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esentation is loading. Please wait.

Presentation is loading. Please wait.

2012年 香港中學文憑考試 課室試場主任及監考員會議 2012年3月20日

Similar presentations


Presentation on theme: "2012年 香港中學文憑考試 課室試場主任及監考員會議 2012年3月20日"— Presentation transcript:

1 2012年 香港中學文憑考試 課室試場主任及監考員會議 2012年3月20日
2012年 香港中學文憑考試 課室試場主任及監考員會議 2012年3月20日

2 内容 2012年考試安排的重點提示 考試的主要程序(一般筆試) 考試的主要程序(聆聽考試) 聆聽考試「特別室」的安排 異常情況的處理
答問時間

3 2012年考試安排 的重點提示

4 2012年考試安排的重點提示 1. 張貼電腦條碼貼紙 考生必須於考試時間内張貼電腦條碼貼紙及填寫考生編號
為確保考生的答卷能被掃描,若監考員在收集答卷時發現有考生未曾在答題簿/試題答題簿封面或多項選擇題答題紙上貼上電腦條碼貼紙,應指示考生在其監督下在該封面或答題紙上貼上電腦條碼貼紙。把個案記録在SR4b報告書乙部内,並要求考生在報告書上簽名

5 2012年考試安排的重點提示 2.計算機 考生必須將計算機封蓋/皮套放在手提包内或座位下 考生不可在計算機背後書寫

6 2012年考試安排的重點提示 3. 應考聆聽考試 考生可使用收音機、附有FM接收功能的耳筒式收音機或雷射機
其他電子儀器(例如平板電腦、iPod、電子手帳(PDA)、傳呼機、MP3機、電子字典、具文字顯示功能的手錶等 )一概不可使用

7 2012年考試安排的重點提示 4. 英國語文卷一及卷三考試 卷一及卷三的試卷採用 Graded approach, 每 卷分為兩部份:
Part A Compulsory Part B1 Easier section / Part B2 More difficult section 考生需要作答 Part A 及 Part B1或 B2其中一部 份

8 2012年考試安排的重點提示 5.處理考生投訴/報告異常事件 就考生對試場環境的投訴, 應即時處理
於聆聽考試中,應迅速處理考生提出的接收問題,如有需要,考生可前往特別室應考 按政府建議,試場室温應保持於25.5℃,惟倘若試場外噪音滋擾可能會影響考生作答,請務必開放空調及關閉窗户 留意有否考生表示温度過高或過低,並作適當調節, 其他異常情況,考生可以書面向考評局提出。有關投訴必須於考試後7天内提出

9 2012年考試安排的重點提示 6.「試場通訊及支援系統」及「出席紀錄及答卷收集系統」
所有課室試場均不會採用「試場通訊及支援系統」及「出席紀錄及答卷收集系統」

10 考試的主要程序 (一般筆試)

11 考試程序(開考前) 考試前與學校商討,盡量避免在考試期間於試場範圍附近舉行活動或使用揚聲器 關掉試場內(包括聆聽考試特別室)的校鈴及廣播系統
促請其他教師和同學合作,保持試場環境安靜

12 考試程序(開考前) 收到當天試卷後,在收據上蓋上校印
向課室監考員概述當日考試的各項安排(課室監考員應在開考前 30 分鐘抵達試場。聆聽考試:課室監考員應在上午8時45分抵達試場) 檢查當日考試需使用的文具(答題簿、補充答題紙、草稿紙、方格紙等)

13 考試程序(開考前) 考生入座前派發考試用品及考生個人電腦條碼紙
考試開始前 15 分鐘讓考生進入試場(聆聽考試:開考前 50 分鐘,即9時10分) ,給予充足時間檢査電腦條碼紙及各項考試用品(如答題簿、草稿紙等) 完整的補充答題紙/方格紙乃A3大小摺成A4式樣,不要將之撕開使用 切勿使用往年的答題紙/方格紙

14 考試程序(開考前) 逐步指示考生檢査手提電話(包括響鬧功能)及其他電子/通訊器材,給予適當時間讓考生確保已完全關掉
指示考生將已關掉的手提電話放於座位下當眼處(宜把電池取出)

15 考試程序(開考前) 作出第一項宣布前, 課室監考員應在未有考生就座的桌上派發「手提電話提示卡」

16

17 考試程序(開考前) 小心檢査試卷封包,並在考生面前開拆 確定試卷數目足夠,才分發試卷
於開考前指示考生檢査試卷/試題答題簿是否有漏印或頁次顛倒的情況 指示考生於檢査完畢後合上試卷/試題答題簿

18 考試程序(開考後) 把實際的開考時間及正確的完卷時間、科目、卷別及試場編號等清楚寫在黑板上 任何人士不可在整段考試期間將試卷帶離試場

19 考試程序(開考後) 點名時,留意 考生准考證/身分證上的照片是否考生本人(以免發生代考情況) 准考證上的考生編號是否與電腦條碼貼紙所示的相同
准考證是否印有與考科目 電腦條碼貼紙上的考生編號是否與准考證相同

20 考試程序(開考後) 填寫考生出席記錄表: 在座位編號旁的方格內填上考生編號,在空置座位的考生編號方格填上ABS/缺席
檢查考生的計算機,如印有認可標籤,在考生編號旁的方格加上號,如沒有,加上X號 填寫點名單: 填畫出席考生及缺席考生的方格 核實考生出席記錄表上的資料是否正確,然後在點名單上簽名

21 考試程序(開考後) 檢査計算機時,留意計算機是否印有指定標籤 如有考生沒有移除計算機封蓋/皮套,指示考生將封蓋/皮套放在座位下
留意早退考生有否將試卷及答卷帶離試場

22 考試程序(完卷後) 於收集答卷時 若發現有考生未曾填寫考生編號,課室監考員可允許考生在其監督下補填考生編號
若發現有考生未曾在答題簿/試題答題簿封面貼上電腦條碼貼紙,為確保答卷可被掃描,課室監考員應指示考生在其監督下在該封面貼上電腦條碼貼紙,課室監考員必須把個案記録在SR4b報告書内,並要求考生在報告書上簽名(文憑試英國語文科卷一及卷三除外)

23 考試程序(完卷後) 剩餘電腦條碼紙須收回,放於電腦條碼封套内 文憑試英國語文科卷一及卷三B部分 (B1/B2):
派予考生的試題答題簿均須交回考評局 收齊答卷並點算清楚後,才讓考生離開試場 答卷須按答卷封套所示的考生編號範圍放入答卷封套;答卷封套必須用繩包紮好

24 考試的主要程序 (聆聽能力考試)

25 考試程序(監考聆聽考試) 中國語文科卷三、卷五 英國語文科卷三

26 聆聽考試「特別室」的安排 關掉校鈴及學校廣播系統 使用一部數碼式收音機,確定在試場内最容易接收香港電台第二台廣播的頻道
預留兩間鄰近試場的課室作為「特別室」,將手提收音機/收音録音機放在「特別室」教師桌上,並調校到香港電台第二台 在每間「特別室」安排一位同工於考試期間協助「特別室」監考員的工作

27 聆聽考試「特別室」的安排 於9時45分,無論有否考生進入「特別室」,「特別室」監考員應開啓收音機
於9時55分停止為考生點名(如有考生前往特別室) 所有「特別室」均會採用「出席紀錄及答卷收集系統」,所有答卷須交回禮堂試場主任 如個別學校只提供課室試場,其「特別室」則不會採用「出席紀錄及答卷收集系統」 ,所有答卷須交回課室試場主任 在「特別室」内,考生不得使用自備的耳筒式收音機

28 聆聽考試「特別室」的安排 廣播開始後到達「特別室」的考生,應繼續使用該試題答題簿及個人電腦條碼紙
若考生未有攜帶試題答題簿或電腦條碼紙進入特別室,則派發一套新的試題答題簿或備用電腦條碼紙予該考生 向考生派發「特別室提示卡」

29 聆聽考試「特別室」的安排 臨近開考時間或已開考,應彈性處理核實考生身分及點名等程序
「特別室」監考員應在「聆聽考試特別室座位表」上清楚記録每名考生的座位安排 為方便填寫「考試報告書(特別室)」,「特別室」監考員(或「特別室」助理)可先在「聆聽考試特別室座位表」上為每名考生記録其抵達「特別室」的時間及考生編號

30 聆聽考試「特別室」的安排 考試完結,指示考生合上答卷
如有考生仍未被點名(例如:在9:55後始進入「特別室」的考生),檢査有關考生的准考證/身分證並點名 若「特別室」監考員在收集試題答題簿時發覺有考生不曾獲發電腦條碼紙,應向他/她派發備用電腦條碼紙,並指示考生在備用電腦條碼貼紙上寫上考生編號,以確保考生被紀錄為出席。「特別室」監考員應填寫SR4b報告書的甲及丙部,以免考生因沒有在考試時間內張貼電腦條碼貼紙而被扣分

31 聆聽考試「特別室」的安排 在考試報告書(特別室)上,「特別室」監考員應: 準確地填寫考生抵達特別室的時間及在特別室應考的原因
在報告書指定位置貼上考生的個人電腦條碼貼紙 要求個別考生在其資料及考生編號旁邊簽署確認

32 異常情況的處理

33 異常情況的處理 遲到考生 早退考生 考生於考試時前往洗手間 手提電話 計算機 懷疑作弊 電腦條碼 聆聽考試「特別室」内的異常情況

34 遲到考生 提醒關掉手提電話(手提電話提示卡) 就座後,提醒考生將手提電話放於座位下當眼處 於適當時核對准考證及個人電腦條碼紙上的資料
更正出席記録 無需另補時間 如無異常情況,無需就遲到個案作特別報告

35 早退考生 開考後 30 分鐘至完卷前 15 分鐘可早退(除多項選擇及聆聽卷別外) 檢査是否填寫考生編號、貼上電腦條碼貼紙及填妥試題編號方格
不可把試卷帶離試場

36 早退考生 早退考生的答卷及試卷與其他考生的一起收集 因特殊情況於規定時間外早退,考生須填寫SR4g 考生未獲監考員允許而擅自離開試場會被降級

37 考生於考試時前往洗手間 安排一位監考員(最好與考生同一性別)與考生前往,以便實施適當監管 於SR4t記録考生編號及時間
如發生異常情況,須詳細記録在SR4g 任何情況下不可搜査考生身體、其衣服或個人物品 處理個案時應有另一位監考員做見證 不需另補時間

38 手提電話 若有手提電話發出聲響,應找出聲響來源,指示考生即時關掉電話
在 SR4p 記録發出聲響的時間及有關資料;若考生的手提電話是處於開啓模式,於試後著考生出示通訊/短訊記録 未能找出聲響來源而聲響停止,則無須跟進事件

39 計算機 檢査計算機時盡量避免對考生造成騷擾 沒有印上指定標簽的計算機,可讓考生繼續使用至同日第二節考試完結
若該計算機並未列入准用型號名單,於試後著考生填寫 SR4c,並收取該計算機供考評局跟進 標籤變得模糊者無須作特別報告 於語文科目考試進行中,假若考生桌上放有計算機,應指示考生將計算機放在座位下

40 懷疑作弊 例子:抄襲答案、窺看書籍、與人通訊息、於洗手間講電話等 把有關筆記、書籍或紙張等收去,但不包括應考必備用具如聖經、計算機
處理個案時應有另一位監考員做見證 對於懷疑個案(包括考生舉報他人作弊),應於完卷後著考生留步填寫報告,避免在考試進行中對考生造成騷擾

41 電腦條碼 如試場並無考生的個人電腦條碼紙或考生的個人電腦條碼紙有損毀/資料錯誤,派發備用電腦條碼紙供考生使用
如考生的個人電腦條碼貼紙不敷應用,可指示考生在答卷的電腦條碼方格内填上考生編號(無需使用備用電腦條碼) 所有使用備用電腦條碼紙,或沒有於答卷封面貼上電腦條碼的個案,應記録在 SR4b 報告書,連同有關考生的答卷放在「特別報告書及有關答卷封套」内

42 電腦條碼 如在考生的物品上(包括准考證上)發現貼有剩餘電腦條碼貼紙(包括考試當天或過往的科目), 應著考生於試後填寫SR4g,並將有關電腦條碼貼紙影印本交考評局跟進

43 聆聽考試「特別室」内的異常情況 如考生在「特別室」内經「特別室」監考員提醒後仍繼續使用自備的耳筒式收音機收聽廣播,監考員應讓考生繼續使用直至考試完畢 將事件記録在SR4g報告書上

44 其他資料 考評局網頁  學校及教師 教師專用教師資訊

45 答問時間


Download ppt "2012年 香港中學文憑考試 課室試場主任及監考員會議 2012年3月20日"

Similar presentations


Ads by Goog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