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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醫學大學 九十九學年度新生入學指導 關於教務處 教務長 林建煌 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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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臺北醫學大學 九十九學年度新生入學指導 關於教務處 教務長 林建煌 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九月

2 培育具人文關懷、社會服務熱忱 及國際觀之醫事專業人才
教育宗旨 培育具人文關懷、社會服務熱忱 及國際觀之醫事專業人才

3 教務處組織及重點業務 註冊組 課務組 綜合服務組 教學資源中心 學籍管理、成績管理、證明申請、證書核發
課程規劃、學期考試、講義印製、教室及器材借用 綜合服務組 招生宣傳、簡章制定、招生考試 教學資源中心 課程改革、教學卓越、教學品質、學習輔導

4 註冊組

5 服務項目 ‧學籍管理 ‧成績登錄 ‧綜理註冊 ‧學歷認證 ‧學程審核 ‧學程證明 ‧專技高考 ‧公費申領 ‧證明申請 ‧畢業審核 ‧暑修審核 ‧學分抵免 ‧逕修博士 ‧輔系雙修 ‧雙重學籍 ‧雙聯學位 ‧學習預警 ‧轉系考試 ‧學位考試 ‧入學報到 ‧學位核發 ‧名譽博士 ‧五年一貫 ‧畢業獎座 5

6 上述為校基本規定,各系所另有規定者,亦應從其規定
指導教授 碩士班及碩士在職專班 具本校專任助理教授(含)以上之資格;共同指導教授須具助理教授 (含)以上之資格,或獲有博士學位在學術上著有成就經系所務會 議核定者;兼任教師僅能擔任共同指導教授 博士班 具本校專任助理教授(含)以上之資格,但助理教授須於過去三年內有以第一或通訊作者發表之SCI或SSCI論文,且擔任政府機構研究計畫之主持人;共同指導教授須具助理教授(含)以上之資格,或獲有博士學位在學術上著有成就經系所務會議核定者;兼任教師僅能擔任共同指導教授 上述為校基本規定,各系所另有規定者,亦應從其規定

7 上述為校基本規定,各系所另有規定者,亦應從其規定
學位考試 申請時間,例行公告於本校佈告欄及函系所周知 1.第一學期約10月中旬,為期一個月 2.第二學期約3月中旬,為期一個月 應備文件 1.碩士/博士學位考試申請暨委員推薦表 2.歷年成績單(逕至醫綜合大樓一樓「自動繳費列印系統」申請) 3.論文初稿及摘要及指導教授推薦函 學位考試委員組成 1.碩士學位3至5人,博士學位5至9人 2.指導教授(含共同指導)外之委員應過半,且校外委員須佔三分之一(含)以上 3.指導教授及共同指導教授不得擔任召集人 上述為校基本規定,各系所另有規定者,亦應從其規定

8 逕修讀博士學位 申請時間 申請資格 近三年核准修讀人數 每學期開學前,各系所依其規劃名額公告辦理
1.修業期間成績在該班前三分之一以內,或有其他特殊情形如發表論文經該院系所學位學程評定為成績優異,並具有研究潛力 2.各系所另有規定者,亦應從其規定 近三年核准修讀人數 學年度 修讀人數 96 5 97 98 7

9 跨國雙聯學位 醫學資訊研究所與Southern New Hampshire University 首屆修讀雙學位學生2010年9月赴美

10 修業年限 博士班二至七年,碩士班一至四年 因懷孕、生產或哺育三歲以下幼兒者、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或各直轄市、縣(市)政府特殊教育學生及就學輔導委員會鑑定為身心障礙安置就學者,因學習需要得延長修業期限至多四年 10

11 休學年限 研究生因故可於每學期期末考前填妥休學申請表辦理休學
休學以二年為限(不含休學期間妊娠、生產、哺育三歲以下幼兒或徵召入伍服役之年限),如休學二年期滿,因重病或受暴等無法及時復學,得專案報請校長核准後,再予延長一學年 11

12 成績因素退學標準 必修科目重修一次仍不及格者(未達70分) 碩士班修業四學年,博士班修業七學年,仍未修足應修科目與學分者
博士學位候選人資格考核不合格,經重考一次仍不合格者 學位考試不及格,不合重考規定或合於重考規定,經重考一次仍不及格者 研究生全學期所修二科以上學期成績全部零分者 操行成績未達70分者

13 課務組

14 服務項目 選課 輔導或輔助教學 2.選課更正、確認及停修 3.校際選課 2.僑生基本學科課業輔導 3.教學器材及教室借用
1.預選課、加退選、選課抽籤及停修申請 2.選課更正、確認及停修 3.校際選課 輔導或輔助教學 1.暑期開班作業 2.僑生基本學科課業輔導 3.教學器材及教室借用

15 學校【首頁】→【學生】→【教學_課務&成績_】→【選課初選、加退選】
網路選課系統(1) 學校【首頁】→【學生】→【教學_課務&成績_】→【選課初選、加退選】

16 學校【首頁】→【學生】→【教學_課務&成績_】→【選課初選、加退選】
網路選課系統(2) 學校【首頁】→【學生】→【教學_課務&成績_】→【選課初選、加退選】

17 網路選課系統-加選 2 1 3

18 列印選課資料 本學期加退選時間為9/13-9/21,請同學記得上網辦理

19 校際選課 辦理時間 申請要件 辦理程序 依各校規定,一般以加退選期間為準,請注意學校公佈欄訊息
以本校未開設課程為原則,每學期選他校學分數,不得超過該學期修習總學分數三分之一 各校開設課程請參閱各校網站,修習外校課程皆須對方學校及所屬系所都同意才可辦理 辦理程序 應填寫「校際選課(暑修)申請書」一式四份,經所屬系(所)、院主管及教務長核可後,依該校規定之時間、程序,辦理選課手續並依規定繳交費用 ~選課申請書於簽核完成後繳回課務組~

20 結盟學校校際選課 結盟 學校 臺北大學 臺北科技 大學 中原大學 師範大學 開放通 識課程 34科 43科 全部通識課程皆開放 7科 其他
不開放 教育學分 學費 全免學分費 申請通過者皆免學分費 僅開放之通識課程免學分費 (不含實驗 實習 暑修)

21 選課注意事項(1) 各系所必修科目不會自動配班,需自行選課
選課應以本系所開設之必選修課程為主,若欲修外系課程需先向原系所確認是否可列計畢業學分 研究生每學期選課以3~15學分為原則,校際選修不得超過該學期總學分數三分之一(但若因重補修課程而本校未開設者則不限) 全學年的科目應依序修習

22 選課注意事項(2) 碩博合上課程:博士班學生應選修博士班開設之課號(不可選修碩士班) ,研究所選修大學部課程將不予列計畢業學分
畢業當學期應於學期初選修論文(碩二下與博三上以後系統將自動加選),不得於期末補選,若當學期無法完成論文亦不會影響成績 需依學校規定時程辦理選課,並確實進行選課確認以保障選課權益

23 提供教學器材 1.每間教室均已配置資訊講桌,只需攜帶電子檔案即可上課
2.目前課務組提供指示筆、攜帶型麥克風、筆記型電腦、單槍投影槍、放音機、音源線等

24 綜合服務組

25 綜服組 主要業務 辦理全校招生入學考試 大學博覽會及學生返宣 考試成績數據分析提供 試務委員遴聘彙整追蹤 ★公開 公平 公正★ 綜服組信條
貫徹 試務任務 精進 試務改良 追蹤 試務過程 ★公開 公平 公正★

26 研究所優秀新生入學獎學金 申請條件: 1.研究所博士班正取生錄取名次為榜單公告前50%,且同 時錄取醫學相關之國立大學相關領域系所,及國防醫學院 與中央研究院、國家衛生研究院合辦之學程資格 2.核准逕修博士學位學生 獎勵方式: 學雜費全免,獎勵二學年 執行成效: 98學年度四位博士生核准總補助金額NT$427,600元

27 教學資源中心

28 研究助理 類別 申請 教學TA:協助學業成績落後學生課後輔導,需有實際授課事實,包括臨床教學、補救教學及英文教學等
向指導老師申請 向各學系之教學卓越計畫助理申請

29 研究助理 薪資 教學TA 研究生:以時薪計,依據本校「臺北醫學大學研究生協助教學作業要點」規定,博士生每小時575元,碩士生每小時400元 實驗及實習課程二小時以一小時核計 每位研究生全學年授課時數不得超過90小時 行政TA 以月薪計,依據「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兼任助理人員工作酬金支給標準表」辦理(每單元為新台幣2,000元) 博士生:每月最高以不超過14單元為限 碩士生:每月最高以不超過4單元為限

30 研究助理 考核 於學期中協助教學、實驗與行政等相關工作
於學期末繳交「教學助理工作紀錄表」、「學生輔導資料」、「教學助理自我評量表」及「教學助理期末工作報告」之書面及電子檔 各教學單位應配合教務處推動教學助理培訓、學習預警與補救教學

31 Website: http://academic.tmu.edu.tw/main/index.html
Tel: (02) ext. 2101 Fax: (02)

32 醫學綜合大樓後棟四樓 32

33 Have fun at TM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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