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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者:林千惠 指導教授:蔣欣欣、黃文宏教授 日期:2017/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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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報告者:林千惠 指導教授:蔣欣欣、黃文宏教授 日期:2017/02/07
Martin Heidegger, Being and Time 第二部第七節現象學的研究方法 Die phänomenologische Methode der Untersuchung 報告者:林千惠 指導教授:蔣欣欣、黃文宏教授 日期:2017/02/07

2 7. The Phenomenological Method of the Investigation
參考文獻 Martin Heidegger, Being and Time, trans. by Joan Stambaugh (Albany: State University of New York Press, 1996). II. The Double Task in Working Out the Question of Being: The Method of the Investigation and Its Outline 7. The Phenomenological Method of the Investigation a. The Concept of Phenomenon b. The Concept of Logos c. The Preliminary Concept of Phenomenolog

3 主要論點

4 存在者得以成為存在者 ∮7-1 由研究的論題對象(“存在者的存在”或“存在全般的意義”)。所給予的暫時的描寫,似乎也已經將其研究的方式給顯先行地顯示出來了。 *研究方法是以研究對象所決定。 沿著存在論歷史來說明存在論的方法,這條路是有問題的。 存在者當中提取存在,並且闡釋存在本身。 從歷史流傳的存在論,或者類似的嘗試當中尋求建議的時候。 *關注存在者與世界的關係:氣氛、情緒決定經驗。 譯注:海德格表明存在論的課題在突顯「存在者的存在」並且闡釋「存在本身」。 論題對象程顯他自身即是方法 推論的.自然科學的研究工具的探討是不適切

5 特定的問題的事實的必然性 ∮7-2 任何既予的學說的課題皆不能滿足之,反之,唯有從特定的問題的事實的必然性與“實事本身”所要求的處理方式出發,〔這樣的〕一門學科才得以建立起來。 Narratives provide us with what he terms “a massive hermeneutical background” that enables us to understand the other person in their context and situation (Gallagher, 2012: 374). Gallagher, S. (2012). Empathy, simulation and narrative. Science in Context, 25, 355–381. *護理面對病人的事實的必然性為何:護理者與他人的關係的護理所存在的關懷,蘊含著的事實現象是? 譯注:海德格在這裡顯示出現象學的方法的一個重點,現象學的方法是被「實事本身」所決定。這一點決定了海德格是現象學家。實事本身是一個現象學所論題的對象,對胡塞爾來說是「意識」,對海德格來說則是「存在者的存在」。

6 「實事本身」決定海德格現象學思想 ∮7-3:現象學作為方法概念
藉由探問存在的意義這個導引的問題,我們的研究就站立在一般而言的哲學基本問題之列了。我們對此一問題的處理方式是現象學的。 「現象學」這個語詞,主要意指一種方法的概念。它所標誌的並不是哲學研究的對象,在實質內容上的「是什麼」(譯註:研究什麼對象)(Was),而是這門研究的是如何(譯註:「如何研究」(Wie)) 愈本源地植根於與實事本身的對證之中,並且也就愈遠離我們所謂的“技術手法”(種種不同理論的學科當中,也有許多不同的技術手法)。 *兩者互相影響才可能產生的,無固定的的方法可以預先設定 譯注:對海德格來說,現象學提供了一種思想的可能性,在這種可能性中,讓自己的思想成為存在自我展開的邏輯本身。

7 理所當然是實事本身的一個方向 ∮7-4:回歸實事本身
它反對任何飄浮無據的建構與偶發的虛構、反對採納僅是彷彿經過證明的概念、反對任何虛假的提問,這些虛假的提問往往一代一代地作為一種「問題」而廣泛地流傳。 不是自明的嗎?更有甚者,它不正是任何科學認識之原則的表達嗎?人們不能理解,為什麼要把這種自明的事情,明白地表達為一門研究的標題。 這事實上牽涉到一種“理所當然”,而這種理所當然是我們所想要接近的 *護理現象中的實事本身的理所當然:充滿關愛與人性化的思想的實事 We need to understand the processes at a pre-reflective level that foster both compassion and disgust, and the ways in which evaluations of others as lacking a shared form of life operate through the reduction of people to pure bodily experience. Seeing others as humans like us sometimes is an effortful process that requires a radical form of empathy and an awareness…(Morgan,2016) 既然是理所當然往往是在常規下的不自明 知覺,已然存在的一種共通感覺影響著護理行動,習以為常屬於不自覺的意識,深入常識底層的共通感覺,可能是建構經驗性知識的重要關鍵(共通感覚論,黃文宏/中村雄二郎,2003)。 東方的哲學思想家認為共通感覺保持覺醒、動性,讓主體的意識獲得『現在,在這裡』的實存感,共通感的存在讓我們能夠與世界與他人溝通,但不自覺的對判斷產生影響。不自覺變成自覺這是以佛學所指的「覺照」 Ratcliffe (2012) emphasizes two notions in his concept of radical empathy. First, there is an attempt at “bracketing out” our preconceptions, particularly through a suspension懸置 of taken-for-granted assumptions about a shared lived world.透過團體對話的接受一種為人母親的罪惡感及文化禁忌的可能性,並非簡化為沒有哭泣是不哀傷的推論。

8 A. Der Begriff des Phänomens A、現象的概念

9 假象存在現象中的事實 ∮7-6:現象與假象 phainomenon這個語詞在希臘文裡面,也有這樣的意義:看起來像是某某的東西、「貌似者」、「假象」;phainomenon agathon意指著某種看起來像是善,但「在實際上」卻不是如它所表現的東西。 (作為自我顯現的「現象」與作為假象的「現象」),如何依照現象的結構而關連在一起。 譯注:這個意思是說存在者自我顯現自身為不是它自身的東西,比如說假金。 譯注:海德格說明除了存在者除了自我顯現之外,還可以以「不是從其自身的方式而顯現自身」,這就是「假象」。

10 在其自身而自我顯現是「現象」 ∮7-12:現象是一種特殊的遭遇方式
現象──在其自身的自我顯現──意謂著某種獨特地遭遇到某物的方式。反之,顯象則意指著在存在者本身之中的一種存在者的指示關係,並且唯有當指示者(呈報者)在其自身而自我顯現,即唯有在它是「現象」之時,才能夠具有它可能的作用。 顯象與假像各以不同的方式奠基於現象。「現象(複數)」的許多令人混亂的多樣性,人們用「現象」、「假像」、「顯象」、「純粹顯象」這些名詞來稱呼它,然而唯有在 “在其自身的自我顯現”才有辨法予以廓清。 *遭逢是一種經驗 在特殊的情境與經驗,我才能感受面對情境中的複雜與矛盾的自我的真實的情緒 如何經驗到的方式是現象:鞋子作為現象與理論的不同,如何經驗到鞋子為現象 如何看見關心本身:人存在的現象是關心的經驗與遭逢 譯注:顯象表示著在存在者與存在者之間的一種指示的關係,這個指示的關係要能夠成立,需要呈報者自我顯現(成為現象)的時候。 因為他通常具有隱藏的特質 依賴假象與表象的顯現而參透與引出現象的自我顯現

11 Der Begriff des Logos B.邏各斯的概念

12 邏各斯的意義 ∮7-15:邏各斯的根本意義 在確定現象學的前概念之前,我們還需要界定邏各斯的意義倘若沒有一個闡釋能夠恰當地就其主要內容來把握邏各斯的基本意義的話,那麼,這種假像還會持續下去。 以言說流傳假象的可能性 唯有先規定了“言說”本身所意謂的是什麼之後才能有完全的有效性。 *護理文本分析中的言說是現象或是假象的反思 譯注:海德格在這裡表明要為邏各斯這個概念尋找一個根源的意義。 提出誤解言說 我想他是要闡釋顯現自身的標示 不是任何客觀的驗證或是判斷 研究者的武器

13 邏各斯是判斷是一種扭曲 邏各斯這個語詞往後的意義歷史,特別是後世哲學之種種不同的與任意的闡釋,持續地掩蓋著言說之本來的意義,言說本來的意義是相當清楚的。 邏各斯被「翻譯」或者說,它總是被詮釋為不同的變形。其中即使把邏各斯理解為斷言,又將斷言理解為「判斷」,這種看似正當的翻譯,仍然可能錯失〔扭曲〕了邏各斯的基本意義,而倘若我們又以任何一種當今的「判斷理論」來把握之,那麼扭曲就更加嚴重了。 如果我們將判斷理解為一種「連結」或一種「採取立場」(認可-排拒)的話,那麼,邏各斯所意指的就不是判斷,並且無論如何,邏各斯所要說並不主要是判斷。 *護理以言說的判斷建立新知的反思。 提出誤解言說 我想他是要闡釋顯現自身的標示 不是任何客觀的驗證或是判斷 研究者的武器

14 邏各斯讓意義顯明 譯注:海德格在這裡表明要為邏各斯這個概念尋找一個根源的意義。 ∮7-16:邏各斯作為顯示的言說
邏各斯作為言說,所意指的毋寧是deloun〔顯明〕,也就是說,是讓在言說中的「話題」顯明出來。亞裡斯多德將言說的這個功能更精確地解說為apophainesthai〔讓某某自我顯現〕。讓言說的話題被看見,並且是為言說者(媒介者)所看見,特別是為相互言說〔交談〕的人們所看見。言說「讓觀看」(Sehenlassen),即apo,讓言說的話題本身被看見。 將言說的主題顯示出來,從而讓他者也能通達言說的主題。這就是邏各斯作為apophansis〔顯示的言說〕的結構 並非任何「言說」都具有這種「讓某某顯示」的樣態,也就是說,具有這種「指明地讓某某被看見」(aufweisendes Sehenlassen)的樣態。例如,請求(euchē)也是讓某物敞開,但是,是以其它的方式來進行的。 譯注:海德格在這裡表明要為邏各斯這個概念尋找一個根源的意義。

15 邏各斯擁有「純粹指示」的意義 ∮7-18:邏各斯作為synthesis的基礎
apophansis的作用在於讓某某被觀看到,因而邏各斯才能具有synthesis〔譯註:綜合〕的結構形式。 不是說表象的連結或結合、也不是對心理事件的操作 連結作為內在的事物,是如何與外在自然的事物相符應的?〔Synthesis的〕syn在這裡,擁有一種「純粹指示」的意義,並且意謂著:某物在與另一某物共處的情形下,讓某物作為某物而被觀照到。 *自身的內在對話 *反思對話引導互為主體性的聯覺與鏡照現象 譯注:海德格的意思是說,「共處」或「一齊而被觀看到」才是真正的問題,而不是近代哲學想的表象或心理的連結。 揭示它瑀為他命名做出判定是不同的

16 邏各斯揭示與顯明實事 ∮7-19 「解蔽」(alētheia)這個概念的主要意義。從其遮蔽的性中拿出來,並且讓它作為去除遮蔽事物(alēthes)而被看見,也就是說,去揭示它。 「虛假」即pseudesthai所說的是相當於遮蔽這種意義上的欺騙:把某物置於某物之前(在讓某物被看見這種方式之下),從而讓這個某物作為它所不是的東西而被略過〔給出、呈現〕。(給予命定與判斷非實事本身) 。 *護理的同感心為例,對話中我們如何能夠揭示或是遮蔽存在的無助與詆毀。

17 logos不應該被稱為真理的主要「場所」
∮7-20 logos是讓某物被看見的一某種特定的樣態,所以,logos才不應該被稱為真理的主要「場所」。 倘若人們將真理規定為「本己地」屬於判斷的東西──這也是現今人們相當習以為常的看法──,並且甚至還將這個論點,建立在亞裡斯多德身上,然而,不僅這種做法是沒有根據的,甚至還誤解了希臘的真理概念。 *護理情境中習以為常的言說真理。 在希臘文的意義上,「真實」比上述所說的logos更為本源,它是一種「感知」(aisthēsis),對某物之素樸地、感覺地覺知。 感知各自指向它自己的相。觀看揭示著顏色,聹聽揭示著聲音。 *護理情境中我們的感知往往被壓至常識的最底層,作動我們的身心。 真實地看見需要心靈的眼睛清透而明瞭

18 純粹的睿智是一種單純觀察的覺知 在最純粹與最本源的意義上的「真實」──也就是說,只是揭示,而從不隱藏──這是最純粹的「睿智」(noein);對存在者之為存在者這種最簡單的存在規定的覺知。(探求真實的困難需要睿智) 這種睿智絕不可能隱藏,即絕不可能是假的,它充其量只能保留為不覺知,即agnoein,也就是說,〔對人而言,〕不存在著單純的與適當的道路以通達之。 *Sense 、perception在護理的忽略與遮蔽。不是不存在而是不知覺,而要想通往覺照的通達之道為何? 譯注:這裡說明「言說」是讓「話題」被「參與入言說中的言說者」所觀看到。而所謂的讓觀看也是如此。 譯注:「上述所說的邏各斯」指「指示性的言說」。對希臘人來說,除了指示性的真理,還有感知性的真理,這是更為根本的真理。 真實地看見需要心靈的眼睛清透而明瞭

19 某物在與其他事物的關連之中才能夠被觀看到,也就是說,在它的「被關連性」中才能夠被觀看到,因而,邏各斯也擁有「關連」與「關係」的意義。」
∮7-22 logos的作用在於“讓某物直接地〔單純地〕觀看到”,在於讓存在者被覺知到,所以logos才能意指理性。 hypokeimenon意指在任何相應的談話與交談當中,都已然作為基礎而現前存在的東西,因而,logos作為legomenon意謂著基礎與理性。 某物在與其他事物的關連之中才能夠被觀看到,也就是說,在它的「被關連性」中才能夠被觀看到,因而,邏各斯也擁有「關連」與「關係」的意義。」 *照護對話,忽略現前存在東西,誤解關聯性(如何做出無我的實踐) 。 譯注:言說必須來自於話題本身,言說是讓話題本身得以顯現的媒介。言說的內容必須來自於話題(所說的東西)本身。並不是由人來主導言說,而是由實事本身來主導言說。 譯注:言說具有讓事物本身得以示現的作用,但並不是任何的言說都具有這種功能。其實只有無我的言說才具有讓實事本身示現的作用。請求不具有無我的功能。 反思是心理層面歷程,意識對象總是超越行為,有著開放性的原則。(when we reflect on our own mental processes—but the object always transcends the act This means that consciousness is a principle of openness.) 所以,因為意識,我們是開放的走向世界,他人,甚至自己,大多數時,覺察伴隨著意識這種開放性(Because of consciousness, we are open to the world, to others, and even to ourselves. Most times, awareness accompanies this openness, but not always, since even unconscious acts partake of intentionality)。 。,東方的哲學思想家認為共通感覺保持覺醒、動性,讓主體的意識獲得『現在,在這裡』的實存感,共通感的存在讓我們能夠與世界與他人溝通,但不自覺的對判斷產生影響。不自覺變成自覺這是以佛學所指的「覺照」, "覺照"有「定和慧」的成分,定(心一境性)和慧(明瞭)自然地呈顯,在於能夠做到"止"和"觀",那就能夠達到"明瞭"的狀態。但是," 止",它要把忘失、散亂和煩惱等失念和不自覺狀態止住。

20 C. Der Vorbegriff der Phänomenologie c. 現象學的前概念

21 現象學的方法在於如何展現事物 ∮7-24:形式的現象學概念 這裡所表述出來的東西,無非就是上述曾表達過的格言:「回歸實事本身!」 ∮7-25:現象學是一種純粹的方法概念 各自實質內容中〔所討論〕的對象。「現象學」這一名稱,既不用以指稱其研究的對象,也不用以標誌這些研究的內容。不論在這門學問當中所要探討的是什麼(Was),現象學這個名稱所告訴我們的只是要如何(Wie)來展示與處理這些事物。 胡賽爾如何展現處理意識現象 海德格如何展現處理存在現象

22 去形式工具化並清楚地展示論題 ∮7-26:去形式化 “形式的現象概念”究竟要根據什麼才能去形式化為“現象學的現象概念”呢?並且,現象學的現象概念如何與“通常的現象概念”區別開?什麼是現象學所要「讓人家觀看到」的東西?必須在與眾不同的意義上稱為「現象」的東西是什麼?什麼東西依其本質必然地是要清楚地展示的論題? Edith Stein: Empathy this is always a process that requires an effort it is not as straightforward as sympathy (Stein, 1970). Merleau-Ponty (1964: 146) writes of the manner in which I “live in the facial expressions of the other”. Merleau-Ponty, M. (1964). The primacy of perception. In Philosophical Investigations, he writes that when we see fear in a face, we see it “alive, in the features,” and it is not just an association that we make between fear and the expression, but fear exists as given in the expression (Wittgenstein, 1998: 144). Wittgenstein, L. (1998). Philosophical investigations.

23 出於自身最本己的實事內容 ∮7-27 然而,這個在不尋常的意義上隱藏的事物,或者再次地陷入遮蔽之中、或者僅僅「以扭曲方式」來自我顯現的事物,並不是此一或彼一存在者,而是如我們前面的考察所指出的是存在者的存在。它可以持續地隱藏著,乃至於被遺忘,並且也就無人探問存在及其意義問題。 因而,只要是出於自身最本己的實事內容,在一種獨特的意義下要求成為現象的事物,現象學就論題地將其「把握」為對象。

24 遮蔽性是「現象」的對立概念 ∮7-29」 在現象學的現象之「背後」,本質上並沒有任何其他的東西,然而,可能的情況是:應該成為現象的事物,它是隱藏的。 正是因為現象在最初與最通常的情況下並不是既予的,所以才需要現象學。遮蔽性是「現象〔自我顯現〕」的對立概念。」

25 隱藏的方式 ∮7-30: 有多少假相,就有多少「存在」。這種作為「扭曲」的遮蔽是最經常的與最危險的遮蔽,因為在這裡,欺騙(蒙蔽)與誤導的可能性格外地頑強。 譯注:海德格在這裡談到三種不同的隱藏方式:根本未被揭示(未知之知)、掩蓋(曾被發現)、假象。 譯注:這是因為假相是真相的缺如。真相以缺如的方式顯現自己。 譯注:假相是一種扭曲,也是最危險的遮蔽。因為會造成蒙蔽與誤導。 譯注:後面這一段是說明「蒙蔽」與「誤導」的問題,它可能是邏輯上合理的、看似「清楚」的,但實際上不是。也可能是這三種遮蔽都是。

26 必然的遮蔽與偶然的遮蔽 ∮7-31: 必然的遮蔽是建立在被揭示者的存在樣態上。任何本源地被創造出來的現象學概念與語句,一旦作為傳達出來的斷言,就處於一種變樣的可能性之中。斷言會在空洞的理解中傳遞下去,而喪失其生長的土地,成為飄渺無據的論點。(命題與命定失去背後重要的依據) 在現象學本身的具體工作當中,就有這麼一種可能性,即本源地「所把握的事物」會變得僵化與不可把握。本研究的困難之處,正就是要在一種積極的意義上,讓現象學的研究能夠對自身進行批判。

27 海德格詮釋學的意義 1)現象學的描述是一種詮釋此在的存在的理解 2)海德格詮釋學的特殊意義 3)現象學詮釋學與歷史詮釋學的關係
譯注:詮釋不是理論的態度、不是方法論的操作程序,而是透過對此在的分析而來的一種讓看見。看見此在的存在的構造。因為此在的已然擁有存在理解。 譯注:海德格在這裡強調這是詮釋學的本源意義。它不是文本解釋,而是對此在的存在的詮釋,是一切存在論的基礎。這是海德格的詮釋學的第二個意義。第三個意義是對實存的實存性的詮釋

28 報告完畢 感謝聆聽 懇請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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