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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O14001 條文解讀及稽核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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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模式PDCA ACTION 採取行動或修正 PLAN規劃 DO 執行 CHECK 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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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管理模式 持續改善 環境政策 A P 規劃 管理審查 C D 執行及運作 檢查及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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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S Model - Plan 監督量測 目標標的/方案 環境考量 顯著考量面 作業管制 緊急應變 緊急及意外狀況 間接考量 供應商
新環境 公用區 倉儲區 監督量測 活動 服務 能資源 目標標的/方案 環境考量 顯著考量面 緊急及意外狀況 作業管制 間接考量 供應商 承包商 設備管線 操作及維修 緊急應變 利害相關團體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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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S Model - Do 執行與運作 訓練 溝通 文件管制 作業管制 緊急應變 產生 目標及 管理方案 紀錄 支援 組織及權責 文件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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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S Model - Check 監督 進行 發現 不符合 事項 矯正預防 量測 檢查 進行 紀錄 績效評估 系統稽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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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S Model - Act 環境政策 (持續改善) 環境績效 環境政策/ 目標與標的 管理審查 目標標的 系統稽核報告 外部關切 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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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統整合 ‧承諾事項 ‧ 環境政策 ‧ (規劃面) ‧ 手冊 程序辦法 ‧ 作業說明 紀錄表單 EMS + Q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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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期審查 涵蓋範圍 全校區之環境考量面 法規及要求事項 現行環境管理措施 曾經發生之意外及不符合事項 利害團體意見 顯著衝擊及風險評估
審查進行方式及人員 書面化(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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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政策 4.2 環境政策 4.2 環境政策 高階主管應界定組織的環境政策,並確認該政策:
對組織之活動、產品或服務的性質、規模及環境衝擊是合宜的 包括對持續改善和污染預防之承諾 包括對符合相關的環保法令規章以及組織須遵守的其他要求事項之承諾 提供一架構以設定與審查環境目標與標的 已文件化,並實施、維持及傳達給所有的員工 可向社會大眾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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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政策 4.2 環境政策 組織陳述本身對其整體環境績效的期許與原則之聲明文件,並據此提供行動架構以及設定環境目標與標的
(IS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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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環境政策 例: 1.本公司承諾各項作業符合環保法令 2.致力於污染預防及持續改善 3.節約能資源 4.廢棄物有效分類回收減量
5.預防並降低工安事故 6.降低對臨近居民的影響並主動參與社區環保活動 7.減少使用有害物質保護環境 8.鼓勵員工參與環保運動 9.在經濟及技術可行下,盡量使用環保建材 10.研發新產品時,將優先考量綠色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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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環境政策 持續改善的精神 持續改善之方向 管理系統 訓練/溝通 活動 研究 自然資源 原物料與採購物品 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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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環境政策與目標與標的控制環境考量面----所獲得可量測的結果
4.2 環境政策 環境績效與污染預防 污染預防 為避免污染 減少污染 控制污染 可從教學-研究-活動各階段 其方法有 回收再利用 污染物處理 改善活動過程 提高能資源的效率 物料替代 環境績效: 利用環境政策與目標與標的控制環境考量面----所獲得可量測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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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環境政策 驗證重點: 驗證時了解管理理念: 是否經高階主管確認 是否書面化、執行/維持 是否與員工溝通 是否可向大眾公開
環境政策與顯著考量面/集團政策/組織政策是否 相呼應 實施ISO14001對學校的影響 未來持續改善的方向 對需符合環保法令之承諾的信心 對污染預防的支持程度 對員工參與的鼓勵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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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 環境考量面 基本定義 - 環境(3.2): 組織作業所在的週邊環境,包括空氣、水、土地、自然資源、植物、動物、人類、以及其間的互動關係 備考 -根據此定義之週邊環境乃從組織的內部延伸到全球的生態系統。 - 環境考量面 (3.3) 組織的作業活動、產品或服務中會和環境產生互動的要項。 備考:重大的環境考量面係指會有或可能有重大環境衝擊之環境考量面 - 環境衝擊(3.4) 任何可完成或部分歸因於組織的活動、產品或服務對環境產生之有利或不利的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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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 環境考量面 條文要求 環境考量面(條款4.3.1) 組織應建立並維持一個或多個程序以鑑別其可以控制及預期能有影響的活動、產品或服務之環境考量面,藉以判斷其中已經或者可能會對環境造成重大衝擊者 組織在設定本身的環境目標時,應確認已將這些重大衝擊相關的環境考量面納入考量。 組織應保持此項資訊之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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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 環境考量面 環境考量面鑑別 六項類別: 排放到空氣中的污染物 排放到水體中的污染物 廢棄物管理 土地污染 原物料與自然資源的使用
與當地環境及社區有關的其他事項 一般考量 正常操作狀況 不正常操作狀況 意外及重大緊急狀況 過去活動、目前活動及規劃中(未來)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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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 環境考量面 環境考量面鑑別 環境衝擊之考量因素: 來源 接受者之傷害 點污染源排放 逸散性排放 能資源消耗與生命型態之考量
生物多樣性 全球溫暖化與其它全球關切事項 產品生命週期之考量 適當與不適當之技術 可回收與廢棄物管理知識 道德責任上之考量 來源 點污染源排放 逸散性排放 副產品及廢棄物 路徑 空氣、土地、水 接受者 植物、動物、人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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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 環境考量面 環境考量面鑑別 可偵測性: 發生頻率 具有即時監測儀器及警報 緊急時才發生 每年一次 人員有在該場所 每月一次
人員有在附近場所 人員查檢時才知道 無監測無查檢 發生頻率 緊急時才發生 每年一次 每月一次 每周一次 每日一次 持續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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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 環境考量面 被稽核之對象: 你可以看到之文件: 一階環境手冊 二階程序書 程序書製定者 環境考量面登錄表 考量面鑑別者
顯著考量面登錄表 程序書製定者 考量面鑑別者 (各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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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 環境考量面 環境考量面界定程序 先期審查人員資格限制 製程分析 法規要求 利害相關團體意見 活動/產品/服務 過去/現在/未來
正常/異常/緊急 現有管制(作業,監督) 更新頻率/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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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 環境考量面 考量面訂定範例: 環境衝擊: 考量面: 空氣污染 鍋爐燃燒廢氣排放 廢水污染 污水廠操作廢水排除 廢棄物
實驗室操作產生廢棄物 地下儲槽意外洩漏 壓縮機運轉噪音 產品A之包裝材料 柴油車之運送洩漏 環境衝擊: 空氣污染 廢水污染 廢棄物 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噪音 能資源耗用 火災或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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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 環境考量面 間接考量面: 組織可影響,但不可直接控制的考量面 供應商 下包商 物藥品或廢棄物運送 研究教學或服務面的環境影響 健康與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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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 環境考量面 顯著性評估: 可能之評估條件 法規義務 -------->直接納入
風險評估(危害性、可能性、重大性)----->計算公式 R=(F+D)*S 風險=[(頻率+可偵測性)*嚴重性] 國際關切議題 >直接納入資料缺乏 能源消耗----->計算公式 (或直接納入) 公司形象(抱怨、責任)---->直接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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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用Hazop方法於風險評估 4.3.1 環境考量面 何謂風險; 造成人員傷亡或 財產損失環境損害
Hazop代表風險(Hazard)及操作性(Operability)調查 為一系統性方法,用來檢查重要危害趨向,以鑑別主要風險 為眾多正式及非正式製程風險分析方法之一 Hazop分析與EMS的關係 設備 >aspects 引導詞 >aspects 偏離的原因 >aspects 偏離的後果及其嚴重性----->ENV. Impacts 安全防護裝置 >作業管制/緊急應變 防範對策 >作業管制/緊急應變 何謂風險; 造成人員傷亡或 財產損失環境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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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 環境考量面 顯著考量面與其他條文的關係 監督量測 環境考量 顯著考量面 目標標的 作業管制 緊急應變 緊急及意外狀況 間接考量
新製程 新產品 新環境 公用區 倉儲區 監督量測 活動 產品 服務 能資源 環境考量 顯著考量面 目標標的 緊急及意外狀況 作業管制 間接考量 供應商 承包商 設備管線 操作及維修 緊急應變 利害相關團體意見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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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 環境考量面 驗證重點: 鑑別考量面之程序書是否合理? 考量面是否完整? 是否有一顯著性考量面評估準則?
顯著性考量面評估基準是否恰當? 考量面是否定期更新? 能資源/間接考量面/法令規範是否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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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 法令及其他要求 條文要求 法令規章與其它要求事項(Clause 4.3.2)
組織應建立並維持一程序,以鑑別並取得與本身之活動、產品或服務之環境考量面有關,且須遵守的一切法令規章與其他要求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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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 法令及其他要求 你可以看到之文件: 被稽核之對象: 一階環境手冊 二階程序書(環境法令鑑別及 程序書製定者 收集程序)
環保法令/公報 環境法令登錄表 環境法令條文查核表 被稽核之對象: 程序書製定者 法規鑑別者 (各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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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S之法規符合性優點 4.3.2 法令及其他要求 藉由下列措施得以降低風險: 法規查核表 符合度鑑別 審視法令之適合度
主管當局指控事項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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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 法令及其他要求 法令與其他條文之關係 4.3.3 ---->設立目標時 應考慮法令及其他要求
>作業管制之作業準則(e.g. ) >緊急應變之程序(e.g. ) >監督項目與法令標準之項目 >與法令有關之環境紀錄及其保存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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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 法令及其他要求 法令與其他條文之關係 4.4.6 ---->作業管制之作業準則 e.g. 排放標準
事業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排放廢污水管理辦法 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 毒性化學物質運送管理辦法 飲用水管理條例 >緊急應變之程序 e.g. 空氣污染防治法母法(20)及施行細則(27,28,43,44) 水污染防治法母法(26)及施行細則(41,53) 事業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排放廢污水管理辦法(17,18,47,48)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17,22)及施行細則(17) 毒性化學物質運送管理辦法(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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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 法令及其他要求 驗證重點: 相關法令及其他要求是否登錄完整? 取得及鑑別的權責單位為何?
新公佈之法令是否取得->登錄->鑑別 公告及辦法是否登錄->鑑別 空/水排放檢測數據是否符合標準 廢棄物代清除處理廠商之資格及合約 許可/專責人員/申報 鑑別人員之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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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3 目標與標的 條文 組織於內部各個相關部門與階層,應建立並維持其文件化的環境目標與標的。
在建立與審查環境目標時,組織應考慮到法令規章與其他相關要求事項,本身重大的環境考量面,技術面取捨與財務、作業及業務要求事項,以及利害相關者的觀點。 環境目標與標的應與環境政策一致,包括對污染預防的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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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3 目標與標的 建立與審查環境目標 建立與審查環境目標時,組織應考慮: 法令規章與其他相關要求事項 本身重大的環境考量面
技術面取捨與財務作業及業務要求事項 以及利害相關者的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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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3 目標與標的 條文的目的 本條文的目的是為了達成環境政策的期許, 由目標與標的的達成可作為環境績效的代表, 並代表持續改善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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驗證重點: 4.3.3 目標與標的 建立/修訂權責是否清楚 是否可以和環境政策相呼應 是否可以和顯著性考量面相呼應 是否考量法令規章
為達成目標與標的的資源(技術/財務/執行),是否充足 利害相關者意見是否加以考量 目標與標的是否可量化/參考基準為何 目標與標的之追蹤程序是否清楚定義 相關人員是否知道其目標與標的 目標及標的相關因之是否監督與量測? 管理審查程序是否考量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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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3 目標與標的 範例: 目標:節省電力 標的:88年單位產量省電4% 目標:減少空氣污染 標的:污染物濃度控制於XXppm
目標:環境噪音改善 標的:噪音控制於85dBA 目標:廢棄物減量 標的:90年廢棄物減量 10% 例子:無量化目標 符合某項法令標準 完成某項調查 與居民良好溝通 較無法看到環境績效 或持續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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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4 環境管理方案 條文 組織應制定並維持一個或多個管理方案,以達成其環境目標與標的。方案中應包括:
a)組織內各個相關部門與階層為達成環境目標與標的之權責分工; b)達成目標與標的之方法和時程。 若一專案計畫與新開發案及新的或已修正的活動、產品或服務有關時,也應修訂環境管理方案,以確認環境管理也可適用於此專案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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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4 環境管理方案 條文的目的 本條文的目的是為了達成其環境目標與標的 方案中應包括: a)權責分工; b)方法和時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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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4 環境管理方案 驗證重點: 權責人員清楚嗎? 可行性如何? 預定進度及完成期程清楚嗎? 資源(預算)有嗎? 成效追蹤之時間與人員?
評估因子是否合理? 評估基準是否明確定義? 有新設備產品活動時,方案是否修正? 中長期方案有嗎? 環境管理方案之結案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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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1 組織與架構 條文 為了達成有效的環境管理,對角色責任及權限應加以界定、文件化、及宣導溝通。
管理階層應提供實施與管制環境管理系統所需要的資源,包括人力資源、專門技能、技術及財務的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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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1 組織與架構 條文 組織的高階主管應指派一個或多個特定之管理代表這些人於原有職責外,應界定其角色、責任及權限以進行下列任務:
a)確認確境管理系統的各項要求係根據標準而建立,實施及維持 b)向高階主管報告環境管理系統的績效以供審查並做為改進環境管理系統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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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1 組織與架構 組織與架構之目的 組織與架構之目的是為了達成有效的環境管理 註:有效的環境管理之要素: -持續改善/污染預防 -遵守環保法令 -達成目標與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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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1 組織與架構 稽核重點: 權責要清楚 高階主管 推行委員會 管理代表 稽核小組 緊急應變小組
狹義其它(1.作業管制 2.法令管理 3.方案) 廣義其它(各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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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 4.4.2 訓練.認知與能力 組織應確認訓練需求,對於工作上可能會對環境產生重大衝擊的每位員工應要求其接受合適之訓練。
組織應建立並維持適當的程序,俾利各相關部門與階層的人員具有下列之認知: a)符合環境政策與程序以及環境管理系統之各項要求的重要性; b)員工之作業活動對環境所造成之實際或潛在的重大環境衝擊,以及提升個人績效能夠帶來的環境效益; c)為了符合環境政策與程序以及環境管理系統之各項要求,包括緊急事件準備與應變之要求,每個人所必須扮演的角色和負擔的責任; d)偏離特定作業程序時可能造成的後果。 擔任可能產生重大環境衝擊之工作的員工,應擁有適當的學歷、訓練及(或)經驗,以便勝任所負責的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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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2 訓練.認知與能力 條文之意義 本條文之意義是為了確認組織人員 能有效執行環境管理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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稽核重點: 4.4.2 訓練.認知與能力 訓練需求是否依照程序鑑別 訓練計畫是否納入與顯著考量面相關人員 法令與內稽人員是否訓練
如何執行訓練有效性評估 記錄保存 認知程度與能力評斷 標準要求(a)〜(d) 專業証照、專責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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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3 溝通 條文 組織應針對環境考量面與環境管理系統建立並維持適當的程序,以供 (a) 組織內各部門與階層之間溝通;及
(b) 接受、文件化以及回應由外部利害相關者所傳達的訊息。 組織應考量對外溝通本身之重大環境考量面之過程,並記錄其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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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3 溝通 內部溝通 內部溝通是為了使環境管理系統能有效傳達到相關單位, 傳達之要項包括: 程序書之傳達 目標與標的/方案之傳達
員工自己之相關權責與工作 員工意見的傳達 記錄與成果之審核與分發 內部溝通的方式 文件分發、會議、宣導、公佈. 訓練 意見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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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3 溝通 外部溝通 外部溝通是為了使環境管理系統能將外部相關團體之意難件納入EMS,外部團體為對組織之環境關切者: 外部溝通的方式
居民團體及個人 環保團體 主管機關 環保主管機關 股東 消費者 外部溝通的方式 上網 傳播媒體 公文文件 電話或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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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3 溝通 稽核重點: 內部員工: 是否了解自己在EMS內之角色/責任/顯著考量面
申訴管道/環境政策,方案,程序/緊急應變之方法及責任? 外部團體 意見接收文件化及回應之過程/權責人員/紀錄? 供應商: 環境政策宣導 供應商評估之執行狀況? 下包商: 場內作業注意事項是否知悉? 相關程序/緊急應變是否知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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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4 文件化 條文 組織應建立並維持書面或電子形式之資訊,以 (a) 說明管理系統的核心要項,以及彼此間的關連; (b) 供做相關文件的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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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4 文件化 前言: 文件化的要求 環境手冊-在 ISO 14001中並沒有要求 標準內有很多條文並沒有要求文件化
前言: 文件化的要求 環境手冊-在 ISO 14001中並沒有要求 標準內有很多條文並沒有要求文件化 標準內的文件化要求為最低要求 較大或在環境上較複雜的組織將須要較多的文件以進行有效的環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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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4 文件化 本條文之目的 本條文之目的是為了 當作溝通之用 維持程序/作業的一致性 作為執行/操作人員之遵循與參考之用 留作記錄之用
有效的文件應俱有: 控制性(紙上命令) 一致性(各部門,不同人員) 連續性(前後一樣) ...且符合規劃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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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vel Ⅰ:環境手冊,環保法規 Level Ⅱ:程序書 Level Ⅲ:作業標準書 Level Ⅳ:紀錄/表單 4.4.4 文件化
環境管理文件系統 Level Ⅰ:環境手冊,環保法規 Level Ⅱ:程序書 Level Ⅲ:作業標準書 Level Ⅳ:紀錄/表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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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手冊 4.4.4 文件化 為對組織環境管理系統完整描述的文件 一般包括下列內容: 環境政策 組織及權責之描述 訂定改善目的之目標與標的
描述組織本身及其作業的範圍建立程序書基本要求 ISO14001條文(核心要項) 程序文件一覽表,與其它要項及文件的關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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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4 文件化 何謂程序書 包含項目 為了達成某項工作之要求 目的 所須執行之要項及其配合 要素之引導綱要 適用範圍 定義(名詞解釋)
相關權責 流程 作業說明 參考文件 附件(表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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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4 文件化 何謂作業標準書 為了使某項作業能有效執行, 作業標準書的內容: 且可作為實際作業依循之用. 作業標準書一般是為了達成
程序書之規範要求,所延伸出 來的作業綱要 作業標準書的內容: 描述技術上的作業 描述詳細的作業流程及其人力 功能的要求(如設施規範) 包括正常及異常的狀況 商業規範之方法 排放標準(如環保法令) 相關的程序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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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4 文件化 稽核之原則 詮釋文件 不可堅持己見 組織自我決定文件的粗細 文件應符合標準內各條文的要求 本條文並同其他條文稽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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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4 文件化 稽核重點 文化一覽表是否有 文件聯結性 相關文件是否納入EMS系統 9000文件是否修正以納入EMS 參考文件是否有指引 供應商或下包商之相關文件是否 加以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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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5 文件管制 條文 組織應建立並維持適當的程序,俾能管制本標準所要求的各項文件,以確認: (a) 文件易於檢索;
(b) 視情況需要定期審查和改訂文件,並由權責人員認可其適切性(adequacy); (c) 在所有關係到環境管理系統有效運作的重要作業之地點都可以取得相關文件現用版本。 (d) 即時地將失效的文件自所有發行處和使用處收回,否則要確保其不被誤用; (e) 為法律以及(或)保存知識的目的而保留的任何失效文件有適當的標明。 文件資料應清楚易讀、標示日期(附改訂日期)、容易辨識、而且妥善地整理並在一指定的期間內予以保留。組織應建立並維持適當的程序和責任,以供製作及修訂各類型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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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5 文件管制 目的 本條文之目的是為了管理文件,以達到文件: 易於檢索 版本正確 有效支援EMS之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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稽核重點 4.4.5 文件管制 文件編碼方式及其施行狀況是否一致? 擬訂/審查/核准/修訂之流程及權責是否明訂,文件是否對應施行?
保存地點/期限是否詳訂? 分發方式及其施行狀況? 過期文件是否收回銷毀? 保留作廢文件是否標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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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6 作業管制 條文 組織應基於環境政策、目標及標的,鑑別出有那些作業與活動項目係與已確認的重大環境考量有關,組織應規劃包括維修在內的上述活動,透過下列各項方式,以確認作業時能符合規定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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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6 作業管制 條文 a)建立並維持文件化之程序俾能涵蓋如缺少那些程序時可能造成偏離環境政策和環境目標與標的之情況。
b)在這些程序中明訂業準則。 c)建立並維持有關於組織所使用的商品和服務中可鑑別的相關重大環境考量面的程序,同時把相關程序與其要求傳達給供應商和承包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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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6 作業管制 條文之目的 本條文之目的是為了有效控制顯著考量面,以符合環境政策及目標與標的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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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6 作業管制 作業管制程序書有那些; 污染管制程序 設備管線維護程序(消防器材) 供應商/分包商管理程序 運送、貯存作業程序
資源回收處理程序 實驗室管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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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6 作業管制 何謂作業標準書 作業標準書的內容: 為了使某項作業能有效執行, 且可作為實際作業依循之用. 作業標準書一般是為了達成
程序書之規範要求,所延伸出 來的作業綱要 作業標準書的內容: 描述技術上的作業 描述詳細的作業流程及其人力 功能的要求(如設施規範) 包括正常及異常的狀況 商業規範之方法 排放標準(如環保法令) 相關的程序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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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6 作業管制 作業標準書(WI,SOP) 有那些 空氣污染防制作業標準 廢水污染防治作業標準 廢棄物管理作業標準
噪音污染防制作業標準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作業標準 動火管制作業標準 能資源管理作業標準 易燃物品管理作業標準 鍋爐操作規範 冷媒管理作業標準(CF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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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6 作業管制 流程圖在環境管理系統之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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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6 作業管制 廢氣處理流程圖---實驗室廢氣排放 廢氣 局部排氣 風罩 風管 抽風機 洗滌塔 煙囪 排至大氣 皮帶 潤滑 噪音
啟動停止 故障 破損 積塵 採樣 檢測 CEM 風速 集塵效果 排放 廢水 給水 加藥 加藥(量) 給水(壓力) 排放(頻率,量) 監測放流水 pH,SS,pb 啟動停止 故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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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6 作業管制 廢水處理流程圖 抽水機 調勻池 初沉池 曝氣池 終沉池 加Cl-池 污泥濃縮機 鼓風機 廢水A/B/C/D 放流至
承受水體 廢氣 抽水機 調勻池 初沉池 曝氣池 終沉池 加Cl-池 污泥濃縮機 污泥 廢水 鼓風機 加藥 加藥(量) 排放(量) 監測放流水 pH,SS,COD,水量 藥品貯存 污泥 空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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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6 作業管制 作業管制程序中化學品貯存原準: 桶子: 盡量勿疊放 貯槽: 勿置於交通頻繁處 卸裝接頭及管線注意 勿置於土壤上
注意雨水逕流 注意附近的承受水體 般運方式,避免洩露 最好置有阻圍 洩捕裝置 消防設施 MSDS 注意化學品之混存問題 注意貯存環境溫度及通風 貯槽: 卸裝接頭及管線注意 槽車管制 槽體腐蝕及承受體 最好置有阻圍 洩捕裝置 消防設施 MSDS 注意化學品之混存問題 注意貯存環境溫度及通風 裝卸時之蒸汽排出 液位計之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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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6 作業管制 作業管制程序中作業準則重要參數: 鍋爐:T,P 洗滌塔:pH,dP 袋濾式集塵氣:dP 燃燒設備:T,P,O2
沉澱池:t,Q(WW) 混凝池:Dose Q,Mixer speed,Q(WWater) 化學反應池:Dose Q,Control logic,Q(WW) 局部排氣風罩: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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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6 作業管制 稽核重點 是否有顯著考量面未被控制 作業管制有效性? 標準操作流程是否定義 標準作業流程是否定義 維修作業是否遺漏
防止污染之重要控制參數是否定義 異常判定基準是否定義 現場操作是否按照程序 紀錄是否正常 人員作業現況 現場是否有污染跡象 相關WI,SOP是否提供包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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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7 緊急事件準備及應變 條文要求 組織應建立並維持適當的程序,以鑑別可能發生和因應所發生之意外或緊急況,並防止或治輕此類事件對環境造成的衝擊。 必要時,組織應審查並改訂其緊急事件準備及應變程序,特別是在意外或緊急狀況發生之後。 如實際可行,組織應定期測試這些應變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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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業標準 4.4.7 緊急事件準備及應變 天災應變作業標準(火災、水災、風災、地震) 停電應變作業標準 輻射應變作業標準
化學品洩漏應變作業標準 易燃品洩漏應變作業標準 毒性氣體洩漏應變作業標準 廢氣大量排放應變作業標準 廢水緊急排放應變作業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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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氣大量排放應變法令規範 4.4.7 緊急事件準備及應變 母-20 立及採取緊急應變 一小時內通知主管機關
細-27/28/43/44緊急應變之必要措施 防制空氣污染,回復正常 停止部份生產 通知居民疏散 其他 24Hr未修復---->停工 15日內,提出報告(原因/控制措施/排放量/預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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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緊急應變計劃內容: 4.4.7 緊急事件準備及應變 廢水緊急排放應變作業標準 警報方式 通報方式 操作異常故障及意外事故排除方法
污染物清理及減輕其危害之方法 須停工或減產之情形 事件紀錄及報告規定 人員編組及其訓練 採取應變之時機 水量超過 洩露 設備故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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稽核重點 4.4.7 緊急事件準備及應變 應變組織是否清楚定義 現場人員是否清楚自己之角色 通報系統及程序是否有效 聯絡電話一覽表
消防及救災設備是否完備且有效 應變計畫(現場)←人員現場演練 疏散計畫為何 善後計畫為何 事故檢討程序 MSDS的內容與現場或人員認知是否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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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1 監督與量測 條文 組織應建立並維持文件化程序,以定期監督與量測會對環境產生重大衝擊的作業或活動之主要特性。其中應包括資訊的紀錄以追蹤其績效相關的作業管制及與組織的環境目標與標的符合情形。 監督設備應予校正和維修,其過程之紀錄應根據組織建立的程序加以保存。 組織應建立並維持文件化程序,以定期評估其與相關環境法令與規章之符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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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目的是為有效瞭解環境管理系統運作的狀況,防止偏離環境政策,確保目標與標的之達成,並為4.5.2之前置作業
4.5.1 監督與量測 條文目的 其目的是為有效瞭解環境管理系統運作的狀況,防止偏離環境政策,確保目標與標的之達成,並為4.5.2之前置作業 註:1.監督與量測設備之校正與維修是為了監督與量測之有效作業 2.法規定期查核是為了確認組織在某一段時間內之運作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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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水(採樣分析)水質監測 空氣排放量測 廢棄物處理追蹤作業 毒性物質偵測 噪音檢測作業 貯槽檢測(槽壁測厚)作業 量測儀器校驗作業
4.5.1 監督與量測 作業標準 廢水(採樣分析)水質監測 空氣排放量測 廢棄物處理追蹤作業 毒性物質偵測 噪音檢測作業 貯槽檢測(槽壁測厚)作業 量測儀器校驗作業 注重在 顯著考量面 政策 目標與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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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1 監督與量測 稽核重點 空:particle,SS,Pb,Sox,NOx 水:SS,COD,BOD 廢:Storage
監督與量測之權責 檢測之範圍(地點) 檢測之項目 會對環境產生重大衝擊的作業或活動之主要 特性是否監督與量測 檢測之頻率 檢測報告 作業管制之查檢表 專案執行成效之監督 法定之申報作業 校正紀錄 法規定期查核報告 空:particle,SS,Pb,Sox,NOx 水:SS,COD,BOD 廢:Storage 毒:運作報備 噪:Leq,Lm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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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 組織應建立並維持適當的程序以界定權責,俾處理及調查不符合情形並設法減輕所造成的衝擊,以及展開並完成矯正與預防措施。
4.5.2 不符合矯正及預防措施 條文 組織應建立並維持適當的程序以界定權責,俾處理及調查不符合情形並設法減輕所造成的衝擊,以及展開並完成矯正與預防措施。 採取任何矯正或預防措施以消除造成實際或潛在之不符合狀況的查本原因時,應根據問題的大小和對環境衝擊的程序採取適當的做法。 由於矯正與預防措施所產生的書面程序之變更,組織應實施並記錄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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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目的 其目的為發現作業管制/目標與標的 之偏離,以進行修正與預防 何謂不符合事項(各廠自行訂) 排放未達標準 不符相關程序or WI規定
4.5.2 不符合矯正及預防措施 條文目的 其目的為發現作業管制/目標與標的 之偏離,以進行修正與預防 何謂不符合事項(各廠自行訂) 排放未達標準 不符相關程序or WI規定 意外/緊急事件 罰單/抱怨 稽核缺失(內/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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稽核邏輯 4.5.2 不符合矯正及預防措施 發現不符合 誰來發現 何時發現 怎麼發現 如何進行後續跟催/結案 進行矯正 矯正紀錄是否被保留
不符合之原因為何 不符合是否確實被矯正 如何進行後續跟催/結案 是否須要補強相關程序書 採取預防措施 不符合的情形是否可預防再發生 如何預防 是否須要補強程序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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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3 記錄 條文 組織應建立並維持適當的程序,以進行環境紀錄的鑑別、維護和處置。這些紀錄應包括訓練紀錄以及稽核與審查的結果。
環境紀錄應清楚易讀,可辨識,並可追溯到相關的活動、產品或服務。環境紀錄的保存與維護應做到容易檢索、保護其不受到損壞、變質或遺失,而且應規定並記錄其保存期限。 紀錄應以適合於系統與組織的方式維護,以展現其符合本標準之各項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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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3 記錄 條文 記錄應: 可鑑別 可追溯至活動、產品及服務 容易檢索 保護其不受到損傷、變質或遺失 應規定並紀錄其保存期限
主要包括:訓練、內稽及管審活動的紀錄 其它可展現符合標準的要求 顯著考量面鑑別紀錄 監督與量測的紀錄 以展現法令/規章符合性 可展現改善完成的紀錄 與相關利益團體溝通的紀錄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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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錄之目的是為了展現環境管理系統之運作,並做為其證明之用
4.5.3 記錄 條文目的 記錄之目的是為了展現環境管理系統之運作,並做為其證明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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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3 記錄 紀錄至少包含範圍如下:(稽核重點) 環境紀錄(e.g.顯著考量面鑑別紀錄) 法令及其它規章 抱怨記錄 承包商/供應商記錄
意外記錄/緊急應變記錄 溝通紀錄 監督與量測的紀錄 校正紀錄 訓練紀錄 稽核紀錄 管審紀錄 其他為證明環境管理系統運作之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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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3 記錄 紀錄的特性:(稽核重點) 清楚易讀 可辨識性 可追溯性 容易檢索 具有日期 具保存期限 具紀錄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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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 4.5.4 環境管理系統稽核 組織應建立並維持一個或多個方案與程序,俾能定期執行環境管理之稽核工作,以 a)判斷環境管理系統是否
1)符合環境管理的各項規劃事項,包括本標準的要求在內;與 2)獲得妥善地實施與維持;及 b)將稽核結果之資訊提交管理階層。 組織的稽核方案包括時程,應以有關活動之環境重要性與以往的稽核結果為依據。為了完整起見,稽核程序中應包括稽核範園、頻率與方法、以及執行稽核工作與結果報告的責任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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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目的 4.5.4 環境管理系統稽核 目的:確認系統符合標準及所訂程序 :確認系統有效執行及持續運作 :將稽核結果告知高階管理
稽核計畫:範圍、頻率、人員、方法、時程、權責. 稽核重點取決於環境衝擊性及以往之稽核記錄 額外稽核之時機(教學/研究/活動) 參考I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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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4 環境管理系統稽核 稽核之執行流程 排定稽核計畫 通知被稽核部門 稽核進行 改善通知 成效追蹤 記錄整理 向上級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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稽核重點 4.5.4 環境管理系統稽核 稽核範圍完整否 稽核內容是否符合條文要求 稽核是否按照計畫執行 是否依據環境重要性
是否依據前次稽核結果(CAR/OBS) 稽核人員之能力夠嗎 稽核是否使用查檢表,查檢表內容適當否 稽核結果報告是誰撰寫 報告是否提送管理階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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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管理審查程序 條文 組織的高階主管應依其自行決定之時程審查環境管理系統,以確認其持續適用性,適切性及有效性。管理階層審查的過程,應確保管理階層能獲得必要的資訊以進行評估。審查過程與結果應予文件化。 管理階層審查應依據環境管理系統之稽核結果、情勢的變化以及持續改善的承諾,提出修改環境管理系統之修改政策、目標及其他構成要項的可能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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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審查的目的 4.6 管理審查程序 管理審查的目的是為了確認EMS持續適用性適切性及有效性 適用性:suitability鑑別之法令/文件
適切性:adequacy政策/目標 有效性:effectiveness方案/作業管制/緊急應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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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審查的內容 4.6 管理審查程序 系統有效性 政策適切性 法規符合 目標/標的及方案推行成果 架構、資源、溝通及訓練的適切性
前次管審的行動及結果 系統有效性 政策適切性 法規符合 目標/標的及方案推行成果 架構、資源、溝通及訓練的適切性 稽核結果/不符合矯正及預防之結果 利害相關者意見 與上述相關之短、中、長期的方向、承諾、資源及計畫 環境績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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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管理審查程序 環境績效評估之考量因子 政策符合度 目標達成率 持續改善精神 污染預防精神 環境狀況 效率的提升 商業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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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環保獎 4.6 管理審查程序 整體規劃情形 專責單位與人員 上下游管理、整理整頓 減廢措施/再利用 訓練/認知及能力 防污投資/經濟效益
作業管制/空水減量 法規符合性/罰單 緊急應變準備與應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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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管理審查程序 稽核重點 管理審查的頻率是否已定且遵照施行 高階主管是否參加管理審查 審查所須資訊是否在過程中有提供 下列事項是否在管理審查中討論,其結果是否須修改 政策/目標及任何1-4階文件 稽核結果 情勢變化 持續改善的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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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管理審查程序 稽核重點 審查過程及結果是否有紀錄,其紀錄是否完整符合 4.5.3的要求; 日期 參加人員 討論事項 討論參考文件 討論結果 行動方案及其追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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