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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五法修訂效益 及 春節金融服務措施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曾主委銘宗 104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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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金融五法修訂效益 及 春節金融服務措施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曾主委銘宗 104年2月11日

2 簡報大綱 壹、 前言 貳、 金融五法制定及修正效益 一、金融五法推動歷程 二、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 三、銀行法 四、國際金融業務條例 五、保險法 六、金融消費者保護法 壹、 參、 春節金融服務措施 肆、 結語 2

3 壹、前言(1/2) 金融市場重要指標 101/12/31 102/12/31 103/12/31 101年度 102年度 103年度
各項指標均 逐年攀升 金融市場重要指標 101/12/31 102/12/31 103/12/31 臺灣加權指數 7,699 8,611 9,307 101年度 102年度 103年度 銀行業稅前盈餘(億元) 2,402 2,577 3,201 保險業稅前盈餘(億元) 467 786 1,276 證券業稅前盈餘(億元) 203 232 343 103年金融業增加27,000人就業機會

4 壹、前言(2/2) 為利電子商務及金融業進一步發展, 並強化金融消費者保護,爰制定及修 正金融五法。

5 貳、金融五法制定及修正效益

6 一、金融五法推動歷程 上會期通過5項法律案 法律名稱 行政院 送立法院 立法院 三讀 總統 公布 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 103.9.5
保險法 國際金融業務條例 銀行法 金融消費者保護法 上會期通過5項法律案

7 二、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1/4) 制定目的: 健全電子商務金流支付服務,協助電子商務發展。
開放第三方支付業者業務經營,提升民眾對網路交易之信賴度,有利青年網路創新創業。

8 二、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2/4) 開放業務範圍 (一)代理收付實質交易款項(即俗稱Online to Offline) (二)收受儲值款項
(三)帳戶間資金移轉 (四)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定業務(概括性條款)

9 二、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3/4) 預期效益-擴大電子商務市場規模 103年度市場規模約為8,800億元。
預估104年度將增加1,200億元至2,000億元交易規模,電子商務將躍升為兆元產業。 對電子商務發展有劃時代的意義

10 二、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4/4) 預期效益-協助青年創業 目前我國個人及網路商店約10萬家。 預估104年度個人及網路商店成長1至2成,
約1至2萬家。

11 三、銀行法(1/2) 修正重點 預期效益 放寬銀行轉投資規定 擴大海外布局 將銀行轉投資限額,由「實收資本額」修正以「淨值」為計算基礎。
估計全體銀行可增加近5千億元併購動能。

12 三、銀行法(2/2) 修正重點 預期效益 增訂現金卡及信用卡利率上限 有效減輕持卡人利息負擔。
自104年9月1日起,銀行辦理現金卡、信用卡之利率不得超過年利率15%。 有效減輕持卡人利息負擔。 受惠民眾超過100萬人。

13 四、國際金融業務條例(1/2) 修正重點 預期效益 新增國際保險業務 擴大保險業商機 增進保險業競爭力 將國際保險業務納入
國際金融業務之ㄧ環。 擴大保險業商機 增進保險業競爭力 保險 OIU 證券  OSU 銀行 OBU

14 四、國際金融業務條例(2/2) 修正重點 預期效益 設立國際保險業務分公司(OIU) 擴大市場規模,增加保費收入 培育國際人才,增加就業機會
估計保費收入第一年增加約新臺幣50億元,第二年起並逐步增加。 培育國際人才,增加就業機會

15 五、保險法(1/2) 修正重點 預期效益 推動立即糾正措施 未來不再以公帑處理問題保險公司情形
明定保險業資本嚴重不足時(淨值還是正數),即依規定強制接管。 未來不再以公帑處理問題保險公司情形 (過去處理國華人壽,相關 經費高達863億元。) 15

16 五、保險法(2/2) 修正重點 預期效益 允許銀行兼營保經代業務 強化保障消費者權益 銀行可設立保險部門,保障消費者權益。
以前做法 銀行轉投資設立保經或保代公司 可能負面影響 消費者認知混淆 銀行有權無責 銀行可設立保險部門,保障消費者權益。 16

17 六、金融消費者保護法(1/2) 修正重點 預期效益 不當銷售金融商品 促使業者謹慎從事金融商品銷售,保障投資者權益。
情節重大者,可解除負責人職務或廢止營業許可。 促使業者謹慎從事金融商品銷售,保障投資者權益。

18 六、金融消費者保護法(2/2) 修正重點 預期效益 加重罰鍰責任 加重金融業受罰鍰處分之責任,促使業者更加重視金融消費者權益之保護。
主管機關得處罰鍰新臺幣30萬元以上至1000萬元,情節重大者不受罰鍰最高額之限制。 加重金融業受罰鍰處分之責任,促使業者更加重視金融消費者權益之保護。

19 參、春節金融服務措施

20 一、春節前新鈔兌換服務 為便利民眾春節前兌換新鈔,央行已公告104年度預定於2月11日至2月17日,於臺灣銀行等7家公股銀行及中華郵政共454處營業單位提供兌換新鈔服務。

21 二、 ATM全年無休(1/2) 金融機構設置ATM現況 ATM總數:27,068台 主要服務為提款、轉帳及餘額查詢

22 二、 ATM全年無休(2/2) 重點措施: 督導金融機構ATM提供順暢服務 24小時緊急聯絡電話且可提供諮詢

23 三、支付工具不放假 信用卡 電子票證 流通卡數:3,739萬張 用於刷卡消費 流通卡數:5,753萬張 用於小額消費及搭乘大眾運輸工具
服務不中斷措施 確保交易系統之順暢 24小時客服專線(語音系統)

24 四、電子銀行不中斷 可透過網路銀行、行動銀行、語音(電話)銀行進行交易。
企業客戶可透過金融XML系統進行24小時全年無休之即時收付款轉帳作業,每筆匯款最高金額可達新臺幣5,000萬元。 39家本國銀行及中華郵政均提供服務。

25 五、金融客服不打烊 銀行 保險 證券 期貨 建立金融機構聯繫窗口 各金融機構已規劃春節期間緊急應變方案 產壽險公會與各會員機構建立聯繫窗口
建立緊急應變處理機制 建立聯繫通報與緊急應變機制 週邊單位2月23日模擬開市交易測試,確保系統正常 25

26 肆、結語 感謝黨籍立委支持,使金融五法之制定與 修正能在短時間內通過。 金融五法實施後,金融發展進入新的里程碑。
深耕台灣 布局亞洲平行發展 金融業發展消費者保護均衡並重 金融產業發展一般產業發展協力合作 督導銀行在春節期間,做好金融服務,讓民眾快快樂樂過年 。

27 簡報完畢 敬請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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