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esentation is loading. Please wait.

Presentation is loading. Please wait.

課程大綱 旅遊業之設立程序 旅行業組織結構 旅行業之分類 旅行業之管理.

Similar presentations


Presentation on theme: "課程大綱 旅遊業之設立程序 旅行業組織結構 旅行業之分類 旅行業之管理."— Presentation transcript:

1 課程大綱 旅遊業之設立程序 旅行業組織結構 旅行業之分類 旅行業之管理

2 旅行業之設立程序 依據旅行業管理規則第二條:「旅行業之設立、變更或解散登記、發照、經營管理、獎懲、經理人及從業人員之管理訓練等,由交通部觀光局執行之。」

3 旅行業之設立程序 旅行業設立必須經過: 交通部觀光局 營業執照 經濟部商業司 公司設立登記證 當地縣市政府 營利事業登記證

4 統計至2008年9月之旅行業 綜合 甲種 乙種 合計 台北市 68 32 983 56 12 1063 88 台北縣 1 21 45 7 6
綜合     甲種 乙種 合計 總公司 分公司 台北市 68 32 983 56 12 1063 88 台北縣 1 21 45 7 6 2 52 30 桃園縣 29 111 22 14 125 總計 91 289 1973 379 151 10 2215 678

5 旅行業申請籌設、註冊登記流程及說明 流程1.申請籌設登記 觀光局購買「旅行業籌設申請書」 流程2.發起人籌組公司 股東人數有限公司為「5~21人」 股份有限公司為「7人以上」

6 旅行業申請籌設、註冊登記流程及說明 流程3.覓妥營業處所 1.同一營業處所不得為二家營利事 業共同使用。 2.公司名稱之標幟(於領取旅行業執 照後始得懸掛)。

7 旅行業申請籌設、註冊登記流程及說明 流程3.覓妥營業處所 3.台北市旅行社辦公處所之設置應 符合:
a.樓層用途必須為辦公室、一般事務所、旅遊 運輸服務業。 b.使用分區必須為第一、二、三、四種商業區 及第三、四種住宅區。 c.須向台北市政府工務局建築管理處申請為旅 行業營業處使用證明。

8 補充:土地使用分區 一、住宅區 七、風景區 二、商業區 八、農業區 三、工業區 九、保護區 四、行政區 十、行水區 五、文教區 十一、保存區 六、倉庫區 十二、特定專用區

9 住宅區 第一種住宅區:為維護最高之實質居住環境水準,專供建築獨立或雙併住宅為主,維持最低之人口密度與建築密度,並防止非住宅使用而劃定之住宅區。

10 住宅區 第二種住宅區:為維護較高之實質居住環境水準,供設置各式住宅及日常用品零售業或服務業等使用,維持中等之人口密度與建築密度,並防止工業與稍具規模之商業等使用而劃定之住宅區。

11 住宅區 第二之一種住宅區、第二之二種住宅區:第二種住宅區內面臨較寬之道路,臨接或面前道路對側有公園、廣場、綠地、河川等,而經由都市計畫程序之劃定,其容積率得酌予提高,並維持原使用管制之地區。

12 住宅區 第三種住宅區:為維護中等之實質居住環境水準,供設置各式住宅及一般零售業等使用,維持稍高之人口密度與建築密度,並防止工業與較具規模之商業等使用而劃定之住宅區。

13 住宅區 第三之一種住宅區、第三之二種住宅區:第三種住宅區內面臨較寬之道路,臨接或面前道路對側有公園、廣場、綠地、河川等,而經由都市計畫程序之劃定,其容積率得酌予提高,使用管制部分有別於第三種住宅區之地區。

14 住宅區 第四種住宅區:為維護基本之實質居住環境水準,供設置各式住宅及公害最輕微之輕工業與一般零售業等使用,並防止一般大規模之工業與商業等使用而劃定之住宅區。

15 住宅區 第四之一種住宅區:第四種住宅區內面臨較寬之道路,臨接或面前道路對側有公園、廣場、綠地、河川等,而經由都市計畫程序之劃定,其容積率得酌予提高,使用管制部分有別於第四種住宅區之地區。

16 商業區 第一種商業區:為供住宅區日常生活所需之零售業、服務業及其有關商業活動之使用而劃定之商業區。

17 商業區 第二種商業區:為供住宅區與地區性之零售業、服務業及其有關商業活動之使用而劃定之商業區。

18 商業區 第三種商業區:為供地區性之零售業、服務業、娛樂業、批發業及其有關商業活動之使用而劃定之商業區。

19 商業區 第四種商業區:為供全市、區域及臺灣地區之主要商業、專門性服務業、大規模零售業、專門性零售業、娛樂業及其有關商業活動之使用而劃定之商業區。

20 旅行業申請籌設、註冊登記流程及說明 流程4.逕向經濟部商業司辦理設立登記 預查名稱 1.申請籌設之旅行業名稱,不得與 他旅行業名稱之發立相同。 2.旅行業受撤銷執照處分後,其公 司名稱五年內不得為旅行業申請 使用。

21 旅行業申請籌設、註冊登記流程及說明 流程5.申請籌設登記 應具備文件: a.籌設申請書 b.全體籌設人名冊
c.全體經理人名冊及學經歷證件或結業證 書原件或影本 d.經營計畫書 e.營業處所之建築物所有權影本

22 補充:旅行業實收之資本總額 綜合旅行業不得少於新台幣6000萬 甲種旅行業不得少於新台幣4000萬 乙種旅行業不得少於新台幣800萬

23 旅行業申請籌設、註冊登記流程及說明 流程6.觀光局審查籌設文件,查證籌設人 與經理人資料 1.綜合旅行業本公司不得少於1人 2.甲種旅行業本公司不得少於1人 3.乙種旅行業本公司不得少於1人 PS.旅行業經理人應為專任

24 旅行業申請籌設、註冊登記流程及說明 流程6.觀光局審查籌設文件,查證籌設人 與經理人資料 經營計畫書內容: 1.成立的宗旨 2.營業之業務
3.公司組織狀況 4.資金來源及運用計畫表 5.經理人的職責 6.未來三年營運計畫及損益預估

25 旅行業申請籌設、註冊登記流程及說明 流程7.逕向經濟部辦理公司設立登記 籌設人應於交通部觀光局核准籌設 後二個月內,辦妥公司設立登記, 並備具相關文件向交通部觀光局申 請註冊登記。

26 旅行業申請籌設、註冊登記流程及說明 流程8.申請旅行業註冊登記、繳納註冊費 及保證金 應具備文件: a.註冊申請書 b.公司登記證明文件 c.公司章程 d.旅行業設立登記項卡

27 旅行業申請籌設、註冊登記流程及說明 流程8.申請旅行業註冊登記、繳納註冊費 及保證金 應具備文件: e.註冊費按資本總額千分之一繳納 f.保證金: 綜合 萬 甲種 萬 乙種 萬

28 旅行業申請籌設、註冊登記流程及說明 流程9.觀光局核准註冊登記、核發旅行業 執照 觀光局檢查營業處所合於規定後, 核准旅行業的註冊登記。 PS.領取旅行業執照後一個月內開始營業。

29 旅行業申請籌設、註冊登記流程及說明 流程10.申請營利事業證記證 逕向當地(縣)光市政府申請「營利 事業證記證」申領統一發票。

30 旅行業申請籌設、註冊登記流程及說明 流程11.旅行業全體職員報備任職 填具備「旅行業從業人員職員名 冊」分別報請交通部觀光局及直轄
市觀光主管機關或其委託之有關團 體備查。 PS.若職員有異動時,應於十日內將 異動表送至相關單位備查。

31 旅行業申請籌設、註冊登記流程及說明 流程12.逕向觀光局報備開業 應具備文件: a.開業報告 b.營利事業證記證影本 c.旅行業設保備「履約保險」及 「責任保險」保單影本

32 責任保險之最低金額及範圍 1.每一旅客意外死亡新台幣200萬元 2.每一旅客因意外事故所致體傷之醫療費用新台幣3萬元
3.旅客家屬前往海外或來中華民國處理所必須支出之費用新台幣10萬元 4.每一旅客證件遺失之損害賠償費用新台幣2000元

33 履約保險其投保範圍及最低金額 當旅行業因財務問題致其安排之旅遊活動部分或全部無法完成時,應給付旅客費用。 1.綜合 4000萬元
1.綜合 萬元 2.甲種 萬元 3.乙種 萬元

34 旅行業申請籌設、註冊登記流程及說明 流程12.正式開業與經營 旅行業正式開業與經營


Download ppt "課程大綱 旅遊業之設立程序 旅行業組織結構 旅行業之分類 旅行業之管理."

Similar presentations


Ads by Goog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