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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存廢問題 指導老師:吳 漢 組長:4970R044劉俊佑 組員:4970R014彭若謙 組員:4970R018黃冠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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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死刑存廢問題 指導老師:吳 漢 組長:4970R044劉俊佑 組員:4970R014彭若謙 組員:4970R018黃冠銘
指導老師:吳 漢 組長:4970R044劉俊佑 組員:4970R014彭若謙 組員:4970R018黃冠銘 組員:4970R019莊琇鈞 組員:4970R024曾珮淳

2 1.死刑存廢觀點 1-1.贊成死刑之理由 主張死刑應繼續存在者,有五大理由:
(一)就人道主義言 犯罪人罪大惡極,若不判處死刑,可能有再度危害社會之虞。此外,只重視對於犯罪人是否人道,而忽視對於被害人是否人道,實屬有偏。另外,採行適當的執行手段,已屬合乎人道主義之精神。 (二)就刑事政策言 刑罰之目的固在要求犯罪人悔改向善,但若毫無矯正可能者,為兼顧社會教育及預防犯罪之功能,仍應處以死刑。

3 1.死刑存廢觀點 (三)自司法實務言 法院之判決雖難免有錯誤,但目前司法程序極為慎重,尤其對於死刑案件,往往再三審理,實已盡最大之可能。 (四)自威嚇效果言 就社會實際面而言,不能否認死刑仍具有威嚇效果。尤其行為人在犯罪之際,對於是否判處死刑,並非全未考量。完全否定其功能,並不妥適。 (五)就被害人立場言 對於罪大惡極的犯罪人,為實現正義,必須處以死刑,始能平息及滿足被害人或其遺族的心理。

4 1.死刑存廢觀點 1-2.反對死刑之理由 主張死刑應予廢止者認為,至少有下列五大理由:
(一)就人道主義言 國家一方面以法律禁止殘酷的殺人行為,另一方面卻訂定法律自行殺人,不僅互相矛盾,更助長殘忍之風,有違人道主義之精神。 (二)就刑事政策言 犯罪行為,依近代的觀念,是社會各種環境所造成,非僅為行為人個人的原因,如此剝奪犯罪行為人之生命,並不公平。尤其死刑剝奪了犯罪人悔罪向善的權利,不符犯罪人再社會化的刑事政策。

5 1.死刑存廢觀點 (三)自司法實務言 法院的審判係屬人為,難期完美。舉凡司法人員的求功心切、證人的虛偽陳述、行為人的不實自白,均可能造成誤判。一旦誤判,死刑執行後,將無法回復。這是支持廢除死刑的最有力理由。 (四)自威嚇效果言 一般認為,人莫不畏死,故死刑具有甚高的威嚇效果。但是根據刑罰學的實證研究,例如1989年聯合國的死刑問題研究報告,均無法證明死刑較無期徒刑具有更高的威嚇效果。

6 1.死刑存廢觀點 (五)就被害人立場言: 對於犯罪人科處死刑,固可滿足報復或補償心理,但除此之外,對於被害人並無實益。若能責令被害人勞作收益填補損害,不僅較為合宜,對於被害者家屬而言,亦有避免其生活陷入困境之功能。

7 2.反死刑之團體 國際特赦組織是什麼? 國際特赦組織(Amnesty International)是全球性的人權運動草根組織。我們根據謹慎的研究,以及國際社會所協議的國際規範,而從事行動。我們獨立於於任何政府、政治意識形態、經濟利益或宗教信仰之外。 國際特赦組織宗旨: 根據組織的簡介,「我們奉行並推廣《世界人權宣言》及其他國際法的人權法則,主要的工作為預防及終止肆意侵犯身體以至精神方面的健全、表達良心的自由以及免受歧視的自由。」

8 2.反死刑之團體 國際特赦組織的目標包括: 廢除死刑 停止未經合法程序的刑罰與處決 維護囚犯權利,使其符合國際人權標準
保證所有政治犯獲得即時及公平的審判 停止招攬未成年軍人 釋放所有良心犯 為社會上邊緣群體爭取經濟、社會和文化上的權利 保護人權捍衛者 禁止酷刑 停止在任何武裝衝突中的非法殺害 維護難民、移民與尋求庇護者的人權

9 2.反死刑之團體 國際特赦組織做些什麼事? 國際特赦組織獨立而公正的行動,以促進《聯合國人權宣言》所揭櫫的人權能受到尊重。國際特赦組織相信人權是互相依存而無法分割的,任何人在任何時候、任何地方,都應該享有人權,而沒有任何一種人權的享有,是要以犧牲其他權利作為代價的。

10 3.補充資料 其他國家施行死刑的方式 新加坡 新加坡刑事訴訟法規定未滿十八歲的人不得被判處死刑(第213條),死
刑也不適用於懷孕的婦女(第214條)。當人犯被判處死刑時,應敘明使用絞刑,直至死亡為止,但不得敘明執行處所及執行時間(第216條)。 值得注意的是,新加坡執行死刑前,必須通知死刑犯家屬,該家屬得在執行處所外等候。待死刑執行完畢後,將人犯遺體交由其家屬領回 。

11 3.補充資料 美國 美國最初於1889年1月1日起,紐約州通過了電椅死刑法。但在使用電椅之前,美國普遍較以絞刑架作為處決犯人的工具。

12 3.補充資料 由於電椅會給犯人造成極大的痛苦,從20世紀80年代, 美國開始用毒劑注射和毒氣取代電椅,而毒劑注射是目 前最常用的執行死刑方式。

13 3.補充資料 日本 和美國多元化的死刑方式不同,日本目前的死刑犯處決,還是實行絞首刑。到刑場的死刑犯首先被帶到“教誨室”,拘留所人員會先問死刑犯有沒有遺言交代。 然後依照信仰,安排僧侶或牧師為死刑犯做最後的禱告。

14 3.補充資料 然後被送入“處刑室”。 日本目前的處決還是實行絞刑。 因此“處刑室”的地上有一個踏板,天花板有掛繩以及滑輪。 當死刑犯的脖子被套上繩子後,當踏板打開時,死刑犯落下時頸首立即骨折,窒息而死。

15 4.資料來源 http://www.taedp.org.tw/index.php?load=read&id=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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