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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動競賽制度 授課教師:鄭俊傑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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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動競賽制度,就是採用某種比賽方法來確定優勝者排序的方法。選用哪種競賽制度,應根據賽會的比賽目的任務、比賽的期限、項目的特點、參加隊數人數、場地設備條件、運動員的訓練水準、運動員的學習、工作和生活情況、地區的分布和場地的數量等條件,選用相應的比賽方法。 競賽經常採用的方法,除了田徑的田賽之合格賽和決賽;徑賽的預賽、複賽和決賽。游泳的預賽、複賽和決賽。體操的規定動作和自選動作的循序賽及舉重的循序賽外,其餘為球類、技擊類的競賽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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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賽經常採用的方法,除了田徑的田賽之合格賽和決賽;徑賽的預賽、複賽和決賽。游泳的預賽、複賽和決賽。體操的規定動作和自選動作的循序賽及舉重的循序賽外,其餘為球類、技擊類的競賽方法。
球類和技擊類比賽,主辦單位主要了解各種比賽制度的本質和其編排方法,然後配合比賽目的、時間和空間因素,比賽場地數量,經濟狀況,在不同的競賽制度中選擇一種制度,就能輕鬆舉辦比賽。 球類和技擊類項目的比賽,目前採用的比賽制度不外乎淘汰賽、循環賽、頁程賽、挑戰賽、積分賽等方法。以及由上述方法的缺點演變出來的落選賽、雙淘汰賽、分組循環賽、種子法和交叉賽等方法。其實各種比賽制度方法互有利弊,只要運用得宜,都能順利舉辦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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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汰制 淘汰制又稱淘汰法,是指在比賽過程中逐步淘汰成績差的,最後評出優勝者的一種方法。淘汰制是在參加隊數多,比賽時間短的情況下採用。
淘汰制有兩種情況: 按一定順序讓參加者一個(隊)接一個地表現成績,通過合格賽、預賽、複賽和決賽。淘汰較差的,比出優勝名次。例田賽的跳遠、跳高….等項目。 另一種足球類和其他技擊類比賽項目,一隊隊地按淘汰表進行比賽,勝者進入下一輪,直到最後一隊決定優勝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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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用淘汰制比賽的優缺點為: 1.參加比賽的人(隊)數過多而比賽期限又較短時,能在較短時間內完成任務,故經濟有用,比賽也日趨精彩,易達高潮。
2.採用淘汰制進行比賽的缺點是除第一名外,不能合理的確定其餘各隊名次,參加人(隊)互相學習和鍛鍊的機會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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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用抽籤的方式編配組合,有時複賽或決賽的單位反而不是成績最優者的四人(隊)或二人(隊),不僅有失公道,且減低興趣。因此,若要採用淘汰制,必須用種子法來補救,在編排秩序表時,由種子委員會先行調查實力較強的個人(隊),排定一假設的名次分別列在秩序表上下或左右兩部的兩端,再用抽籤方法,編排其他各隊,如無意外情形,可使強隊(人)保留至複賽、決賽時再行相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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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淘汰制 比賽前先抽籤排定賽程,後按抽籤排定之賽程比賽,失敗一次便無機會。 (一)比賽場數的計算方法
單淘汰比賽場數計算,最為簡單,總比賽場數等於參加比賽的人(隊)數減1 例如13人(隊)參加比賽,那就是13-1=12(場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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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比賽輪次的計算方法 比賽輪次的計算方法,即為編配組合法。淘汰比賽制的秩序,無論多少人(隊)參加,經過第一階段比賽後,所剩的人(隊),是為2的連乘積,2的連乘積,即為4、8、16、32、64人(隊),不必輪空。 非2的連乘積,必有輪空,而輪空必須排在預賽內(第一輪),其計算場之輪空為「參加人(隊)數減其以下2的連乘積,等於比賽場數,其餘均分在上下兩半部輪空」。 例11隊參加,則11-8=3…【第一輪3場比賽,5隊(11-3×2=5)輪空】……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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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一: 11隊單淘汰程序表 冠軍 第四輪 第三輪 第二輪 第一輪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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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7隊參加,即7-4=3……【第一輪3場比賽,1隊(7-3×2=1)輪空】…表2
表二: 7隊單淘汰程序表 第三輪 第二輪 第一輪 1 2 3 4 5 6 7 冠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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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能較正確地反映出比賽的實際水準,使實力較強的人(隊)在較晚的或最後相遇,使末輪比賽較為精彩,要把輪空位置按排在「種子」的旁邊。又為了編排方便,並考慮一次比賽或一個比賽組,不超過32隊的情況,可按下列輪空位置安排: 參賽人(隊)數和輪空數表 參賽數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輪空數 2 1 13 12 11 10 9 8 7 6 5 4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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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淘汰制 為了彌補單淘汰比賽出現的偶然性,可採用雙淘汰制進行比賽。
雙淘汰比賽制度就是冠亞兩敗淘汰賽,其方法與冠亞淘汰賽大致相同。所不同的是冠軍與亞軍再賽一次,如冠軍勝隊,比賽結束,冠軍獲得錦標。若亞軍勝,因為各敗一次,冠軍與亞軍再賽一次,勝者為冠軍,敗者為亞軍。這種比賽制度具有循環賽制的優點,而無單淘汰制或落選賽的缺點。其方法再使失敗一次的人(隊)仍有奪標的希望,富有刺激,興趣濃厚。簡單的說,凡參加的人(隊)只要不敗兩次,就有冠軍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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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淘汰制比賽的計算,是參加人(隊)數減1 乘2。 例8人參加比賽,則總場數為:(8-1)×2=14場
(一)比賽場數的計算方法 雙淘汰制比賽的計算,是參加人(隊)數減1 乘2。 例8人參加比賽,則總場數為:(8-1)×2=14場 上列公式只適用於冠軍隊始終保持不敗,若最後決賽的兩隊都各負一場,總場數還要加1。即14場+1場=15場 (二)編排方式 雙淘汰制編排方法,基本上和單淘汰制相同,只是進入第二輪後要把失敗者(隊)放在下半區,編排起來再進行比賽,勝者繼續參加比賽,失敗者則被淘汰。若最後決賽的二個人(隊)都只各負一場,還必須再比賽一場決定冠亞軍。 編排秩序表的方式分為四種: 1.左右相對豎排 2.左右相對橫排 3.上下相對橫排 4.上下相對豎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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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排說明於下: 先按照單淘汰抽籤法決定「勝部」秩序,同時再列一「敗部秩序」,用以編排失敗一次的各人(隊),「敗部」秩序表的隊數應比原參加人(隊)數減1。 勝部秩序排妥後,應將各場比賽依次編定場數,以便編排失敗的比賽場次。 將「勝部」前兩輪初賽各場失敗一次的各人(隊),依其場次號數間隔往返排列至「敗部」,即得敗部前兩輪初賽的組合,如參加人(隊)數係2的連乘積時,即將「勝部」第一輪的敗部依照前法排入「敗部」。 「勝部」獲勝各隊,依照單淘汰法繼續比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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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敗部」的秩序應先根據場數,均為兩部,如遇單數可排在上面(左面)。
「敗部」兩輪以後的組合,即是在「敗部」曾經失敗一次,而在「敗部」中勝一次的單位,與「勝部」兩輪後失敗一次的單位比賽。 比賽日程(輪次、月、日、時間)、地點、裁判、計時、紀錄、均應列入組合中。由於比賽場數較多,現在較少採用。 表4-5中,因3號只在第一輪比賽中敗給4號,以後的比賽中連續打敗1號、6號、5號、8號三人(隊)。所以最後比賽由3號和4號進行。若3號敗給4號,因3號已失敗兩場即被淘汰。若3號勝4號,因都只敗一場,還必須再補賽一場決定冠亞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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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三:8人(隊)雙淘汰制程序表 冠軍 4 3 3 8 3 5 8 3 6 2 5 1 2 5 6 7 1 6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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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附加賽 附加賽又稱為補賽法。補賽是採用淘汰制的情況下,除了要決定冠亞軍之外,還要確定其他名次時而採用的方法。運動附加賽決定名次和附加賽辦法應在競賽威程中明確規定。附加賽辦法是在複賽中失敗的兩個人(隊)再補賽一場,勝者為第三名,負者為第四名,再預賽中失敗的四個人(隊)進行附加決定,決定五~八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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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六名 冠亞軍 季殿軍 七、八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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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環制 循環制是參加比賽的人(隊),在比賽中均須相互比賽一次以上的比賽制度;也是按一定的順序與其他隊逐一相遇的比賽。然後,按全部參加比賽的勝負場數計算各人(隊)的得分,並確定各人(隊)名次。其優點是: 採用循環制進行比賽各人(隊)相遇的機會多,有利於相互學習、共同提升水準。 各人(隊)成績是根據全部比賽中勝負場數,得分多少而排定名次,可避免因偶然失誤而造成被淘汰的情況。 比賽時間長,比賽場次多,有利於鍛鍊。 名次的判定比較客觀,很少僥倖。 較能表現人(隊)的實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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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循環制也有其缺點: 比賽場數太多,比賽日期過久。 受時間限制的比賽,影響隊或個人的作息。 參加隊數多,不宜採用。 為補短取長,去除參加人(隊)數多所帶來的比賽場數多、時間長的困擾,可採用分組循環,後交叉比賽制的補助方法,既然減少比賽場數,又仍可保持循環制的優點。主辦單位可因時制宜,作合理的抉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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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循環賽 單循環賽是所有參加比賽的人(隊)在比賽中都要相遇比賽一次,最後按各人(隊)在全部比賽中得分多少排列名次。 (一)計算比賽場數
競賽組要先了解場地分配,有效應用時間、經費、比賽場數,然後決定比賽制度。單循環比賽場數的計算是「參加人(隊)數乘以人(隊)數減1,再以2除」,其計算公式為: 場數= 例如有7人(隊)參賽,則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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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編制方法 編制方法是將參加人(隊)數畫成多邊形角,然後連接鄰邊和對角邊為比賽之人(隊),然再分輪。參加人(隊)數若為偶數,則每輪比賽各人(隊)均須出場一次;若參加人(隊)為單數,則每輪比賽必有一人(隊)輪空。輪期的長短無限制,可依據場地運動員的時間、空間、職員的分配等因素來決定,或以一日為一輪,或以一星期為一輪。參加人(隊)數為偶數,輪期數為參加人(隊)數減1。如參加8隊,須7輪賽畢;參加人(隊)數為單數,輪期數與參加人(隊)數相等,如參加7隊,亦須7輪方能賽畢。排列時應將實力較強的各人(隊)間比賽,列入最後幾輪內,以提高興趣。 表五:8人(隊)單循環制程序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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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偶數排列法:以8隊為例 (1)代數法: 排列原則為: 8隊須比賽7輪,先將1與各隊間的比賽分別排入個輪,如以上排法。
第一輪 第二輪 第三輪 第四輪 第五輪 第六輪 第七輪 排列原則為: 8隊須比賽7輪,先將1與各隊間的比賽分別排入個輪,如以上排法。 各輪場數必為比賽單位數的一半,應賽4場,每輪可從右列數字,逆數而下,至規定場數再轉到回上,1數不可重覆。 每一個數字代表一個隊名,排列完畢後,分別填入。 次序排定後,再將裁判員、時間、場地等妥予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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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參加單位數是單數,每輪必有一隊輪空。 排列的方法與偶數同,以x代表輪空隊,排在最大的數字以後。
2.奇數排列法:以7隊為例。 (1)代數式:參加數是7隊,同時出場的只能組合6隊,每週有1隊輪空,其編排方法如下: 第一輪 第二輪 第三輪 第四輪 第五輪 第六輪 第七輪 x x – x x x x x 排列原則為: 因參加單位數是單數,每輪必有一隊輪空。 排列的方法與偶數同,以x代表輪空隊,排在最大的數字以後。 檢查輪空隊,如無重複,則所排秩序就無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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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組循環 分組循環是參加的人(隊)很多,為了要採取循環制的優點,以要節省時間,減少比賽場數,那只有分成幾組,各組分別作循環賽,產生各優勝者(隊)以後,各優勝者(隊)再作循環賽,這樣不必每個人(隊)都相遇比賽,可以減少很多場數和時間。 國際比賽,如各項世界盃比賽,由於地區分散,一般都採用分組循環進行比賽。分組循環賽就是把所有參加賽會的隊先分成若干小組,各小組先進行單循環比賽,決定小組名次,然後再按競賽規程規定的辦法進行第二階段比賽。採用分組循環進行比賽時 為了使分組賽較合理,經常採用種子隊的辦法。種子隊的產生是由大會的種子委會含(組織)者,根據各隊的水準,把比較突出的人(隊)挑選出來,或者事先在領隊會議上,根據各人(隊)所在的組,再由其餘人(隊)抽籤決定各人(隊)的組別。「種子人(隊)」的數目一般要與組數相等或組數的倍數,如遇到每個組裡有二名「種子人(隊)」時,應把第一名「種子人(隊)」與最後一名種子人(隊)編在一個組;第二名「種子人(隊)」與倒數第二名「種子人(隊)」編成一組,依此類推,這樣決賽時比較精彩,各單位的名次也比較確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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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組循環以圖示說明較為清楚。例如8隊取四名,分二組循環;又假設每日賽四場四天賽畢,其分組循環如方圖甲、圖乙。每日賽四場之排法為:
A D B C B A C D 第一日:甲A-甲B,甲C-甲D;乙A-乙B,乙C-乙D 第二日:甲B-甲C,甲A-甲D;乙B-乙C,乙A-乙D 第三日:甲A-甲C,甲B-甲D;乙A-乙C,乙B-乙D 第四日:甲冠-乙冠【一、二名】;甲亞-乙亞【三、四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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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敗隊】-【敗隊】───勝者為季軍,敗者為殿軍
甲冠 乙亞 甲亞 乙冠 4 1 2 3 甲冠-乙亞,甲亞-乙冠;甲冠-乙冠;甲亞-乙亞 或 甲冠-乙亞【勝隊】,甲亞-乙冠【勝隊】 【勝隊】-【勝隊】───勝者為冠軍,敗者為亞軍 【敗隊】-【敗隊】───勝者為季軍,敗者為殿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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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便於設種子人(隊)的分組,特舉分6組的6位與12位種子人(隊)的排列法,如下表6。 表6: 6組之6位或12位「種子人(隊)」時的編組方法
表6: 6組之6位或12位「種子人(隊)」時的編組方法 第一組 第二組 第三組 第四組 第五組 第六組 設6個種子人(隊) 1 2 3 4 5 6 設12個種子人(隊) 12 11 10 9 8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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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例如全運會男子排球賽,共24隊參加,籌備會種子委員會確定台北市、台南縣、台東縣、彰化縣、台中市和澎湖縣等六個隊為本屆全運會的種子隊,則其排法見於表7。
第一組 第二組 第三組 第四組 第五組 第六組 種子隊 台北市 彰化縣 台中市 台南縣 台東縣 澎湖縣 隊 別 桃園縣 屏東縣 台南市 基隆市 金馬地區 花蓮縣 新竹縣 宜蘭縣 高雄市 南投縣 嘉義市 嘉義縣 台中縣 高雄縣 雲林縣 苗栗縣 採用分組循環比賽,有時也採用「蛇形」排列分組,分組的依據是根據上一屆比賽名次,按「蛇形」排列進行分組,田徑賽之徑賽分組,游泳分組,均採用此種方法分組,才能平均而公平。現今電腦時代,排起來更為方便,不過要考慮同單位不宜在同一組比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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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頁程賽 頁程賽(page system)又稱之為佩奇制,本辦法必須與其他賽制混合運用,使得發揮功能。其方式與「雙淘汰」略同。先錄取最優四名。 第一場(第二半決賽):第一名與第二名(或各組第一名)。 第二場(第一半決賽):第三名與第四名(或各組第二名)。 決賽(又稱復活賽):第一半決賽勝隊與第二半決賽負隊。 主決賽:第二半決賽勝隊與決賽勝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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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8:頁程賽表 冠亞軍 (四) 季 (三) 殿 (一) (二) 1 2 3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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輪換制 在體操和田徑的全能性比賽中,通常都採用輪換法。進行比賽時,將全體運動員分成若干組,並在同一時間內分別進行各個項目的比賽。例如,體操比賽中,一組雙槓、一組單槓等。比賽完一個項目後,各組依次輪換,再進行其他項目的比賽。它的優點是競賽時間短;但是,由於運動員參加比賽項目順序不同,因此,對有些人較為有利,而對另一些人則較為不利。 第六節 評定賽會成績和名次的方法 賽會競賽產生的成績和名次,要用正確合理的方法來評定,務必作到公平、公正和公信的要求。競賽成績和名次的評定,包括個人賽和團體賽兩種。所應用的評分方法,應嚴格按照競賽規程和競賽規則的規定來評定其成績,才有助於運動的開展和提高運動技術水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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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人賽成績和名次的評定方法 個人競賽的成績,一般都按照各項運動競賽規程的規定來評定其成績,然後根據成績確定名次。
1.根據客觀標準評定成績和名次:田徑、游泳、自由車、滑冰、滑雪、摩托車、划船、賽馬、射擊、射箭等運動種類項目的成績都是以時間、重量、距離、數量等實際數據確定運動員的成績和名次。或遇到兩人會兩人以上成績相同時,競賽規程和競賽規則都有明確的規定,可按照規程的名次制定法處理。 2.根據規定條件和動作質量評定成績和名次:競技、體操、跳水、武術和花式滑冰,均由裁判員按照競賽規程和競賽規則,判斷運動員完成動作的定量、定性,動作難度等評定成績,再以得分多少計算成績和名次。 3.根據戰勝對手或特定因素評定成績和名次:桌球、排球、羽球以局為單位,網球以盤為單位,均以五賽三勝制或三賽二勝制;足球、籃球、合球、手球是按在規定時間內命中球決定勝負;壘球以七局戰,幾局中得分多少決定勝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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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團隊成績和名次的評定方法 團隊的名次一般是在各參賽單位者的個人成績和名次的基礎上計算或評定的。
按參賽者所得分數的總和來決定:它適用於田徑、游泳、速度滑冰等項目。例如,田徑比賽中競賽規程規定,每一項目錄取前數名,第一名要比第二名多兩分,其餘各名次差一分,總分計算完成後,分數多者,名次列前。 按照規定參加人數所得名次的總和來評定成績:採用此法時,應先規定每一團隊參加運動員的定額,然後將全部運動員在比賽中的名次記下來,按所得名次給予相應的分數。如第一名得一分,第二名得兩分,依此類推。在計算每一團隊運動員所得的總分數,少者為勝。若某團隊運動員有缺席,則可以用最後的名次,作為缺席者的名次,加在某單位的總分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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