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wnload presentation
Presentation is loading. Please wait.
1
老師:陳怡如 報告小組:第五組 組員:劉曉芳 & 洪小紋
憲法與國家發展 考試院 老師:陳怡如 報告小組:第五組 組員:劉曉芳 & 洪小紋
2
考試院簡介 考試院負責國家考試以及全國公務人員人事制度等工作,為我國文官法制奠立穩固的基礎,與行政、立法、司法、監察等四院處於平等地位,各自獨立行使職權。 依據中華民國憲法現行規定,考試院為國家最高考試機關,並且是人事行政最高主管機關。考試院除院本部外,還包括四個所屬機關,分別是考選部、銓敘部、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及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監理委員會。
3
時事說明 – 認可大陸學歷,陸女贏了教部 (2006.05.05 聯合報 王文玲/台北報導)
時事說明 – 認可大陸學歷,陸女贏了教部 ( 聯合報 王文玲/台北報導) 大陸配偶鄭旭智挑戰教育部不採認大陸學歷的政策成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昨天判決指出,政策不能凌駕法律,教育部在未廢止「大陸地區學歷檢覈及採認辦法」等相關法令前,必須受理及檢覈鄭女的申請案。
4
時事說明 – 承認大陸學歷,無關大陸人考台灣證照 中評社台北2008年10月20日電(記者 倪鴻祥)
時事說明 – 承認大陸學歷,無關大陸人考台灣證照 中評社台北2008年10月20日電(記者 倪鴻祥) 台灣“考試院考選部長”楊朝祥今天在“立法院”表示採認學歷、來台考證照及在台工作,三者不能混為一談;大陸人士在台沒有身份證,而且被規範在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裡,所以無法來台考證照、工作
5
案例分析 拒認大陸學歷,違法,更違憲! 憲法保障人權精神:憲法第7條、第15條、第18條規定,人民之平等權、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及人民有應考試、服公職權。 台灣許多工作、考試都有「學歷門檻」,一旦人民的學歷不被採認,也就等於剝奪其工作權、考試權 馬政府: 臺最快明年承認大陸學歷並招收大陸學生
6
理論應用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規定 民進黨“立委”翁公珠質疑承認大陸學歷後,大陸人士即可來台考證照、工作。 楊朝祥說明,根據現行法律規定,想在台灣考證照者,當事人要領有身份證;或者符合外國人相關法律規定,才能來台灣考證照、取得工作資格;但大陸人士被規範在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裡,因此採認大陸學歷,應屬教育文化交流的需要,大陸人士不能據此來台考證照、工作。
7
個人心得 在現實生活中,世界各國早已均認同大陸學歷,為了因應世界潮流,台灣已不得不去正視它且更要接受它,似乎嚴然已是個時間早晚的問題罷了,希望政府能好好思考並規劃嚴謹配套措施,保障台灣人民。
8
資料來源 http://www.drmeans.tw/news/128.htm
Similar presentat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