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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Foundation of the Metaphysics of Morals
Immanuel Ka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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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平 Immanuel Kan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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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善意志(Good Will) (一)無條件的善(good without qualification) (二)兩種有條件的善
(1)自然稟賦(gifts of nature) (2)後天機緣(gifts of fortu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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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善意志(Good Will) (三)有條件和無條件善的區別,不同於內在價值(intrinsic value)和外在價值(extrinsic value)的區別。 (四)善意志的善與結果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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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善意志和道德義務的關係: 三個道德命題
三、善意志和道德義務的關係: 三個道德命題 (一)有道德價值的行為必須是因義務而為。 (1)區別「價值」(好壞)與「義務」(對錯) (2)區別「合乎義務的行為」與「因義務而行的行為」:思考四種可能 a)違反義務的行為 b)和義務一致,但行為者對該行為無直接喜好 c)和義務一致,且行為者對該行為有直接喜好 d)和義務一致,但違反行為者的直接喜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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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善意志和道德義務的關係: 三個道德命題
三、善意志和道德義務的關係: 三個道德命題 (3)對康德可能的誤解: a)康德好像建議我們盡可能增強做錯事的誘惑,這樣才能彰顯克服誘惑的情境,使行為更具有道德價值。 b)善意志不是一種欲望嗎?區別目標取向(object-dependent)和原則取向(principle-dependent)的欲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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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善意志和道德義務的關係: 三個道德命題
三、善意志和道德義務的關係: 三個道德命題 (二)一個因義務而行之行為,其道德價值不在於由此行為所達成之目的,而在於決定此行為的準則(maxim)。 (1)準則:意志的主觀原則(行為的策略),也可以是行為策略的一個統稱。 (2)區分意志的主觀原則與客觀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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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善意志和道德義務的關係: 三個道德命題
三、善意志和道德義務的關係: 三個道德命題 (三)義務是尊敬法則的必然行為。 (1)第三命題是從第一和第二命題推導出 來的 (2)「尊敬」是一種情感,為何可以存在 康德的道德法則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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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定言令式(categorical imperative)
(一)道德法則 (1)道德法則的特性:普遍性、必然性 (2)道德法則和定言令式的關係 (二)假言令式(hypothetical imperative)和定言令式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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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定言令式的形式 (一)普遍法則形式(the formula of universal law):只依據那些你可以同時願意它成為普遍法則的準則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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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定言令式的形式 (1)定言令式程序:測試一個準則是否合乎道德,羅爾斯(John Rawls, )用下列四個步驟表達測試的方法: a)在情境C我將做X,以便達成Y b)在情境C每一個人將做X,以便達成Y c)在情境C每一個人總是做X,以便達成Y, 好像是一個自然法則使然 d)將前述的自然法則加入既存的自然法則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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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定言令式的形式 (2)X如果是我們可以被允許去從事的行為,它必須滿足兩個條件:
(2)X如果是我們可以被允許去從事的行為,它必須滿足兩個條件: a)如果我們是該相關準則變成自然法則調整以後的世界的一員,我們願意在該世界內行動,而且遵從相關的條件。 b)我們必須願意接受這個調整後的世界,而且肯定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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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定言令式的形式 (3)康德的實例:康德舉出四種義務 a)自殺違反義務 b)用假的承諾借錢違反義務 c)人有開發自己才能的義務
(3)康德的實例:康德舉出四種義務 a)自殺違反義務 b)用假的承諾借錢違反義務 c)人有開發自己才能的義務 d)人有幫助別人的義務 前兩例是絕對義務(perfect duties);後兩例為非絕對義務(imperfect dut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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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定言令式的形式 (二)目的自身形式(the formula of the end in itself):行動時對待人性的方式是,不論是自己或任何一個他人,絕對不能當成只是手段,而永遠要同時當成是目的。 (三)自律形式(the formula of autonomy):每一個理性存在者的意志,作為制訂普遍法則的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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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定言令式如何可能? (一)人的自由是虛幻的嗎?
(二)兩重世界觀:區別理智界(intelligible world)與感官界(sensible wor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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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康德學說可能的挑戰 (一)可普遍化是行為合乎道德的充分或必要條件嗎? (二)絕對不能把人當成只是工具嗎? (三)道德也是一種假言令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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