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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比較靜態分析與導數之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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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較靜態分析與導數之觀念 6.1 比較靜態分析之性質 6.2 變動率與導數 6.3導數與曲線斜率 6.4 極限 6.6 極限定理
6.7 函數之連續性與可微分性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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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比較靜態分析之性質 1. 當外生變數或參數值改變而造成均衡值改變時,比較分析新舊均衡的方法。
2. 只比較均衡值改變的情形,而不探討其調整之過程。 3. 可以是定性分析,也可以是定量分析。 4. 基本問題就是:找變動率(rate of change)-相對於某外生變數或參數之改變,內生變數改變了多少。 因此在數學上要借用”微分”的觀念。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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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變動率與導數 函數關係:y = f(x) 外生變數 X 內生變數 Y 關係式:Y= f (X)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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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變動率與導數 差分商(difference quotient):
1). 表示x值由x0變為(x0+∆x)時,平均每單位x之變動所引起y之變動。其中 ∆x =x1 -x0 2). 衡量的是y的平均改變率,為x0和∆x的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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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變動率與導數 例1 已知y = f(x)=3x2-4,則其差分商為?當x值由3變為7時,y改變了多少?
x0=3,∆x=4,差分商=6×3+3×4=30。此意謂,平均而言,當x由3變為7時,對應於每單位x之變動,y平均變動30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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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變動率與導數 2. 導數(derivative) 讀作:當∆x趨近於零時,…之極限。
當∆x→0若差分商之極限存在,則其極限等於函數 y = f(x)之導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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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變動率與導數 注意: 1) 導數意指導出之函數。原來函數y = f(x)為原始函數,而導數為由其中導出之另一個函數。導數為x0之函數,差分商為x0和∆x之函數。 2) 導數為差分商之極限,而差分商為y之變動率,故導數橫量之變動率,本質上為瞬間(instantaneous)變動率之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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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變動率與導數 3) 導數有兩種常用的表示形式。 ,或 :Lagrange啟用,強調由原始函數導出。另一為dy/dx,由Leibniz啟用,強調利用導數以衡量變動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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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變動率與導數 例2 仍以函數y = f(x)=3x2-4為例,求其導數。當x=3時及x=4時之導數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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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導數與曲線斜率 導函數在函數圖形上即為曲線之斜率 例如總成本曲線斜率VS邊際成本 P.132 Figure 6.1 C= f (Q)
K G A B D 切線tangent line 在A點的斜率:slope=f’(Q0) 在B點的斜率:slope=f’(Q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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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極限 1.左極限與右極限 左極限:從N的左邊向N逼近,公式: 右極限:從N的右邊向N逼近,公式:
若且唯若左極限=右極限=L時(假設等於一有限實數L),則稱q之極限值存在,寫 為 ;若 ,我們稱q之極限值不存在,因為當v→N時,q為繼續遞增。則稱q有極限是矛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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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極限 有些情形指考慮單邊極限: (1) :只考慮左極限,便決定極限值是否存在。 (2) :只考慮右極限,便決定極限值是否存在。
(1) :只考慮左極限,便決定極限值是否存在。 (2) :只考慮右極限,便決定極限值是否存在。 圖形說明p135,圖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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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Graphical Illustrations P.135 Figure 6.2 (a) (b)
6.4 The Concept of Limit II. Graphical Illustrations P.135 Figure 6.2 (a) (b) N v q L N q v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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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The Concept of Limit (c) q L1 L2 N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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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The Concept of Limit (d) M N v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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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極限 Evaluation of a Limit Ex 1: 求 Ex 2: ,求 法則:想辦法化簡,使分母不含(1-v)。
Note:v→∞時,分子=∞。無法明確決定其值。 法則:將之化簡為帶分式,使分子不含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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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極限定理 藉以簡化求複雜函數之極限值。 I. 只包含單一函數之定理(可直接令v=N) q = g(v)
If q = a v + b, then If q = b, then If q = v, then If ,t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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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極限定理 II含有兩個函數之定理 q1=g(v),q2=h(v)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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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極限定理 III 多項函數之極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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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函數之連續性與可微分性 1.函數的連續性 「函數q=g(v)在v=N處連續」: 此函數在v=N處之極限值存在,而且等於g(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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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函數之連續性與可微分性 ∴連續性至少包含三個條件: 點N必須在函數定義域內, 當v→N,函數之極限值存在,
極限值必須等於g(N)值。 Check P130 (舊P135)圖6.2之4個函數在N點是否連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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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函數之連續性與可微分性 2.多項函數與有理函數 任何多項函數在其定義域內都是連續的。
任何在定義域內連續之有理函數,其和、差、積、商在其定義域內也必為連續的。 例1 求有理函數 之連續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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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函數之連續性與可微分性 對所有有限實數皆可定義,故其定義域包含區間(-∞,∞)對於在定義域內任何數N而言,q之極限為
等於g(N)。故於N點,三個連續性條件皆得以滿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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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函數之連續性與可微分性 例2求有理函數 之連續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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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函數之連續性與可微分性 3.函數的可微分性 極限的觀念有下列兩個用途: (1) :檢查函數 f 在 x =x0處是否連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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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函數之連續性與可微分性 (2) :檢查函數 f 在 x=x0處是否可微分。 若 ,表示 f 在 x=x0處可微分。
可微分⇒連續:但連續不一定可微分(連續為可微分的必要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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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函數之連續性與可微分性 例 如圖6.5所示,函數在x=2連續但不可微分。 函數在x=2連續:
1. x=2在函數的定義域內;2.當x趨近於2,y之極限值存在,即 ;3.f(2)=1。⇒滿足連續性的三個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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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函數之連續性與可微分性 函數在x=2不可微分: 差分商極限不存在(左極限=-1≠右極限=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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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古題 已知函數y=6x2-2x: 試求差分商為x與∆x之函數。(15%) 試求導數 dy / dx。(15%) 求 與 。(5%)
求 與 。(5%) 請說明何謂「比較靜態分析」?他有什麼特性?(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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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古題 已知 ,式求: (15%)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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