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翰群國際智權商標事務所 著作權概論 主講人:樊宏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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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翰群國際智權商標事務所 著作權概論 主講人:樊宏昌

2 概論大綱 1、尊重智慧財產權觀念 2、著作權 3、狀況說明

3 1、尊重智慧財產權觀念 什麼是智慧財產權? 人類心智活動的結晶(例如:創作、表達),經由轉換形成有價資產,而在法律上受到保護。

4 1、尊重智慧財產權觀念 什麼是智慧財產權? 人類心智活動的結晶(例如:創作、表達),經由轉換形成有價資產,而在法律上受到保護。 國際上
General Agreement on Tariffs and Trade (1994) Agreement on Trade-Related Aspects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1995) Taiwan (2002)

5 1、尊重智慧財產權觀念 國內智慧財產權實體面 專利 商標 著作權 營業秘密 積體電路電路布局 植物品種及種苗法 光碟管理條例

6 1、尊重智慧財產權觀念 法律責任 除罪化:專利 尚未除罪化:商標、著作權、營業秘密、公平交易、光碟管理條例 行政機關科處:植物品種及種苗

7 2、著作權 一、著作:指屬於文學、科學、藝術或其他學術範圍之創作。
本法所稱著作,例示如下︰ 一、語文著作。 二、音樂著作。 三、戲劇、舞蹈著作。 四、美術著作。 五、攝影著作。 六、圖形著作。 七、視聽著作。 八、錄音著作。 九、建築著作。 十、電腦程式著作。

8 2、著作權 一、著作:指屬於文學、科學、藝術或其他學術範圍之創作。 例外:
一、憲法、法律、命令或公文。 二、中央或地方機關就前款著作作成之翻譯物或編輯物。 三、標語及通用之符號、名詞、公式、數表、表格、簿冊或時曆。 四、單純為傳達事實之新聞報導所作成之語文著作。 五、依法令舉行之各類考試試題及其備用試題。 前項第一款所稱公文,包括公務員於職務上草擬之文告、講稿、新聞稿及 其他文書。

9 2、著作權 依本法取得之著作權,其保護僅及於該著作之表達,而不及於其所表達之 思想、程序、製程、系統、操作方法、概念、原理、發現 (10-1)

10 2、著作權 二、著作權:指因著作完成所生之著作人格權及著作財產權。 人格權:公開發表權、姓名表示權、禁止不當修改權
財產權:重製權、改作權、編輯權、出租權、散布權、公開播送權、公開傳輸權、公開口述權(語文著作)、公開上映權(視聽著作)、公開演出權(語文、音樂或戲劇、舞蹈著作、現場表演)、公開展示權(未發行之美術著作或攝影著作)。

11 3、狀況說明 學術論文的「引用」與「抄襲」之間,到底要如何區別? 11

12 案例 「摘除引述國外學者研究部分,兩人論文仍有獨立內容」,但張女清楚註明引述出處,林女可能是便宜行事、直接引述張女翻譯過的內容,且未註明出處,因「文獻引述不當」而被認定抄襲

13 引用之要件 「為報導、評論、教學、研究或其他正當目的之必要,在合理範圍內,得引用已公開發表之著作。」 (52)

14 正當目的行為

15 須有「引用」之行為 依照最高法院84年臺上字第419號刑事判決的見解
「所謂『引用』,係援引他人著作用於自己著作之中。所引用他人創作之部分與自己創作之部分,必須可加以區辨,否則屬於『剽竊』、『抄襲』而非引用 。」 

16 『剽竊』、『抄襲』

17 須在合理範圍內 依法設立之各級學校及其擔任教學之人,為學校授課需要,在合理範圍內 ,得重製他人已公開發表之著作。 (46)
供個人或家庭為非營利之目的,在合理範圍內,得利用圖書館及非供公眾 使用之機器重製已公開發表之著作。 (51) 為報導、評論、教學、研究或其他正當目的之必要,在合理範圍內,得引 用已公開發表之著作。 (52)

18 須在合理範圍內

19 須在合理範圍內

20 須在合理範圍內

21 須在合理範圍內

22 須在合理範圍內 著作之合理使用,合理範圍或其他合理 使用之情形,應審酌一切情狀,尤應注意下列事項,以為判斷之基準:(67)
一、利用之目的及性質,包括係為商業目的或非營利教育目的。 二、著作之性質。 三、所利用之質量及其在整個著作所占之比例。 四、利用結果對著作潛在市場與現在價值之影響。 著作權人團體與利用人團體就著作之合理使用範圍達成協議者,得為前項 判斷之參考。

23 公開發表

24 公開發表 依本法取得之著作權,其保護僅及於該著作之表達,而不及於其所表達之思想、程序、製程、系統、操作方法、概念、原理、發現。 (10)
舉證 是最高法院81年度台上字第3063號判決,其明確指出「認定抄襲之要件有二,即(1)接觸,(2)實質相似。

25 須明示出處 法律明文規定應包括被引用著作之名稱、引用之部分、著作人姓名等

26 須明示出處 引用系統 芝加哥系統 APA系統 MLA系統

27 違反後果 著作權法第91條: 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學位授予法第7-2條: 各大學對其所授予之學位,如發現論文、創作、展演、書面報告或技術報 告有抄襲或舞弊情事,經調查屬實者,應予撤銷,並公告註銷其已發之學 位證書;其有違反其他法令者,並應依相關法令處理。

28 如何避免 選擇適當的引用規則

29 如何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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