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esentation is loading. Please wait.

Presentation is loading. Please wait.

進, 出口簽證.

Similar presentations


Presentation on theme: "進, 出口簽證."— Presentation transcript:

1 進, 出口簽證

2 進口簽證 ( import licensing )
--- 簽發輸入許可證(import permit , I/P , import license, I/L ) 我國的貨品輸入管理係採原則准許,例外限制的方式, 限制輸入貨品表,即所謂負面表列

3 經濟部國貿局

4 1:限制輸入貨品表之第一表 2:限制輸入貨品表之第二表 C:海關協助查核輸入貨品表

5

6 進口簽證機關 應簽證 或 可免證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 加工出口區的外銷事業 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 科學工業園區的園區事業 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
輸入限制輸入貨品表內之貨品 , 除其他法令另有規定或經貿易局公告免證者外, 應依該表所列規定申請辦理簽證 未符合表列輸入規定者,非經貿易局專案核准,不得輸入 輸入限制輸入貨品表外之貨品:廠商、政府機關、公營事業及公私立學校,免證輸入 廠商、政府機關、公營事業及公私立學校以外非以輸入為常業之進口人依法輸入貨品,應辦理簽證 以海運、空運或郵包寄遞進口限制輸入貨品表外之貨品,其 FOB 價格為USD20,000 以下或等值者,得免證輸入

7 簽證輸入貨品 輸入許可證的更改 限以書面或電子簽證方式向貿易 有效期限屆滿前可更改, 申請人名稱不得更改
(除經核准變更登記者外) 輸入許可證內部分貨品已向海關報運進口並經核銷者,其許可證內容,除有效日期得依前條規定申請延期外,不得申請更改

8 輸入許可證的延期 輸入許可證的註銷及掛失補發 輸入許可證有效期限為自簽證之日起6個月
特定貨品之輸入或自特定地區輸入貨品,得核發有效期限較短之輸入許可證 輸入貨品應於輸入許可證有效期限屆滿前,自原起運口岸裝運,其裝運日期以提單所載日期為準 (提單所載日期有疑問時,得由海關另行查證核定之) 申請人得於期限屆滿前 1 個月內申請延期,其每次延期不得超過6個月,延期次數不得超過2次 (但經貿易局公告指定之貨品應於期限內輸入,不得延期) 輸入許可證的註銷及掛失補發 輸入許可證遺失時,得申請補發 (但以原證遺失時貨品全部或部分尚未報運進口者為限)

9 電子簽證 指出進口人以電子資料傳輸方式申請輸出入簽審文件。 申請人申請簽審文件,應以電子簽證方式辦理。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以書面方式辦理:
貿易局電腦系統故障 簽審文件遺失補發之申請

10 適用電子簽證之簽審文件 輸出入許可證 輸出入光碟製造機具申報備查書 瀕臨絕種野生動植物國際貿易公約許可證 戰略性高科技貨品輸出許可證
戰略性高科技貨品國際進口證明書 戰略性高科技貨品進口保證書 聯合國禁止化學武器公約列管化學物質最終用途保證書

11 出口簽證

12 出口簽證 ( export licensing )
指簽發輸出許可證(Export Permit, E/P, Export Licence, E/L) 報關業界稱為 CBC 或 BC 進出口貨物的管理:原則自由,例外管制 出口簽證制度採 「負面表列」方式

13 出口簽證機關 貿易局 (貿易服務組及 高雄辦事處) 加工出口區管理處及所屬分處 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 自由貿易港區 農業科技園區
(貿易服務組及 高雄辦事處) 受理廠商申請限制輸出貨品表所列限制輸出貨品、部分有條件准許輸出貨品及高科技貨品之出口簽證案件;以及未具有出進口廠商資格之出口人申請貨品出口簽證案件 加工出口區管理處及所屬分處 限受理加工出口區區內事業之出口簽證案件 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 限受理科學工業園區事業之出口簽證案件 自由貿易港區 限受理自由貿易港區區內事業之出口簽證案件 農業科技園區 限受理農業科技園區區內事業之出口簽證案件

14 免證輸出的貨品 廠商、政府機關、公營事業及公私立學校輸出限制貨品表外之貨品, 免證輸出
廠商、政府機關、公營事業及公私立學校以外非以輸出為常業之出口人依法輸出貨品,應辦理簽證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免證輸出: 以海運、空運出口限制輸出貨品表外之貨品,其 FOB 價格為 20,000 美元以下或其等值者 停靠中華民國港口或機場之船舶或航空器所自行使用之船用或飛航用品,未逾海關規定之品類量值者 漁船在海外基地作業,所需自用補給品,取得漁業主管機關核准文件者 寄送我駐外使領館或其他駐外機構之公務用品 停靠中華民國港口或機場之船舶或航空器使用之燃料用油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及財團法人中華民國紡織業拓展會輸出商展用品 輸出人道救援物資 其他經貿易局核定者

15 輸出許可證的修改 輸出許可證的有效期限 出口人應填具申請書向原簽證單位申請辦理 未報關前發現錯誤者 -- 應註銷重簽,不得申請修改
已報關未放行前或報關放行後須修改者 -- 檢附輸出許可證修改申請書向原簽證單位辦理 輸出許可證申請人名稱 --不得修改,但經貿易局專案核准修改者,不在此限 輸出許可證的有效期限 輸出許可證自簽證日起30日內有效 (貿易局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輸出許可證不得申請延期 (未能於有效期間內出口者,申請重簽時,應將原輸出許可證申請註銷)


Download ppt "進, 出口簽證."

Similar presentations


Ads by Goog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