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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類勞僱型兼任助理(工讀生)申請流程 用人單位確認兼任助理(工讀生) 屬勞僱型 用人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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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計畫類勞僱型兼任助理(工讀生)申請流程 用人單位確認兼任助理(工讀生) 屬勞僱型 用人單位 聘僱前請學生參加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3小時,程序如下: 請環境與安全衛生中心黃小姐(分機5855)於e-portal的智慧大師開啟學生帳號。 請學生至e-portal的智慧大師上課 線上加保 辦理勞健保加保申請(系統) 辦理兼任助理(工讀生)聘僱申請(紙本) 用人單位 依核准之聘僱內容,於本校勞健保加保系統(ePortal/教職員資料管理系統/兼任助理暨工讀生保險系統)填寫基本聘僱資料並將聘僱相關紙本核章資料上傳至系統。 用人單位 應具備文件: 聘僱申請表 勞動契約1式3份(僅學生簽名,待決行後,用人單位申請用印) 學習與勞僱型態同意書1式3份 受聘學生 於本校勞健保加保系統填寫相關個人資料 會辦單位 環境與安全衛生中心:確認學生是否已於智慧大師完成課程,若否,將退件(分機:5850)。 衛生保健組:確認學生之體格檢查符合規定(分機:5230) 用人單位 確認資料無誤後送出。 事務組 辦理加保作業。(分機:5318、5322) 注意!未完成聘僱程序即無法辦理加保,故請用人單位務必提早作業。 教務處 教資 中心 確認符合勞動型兼任助理(工讀生)之規定(形式審查) 教務長 決行 注意事項: 「勞僱型」兼任助理(工讀生)應完成校內聘僱程序始得進用,並至遲於到職日完成簽訂勞動契約事宜。 依法令規定,到職日即應辦理加保,又勞保無法追溯,故請務必提早相關作業,以免違法遭罰。 兼任助理應辦理簽到退,出勤記錄應保留5年備查。 用人單位 書面資料送回用人單位,用人單位續辦下列事項: 通知學生到職日,並於線上申請加保作業(流程如右側),到職日當日應完成加保!!請儘速作業! 契約書用印。 將已核准之聘僱申請表影本、勞動契約書正本(已用印)、學習與勞僱型態同意書正本及其相關附件影本送教學資源中心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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