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鬆與綁教育部補(捐)助 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面面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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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鬆與綁教育部補(捐)助 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面面觀
主講人:黃永傳 108年3月12日 (資料來源:教育部會計處)

2 大 綱 一、前言 二、介紹名詞 三、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修正重點 四、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注意要項 五、填列經費表注意要點 六、填列經費表案例 七、結語

3 前 言

4 壹、本次修正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原則 一、結合內部控管理念 二、鬆與綁兼顧

5 貳、適用範圍變更 一、限補(捐)助及委辦事項 二、不含採購事項

6 介紹名詞

7 壹、釐清重要名詞 一、協助:下級機關對上級機關 言。 二、補助:上級機關對下級機關或 平行機關間言。 三、捐助:政府機關對民間團體或 個人言。

8 貳、定義名詞 一、執行單位:係指受補(捐)助或受委託 之法人、機關(構)、學校、國內外 團體或自然人。 二、委辦:指本部處理一般公務或特定工 作所需,依行政程序法委託執行單位, 辦理屬於本部法定職掌之相關業務。

9 叁、本結報作業要點屬性 一、旨在規範報支程序。 二、至報支標準與條件係援引 行政院或行政院主計總處 所訂標準或函示。

10 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修正重點

11 壹、減少重複規範項目 一、排除以政府採購法辦理者。 二、不重複規範出席費、稿費、 講座鐘點費、裁判費、國內 旅費等支出標準。

12 貳、簡化行政流程項目 一、執行單位免於委辦案件經費申請表 核章。 二、採購清冊免於逐次編製。 三、統一經費申請表件。 四、符合相關規定之執行單位,其原始 憑證採就地保管。

13 叁、鬆綁經費編列基準 一、刪除專任助理人員工作酬金參考表。 二、高級中等學校專任行政助理得予兼職。 三、放寬得調增臨時工作人員薪資幅度。 四、刪除資料檢索費上限。

14 肆、強化管理機制 一、增列應予收回經費之態樣。
二、控管結報情形:未依限結報且未依 限申請展延者,教育部(以下簡稱本 部)得於完成計畫結報前不再撥付計 畫主持人之新計畫款項,並得逕予 註銷該筆補(捐)助或委辦經費,且 得收回已撥付經費。

15 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注意要項

16 壹、非屬補(捐)助項目 一、人事費。但因特殊需要,經本部同意者,不在此限。 二、加班費。如有延長工作時間者,得由執行單位年度經費核實支付 加班費。 三、內部場地使用費。但因特殊需要,經本部同意者,不在此限。 四、行政管理費:包括執行單位內部之水電費、電話費、燃料費及設 備維護等費用。但因配合本部政策需要者,不在此限。

17 貳、經費撥付原則 一、400萬元以下一次全數撥付。 二、逾400萬元至1,000萬元以下分二期按計畫核 定總額之60%及40%撥付。 三、逾1,000萬元至未達3,000萬元分三期按計畫 之40%、30%及30%撥付。 四、逾3,000萬元者,得視實際狀況酌予調整。 五、執行率達70%以上者,得請撥次一期款。

18 叁、計畫經費支用原則 一、報支經費應以計畫執行期間前、 後一個月內所發生支出為原則。 二、除零用金限額以下之小額付款外, 不得由計畫主持人或執行單位人 員代領轉付。

19 肆、計畫經費之變更 一、涉及一級用途別(人事費、業務費、設備及投資) 互相流用、指定經費項目變更、補(捐)助比率變 更、補(捐)助或委辦金額之變更,應報本部同意 後辦理。 二、人事費除未依學經歷(職級)或期程聘用人員,致 賸餘款不得流用外,得於流用未超過20%範圍內, 由各執行單位循其內部行政程序自行流入業務費 辦理;逾上開比率者,仍應報本部同意後辦理。

20 伍、計畫產生收入及結餘款繳回 一、利息收入免予繳回。 二、除另有規定外,研發成果收入、廠商違 約金收入及其他衍生收入按原補(捐) 助比率繳回。 三、除另有規定外,未執行項目與賸餘款按 原補(捐)助比率繳回。

21 陸、計畫結報期限 計畫核定執行期間屆滿後 二個月內須完成結報。

22 填列經費表 注意要點

23 壹、經費表注意事項(一) 以補助民間團體為例

24 貳、經費表注意事項(二)

25 叁、經費表注意事項(三) 經費申請表,如未經申請補助單位之承辦單位、主(會)計單位及機關學校首長或團體負責人簽章者,本部得不予受理。
本部業務司 本部會計處 經費申請表,如未經申請補助單位之承辦單位、主(會)計單位及機關學校首長或團體負責人簽章者,本部得不予受理。

26 肆、經費表注意事項(四)

27 伍、經費表注意事項(五) 經費編列是否依原核定公文、徵件須知、本部補助及委辦計畫經費編列基準表等規定 經費表散總合 計須正確 人事費 業務費
設備及投資 行政管理費 經費編列是否依原核定公文、徵件須知、本部補助及委辦計畫經費編列基準表等規定 經費表散總合 計須正確

28 陸、經費表注意事項(六) 人事費 如未依該學經歷與期程聘用人員致賸餘經費不得流用,須按補助比率繳回。 年終獎金之比例
若12月1日仍在職者,始得按當年工作月數依比率 編列年終獎金。 擔任本部不同計畫項下之專任助理,如同年12月1 日仍在職者,不論其在職月份是否銜接,均可依 實際在職月數合併計算後,按比率發給年終獎金。 例:期程自2月開始,年終比率?

29 柒、經費表注意事項(七) 業務費 須依經費項目編列 經費項目:出席費、審查費…… 工作項目:XX研討會、XX活動……

30 捌、經費表注意事項(八) 業務費 經費項目 單價 數量 總價 說明 講座鐘點費 2,000 3 6,000 A課程外聘2節 B課程外聘1節
依講座鐘點費支給表辦理 交通費 1,400 4 5,600 A課程講座 B課程講座 依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辦理 經費項目 單價 數量 總價 說明 A課程 6,800 1式 外聘2節鐘點費=2,000*2=4,000(依講座鐘點費支給表辦理) 交通費=1,400*2=2,800(依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辦理) B課程 4,800 外聘1節鐘點費2,000(依講座鐘點費支給表辦理)

31 玖、經費表注意事項(九) 業務費 經常門、資本門項目歸類 物品(業務費/經常門) vs 設備(設備及投資 /資本門)
單價1萬元以上 且耐用年限2 年以上→設備 單價1萬元以上 耐用年限2年以上 耐用年限未達2年或單價未達1萬元→物品

32 拾、經費表注意事項(十) 業務費 經費項目 單價 數量 總價 安裝工資 500 2 1,000 電腦螢幕 2,500 5,000 電腦主機
經常門、資本門項目歸類 案例:業務費(經常門)金額為何? 經費項目 單價 數量 總價 安裝工資 500 2 1,000 電腦螢幕 2,500 5,000 電腦主機 20,000 40,000

33 拾壹、經費表注意事項(十一) 業務費 經費項目 單價 數量 總價 安裝工資 500 2 1,000 電腦螢幕 2,500 5,000
經常門、資本門項目歸類 案例:業務費(經常門)金額為何? 均為資本門,應合併為1項 經費項目 單價 數量 總價 安裝工資 500 2 1,000 電腦螢幕 2,500 5,000 電腦主機 20,000 40,000 設備取得時,原則上應按其成本予以資本化。所稱成本,係指為達到可供使用狀態及地點所發生之必要且合理之支出

34 拾貳、經費表注意事項(十二) 業務費 與經費項目相關之規定 經費項目 相關規定 出席費 中央政府各機關學校出席費及稿費支給要點 稿費 審查費
106年12月27日行政院院授主預字第 號函修正發布, 自107年1月1日生效。 出席費之支給,以每次會議新臺幣2,500元為上限,由各機關學 校視會議諮詢性質及業務繁簡程度支給。 中央政府各機關學校稿費支給基準數額表。

35 拾叁、經費表注意事項(十三) 業務費 與經費項目相關之規定
相關規定 講座鐘點費 講座鐘點費支給表 107年1月23日行政院院授人給字第 號 函訂定發布,自107年2月1日生效 外聘:2,000元/1,500元 內聘:1,000元 講座助理:按同一課程講座鐘點費減半支給

36 拾肆、經費表注意事項(十四) 業務費 與經費項目相關之規定 國內旅費=交通費+住宿費+雜費 計畫人員出差可編雜費,外聘講座、委員無雜 費
相關規定 國內旅費 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 短程車資 交通費 國內旅費=交通費+住宿費+雜費 計畫人員出差可編雜費,外聘講座、委員無雜 費

37 拾伍、經費表注意事項(十五) 業務費 與經費項目相關之規定 經費項目 相關規定 保險費 公務人員因公傷亡慰問金發給辦法
第七條 本辦法施行後,各機關學校不得再為其人員投保額外保險。 但依下列各款辦理之保險,不在此限: 依法律或法規命令規定得以辦理保險者。 執行特殊職務期間得經行政院同意辦理保險者。 因公赴國外出差人員得免經核准,由服務機關學校逕依有關規定辦理保險者。 派駐有戰爭危險國家之駐外人員得辦理投保兵災險者。 辦理文康旅遊活動得為參加人員投保旅遊平安保險者。

38 拾陸、經費表注意事項(十六) 業務費 與經費項目相關之規定 經費項目 相關規定 膳費
教育部及所屬機關(構)辦理各類會議講習訓練與研討(習)會管理要點 宿費 參加對象為機關(構)人員者,每人每日膳費250元,午、晚餐每餐單 價須於80元範圍內供應,辦理期程第一天(包括一日活動)不提供早餐, 其一日膳費以200元為基準編列;住宿費依據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規 定辦理。 所需經費應依預定議程覈實編列。 應本撙節原則辦理,並得視實際需要依繕宿費基準核算之總額範圍內 互相調整支應。

39 拾柒、經費表注意事項(十七) 行政管理費 定義:執行單位因辦理計畫所支付不屬前述費用之水電費、電話費及設備維護費屬之。
行政管理費已涵蓋之經費項目,除特別需求外,不得重複編列。 依業務費之金額級距,分段乘算比率後加總。 上限為60萬元,但因特殊需要經本部同意者,不在此限。

40 拾捌、經費表注意事項(十八) 行政管理費 依業務費之金額級距,分段乘算比率後加總。
業務費300萬元(含)以下者,得按業務費*10%以內編列。 業務費超過300萬元以上部分,得按超過部分*5%以內編列。 例:業務費4,255,973元 $3,000,000*10%=$300,000 ($4,255,973-$3,000,000)*5%=$62,798.65 →行政管理費=$362,798 若進位至整數會超過上限,則不進位

41 拾玖、經費表注意事項(十九) 設備及投資 應依行政院訂定之「財物標準分類」及行政院主計總處訂定之「各類歲入、歲出預算經常、資本門劃分標準」規定。 107年度總預算編製及審議作業相關規定-共同性費用編列基準表 個人電腦(含作業系統、不含螢幕):25,000元 個人電腦(含作業系統、含螢幕):30,000元 筆記型電腦:30,000元

42 填列經費表案例

43 壹、經費表注意事項案例(一) 辦理方式不一致 107年僅執行9個月,若12月1日仍在職者,始得按當年工作月數依比率編列年終獎金。
核銷為審計權,可改為報支

44 貳、經費表注意事項案例(二) 相關規定已修正

45 叁、經費表注意事項案例(三) 專家學者不補助雜費,「差旅費」應修正為「交通費」 經費表散總合計須正確

46 肆、統塊式經費差異對照表-人事費 修正前 修正後 107,242

47 伍、統塊式經費差異對照表-業務費 修正前 修正後 624,346 624,346

48 陸、統塊式經費差異對照表-設備及投資 修正前 修正後 200,000 30,000 150,000 20,000 200,000

49 結 語

50 壹、善用補(捐)助款 十年樹木百年樹人, 請善用教育經費,提 升教育品質。

51 貳、服務公職理念 風平浪靜 乘風破浪 興風作浪 勵精圖治 呼風喚雨 撥雲見日 無憂無慮 因勢利導

52 報告結束 敬請賜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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