面對審判時毫無懼色。 可以逃離時卻拒絕逃避死刑。 坦然面對死亡,追求德行。 一個施行不義者,加害對象為其自身,而非他人。 對於外在的生活、冷熱,毫無感覺。 生活中僅要求吃飽,不在意食物。 漠視身體的外在需求。 8.反對柏拉圖的理型世界以及靈魂不滅。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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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對於早期的斯多噶哲學家而言,宇宙處於無止盡的循環當中,每一次的終結,均來自於一場大火(Conflagration)。
10. 這個宇宙的核心是火,然後依序發展出氣、水、土。 11. 神的理念與希臘神話中的宙斯結合在一起,成為創造宇宙的主宰。 12. 個人的生命之中有一部份與神聖之火結合在一起,成為理性、德行與自由的部分。這是人的善良部分,也是依循受自然法則所掌控的部分。 13. 但是,人依然有可能因為其意志而反對自然。因此對於自然的依從與否,形成斯多噶學派中有關德行與惡行的定義標準。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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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德行就是順從自然,而人的意志依照自然發展,不受外在需求的引誘,也是善的表現。
這使得「惡行」的解釋,成為是一個非依從意志(involuntarily),而依然遵循神的法則去做的事情。 這是因為斯多噶學派認同決定論的結果,使得他認為個人無能亦無法改變自然的規則,因此所有引發個人激動的熱情都是譴責的對象。只有聖人是可以做到德行要求的行為。 斯多噶哲學對友誼的態度不像伊比鳩魯學派那麼重視,而只是當成生活中的部分,但是朋友的地位依然不能夠與德行相比較。 斯多噶哲學宣揚「普遍的愛」。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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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多噶哲學對後世最重要的貢獻 在歐洲地區,當17世紀或18世紀人權的概念興起時,大家紛紛引用斯多噶的哲學(盧梭、康德)。
羅素對於這一點,有極為肯定的評語,也可以算是我們理解斯多噶哲學對於影響當代諸多價值中,最為關鍵的一項。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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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ssell says: The doctrine of natural right, as it appears in the sixteenth, seventeenth, and eighteenth centuries, is a revival of a Stoic doctrine. It was the Stoics who distinguished jus naturale (natural law) from jus gentium (the laws of nations). Natural law was derived from first principles of the kind held to underlie all general knowledge. By nature, the Stoics held, all human beings are equal. Marcus Aurelius, in his Meditations, favours “a polity in which there is the same law for all, a polity administered with regard to equal rights and equal freedom of speech, and a kingly government which respects most of all the freedom of the governed”.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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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is was an ideal which could not be consistently realized in the Roman Empire, but it influenced legislation, particularly in improving the status of women and slaves. Christianity took over this part of Stoic teaching along with much of the rest. And when at last, in the seventeenth century, the opportunity came to combat despotism effectually, the Stoic doctrines of natural law and natural equality, in their Christian dress, acquired a practical force which, in antiquity, not even an emperor could give to them.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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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便是靈魂的性質,例如正義,也是氣息的部分,它們因此也是物體:唯其如此它們才可能擁有明顯的因果效應。
一個事物的性質由其「氣息」構成,它有一額外的作用,即賦予事物內聚力因而賦予它本質上的同一性。在無生物中,這種統一的氣息被稱為狀態(hexis);在植物中,被稱為本性(自然(physis));在動物中,被稱為 「靈魂」(psyche)。 即便是靈魂的性質,例如正義,也是氣息的部分,它們因此也是物體:唯其如此它們才可能擁有明顯的因果效應。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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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種非個體的東西被認為是:「位置」、「虛空」(它包圍著世界)、「時間」和「所說之物」(lekta)。
這些東西並非確實「存在」,因為它們缺乏互動的物質力,但是作為在這世界中具有某些客觀的立場的事物,它們至少在「唯物論」的思想中,是「某種東西」。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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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多噶學派的倫理學建立在,只有德性才是善,只有罪惡才是惡的原則上。 「好就是好;壞就是壞」;好事必須有好心為底,惡行的來源必然是有惡念。
其他事物在習慣上被賦予一「中性的」(adiaphora)的價值,因為他們都是因為德性與惡性所導致的「善惡結果」。雖說如此,但仍有一些例如健康,財富,和榮譽,自然而然被人「偏愛」(proegmena);而它們的對立面卻 「遭受厭惡」(apoproegmena)。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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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擁有這些中性的事物與幸福無關,但是從出生以來它們就作為我們所選擇的合適的事項,每一個正確的選擇就是一種「適當的工作」(kathekon),但這尚未成為道德上的善行,而是我們朝著「依照自然而生活」(living in accordance with nature)的最終目標(telos)邁出的一步。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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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世界的藍圖中,你扮演一特殊的角色,而道德的進步(prokope)在於學習扮演這一角色。這種進步包括擴大你的自然的「親切感」(oikeiosis):最初對你自身和你自己的部分的關注,後來擴展到與你親近的人,最後擴展到全人類。 這是斯多噶學派通向正義之路。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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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正義和其他所有的德性事實上只能在聖人中找到,即理想化的完美地理性的人,完全與神的宇宙藍圖一致。
斯多噶主義者懷疑是否有聖人存在,雖然他們有著至少把蘇格拉底當作曾經出現過的聖人的傾向。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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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斯多噶學派的原則,所有的罪過都是同等的,聖人全然為善,其他每個人都全然為惡。聖人的行為,不管與「適當的工作」在外表上有多麼相似,有一完全不同的特性:它們又被稱「正確的行為」(katorthomata)。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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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完全根據「正確的理由」行動,聖人以其「免於激情」(apatheia)為特性:道德上錯誤的衝動,或激情,根本上是把中性的事物錯當作善、或惡所犯的知識的錯誤,而聖人的評判則總是正確的。
只有聖人是幸福的和真正是自由的,其生活與神聖的藍圖完全地一致。所有人的生活都是由天意設計所預定的,是無所不包的命運的因果關係;然而,作為他們的行為的主要原因,善與惡同樣要為他們的行為負責:決定論和道德是完全相容的。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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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多噶學派的知識論為認識的確定性的存在辯護,以對抗代表懷疑論的「 新學園學派」(New Academy)的抨擊。
信念是對一個印象(phantasia)的認可(synkatathesis),也就是把一些感性的或反思的印象的命題內容當成真的。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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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定性通過「認知的印象」(phantasia kataleptike)而獲得,即對外在事實的一個自明的感性表象,這外在的事實被稱為是一般的常識。出於這類印象組合,我們獲得了一般的概念(prolepseis)且變得理性。智性的最高狀態是知識(episteme);其中所有的認識都相互支持,因而「根據理性是不可動搖的」(unshakable by reason)。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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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是智者的特權。其他所有的人都處在意見(doxa)或無知的狀態。儘管如此,認知的印象對所有的人而言可作為一項「真理的標準」(criterion of truth)。一個更重要的標準是一般的概念,也稱作共同概念及共同觀念(koinai ennoiai);它們在哲學論證中經常被使用。儘管它們事實上依賴於經驗,但聽起來更像是與生俱來的直覺。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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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亞里斯多德(Aristotle)的語詞邏輯(logic of terms)相對照下,斯多噶學派的邏輯是命題式的(propositional)。基本單位是簡單命題(axioma),是真和假的主要載體。三段論證也運用於複雜的命題條件的,連接的和選言的命題且依賴於五個「不能證明的」(indemonstrable)推論圖式。所有這些事物都屬於「可說的事物」(sayables)或「可表達的事物」(expressibles)(lekta)之類。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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習慣上,人們把該派的第二階段稱之為「中期斯多噶主義」(Middle Stoicism)。它在巴內提烏斯(Panaetius)和波西多尼亞斯(Posidonius)的領導下,主要在羅德島(Rhodes)發展。他們二位曾對西塞羅(Cicero)具有影響力的著作(西元前一世紀中葉)中關於斯多噶主義的描述產生了影響。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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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ank you!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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