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wnload presentation
Presentation is loading. Please wait.
1
系所自我評鑑說明會 報告人:副教務長李佩雯 時間:103年1月16
2
簡報大綱 數位學習平台 教學單位自我評鑑組織及法制 系所自我評鑑組織架構 院、系自我評鑑重點期程 自我評鑑支持系統 自我評鑑報告書撰寫說明
動畫播放 更換數位學習平台歷程 各平台建置期程 教育訓練 教學單位自我評鑑組織及法制 系所自我評鑑組織架構 院、系自我評鑑重點期程 自我評鑑支持系統 自我評鑑報告書撰寫說明
3
數位學習平台
4
內容 動畫播放 更換數位學習平台歷程 各平台建置期程 教育訓練 1
5
動畫播放 2
7
更換數位學習平台歷程 4
8
結論:與旭聯系統比較使用CC,使用愈久省愈多
更換數位學習平台歷程 本校舊數位學習系統 本校新數位學習系統 緯創資通授權三年一個月免費使用LMS(Learning management system),取代本校BB 新課程地圖(New C-map) 新學習履歷(New E-portfolio) 中央大學線上教學平台 BlackBoard(2014年7月31日BB 授權結束) 課程地圖(C-map) 學習履歷(E-portfolio) 系統成本比較 旭聯 (智慧大師) CC(緯創) 成本差異分析(與旭聯比較) 2014年(第一年) 410萬 0萬 -410萬 2015年(第二年,含維護費) 33萬/443萬 -443萬 2016年(第三年,含維護費) 33萬/476萬 -476萬 2017年(第四年,含維護費) 33萬/509萬 50萬 -459萬 2018年(第五年,含維護費) 33萬/542萬 50萬/100萬 -442萬 2019年(第六年,含維護費) 33萬/575萬 50萬/150萬 -425萬 2020年(第七年,含維護費) 33萬/608萬 50萬/200萬 -408萬 2021年(第八年,含維護費) 33萬/641萬 50萬/250萬 -391萬 2022年(第九年,含維護費) 33萬/674萬 50萬/300萬 -374萬 2023年(第十年) 33萬/707萬 0萬/300萬 -407萬 2024年(第十一年) 33萬/740萬 -440萬 2025年(第十二年) 33萬/773萬 -473萬 2026年(第十三年) 33萬/806萬 -506萬 2027年(第十四年) 33萬/839萬 -539萬 2017年(第十五年) 33萬/872萬 -572萬 結論:與旭聯系統比較使用CC,使用愈久省愈多 舊系統面臨問題 新系統優勢 BB->每年系統維護費過高(每年126萬),且無法與本校其他系統進行整合 C-map->各系所資料無法立即更新 E-P->局限於部落格型式 總結:舊系統開發成本高,整合性較弱,各系統使用介面較不友善 BB系統102年課程使用比率43%,全校教師使用比率60%(其中專任教師佔65%),學生使用比率73% LMS-> 年免費使用, 僅需支付共300萬,2023年後免費。可依照本校所提需求客製化系統,整合性強(含各單位所提需求、C-map及E-P整合),使用介面友善,美國有100多家大學使用。新系統 前上線提供全校使用 New C-map及E-P->IP共享(50%-50%),系統重新開發,將和LMS進行整合,亦可解決舊系統所面臨問題。新系統於 前上線使用 5
9
各平台建置期程 6
10
LMS各階段時程 第一階段 第二階段 LMS無償使用期起點 LMS系統建置期 LMS測試期起點 2014/7/1日起,共計三年一個月
2014/1/31 系統正式上線 第二階段 LMS測試期起點 2014/2/1日起,全校師生提出使用意見與需求 LMS無償使用期起點 2014/7/1日起,共計三年一個月 1月 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7月 8月 9月 10月 11月 12月 2014年 1月 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7月 8月 9月 10月 11月 12月 2015年 2014/1/10第一次系統試Run1/10;第二次系統是Run1/20;特別強調提需求的時間點 2016年 第二階段 LMS測試期終點 2015/1/31日止,緯創完成系統調整 7月 2017年 LMS無償使用期終點 2017/7/31日止 7
11
新C-map及E-P各階段時程 第一階段 第二階段 New C-map及E-P New C-map及E-P測試期起點
2014/3/31日 系統正式上線 第二階段 New C-map及E-P測試期起點 2014/4/1日起,全校師生提出使用意見與需求 New C-map及E-P無償使用期起點 2014/7/1日起,共計三年一個月 1月 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7月 8月 9月 10月 11月 12月 2014年 1月 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7月 8月 9月 10月 11月 12月 2015年 第二階段 New C-map及E-P測試期終點 2015/1/31日止,緯創於2015/4/30完成系統調整 特別強調提需求的時間點 2016年 7月 2017年 New C-map及E-P無償使用期終點,2017/7/31日止 8
12
教育訓練 9
13
LMS教育訓練 教育訓練規劃:針對不同對象含本校行政人員、教師 及助教;課程內容分成四種形式,系統管理、入門課 程+基本課程介紹、進階課程1及進階課程2,教育訓 練將依不同對象共開設26堂循環課程,第一堂課程將 從103/2/11開始。 工讀生到府服務:以電話詢問受訪教師對LMS系統服 務之需求,配合受訪教師其方便的時間及地點,直接 展示LMS的操作介面及使用方法、排解使用LMS平台 時遭遇的問題。時間:整學期 經費補助:當學期第五週,補助使用LMS系統 前20%之教師,每位教師新台幣伍仟元為上 限;經費補助項目為❶聘請課程兼任助理(助 教)❷教師製作數位化教材之費用合計。 點教育訓練規劃,可以連結word檔 點經費補助要點,可以連結word檔,二三四草案條文為重要要點 10
14
教學單位自我評鑑組織及法制
15
自我評鑑法制作業(一) 國立中央大學自我評鑑實施辦法(請見附錄一) 條次 條文摘要 第一條 立法目的 第十條 評鑑程序 第二條 適用對象
102年11月19日102學年度第1次校務會議通過 條次 條文摘要 第一條 立法目的 第十條 評鑑程序 第二條 適用對象 第十一條 評鑑內容 第三條 實施時程 第十二條 評鑑結果之呈現 第四條 經費來源 第十三條 評鑑結果之公布 第五條 自我評鑑組織架構 第十四條 教學評鑑之申復 第六條 自我評鑑分工 第十五條 自我評鑑結果管理 第七條 自我評鑑指導委員會 第十六條 自我評鑑授權規定 第八條 自評委員會成員 第十七條 評鑑結果之運用 第九條 評鑑委員之聘任 第十八條 教育訓練與研習 1此版本新增教學評鑑之申復機制
16
自我評鑑法制作業(二) 國立中央大學自我評鑑 實施辦法 (母法) 依評鑑事項訂定相關評鑑法規,俾利受評單位依循 教學自我評鑑作業規範
國立中央大學評鑑委員鄰聘要點 教學自我評鑑作業規範 總教學中心自我評鑑實施辦法 行政單位自我評鑑 作業規範 國立中央大學自我評鑑 實施辦法 (母法) 自我評鑑作業規範 教學 校務自我評鑑由研發處辦理;行政單位自我評鑑由秘書室辦理 教學單位自我評鑑(含通識教育)由教務處辦理 國立中央大學教學自我評鑑作業規範 (請見附錄二) 國立中央大學評鑑委員鄰聘要點(請見附錄三)
17
教學自我評鑑架構圖 教學自評指導委員會 教學自評執行委員會 幕僚單位:教務處 督導及管控單位 所屬 學院 總教學中心 系級自評執 行委員會
工作小組 通識教育受評單位自評執行委員會 通識教育受評單位自評工作小組 類別 教學自評執導委員會 組成 校長聘任主任委員一人及校內外委員九至十五人組成,校外委員應占委員總數五分之三以上,並應涵括業界代表至少一人 職掌 指導評鑑組織運作、評鑑業務規劃推動、評鑑結果運用及其他全校自我評鑑相關策略 任期 三年 類別 教學自評執行委員會 組成 由校長擔任主任委員,副校長、主任秘書、教務長、學務長、總務長、研發長、國際長、各學院院長、總教學中心中心主任及由校長聘任之校內外教育專業委員共同組成,並得依需要,邀請相關單位列席參與 職掌 系所評鑑推動、評鑑委員遴選、結果公告審查及追蹤管考等評鑑事務 系所及通識自評
18
系所自我評鑑組織架構
19
系級自評執行委員會 系所自評工作小組 系所自我評鑑組織架構 系級自評執行委員會 系所自評工作小組
成員:由系主任(所長)擔任主任委員,邀集系所內教師二至四人及校內外專家 學者及具評鑑專業背景之校內外專家學者二至四人組成,其中應含業界代 表至少一人,經所屬院長同意後聘任為委員。 工作內容:自評作業諮詢、自評報告書確認、評鑑結果總檢討、研擬後續自我 改善推動事宜。 系所自評工作小組 成員:單位主管、教師及行政人員 工作內容:依評鑑項目進行分工、擬定自評行事曆、評鑑佐證資料蒐集 分析、撰寫完成自評報告書。 研習:應參與校內外舉辦之評鑑相關會議或研習,每年至少6小時。 1.系所常見問題:自評執行委員會和自評工作小組成員可以重複嗎?可,ok 2.業界代表的定義:與系上相關產業即可,亦可邀集校友。
20
院、系自我評鑑重點期程
21
評鑑作業時程 各階段期程及校、院、系級重點工作分列如表一。※註:表一、系所(學程)自我評鑑期程及校、院、系級重點工作對照表,
103年 104年 105年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內部評鑑 外部 評鑑 結果公布 後續追蹤改善 圖一 自我評鑑規劃時程圖 各階段期程及校、院、系級重點工作分列如表一。※註:表一、系所(學程)自我評鑑期程及校、院、系級重點工作對照表, 詳細說明請參考【附錄五】自我評鑑實施計畫P5-5~P5-9 (一) 內部評鑑階段:103.01~104.02。 (二) 外部評鑑階段:104.03~104.06。 (三) 結果公布階段:104.07~104.12。 (四) 後續追蹤改善階段:104.07~持續改善。
22
院、系自我評鑑重點期程(內部自評階段103.01-104.02)
系所:撰寫評鑑報告書 內部 自評 階段 103.01 104.02 前 成立系級「自評工作小組」。 前 成立系級「自評執行委員會」,並提送完整名單送學院確認 學院:督導及管控之責 內部 自評 階段 103.01 104.02 前 檢視系所提之自評執行委員會名單 前 學院確認受評單位之自評執行委員會組成名單與資格後,由學院統一辦理委員聘任 前 ㊣ 工作小組任務 前 收集評鑑資料,並依需要定期召開會議討論自我評鑑報告書內容 完成自我評鑑報告書初稿後,送學院審查,並完成修改 國立中央大學○○年度系所評鑑 ○○系(所) 自我評鑑報告書 中華民國○年○月 院級相關會議第一次審查報告書內容 1 目前先跟系所告知103年應做之事項,後續陸續快到實地訪評時,再宣導104年事項 2 系所召開自評執行委員會 前 確定自我評鑑報告書內容及定 稿,送院及教務處備查 系所執行委員會第二次審查報告書內容
23
院、系自我評鑑重點期程(委員鄰聘程序103.11-104.02)
系所:提供評鑑委員建議名單 委員鄰聘程序103.11 104.02 前 填列實地訪評評鑑委員建議名單,送學院確認 前 學院:督導及管控之責 委員鄰聘程序103.11 104.02 前 學院確認各受評系所評鑑委員名單後,送教務處「教學自評執行委員會」審核之。 國立中央大學○○ ○○系(所)自我評鑑委員建議名單 單位主管: 一級主管: 院級相關會議確認評鑑委員名單 1 表單:請參考實施計 畫書P5-87 通過審核 2 系所聯絡評鑑委員並確認訪評日期 評鑑委員名單審核通過後由系所聯絡評鑑委員,並確認評鑑委員訪評日期 不通過審核 請學院重新確認名單 「教學自評執行委員會」審核 學院確認後建議評鑑委員名單 「教學自評指導委員會」審議 評鑑委員名單,並指定召集人後 由校方辦理評鑑委員聘任程序 教務處
24
自我評鑑支持系統
25
自我評鑑支持系統 匡列專案經費 補助評鑑 多元支援系統 配合階段任務 提供評鑑協助 整合橫向資源 辦理評鑑相關知能研習 提升專業知能
由校管理費支應 校方補助實地訪評評鑑委員出席費(評鑑委員6,000元;召集人8,000) 及訪評日當天相關費用 其他不足額費用由系所負擔 多元支援系統 整合橫向資源 配合階段任務 提供評鑑協助 辦理評鑑相關知能研習 提升專業知能 101年教務處至各學院舉辦系所自我評鑑整備會議,共5場次 教務處成立工作小組,協助系所自評進度,並請學院督導及控管之職責 評鑑專區網頁 學生學習網 數位學習平台 自100年起研習人次約1,368人次
26
提供多元行政支援系統 成立評鑑專區網頁 學生學習網 數位學習平台 (LMS、新e-Portfolio、新電子化 課程地圖等) LMS首頁介面
27
教務處提供之評鑑協助 本說明會結束後將再與各院(文、理、地科、客家、 總教學中心)聯繫,至各院進行五場細部宣導會議, 說明評鑑相關事宜。
不定期舉辦評鑑研習會議,請參與評鑑承辦相關 同仁踴躍參與。已舉辦過研習課程,如101年台大 李雯霞博士談Rubrics運用與課程課計及102年新竹 教育大學蘇錦麗教授談Rubrics評量尺規在課程學 習成效評估之實務運用等。 教務處將組成工作小組,以了解受評單位狀況, 請學院協助追蹤系所工作小組進度。 若有相關院級評鑑會議,請將會議紀錄送教務處 備查;若有評鑑問題可請教務處同仁列席院級相關 會議討論。
28
自我評鑑報告書撰寫說明
29
辦學目標與評鑑項目 本校定位為「教研並重之研究型大學」,並以「追 求學術卓越、增進人類福祉、兼顧博雅專精、培養 領導人才、開拓尖端領域、躋身一流大學」為辦學 目標,準此,本校系所自我評鑑亦以辦學目標為基 礎,發展評鑑五大項目及其效標,以貫徹本校目標 與發展自我特色。 本校五大評鑑項目: (一)教育目標與重點發展 (二)課程、教學與評量 (三)學生輔導與培育優質人才 (四)學術卓越與頂尖研究 (五)畢業生表現與自我改善
30
系所評鑑解說版 系所評鑑解說版:(請見附錄四,P4-1) 建議文件準備資料:提供系所報告書建議準備文件及對應 實施計畫書參考表格。
其他參考問題:對應報告書建議準備文件之參考問題。 列舉特色效標參考問題供系所參考,請系所參考後自訂特 色效標。 解說版文件,提供系所表格對照表
31
自我評鑑效標(一) 本校效標依據五大評鑑項目,發展出15項子效標, 並於五大評鑑效目中各別呈現1~2項自訂特色效 標,請系所自訂。
本校效標經由「系所自我評鑑推動小組」會議, 邀請教務長、副教務長、各院院長及校內外評鑑 專業委員提供建議及修訂。 依據每一評鑑項目提供「內涵及說明」;依據每 一評鑑效標提供「報告書建議及佐證內容」說明。
32
自我評鑑效標(二) 請參考實施計畫書P5-27 評鑑項目一: 教育目標與重點發展 效標1-5.受評單位自訂特色效標(1~2項)
效標1-1.教育目標與學校辦學目標之關聯性 效標1-2.依據教育目標訂定學生核心能力 效標1-3.重點發展與建立特色 效標1-4.重點發展目標與特色 效標1-5.受評單位自訂特色效標(1~2項) 圖示對照表,請大家翻P5-27,
33
自我評鑑報告書撰寫說明請參考實施計畫書P5-19
自我評鑑報告書之本文內容以80頁為限,每增加 一個受評班制可增加20頁,內文請統一以單行間 距、12號標楷體撰寫,必要之佐證資料放於附錄, 不限頁數,送教務處自我評鑑報告書繳交電子檔 光碟即可。 建議受評單位撰寫報告書時不要採用表格型式書 寫,請依評鑑效標項目及建議佐證內容以空白內 文方式撰寫,若需插入圖表時可方便調整版面。 所提供之格式及各類表格僅供參考,各受評單位 於不違反本報告書應呈現精神與內容下,可依需 要斟酌調整呈現方式。
34
Time for Q&A
35
簡報結束 敬請指教
Similar presentat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