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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年度自我評鑑 學術單位內部評鑑工作研習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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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04年度自我評鑑 學術單位內部評鑑工作研習會

2 工作報告 一、配合教育部「104年度科技校院評鑑及自我評鑑行政相關工作實施計畫」規定評鑑時程,已於103年9月30日校務評鑑推動委員會通過修訂本校「自我評鑑實施計畫」工作時程表。 (附件一P.1-P.2)

3 自我評鑑實施計畫工作時程表-1 104年度自我評鑑學術單位內部評鑑工作研習會 階段 年(月份) 時程 辦理事項 負責單位 內 部 評 鑑 階
103年 | 104年 103.1~8 前8個月 撰寫評鑑資料、表 冊 辦理校內人員評鑑 相關課程與研習 提供校務基本資料 庫資料供受評單位 填報 校務評鑑推動委員會、院、系、所及學位學程評鑑推動委員會、各受評單位、研發處

4 校務評鑑推動委員會、院、系、所及學位學程評鑑推動委員會
104年度自我評鑑學術單位內部評鑑工作研習會 自我評鑑實施計畫工作時程表-2 階段 年(月份) 時程 辦理事項 負責單位 103年 | 104年 103.9~10 前7個月 1.召開各推動委員會議 擬定內部評鑑流程及準備 內部評鑑工作協調 2.推薦校內「校務評鑑」 內部評鑑之評鑑委員 3.推薦「系、所、學位學 程及通識教育評鑑」內 部評鑑及外部評鑑委員 校務評鑑推動委員會、院、系、所及學位學程評鑑推動委員會

5 自我評鑑實施計畫工作時程表-3 104年度自我評鑑學術單位內部評鑑工作研習會 階段 年(月份) 時程 辦理事項 負責單位 內 部
103年 | 104年 103.11中旬 前5個月 1.繳交質化評鑑資料 2.校務基本資料庫下載 評鑑資料表 3.將受評單位評鑑資料 表冊及相關資料送 內部評鑑委員審閱 研發處 教務處

6 自我評鑑實施計畫工作時程表-4 104年度自我評鑑學術單位內部評鑑工作研習會 階段 年(月份) 時程 辦理事項 負責單位 內 部 評 鑑 階
103年 | 104年 103.11 下旬 前5個月 1.辦理校內人員評鑑相關課程 與研習 2.內部評鑑委員說明會 教務處 103.12 中旬 前4個月 內部評鑑委員提出受評單位評鑑資料表冊內容待釐清問題 內部評鑑委員

7 自我評鑑實施計畫工作時程表-5 104年度自我評鑑學術單位內部評鑑工作研習會 階段 年(月份) 時程 辦理事項 負責單位 103.12 下旬
103年 | 104年 103.12 下旬 前4個月 (實施內部評鑑) 1.辦理內部評鑑: 「校務評鑑」及 「系、所、學位學 程及通識教育評鑑」 之內部評鑑 2.檢視99年度科大評 鑑評鑑報告,建議 事項改進成果,並 提供改善意見 校務評鑑推動委員會、院、系、所及學位學程評鑑推動委員會 各受評單位 教務處 104.1 前3個月 1.提內部評鑑之評鑑 報告 2.彙整內部評鑑報告 送各相關單位

8 自我評鑑實施計畫工作時程表-6 104年度自我評鑑學術單位內部評鑑工作研習會 階段 年(月份) 時程 辦理事項 負責單位 內 部 評 鑑 階
103年 | 104年 104.2 前2個月 依評鑑委員意見進行改 善,並補強佐證資料或 修正評鑑報告書 2. 彙整內部評鑑委員意見 各受評單位

9 自我評鑑實施計畫工作時程表-7 104年度自我評鑑學術單位內部評鑑工作研習會 階段 年(月份) 時程 辦理事項 負責單位 外 部 評 鑑 階
(自評年度) 104.2 下旬 前2個月 1.進行學生、教師及行政人 員問卷調查 2.推薦外部評鑑之「校務評 鑑」及「系、所、學位學 程及通識教育評鑑」委員 3.敦聘外部評鑑委員(系、 所評鑑) 教務處、學務處、電算中心

10 自我評鑑實施計畫工作時程表-8 104年度自我評鑑學術單位內部評鑑工作研習會 階段 年(月份) 時程 辦理事項 負責單位 外 部 評 鑑 階
(自評年度) 104.3 前1個月 1.完成問卷分析及統計 2.召開自我評鑑推動委 員會議 確認辦理實地訪評日期及時間 製作受評單位實地訪評手冊 3.完成外部評鑑資料 電算中心、教務處、校務評鑑推動委員會、院、系、所及學位學程評鑑推動委員會

11 自我評鑑實施計畫工作時程表-9 104年度自我評鑑學術單位內部評鑑工作研習會 階段 年(月份) 時程 辦理事項 負責單位 外 部 評 鑑 階
(自評年度) 104.3 前1個月 1.校務基本資料庫下載評 鑑資料表 2.繳交自我評鑑外部評鑑 資料表冊 3.自我評鑑外評評鑑資料 表冊及問卷分析結果送 外部評鑑委員先行審閱 4.外部評鑑委員行前說明 會 5.完成實地訪評準備事項 校務評鑑推動委員會、院、系、所及學位學程評鑑推動委員會、教務處、研發處、各受評單位

12 自我評鑑實施計畫工作時程表-10 104年度自我評鑑學術單位內部評鑑工作研習會 階段 年(月份) 時程 辦理事項 負責單位 外 部 評 鑑
(自評年度) 104.4 實地 訪評前 1.外部評鑑委員提出受 評單位評鑑資料表冊 內容待釐清問題 2.外部評鑑委員行前預 備會議(實地訪評前 1日) 校務評鑑推動委員會、院、系、所及學位學程評鑑推動委員會

13 自我評鑑實施計畫工作時程表-11 104年度自我評鑑學術單位內部評鑑工作研習會 104.4 階段 年(月份) 時程 辦理事項 負責單位
104年 (自評年度) 104.4 實施 自我評鑑實地訪評 1.「系、所、學位學程及通識教育 評鑑」(實地訪評) 受評單位簡報、資料檢閱、場地及設備檢視以及相關人員晤談等 評鑑委員撰寫評鑑報告 2.校務評鑑(實地訪評) 3.彙整外部評鑑委員評鑑報告 各受評單位、院、系、所及學位學程評鑑推動委員會、校務評鑑推動委員會 教務處

14 實施計畫工作時程表-12 104年度自我評鑑學術單位內部評鑑工作研習會 階段 年(月份) 時程 辦理事項 負責單位 追 蹤 管 考 階 段
104.7 自評 完成後 1.召開「校務評鑑推動委員會」、 「院系、所及學位學程評鑑推動 委員會」審閱評鑑結果 2.召開「自我評鑑指導委員會」確 認自我評鑑結果報告書 校務評鑑推動委員會、 院、系、所及學位學程評鑑推動委員會、教務處 104.8 本校自我評鑑報告提報教育部 105年 自評完成 1年內 擬定持續改善計畫 各受評單位 備註:本表規劃時程,得視實際情況適時調整。

15 工作報告 二、本校「104年度自我評鑑」內部評鑑進度表已於103年10月6日核定。 (參閱書面附件二P.3-P.8)

16 104年度自我評鑑學術單位內部評鑑工作研習會 內部評鑑進度表-1
十月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學術單位內部評鑑說明研習會 學術單位繳交內部評鑑委員推薦名單(通過院級推動委員會) 行政單位、各受評學術單位完成評鑑資料撰寫(應含99年度評鑑改進成果) 1.說明會 2.推薦委員名單 3.完成評鑑資料 /24~11/7 完成召開2次「評鑑資料審閱會議」

17 行政單位、院級學術單位召開最終審閱會議,進行評鑑資料最終校閱,準備寄送委員
104年度自我評鑑學術單位內部評鑑工作研習會 10/31校長圈選完成各受評學術單 位內部及外部評鑑委員名單 11/7各受評學術單位邀請並確定同意受邀名單回報教務處 繳交「資料夾數量調查表」、「教學活動與設施路線規劃表」 內部評鑑進度表-2 郵寄內容包含: 評鑑資料 問卷調查分析表(附表一) 書面審查意見表(附表二) 評鑑委員利益迴避保證書(附表三) 評鑑委員相關資料調查表(附表四) 領據 十一月 27 28 29 30 31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1.完成回收各委員之「評鑑委員利益迴避保證書」、「評鑑委員相關資料調查表」、「領據」。 2.完成確認各委員交通及住宿並回報教務處 3.各受評學術單位提醒(或代訂)委員高鐵、台鐵訂票 行政單位、院級學術單位召開最終審閱會議,進行評鑑資料最終校閱,準備寄送委員 各受評單位郵寄評鑑資料給各評鑑委員 5.圈選委員名單 4.完成召開2次「評鑑資料審閱會議」10/24~11/7 6.規畫評鑑路線 5.同意受邀名單 各受評單位進行簡報製作 8.郵寄評鑑資料 7.評鑑資料最終校閱 9. 11/17~11/28 簡報製作 10.回收委員領據

18 內部評鑑進度表-3 104年度自我評鑑學術單位內部評鑑工作研習會 由校長主持行政單位、各受評學術單位簡報預演 十二月 會場布置
1.依評鑑委員的需求,安排專車或協助 2.評鑑委員到住宿飯店 3.至安排之會議地點召開預備會議 4.彙整評鑑委員撰寫之各項目「自我評鑑報告書面審閱意見」(含各項目之優點與特色、待改善事項及待釐清問題)書面審查意見表(附表二) 5.事先推舉之小組召集人主持會議 6.評鑑委員就事先撰寫之「自我評鑑報告書面審閱意見」進行交流,建立共識後,確認需進一步釐清之問題 十二月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會場布置 1.評鑑資料、附件、桌牌擺放 2.張貼會議室、洗手間及參觀路線等引導指標 「系、所、學位學程及通識教育」內部評鑑 日間部於當日18:00、進修處於當日20:00前將評鑑當天所有資料繳至教務處 內部評鑑事前工作說明研習會 11. 簡報預演 12/1~12/12 校務內部評鑑 日間部於當日18:00、進修處於當日20:00前將評鑑當天所有資料繳至教務處 12.評鑑前說明會 14.行前預備會議 13. 會場布置 12/22~12/26 15.系所評鑑 16.校務評鑑

19 工作報告 104年度自我評鑑學術單位內部評鑑工作研習會
三、為落實各項自我評鑑業務,依評鑑類別「系、所、學位學程及通識教育評鑑」成立「院、系、所及學位學程評鑑推動委員會」。 (一)依據「國立高雄海洋科技大學自我評鑑辦法」第四條至第六條成立「院、系、所及學位學程評鑑推動委員會」。(如附件三P.9)

20 國立高雄海洋科技大學自我評鑑辦法-1 104年度自我評鑑學術單位內部評鑑工作研習會
102年6月20日校務會議通過 第四條 為落實各項自我評鑑業務,依評鑑類別分設下列各類「評鑑推動委員會」,負責統籌規劃及推動評鑑相關事宜。各委員會組織成員如下: 一、「校務評鑑推動委員會」:校務評鑑依評鑑指標項目分工,由校長、副校長、主任秘書、教務長、學務長、總務長、研發長、教學資源中心主任、圖書館館長、人事室主任、主計室主任、電子計算機中心主任、實習就業暨校友服務中心主任及進修推廣部主任組成之,校長為召集人,副校長為副召集人,教務長為執行長,負責統籌規劃、推動各項自我評鑑相關事務。委員會運作相關事務性工作由教務處負責。任務如下: (一)提內部評鑑與外部評鑑之校務評鑑委員建議推薦名單。 (二)彙整評鑑建議改善項目改進追蹤與成果,提送「自我評鑑指導委員會」討論。 (三)參考教育部之「科技大學評鑑指標」之各項評鑑項目、評鑑參考效標與應備參考資料,提出符合本校特性之自我評鑑項目。 (四)自我評鑑作業之規劃與執行,並依既定時程提出負責項目之自我評鑑資料表冊。

21 國立高雄海洋科技大學自我評鑑辦法-2 104年度自我評鑑學術單位內部評鑑工作研習會
第四條 二、「院、系、所及學位學程評鑑推動委員會」:由各院級單位成立推動委員會,各院級單位主管為召集人,各系級主管為當然委員,各系級主管負責統籌規劃該學術單位自我評鑑相關事務。委員會運作之相關事務由各院級單位統籌。任務如下: (一)審查院、系、所、學位學程建議之內部評鑑與外部評鑑之評鑑委員推薦名單。 (二)彙整評鑑建議改善項目改進追蹤與成果,提送「自我評鑑指導委員會」討論。 (三)參考教育部之「科技大學評鑑指標」之各項評鑑項目、評鑑參考效標與應備參考資料,提出符合本校系所特性之自我評鑑項目。 (四)自我評鑑作業之規劃與執行,並依既定時程提出負責項目之自我評鑑資料表冊。

22 國立高雄海洋科技大學自我評鑑辦法-3 104年度自我評鑑學術單位內部評鑑工作研習會
第五條 各類評鑑委員由校外學者或專家組成,評鑑委員專長背景及人數如下: 一、「校務評鑑委員」:應由教育部委託之外部評鑑單位,依相關規定聘任對高等教育行政具研究或實務經驗之資深教授,以及對大學事務熟稔之業界代表組成。 二、「系、所、學位學程及通識教育評鑑委員」:應由校長敦聘具高等教育教學與研究經驗之學者,以及相關專業領域之業界代表組成,評鑑委員人數每一系、所(學程)以4至6人為原則。

23 國立高雄海洋科技大學自我評鑑辦法-4 104年度自我評鑑學術單位內部評鑑工作研習會
第六條 評鑑委員遴選須遵守利益迴避原則,並應簽署利益迴避保證書,評鑑委員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應主動迴避: 一、過去三年曾在受評鑑單位擔任專、兼任職務。 二、過去三年內曾申請受評鑑單位之專任教職。 三、最高學歷為本校畢(結)業。 四、接受本校頒贈之榮譽學位。 五、配偶或直系三親等為受評鑑單位之教職員生。 六、擔任受評鑑單位有給或無給職之職務且有利害關係者。 七、過去三年內與受評鑑單位有任何形式之商業利益往來。

24 103年度評鑑評鑑委員推薦表 敬請各受評學術單位,推薦內部評鑑及外部評鑑委員各

25 工作報告 (三)為使各學術單位之評鑑資料更臻完善,以院為核心成立「院、系、所及學位學程評鑑資料審閱小組」,並於103年10月27日至103年11月7日完成評鑑資料審閱。「104年自我評鑑」校務評鑑資料審閱小組作業流程(供學術單位參考)。 (如附件四P.10) 25

26 校務評鑑資料審閱小組 (系、所、學位學程及通識教育評鑑資料審閱小組)
104年度自我評鑑學術單位內部評鑑工作研習會 校務評鑑資料審閱小組作業流程 (供院級學術單位參考) 第一次審查 第二次審查 最終審查 修正後 資料撰寫單位 (系、所、學程) 修正 教務處 (院、通識教育委員會) 召開 評鑑資料審閱會議 審閱結果 簽准成立 校務評鑑資料審閱小組 (系、所、學位學程及通識教育評鑑資料審閱小組) 推派 最終審閱會議 定稿 最終審閱 小組

27 校務評鑑資料審閱小組工作期程表-1 104年度自我評鑑學術單位內部評鑑工作研習會 期程 執行項目 執行內容 10/6 | 10/17
(供院級學術單位參考) 期程 執行項目 執行內容 10/6 | 10/17 1.奉核准成立校務評鑑資料審閱 小組。 2.確認各委員與資料撰寫單位共 同開會時間。 1.將委員分組,每組3人,以利 審閱進度。 2.排定撰寫單位與委員各組開 會期程,並分配審閱項目。 10/20 10/24 召開會前會議。 與委員說明評鑑資料格式、頁 數、填寫邏輯等規定。

28 校務評鑑資料審閱小組工作期程表-2 104年度自我評鑑學術單位內部評鑑工作研習會 期程 執行項目 執行內容 10/27 | 10/31
召開第一次審閱會議。 (審閱小組及撰寫單位共同出席) 1.於會前,先行發送評鑑資料予委員,以利會議討論。 2.於會後將修正相關資料,通知撰寫單位修正,再送第二次審查會議。 11/03 11/07 召開第二次審閱會議。 1.於會前,先行發送第一次審查會議修正後評鑑資料予委員,以利會議討論。 2.將定稿送最終審閱會議。

29 校務評鑑資料審閱小組工作期程表-3 104年度自我評鑑學術單位內部評鑑工作研習會 期程 執行項目 執行內容 11/10 | 11/13
召開最終審閱會議。 由各審閱小組推派一位委員, 擔任最終審閱小組,協助最終 審閱。 11/14 郵寄相關自評資料給各內部評鑑委員 12/1 12/12 由校長主持簡報預演 以院為單位,每系有40-50分 鐘進行簡報預演

30 工作報告 四、為使各學術單位窗口提前熟悉內部評鑑當日行程進而提前籌備,本處研擬「104年度自我評鑑」系、所、學位學程及通識教育評鑑內部評鑑當日行程預定表及工作說明(草案)。 (如附件五P.11-P.23) 30

31 工作報告 五、因「104年度自我評鑑」實地訪視時評鑑委員之行政及文書處理工作需由本校派員協助處理,請各系指派1名研究生(資訊管理系由航運管理系派員支援,海休系由水食系派員支援),名單於103年10月14日送交教務處彙整。 31

32 報告完畢 感謝聆聽

33 Q&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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