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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扣除模板 填写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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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说明 1. 填表须知 本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制定。 纳税人按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情况填报对应栏次;纳税人不享受的项目,无需填报。纳税人未填报的项目,默认为不享受。 2. 适用范围 本表适用于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或大病医疗六项专项附加扣除的自然人纳税人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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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号为必填项 填写说明—主表 ♦️填报年度:2019 ♦️纳税人姓名:填写自然人纳税人姓名。
♦️填报年度:2019 ♦️纳税人姓名:填写自然人纳税人姓名。 ♦️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有中国居民身份证的,填写公民身份号码;没有公民身份号码的,填写税务机关赋予的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信息:填写纳税人有效的手机号码、电子邮箱、联系地址。其中,手机号码为必填项。 ♦️纳税人配偶信息:其中配偶情况为必选项,如纳税人有配偶,则在“配偶情况”栏选择“有配偶”,并填写纳税人配偶的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名称及身份证号码; 如纳税人无配偶,则在“配偶情况”栏选择“无配偶”。 其中*号为必填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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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说明--分表(子女教育支出) 1. 享受条件 2. 标准方式 (1)子女年满3周岁以上至小学前,无论是否在幼儿园学习;
(2)子女正在接受小学/初中/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技工教育) (3)子女正在接受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上述受教育地点,包括在中国境内和在境外接受教育。 2. 标准方式 每个子女,每月扣除1000。多个符合扣除条件的子女,每个子女均可扣除。 扣除人由父母双方选择确定。如由本人全额扣除的,则在“本人扣除比例”栏选择“100%”,如夫妻双方平摊,则选“50%”。 扣除方式确定后,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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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说明--分表(子女教育支出) 3.起止时间 4.备查资料 学前教育:子女年满3周岁的当月至小学入学前一月;
全日制学历教育: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高中教育、高等教育的入学当月--教育结束当月 特别提示:因病或其他非主观原因休学但学籍继续保留的期间,以及施教机构按规定组织实施的寒暑 假等假期,可连续扣除。 4.备查资料 境内接受教育:不需要特别留存 境外接受教育: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 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资料 备查资料:留存5年(纳税人自己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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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说明--分表(继续教育支出) 1. 享受条件 2. 标准方式 (1)学历(学位)继续教育 (2)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 职业资格具体范围,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 人社部发(2017)68号文 2. 标准方式 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每月400元; 职业资格继续教育:3600/年 例外:如子女已就业,且正在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继续教育,可以由父母选择按照子女教育扣除,也可以由子女本人选择按照继续教育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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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说明--分表(继续教育支出) 3.起止时间 4.备查资料 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入学的当月至教育结束的当月
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长不能超过48个月。(包括休学时间) 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取得相关职业资格继续教育证书上载明的发证(批准)日期的所属年度,即为可以扣除的年度。 特别提醒:专项扣除政策从2019年1月1日开始实施,该正式应当为2019年后取得。 4.备查资料 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技能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等 多个学历继续教育不可同时享受,多个非学历继续教育不可同时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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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说明--分表(住房租金支出) 1. 享受条件 2. 标准方式 3.起止时间 在主要工作城市租房,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本人及配偶在主要工作的城市没有住房; (2)已经实际发生了住房租金支出; (3)本人及配偶在同一纳税年度内,没有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也就是说,住房贷款和住房租金两项,扣除政策只能享受其中一项,不能同时享受。 2. 标准方式 (1)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每月1500元。(上海在此类) (2)除上述城市外的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人的城市:每月1100元; (3)除上述城市以外的,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人(含)的城市:每月800元。 谁来扣: 如夫妻双方主要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且为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来扣除 如夫妻双方主要城市不同的,而且无房的,可按规定标准分别扣除 3.起止时间 租赁合同(协议)约定的房屋租赁开始的当月--租赁期结束的当月; 提前终止合同(协议)的,以实际租赁行为终止的月份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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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说明--分表(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1. 享受条件 2. 标准方式 3.起止时间
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而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是否符合政策,可查阅贷款合同(协议),或者向办理贷款银行/住房公积金中心进行询问。 2. 标准方式 每月1000元,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扣除人: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 确定后,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变。 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由购买方按照扣除标准100%扣除,也可以按夫妻双方对各自住房按50%进行扣除。 3.起止时间 贷款合同约定开始还款当月—贷款全部归还或贷款合同终止的当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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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说明--分表(赡养老人支出) 1. 享受条件 2. 标准方式 3.起止时间 被赡养人年满60周岁(含)
被赡养人—指纳税人的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或其他法定被赡养人,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女婿、儿媳不是法定赡养人,不能享受。 2. 标准方式 纳税人为独生子女:每月2000元 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可以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但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具体分摊的方式:均摊、约定、指定分摊 约定或指定分摊的,需签订书面分摊协议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确定后,一个纳税年度不变。 因兄弟姐妹去世只剩一人的,不属于独生子女。 3.起止时间 被赡养人年满60周岁的当月至赡养义务终止的年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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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说明--分表(大病医疗支出) 1. 享受条件 2. 标准方式 3.起止时间 4.备查资料
医保目录范围内的医药费用支出,医保报销后的个人自付部分。 一个纳税年度内,减除医保报销部分,对纳税人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支出超过15000元不超过80000元的部分。 2. 标准方式 新税法实施首年发生的大病医疗支出,要在2020年汇算清缴时期(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才能办理。 3.起止时间 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患者医药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原件或复印件或者医疗保障部门出具的医药费用清单等。 4.备查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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