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esentation is loading. Please wait.

Presentation is loading. Please wait.

政府如何帶動臺灣進入 第四代行動通訊時代 (第二部分報告)

Similar presentations


Presentation on theme: "政府如何帶動臺灣進入 第四代行動通訊時代 (第二部分報告)"— Presentation transcript:

1 政府如何帶動臺灣進入 第四代行動通訊時代 (第二部分報告)
經濟日報主辦 2013科技論壇「行動生活、生活行動」高峰會 政府如何帶動臺灣進入 第四代行動通訊時代 (第二部分報告)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副主任委員虞孝成 102年5月27日

2 一、緣由 二、行動寬頻發展趨勢 三、我國行動寬頻業務釋照辦理情形 四、行動寬頻業務釋照重要議題 五、行動寬頻業務釋照最新進度 六、行動寬頻業務釋照競價作業 七、行動寬頻業務釋照未來期程規劃表 八、未來展望

3 緣由 智慧型手機及平板電腦等行動裝置的普及化,帶動 了行動應用服務市場新一波的商機,我國為因應數 位匯流發展趨勢及通訊、視訊及資訊整合時代來臨 , 行政院101年9月28日宣布新增開放行動寬頻業務 ,訂於102年12月前釋出700、900及1800 MHz等3 頻段。 本會基於鼓勵新技術新服務之創新與發展、保障消 費者權益、反映商用頻譜價值、維持行動市場競爭 及提升頻譜使用效率等原則積極辦理釋照事宜,期 讓國人能享有更優質、高速且多元化的服務。

4 一、緣由 二、行動寬頻發展趨勢 三、我國行動寬頻業務釋照辦理情形 四、行動寬頻業務釋照重要議題 五、行動寬頻業務釋照最新進度 六、行動寬頻業務釋照競價作業 七、行動寬頻業務釋照未來期程規劃表 八、未來展望

5 國際行動寬頻發展趨勢 固網與行動網路用戶變化趨勢 (2009-2018年)
預估2017年行動用戶總量將達到約90億,其中行動寬頻用戶預計將到達50億,成長速度驚人。 資料來源:ERISSON Mobility Report

6 國際行動寬頻發展趨勢 全球行動流量預測:語音及數據 (2010-2018年)
行動裝置的普及使得行動網路流量成長迅速,預估未來幾年 將會更進一步攀升。 資料來源:ERISSON Mobility Report

7 國際行動寬頻發展趨勢 全球行動通信發展趨勢(2009-2018年)
未來將呈現異質網路並存現象;雖然WCDMA/HSPA、LTE 用戶數成長迅速,但短時間內GSM仍會扮演相當重要的角 色。 資料來源:ERISSON Mobility Report

8 國際行動寬頻發展趨勢 全球行動網路涵蓋率(2011/2017)
GSM目前為覆蓋範圍最廣的技術,行動寬頻服務的需求將 進一步刺激WCDMA/HSPA網路的涵蓋。 資料來源:ERISSON Mobility Report

9 一、緣由 二、行動寬頻發展趨勢 三、我國行動寬頻業務釋照辦理情形 四、行動寬頻業務釋照重要議題 五、行動寬頻業務釋照最新進度 六、行動寬頻業務釋照競價作業 七、行動寬頻業務釋照未來期程規劃表 八、未來展望

10 我國行動寬頻業務釋出頻段 釋出700MHz、900MHz、1800MHz頻段 依行政院公告修正一覽表,本業務將釋出700MHz、

11 我國行動寬頻業務釋照辦理情形 101年11月26日首先發布諮詢文件,並陸續辦理 多次說明會,就重要釋照規劃廣徵各界意見, 並進行充分溝通說明。 102年3月29日「行動寬頻業務管理規則」(草案) 辦理法規預告。 102年5月8日正式公告「行動寬頻業務管理規則 」,作為後續開放業務申請、審查、競價、籌 設及營運監理等依據。 102年5月15日公告底價、受理申請。

12 一、緣由 二、行動寬頻發展趨勢 三、我國行動寬頻業務釋照辦理情形 四、行動寬頻業務釋照重要議題 五、行動寬頻業務釋照最新進度 六、行動寬頻業務釋照競價作業 七、行動寬頻業務釋照未來期程規劃表 八、未來展望

13 行動寬頻業務釋照重要議題 議題一:業務執照使用頻率之頻段及頻寬 議題二:單一業者可標得頻寬上下限 議題三:行動通信網路、頻段及號碼之移轉 議題四:執照效期 議題五:開臺營業條件及網路品質與涵蓋率 議題六:頻率使用權轉讓 議題七:災防告警廣播簡訊系統(PWS)建置義務 議題八:網路互連及漫遊義務 議題九:營業規章、服務契約及服務品質規範

14 議題一:業務執照使用頻率之頻段及頻寬 考量各頻段之特性及設備成熟度不一,避免頻率零碎化,並增加業者組合所需頻譜資源之彈性,本次釋照之700MHz、900MHz及1800MHz頻段,進行頻率模組化之劃分。

15 議題二:單一業者可標得頻寬上下限 為維持行動通信市場競爭、避免頻譜資源集中等考量, 單一業者可標得頻寬上下限規定為:
搭配合格競價者家數各種情境下,可標得頻寬單位數: 合格競價者家數≧5家,上下限為2≦總量≦7 合格競價者家數=4家,上下限為2≦總量≦8 合格競價者家數≦3家,上下限為2≦總量≦9 各頻段可標得頻寬上限: 700MHz頻段上限:2×20MHz。 900MHz頻段上限:2×10MHz。 700MHz及900MHz頻段上限合計:2×25MHz。 1800MHz頻段上限:2×30MHz。

16 行政成本大幅簡化! 議題三:行動通信網路、頻段及號碼之移轉
行動寬頻業務採技術中立、世代網路兼容並蓄原則,經 營者依市場需求彈性選擇採用技術標準提供服務,為促 進頻譜資源有效使用及確保消費者權益,新舊世代網路 兼容並蓄監理原則為: GSM業者標得原使用頻率或透過使用權轉讓取得原使用 頻 率時,得於原GSM使用頻率提前使用新技術,惟應繳回該 頻段全部之GSM特許執照及頻率。 原GSM網路移轉至本業務,得免除系統技術審驗。 行動寬頻業務可續用原GSM業者電信號碼資源。 行政成本大幅簡化!

17 議題四:執照效期 參考第三代行動通信系統建設時程約為2年及特許執照有效期間15年之規定。 籌設同意書有效期限至107年12月31日止。
特許執照之有效期間為自核發日起至119年12月31日 止。 102.12 107.12 完成釋照 119.12 籌設同意書有效期間截止日期 106.6 GSM屆期 107.12 亞太3G屆期

18 議題五:開臺營業條件及網路品質與涵蓋率 為促進業者盡快提供高速行動寬頻服務,本會明定 設備規格在上下行各15MHz頻寬條件下,下行速率 應可達100Mbps以上之基地臺為高速基地臺,並做 出下列建置規範: 開臺營業條件:高速基地臺設置數量總數250臺以 上。 高速基地臺數量及涵蓋率要求:經營者自取得系統 架設許可之日起5年內,高速基地臺數量應達基地 臺總數80%或1000臺以上,電波涵蓋範圍應達營業 區人口數50%。

19 議題六:頻率使用權轉讓 此次釋照所用頻率將採前瞻性監理作法,引進頻率使用 權轉讓機制,允許得標業者得以進行頻率使用權轉讓, 提高資源使用效益及彈性,以利業者因應未來市場變化 競爭所需,此項機制是我國自85年推動電信自由化以來 ,一項重大監理施政措施之革新: 得標者為行動電話業務經營者,於取得籌設同意書起6個月 內,相互間得申請將其標得之900MHz或1800MHz頻段,於同 頻段同頻寬條件下辦理。 原經營者完成系統審驗合格證明(含高速基地臺250台)、 繳清各轉讓頻段得標金,始得向本會申請。 為維持市場競爭,受讓方受讓後之總頻寬不得逾行動寬頻業 務釋出總頻寬之三分之一為原則。

20 議題七:災防告警廣播簡訊系統(PWS)建置義務
有關災防告警細胞廣播訊息服務、災害區域緊急簡 訊服務及緊急電話播號服務等,為不分頻段,各經 營者所需達成之義務。 凡取得特許執照經營行動寬頻業務者,皆須免費提 供使用者災防告警細胞廣播訊息服務,使災害有關 機關對於可能發生或已發生災害區域,經由行動寬 頻系統,透過相關區域內之基地臺,傳送災害告警 訊息。 移用之行動電話系統應至少具備災害區域緊急簡訊 服務功能。

21 議題八:網路互連及漫遊義務 網路互連 漫遊義務
經營者及取得籌設同意書者,應依主管機關之命令共 同成立建設協商小組,協商網路互連、網路漫遊及基 地臺共構或共站等共用事項。 漫遊義務 經營者同時為行動電話業務或第三代行動通信業務市 場主導者時,除經主管機關核准外,應將其所經營之 行動電話系統或第三代行動通信系統提供新經營者漫 遊服務,其漫遊服務安排由業者間協商訂定之。

22 議題九:營業規章、服務契約及服務品質規範
新世代網路營運部分 經營者應就其服務有關之條件,訂定營業規章,報 請主管機關核准後公告實施,並備置於各營業場所 及網站供消費者審閱;變更時亦同。 經營者與其使用者訂定之服務契約範本,於實施前 報請主管機關核定,並不得違反電信法令及營業規 章之規定;變更時亦同。 移用既有行動網路營運部分 未經主管機關核准,經營者不得縮減移用行動電話 系統原電波涵蓋範圍,並不得降低原系統提供之服 務品質。

23 一、緣由 二、行動寬頻發展趨勢 三、我國行動寬頻業務釋照辦理情形 四、行動寬頻業務釋照重要議題 五、行動寬頻業務釋照最新進度 六、行動寬頻業務釋照競價作業 七、行動寬頻業務釋照未來期程規劃表 八、未來展望

24 行動寬頻釋照作業流程圖

25 行動寬頻業務釋照最新進度 本會已於5月15日公告受理申請經營行動寬頻業 務有關事項,符合資格且有興趣之業者須檢具申 請書及事業計畫構想書等,向本會提出申請。 受理申請時間:102年5月15日起至102年7月1日 止,每日上午9時至12時及下午2時至5時(國定假 日及例假日除外)。 完成第1階段資格審查後,由本會公告競價者名 單,始得參與競價。

26 一、緣由 二、行動寬頻發展趨勢 三、我國行動寬頻業務釋照辦理情形 四、行動寬頻業務釋照重要議題 五、行動寬頻業務釋照最新進度 六、行動寬頻業務釋照競價作業 七、行動寬頻業務釋照未來期程規劃表 八、未來展望

27 行動寬頻業務釋照競價作業 競價作業採同時、多回合、上升的方式辦理。
本會於競價地點備置競價室,隔離每一競價者之 方式進行競價作業; 每一競價者得指派至多六 人為其授權代理人進入競價室。 採競價地點封閉網路電子報價方式。 競價日14日前舉辦競價作業說明會,以使申請人 明瞭競價流程。 競價日期及地點於競價7日前由本會公告之。

28 行動寬頻業務釋照競價作業 報價規定 連續兩回合所有有權之競價者均未為有效報價,競 價程序結束。
競價者每一回合至多報價1次,得同時對各競價標的 報價,但報價須符合頻寬上下限等規定。 價金以新臺幣五百萬元為單位,系統採列舉式供勾選 。 報價增幅為3%~7%之間,本會得依管理規則規定調整 最低報價增幅。 連續兩回合所有有權之競價者均未為有效報價,競 價程序結束。 得標者在依規定繳交得標金後,需檢具事業計畫書 向本會申請核發籌設同意書。

29 一、緣由 二、行動寬頻發展趨勢 三、我國行動寬頻業務釋照辦理情形 四、行動寬頻業務釋照重要議題 五、行動寬頻業務釋照最新進度 六、行動寬頻業務釋照競價作業 七、行動寬頻業務釋照未來期程規劃表 八、未來展望

30 我國行動寬頻釋照作業期程規劃表 開始受理申請者送件 9月 開始進行競價作業程序 7月1日 二、開始進行審查 一、截止受理申請 12月底
完成競價作業程序 7月下旬 辦理競價流程說明會 8月 二、公告競價者名單 一、完成審查程序 8月下旬 二、實機操作演練 一、熟悉場地(動線)、報到 競價程序作業演練程序 5月15日

31 一、緣由 二、行動寬頻發展趨勢 三、我國行動寬頻業務釋照辦理情形 四、行動寬頻業務釋照重要議題 五、行動寬頻業務釋照最新進度 六、行動寬頻業務釋照競價作業 七、行動寬頻業務釋照未來期程規劃表 八、未來展望

32 未來展望 面對無線寬頻接取技術的發展,以及消費者對於 行動寬頻服務的需求度的提高,可以預期各國主 管機關會對於頻率資源持續積極整備規劃釋出。
綜觀各國的釋照規劃,為了鼓勵通訊傳播技術的 提升發展、促進行動通信市場的競爭、增加消費 者服務的選擇和多樣性,皆對於執照設定相關的 附加條件,並設計符合政策目標的競價制度。

33 未來展望 隨著新技術的發展,對於頻譜資源之管理模式已經 開始有不同的新思維。本會正密切的觀察世界先進 國家的發展,必要時會適時的檢討現有的管理架構 ,以鼓勵業者盡早引進新技術及服務,讓全民從頻 譜資源的有效運用中,得到更多樣和更好的服務。 本會網站設有「行動寬頻業務釋照專區」,歡迎各 位持續關注本次的釋照進度,並可向我們提供寶貴 意見: nt_sn=2972&is_history=0

34 報告完畢 敬請指教


Download ppt "政府如何帶動臺灣進入 第四代行動通訊時代 (第二部分報告)"

Similar presentations


Ads by Goog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